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政範文 > 調查報告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4篇

隨着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麼什麼樣的報告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學專業調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4篇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

實習人:

專業:法學

法學實習地點:保定唐縣人民

實習時間: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年級:20xx級法學x班xx號

關鍵詞

家庭離婚訴訟

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

首先,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爲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行爲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繫,妻子的外遇行爲與丈夫的是否有根本聯繫,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於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爲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爲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並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着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爲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並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並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說,配偶的威脅與,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後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爲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的不支持有時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爲在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夫妻目動起殺唸的很多,現實生活裏的夫妻相殘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持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唐縣人民也屬基層,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爲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爲了聯盟關係,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悅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係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律師辯護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範。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爲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爲一名癡迷練習者,因爲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藉此櫱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爲系故意殺人還適意傷害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鑑定中關於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合議庭多次討論後,該犯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於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組織,因爲這些人癡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嘆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着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俱進,與社會和民衆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侷限。在學校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裏,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立分析案情的能力,並且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爲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後再一次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2

基本案情:19xx年9月6日,中國建築總公司第八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中建八局三公司)與南京浩龍建設有限公司(簡稱浩龍公司),南京金利旺有限公司(簡稱金利旺公司)鑑定《協議書》,約定浩龍公司(甲方)將其開發的南京金長江大廈項目的地基處理,打樁,圍護,挖土,主體施工,外裝飾等工程交中建八局三公司(乙方)承包,中建八局三公司在協議書籤訂後於9月15日前,爲浩龍公司提供人民幣250萬元信用保證金,浩龍公司收到保證金後,不得將該項目交與第三者承建,浩龍公司自收到中建八局三公司250萬元定金一年內,如工程項目由中建八局三公司承建可不計利息;如工程因故不能實施開工,250萬元定金應在15天內及時還清本息給中建八局三公司,年息按30%計算,另按資金總額的3%支付違約金,以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金利旺公司爲擔保單位,如浩龍公司違約退還不了定金時,由擔保方承擔甲方的違約責任,並以正在裝修的2700平方米的金長江樂園作爲抵押擔保。協議簽訂後中建八局三公司將250萬元匯入浩龍公司。因金長江大廈未能開工,中建八局三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南京市五金機械總公司(簡稱五金公司),金利旺公司返還定金,賠償損失。

浩龍公司系南京市五金機械總公司與美國環球網聯集團合作興辦的中外合作經營有限公司,於19xx年9月5日批准成立,投資總額2300萬美元,註冊資本920萬美元由美國環球網聯集團支付。中方投資折價644萬美元,佔投資總額的28%,外方投資現匯投入1656萬美元,佔投資總額的72%。

浩龍公司成立後,註冊資金沒有到位,浩龍也沒有按照規定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擬開發的金長江大廈建設項目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立項。19xx年9月25日,經五金公司申請,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xx年10月4日註銷了浩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南京金利旺公司系南京市浦口區勝利養殖場於美國環球網聯集團合資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法定代表人爲金乃浩,他同時擔任浩龍公司法定代表人,美國環球網聯集團副總裁。

法理評析:本案貌似一個簡單的返還定金糾紛案,但究其實質,卻並不簡單。通觀本案,涉及公司被註銷後的債務承擔,無效保證合同的責任承擔等種種疑難法律問題。

出資人五金公司與美國網聯集團的責任承擔

浩龍公司於1995年9月5日批准成立且領取了營業執照,就應當在其相應的行爲能力範圍內承擔民事責任。浩龍公司與中建八局三公司簽訂建築承包合同這一實事發生在浩龍公司成立但尚未被註銷期間,所以浩龍公司就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由於其投資單位五金公司與美國網聯集團沒有實際投入註冊資金,所以浩龍公司的民事責任由其投資人五金公司美國網聯集團承擔。

根據五金公司與美國網聯集團的合作合同及浩龍公司章程約定,浩龍公司投資總額爲2300萬美元,註冊資本爲920萬美元。其中,五金公司對該項目的投入折價644萬美元,佔投資總額的28%。根據公司法和合資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投資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五金公司應當承擔責任的限額應該是出資額的28%,即257.6萬美元。

