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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請假事項的通知

通知2.66W
  關於請假事項的通知

一、適用範圍

關於請假事項的通知

本通知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存檔。

2、3天以上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總經理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三、 請假規定

1、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並在辦公室進行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未辦手續擅自離崗,或假期滿後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請假,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報知,並於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4、員工請假

1)3天以內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意,報備公司副總經理;

2)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經總經理批准;

3)部門負責人請假,經總經理批准。

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5、若因特殊或緊急情況需請假的,可以酌情處理,電話或口頭請假後,返崗應及時填補《請假條》。否則做曠工處理。

6、工程部人員因工作性質原因具有特殊性,請假等事宜也應及時的遵守。另外,工程部人員日常休息除了報備副總外,也應以口頭、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告知辦公室人員。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辦公室

20xx年8月8日

標籤: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