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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通知範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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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行的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通知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年休假通知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年休假通知範文合集六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號)及我區人社、財政局的相關要求,結合環衛部門工作實際,就我局正式在職在崗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明確如下:

一、公休假時限規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關要求

全局幹部職工每年必須申報並安排公休假期,個人不申報或申報後因個人原因未按計劃休假的,視同按政策規定天數休滿年休假,單位不計發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2、各部門中層幹部副職以下(含副職)休假,由個人填寫休假申報表,經勞資審覈休假天數,報分管領導批示後,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當年(按年度公曆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計,不計發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3、各部門中層幹部正職休假,由個人填寫申請表,經勞資審覈休假天數,報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示後,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部門正職符合休假條件,提出休假申請,但確因工作需要領導未予批准的`,依據區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視情況給予相應經濟報酬。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浙江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管理辦法》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事局、溫州市財政局《關於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通知》(電話通知)的精神,現就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年休假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範圍和對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範圍爲黨政羣機關及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對象爲上述範圍內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且已轉正定級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XX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的週年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當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節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覈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四)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四)款規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參加其它各類療養活動,休養時間長於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於年休假時間的,剩餘的年休假可以繼續享受。

五、實施年休假要有計劃性。各單位要關心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工作人員的休假權利。各單位制訂本單位當年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須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備案。要根據機關推行“ab”崗的要求,合理進行崗位與人員的配置,科學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證本單位的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

六、實行領導幹部帶頭休假制度。縣四套領導班子成員、鄉鎮黨政正職和縣機關部門正職的年休假要報縣委書記批准(其中政府直屬部門正職先報縣政府領導同意後報縣委書記),縣機關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黨羣副書記批准,紀檢監察、政法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政法副書記批准,鄉鎮黨政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組織部部長批准。

七、規範年休假管理。要正確貫徹年休假制度,按規定享受年休假天數,各單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記管理臺帳。對年休假要及時掌握動態、提示信息,實施報告和檢查,認真履行年休假手續。要正確處理好病事假與年休假的關係,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嚴格按病事假的規定扣減工資福利及獎金待遇。

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執行。

九、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十、本通知從**年起執行。我縣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行,如上級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各單位應從實際出發,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實好年休假。有關部門要督促、檢查各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落實情況,積極探索適應不同單位、不同羣體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3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天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辦發〔20xx〕19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幹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的管理,解決好乾部職工不能休、不敢休、應休不休等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休假相關規定

按照《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其中,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親假、婚喪假、產假)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覈定幹部職工休假天數(略)

二、結合需求制定休假計劃

幹部職工根據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請,由局辦公室彙總後製定幹部職工休假計劃,統籌分批安排幹部職工休假時間,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後執行。科級領導幹部休假應按相關規定報組織部審批,包xx、羅xx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溝鎮、縣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巡查大隊負責審批。休假計劃制定後,原則上必須按照計劃進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結束後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申請補休。幹部職工應主動按照單位制定的年休假計劃及時向單位請銷假,休假時填寫審批表,做到有據可依,有據可查,保證年休假制度規範運行。

三、休假期間嚴守相關紀律

所有幹部職工休假都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個人處理,嚴禁轉嫁。休假人員在休假時,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報告,並確保聯繫暢通。因工作需要單位召回,本人確實在縣內的,必須服從,但可以補休。對休假期間通訊不暢,造成工作延誤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4

各部門:

時至年末,根據單位《關於實行職工年休假及安排國定節假日加班的有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各部門務必做好所在部門員工的年休假工作,並注意以下方面:

一、員工的年休假嚴格按照《規定》中的條款執行。

二、員工在今年應享有的'年休假,必須在XXXX年12月31日之前安排完畢,可以分階段安排,但不得增加或減少年休假天數。安排完XXXX年的年休假後,應及時將年休假記錄本交由辦公室保管。

三、年休假的安排,繼續執行審批手續;部門領導在安排年休假時,應注意不影響單位的正常經營。

四、安排年休假過程中,遇到難以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總經理室反映,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部門領導未妥善安排好員工的年休假,產生勞動糾紛或給單位正常經營帶來影響的,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XXXX

XX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5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 年休假時間

(一)公司職工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且單位按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覈爲不稱職的。

(三)、當年休假期滿後,年度內又出現第(二)條第1、2、3、4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休假期間待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本人自動放棄休假的,單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可延續到下一年度休假。

三、有關要求

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是貫徹落實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充分體現人文關懷、構建和諧單位的具體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休年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1、年初以部門爲單位填寫《部門職工帶薪休假申請彙總表》,由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報辦公室,否則視爲自動放棄。

2、職工年度休假應於休假前5日由本人填寫《職工年休假審批表》,逐級審批。中層以上人員由分管領導批准,一般職工由本部門安排,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辦公室備案。

各科室要科學合理的安排工作,不能因休假而出現工作斷檔,貽誤工作。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公曆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兩段安排(限十年以上),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間,若因工作需要返回工作崗位的,應以工作爲重,服從工作安排。

四、其他

本《實施意見》未涉及到的事項,以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爲準。 本《實施意見》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實施意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二0xx年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6

各部門: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員工考勤制度(試行)》要求,爲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營造和諧、積極、高效的工作氛圍,在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的同時,請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好員工年休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員工,都應安排年休假。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本着員工本人意願的原則,統籌安排員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門要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響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的除外),不給予未休假補貼。員工必須在休完加班補休的前提下方可請年休假。

四、員工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向所在部門提出,並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在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完備後方可休假,未按規定辦理休假手續的將視爲曠工。員工年休假的審批由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負責人的年休假審批由公司領導審批,

經審批簽字後年休假的'請假條需上交至綜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組長以上的管理人員應優先讓員工休年休假,並儘可能的爲員工進行代班。同時,建議班組長以上的管理人員少休一週的年休假。

六、各部門在審批和安排年休假時,儘量不要安排整週連休、以免影響工作。

七、各部門在業務收入等指標未完成或公司當期工作緊張情況下,暫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