五金公司在按照出資比例承擔250萬元賠償責任後,可以對美國網聯集團進行追償。

無效保證合同的責任承擔

保證合同無效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二是因自身無效。保證債務,以主合同的存在或將來可存在爲前提,因主合同債務的消滅而消滅。其範圍及強度不能超過主債務,不能與主債務分離。這揭示了保證債務對主債務的從屬性。如果主合同無效,其約定的債權債務便失去法律的約束力,擔保合同所約定的擔保權利義務也歸於無效。本案中,中建八局三公司與浩龍公司,金利旺公司於1995年9月6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因金長江大廈項目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立項,浩龍公司未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也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浩龍公司註冊資金始終沒有到位,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故該合同爲無效合同。金利旺公司系浩龍公司的擔保人,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作爲從合同也無效。可見,本案情形屬於主合同無效引起保證合同無效。在保證合同被確定爲無效後,所約定的保證權利義務不具有約束力,但並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承擔。在本案中,作爲擔保人的金利旺公司承擔的應該是締約過失責任。因爲,保證合同之法律關係是爲實現和保護債權人利益而設立的一種基於信賴發生的債的關係,所以保證合同同樣產生謹慎,協力,通知,保護,忠實等附隨義務,該附隨義務來自於誠信原則,違反上述義務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這是保證合同無效中民事責任的法律基礎。

債權人的責任承擔

本案中的債權人中建八局三公司,在於浩龍公司訂約時應當瞭解對方的自信狀況。在不瞭解浩龍公司的自信情況下,而與之鑑定合同,造成主合同無效,債權人中建八局三公司負有過錯責任,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3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羣體: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爲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學生犯罪現象?帶着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爲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學生男女比例爲7:1,男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爲七千元(審查結果爲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多數爲輕傷;

(三)侵害客體: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爲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爲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爲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爲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徵: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學生爲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學生主觀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學,也僅僅是在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爲自由的學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多數犯罪的學生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學佔了相當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學爲吸納大學聯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教育學院也爲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鬆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爲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於學生的成長。

3、犯罪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學生多存在慕虛榮,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學一、二年級(包括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學生初來北京求學,噪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心理處於學生向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傾向(或醉酒)的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爲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爲主,以攻心爲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學生犯罪要採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塗的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於確屬主觀較、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羣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後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學生身邊環境的瞭解,就不可能做好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爲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後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對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後的回工作。犯罪的學生主觀不,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迴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學生迴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裏,這些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裏摔倒哪裏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係,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瞭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助犯罪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學聯繫,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學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着,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4

調查目的:

爲了瞭解當前縣城管執法狀況,以便更好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調查時間:

20xx年2月10日-20xx年3月20日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縣姑孰鎮各社區居民和相關資料

調查方式:

走訪、問卷調查

爲了完成x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發教育試點"法學x本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x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於20xx年2月10日至3月20日對當塗縣整體城管執法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我縣城管執法狀況的總體評價

(一)調查問卷中的評價。

外部對本縣城管執法的總體評價:滿意32.35%,比較滿意44.12%,不滿意23.53%。其中,對城管執法實施前、後效果比較,認爲明顯好的20.53%,較好54%,不明顯25.45%;對城市管理難點問題處理的滿意度,滿意32.44%,基本滿意41.34%,不滿意26.17%。參加調查的人大代表的評價:比較滿意。城管大隊內部的自我評價:滿意56%,比較滿意44%,不滿意沒有。從調研情況看,調查問卷中的評價與座談和訪談中的評價基本一致,外部與城管內部對綜合執法的總體評價存在着一定的差異。

(二)城管執法的作用和成效。

縣鎮總面積110平方公里,人口15萬,轄區內有企業20xx餘家。當塗縣在新舊產業更替中,產生了大量下崗和失業人羣,加上地處城鄉結合部,各類市場集中,流動人口和外來暫住人口較多,經濟落後,造成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社區治安等發展參差不齊,與其它區相比稍顯滯後,因此流動攤販、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等現象嚴重,治理城市八亂"的壓力較重。近年來,縣x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爲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當前城管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着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後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x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x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x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後於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於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衆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爲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縣採用了7+x"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x、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爲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於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後,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着城市化的進程加快,縣城人口逐年劇增,部分老城區的規劃由於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後,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

