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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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徒沒工資,能不能用勞動法向店主要回交的2000元押金

我在一個小攝影工作室做學徒,因爲是以學習爲主要目的,所以當時對學徒工資並沒有做要求,並且向店方交了2000元押金,簽了半年的合同。一個月後,我發現店裏很多情況與當時說的不符,而且我每天必須爲其店生意無償工作15個小時,並且店主根本沒有教我什麼東西。所以要求離開並且退回2000元,但店主以合同時間未到拒絕退還2000元。我投訴到勞動保障局,卻因爲沒有工資構成不了勞動關係,不予受理。但店方是有提供食宿的,而且我也確實付出了勞動,並且沒有給店裏的'利益造成損失。因爲店方態度十分惡劣,和解不下。所以我不知道還有什麼途徑可以讓我保護自己的利益。

學徒沒工資,能不能用勞動法向店主要回交的2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