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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1.58W

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省有關單位人事(幹部)處: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決定,現將我省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中心參與。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同住房城鄉建設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終審工作。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於5月20日、21日,請各地嚴格按照《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均設置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准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試題爲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專業,試題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報名參加考試,即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增報專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四、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原“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即增項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併入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爲“增報專業”,請報考人員在選擇專業時注意區分。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成績當年有效。

(三)報考條件中的專業要求,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對照表(見附件2)所列專業來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其他學歷者報考所學專業應與本科學歷專業對照表所列專業相近。

(四)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週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爲2017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全省統一網上報名網址:(),請各地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省統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鏈接工作。

(二)我省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上報名時間統一定於2月10日-23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爲3月1日。本次考試報名採取先審覈後繳費的組織方式,請各地合理安排現場資格審覈時間,爲資格審覈通過人員留有一定的繳費時間。

(三)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省直報名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中心)要積極做好本地區考試宣傳、報名資格初審等各項考務組織工作。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及時對外公佈,切實做好報考人員的諮詢服務工作,使報考人員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全省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爲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二級建造師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五)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1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並按規定將有關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將有關材料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中心接受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