管理難度。另外,我縣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佈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佔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築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後,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於歷史欠帳多,我縣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着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縣行政執法局儘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32人,但我縣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鉅。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縣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x和x作x,特別是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於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城管x執法的建議及相應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並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並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縣x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7+x"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託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x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託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x。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繫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於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管理投入力度,確保基礎設施配套。縣x要繼續加大對城市建設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設施,不斷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努力解決好各種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

(四)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綜合行政執法水平。要加強對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的理念,大力推行陽光執法、文明執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紀律嚴、作風硬、善於打硬仗、羣衆滿意的行政執法隊伍,以此適應城市管理不斷髮展的需要。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5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羣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爲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着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爲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爲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大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爲七千元(審查結果爲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爲輕傷;

(三)侵害客體:大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爲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大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爲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爲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爲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徵: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爲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爲自由的大學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佔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爲吸納大學聯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爲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鬆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爲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於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於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爲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爲主,以攻心爲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採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塗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於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羣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後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瞭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爲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後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後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迴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迴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裏,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裏摔倒哪裏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係,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瞭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繫,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着,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6

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爲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爲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爲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爲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爲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爲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爲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爲這次調查是可行的。我於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瞭解到很多關於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於調查項目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

幹意見》的精神,爲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爲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爲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二)調查方法

爲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爲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爲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爲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徵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爲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爲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爲七千元(審查結果爲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爲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爲被侵害對象。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爲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

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爲自由的社會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三)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

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爲青少年,。心理處於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

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爲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係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係社

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係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於一般成年犯罪來說,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進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着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於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係。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於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範,預防纔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採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係。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髮展下去的後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麪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爲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於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氾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淨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繫,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鍊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後,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把着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迴歸家庭,成爲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7

一、基層農民的法治基本情況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瞭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我認識來自連平縣留潭鄉的一位姓王得建築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裏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着,對於那種農民 1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麼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築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爲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築工人那樣,把建築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闆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築老闆商議,交涉。之後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築老闆提起民事訴訟。基於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爲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於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瞭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的村民聊天時發現,他們基本不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只是通過電視、別人當面講的知道點法律,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一般村民是瞭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在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並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規範。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於指導以後的社會生活的。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爲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爲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麼好處。犯了罪,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爲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瞭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瞭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爲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爲了要求行爲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麼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爲人賠償,要麼就是與行爲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於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裏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後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麼具有敲詐性,要麼就是讓受害人受損。儘管如此,他們還是不願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從縣人民法院瞭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後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聽法院內部人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爲法律並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爲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爲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後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衆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後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幹部,由於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麼,農民處於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爲與農民關係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後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爲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爲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麼就請懂

法的律師,那麼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於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於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爲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爲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後纔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爲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裏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後就沒有支付。爲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於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夥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於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麼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爲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願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在我村調查過程中,當問到村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

好像都不是什麼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爲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於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幹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於腦後,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並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瞭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顯特徵,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後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爲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爲立場,採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爲統治階級,相反,則爲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爲人數不多的黨,幹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幹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爲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爲我國農民人數衆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爲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於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爲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後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准入和考覈,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爲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儘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幹部進行監督。

最後,廣大幹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爲人依法處理懲罰,爲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爲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8

調查時間:20xx年11月

調查地點:龍溪街道九九橋民富花園

調查對象:拆遷失地農民,村幹部,外地農民工,社區新居民;

調查方法:面談,實際走訪

調查目的: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一、調查內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瞭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裏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築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裏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着。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爲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築工人那樣,把建築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闆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築老闆商議,交涉。之後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築老闆提起民事訴訟。基於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爲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裏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麼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瞭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並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規範。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於指導以後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爲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爲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麼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爲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裏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瞭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瞭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爲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爲了要求行爲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麼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爲人賠償,要麼就是與行爲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於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裏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後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麼具有敲詐性,要麼就是讓受害人受損。儘管如此,他們還是不願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瞭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後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爲法律並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爲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爲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後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衆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後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幹部,由於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麼,居民處於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爲就與居民關係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後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二、調查結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爲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爲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麼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麼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於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於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爲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爲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後纔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爲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裏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後就沒有支付。爲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於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夥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於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麼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爲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願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瞭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麼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爲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於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幹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於腦後,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顯特徵,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後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三、調查體會

爲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爲我國基層社區人數衆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爲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於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爲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後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准入和考覈,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爲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儘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幹部進行監督。

最後,廣大幹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爲人依法處理懲罰,爲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爲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9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羣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爲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着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

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爲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爲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後果):

涉嫌盜竊罪的大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爲七千元(審查結果爲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爲輕傷;

(三)侵害客體:

大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爲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四)強制措施:大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爲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

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

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爲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

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爲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徵:

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爲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

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爲自由的大學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佔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爲吸納大學聯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爲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鬆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爲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

患,更不利於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

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

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於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爲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爲主,以攻心爲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採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塗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對於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羣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後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瞭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爲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後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後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迴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迴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裏,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裏摔倒哪裏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係,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瞭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繫,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着,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0

所在系、分院美術學院

專業班級______xxx________

學號_____ xxx________

學生姓名____ xxx___________

指導教師____ xxx___________

一、專業調查目標、任務和目的。(寫明本次調查的目標、調查目的、需要調查的項目和任務)

當歲月的腳步跨進21世紀的門檻,信息技術所催生的新事物及一些新的觀念,在不斷橫掃人們的生活,改變着人們的生存狀態,甚至是思想意識。在這個信息時代,是否還需要像過去那樣強調寫字教學,我們從不同角度發表了各自的主張,在與同學們的交流中,我看到了擁抱現在的熱情,也看出立足傳統的堅定,同時更看到了大家因書法這一傳統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被現代文明所蠶食而產生的憂慮。

目標:社會大部分職業人羣

目的:瞭解當代人對書法學習的興趣

項目:通過問卷等形式進行調查

任務:調查社會大部分職業人羣學習書法的興趣

二、專業調查提綱。(列出本次專業調查的步驟、每一步需要分析的項目)

儘可能調查較多的職業人羣,瞭解各個階層對書法學習的興趣與需求,進而確定目標,制定相關計劃,在以後的學習中有一定的針對性,更好的發展自己,回報社會。

那麼如何培養學習興趣。一是正確的引導,書法是什麼,學習書法的意義又是什麼,學習書法有什麼直接和間接的作用,這是理論方面。在實踐方面,我們要去感受,直觀的看前人的書法作品,不管大人小孩都有一種對美的天然感悟力,相信都能有自己的喜好。二,到相關的教育機構現場觀摩,聽老師的講座,看他們的揮毫潑墨,激發潛在的慾望。三,實際體驗,學習跟着書法興趣班,試行一段時間,從實踐中加深興趣。

三、專業調查調查記錄及調查資料。(含調查記錄和照片等,可以將資料粘貼在此處)

採用調查問卷形式

1.是否接受過書法培訓;2.是否瞭解書法的分類;3.是否瞭解歷代經典書家及其經典碑帖、藝術成就、歷史地位;4.是否能在書法學習的過程中,感受到傳統文化的博大精深;5.是否能通過書法的薰陶,提升審美情趣和人文修養;6.是否能寫出一手漂亮的字,對學習、生活及社會交際產生深遠的影響;7.是否能通過學習書法愛上書法。

四、專業調查分析。(1.分析企業和企業所屬行業的特點、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2.詳細分析企業對人才規格要求;3.分析企業的崗位設置原則以及企業崗位對人才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綜合素質、職業道德的要求等。)

當今我國正處於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新舊文化不斷更替,文化趨向多元化,影響着人們的審美和創作。如何繼承和發展,區別對待地域性、民族性、時代性的文化傳統,進行縱橫方面的融會貫通,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格局,已成爲各個領域需要認真思考和麪對的問題。激發學生的書法學習興趣,唯有對感興趣的東西才能集中注意並能持久,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精心設計教學方案,想方設法以新穎豐富多彩的教學手段,激發學生興趣用興趣來激活他們的思維,喚起他們的學習注意力,進而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讓他們積極參與到教學中去真正成爲課堂的主人。

20xx年對於書法專業來說是一個轉折點,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多年呼籲要在全國中國小階段開設書法課,對中國小生進行傳統文化教育。時代要求書法教育者除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技能外,還需要積極與時代結合,不斷髮展自己,與時俱進。

五、專業調查反饋意見。(1.分析學院現有課程設置是否合理;2.對現有的課程設置提出科學、合理的意見等。)

分析:我認爲學院設置的課程非常合理,基本包含了美術學院所要學習的各個專業。

個人意見:學院在傳授學生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同時,可適當培養學生本專業的社會生存能力。

六、專業調查心得。(1.分析自己的特長和欠缺之處;2.結合自己實際情況明確學習方向、學習重點、就業方向;3.制定大學四年的學習目標、學習方向、學習計劃、實習計劃等)

1.特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大致瞭解市場對本專業的需求。

欠缺:宣傳能力較差,有待提高。

2.努力學習本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多與老師、同學交流,提升自己,爲書法教育打下堅實基礎。

3.首先保持並提升在楷書方面的能力,發揮自身優勢,行草書跟進,提高創作能力,同時提高篆刻的比重。

中國書法歷史悠久,博大精深。不但有着鮮明的藝術性和廣泛的實用性,而且自身還蘊藏着豐富的德育因素,在教學中,如果注重挖掘這些因素並恰當的將其融合滲透在教學當中,對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他們自身的道德修養和知識水平會有很大的促進意義。

提高寫字教學質量,完善學生的藝術個性。隨着新課程標準改革實驗的不斷深入,隨着現代信息技術的不斷普及,人們對寫字教學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寫字教學有利於引導絕大多數學生對書法的興趣,有利於形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具有基本規範的寫字技能,有利於促進其他學科質量的提高。對低年級學生來說,教師要特別關注認真書寫的態度和良好寫字習慣的培養,注意學生對基本筆畫、漢字基本結構的把握,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對高年級的書寫評價,既要關注其書寫規範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們的個性化審美情趣。

七、教師點評及等級評定。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1

調查目的:爲了瞭解當前 縣城管執法狀況,以便更好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 縣姑孰鎮各社區居民和相關資料

調查方式:走訪、問卷調查

爲了完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發教育試點”法學專業本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對當塗縣整體城管執法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我縣城管執法狀況的總體評價

(一)調查問卷中的評價。

外部對本縣城管執法的總體評價:滿意32.35%,比較滿意44.12%,不滿意23.53%。其中,對城管執法實施前、後效果比較,認爲明顯好的20.53%,較好54%,不明顯25.45%;對城市管理難點問題處理的滿意度,滿意32.44%,基本滿意41.34%,不滿意26.17%。參加調查的人大代表的評價:比較滿意。城管大隊內部的自我評價:滿意56%,比較滿意44%,不滿意沒有。從調研情況看,調查問卷中的評價與座談和訪談中的評價基本一致,外部與城管內部對綜合執法的總體評價存在着一定的差異。

(二)城管執法的作用和成效。

縣 鎮總面積110平方公里,人口15萬,轄區內有企業20xx餘家。當塗縣在新舊產業更替中,產生了大量下崗和失業人羣,加上地處城鄉結合部,各類市場集中,流動人口和外來暫住人口較多,經濟落後,造成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社區治安等發展參差不齊,與其它區相比稍顯滯後,因此流動攤販、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等現象嚴重,治理城市“八亂”的壓力較重。近年來,縣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爲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當前城管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着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後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政府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後於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於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衆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爲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縣採用了“7+X”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爲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於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後,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着城市化的進程加快,縣城人口逐年劇增,部分老城區的規劃由於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後,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

管理難度。另外,我縣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佈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佔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築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後,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於歷史欠帳多,我縣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着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縣行政執法局儘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32人,但我縣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鉅。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縣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特別是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於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城管和諧執法的建議及相應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並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並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縣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7+X”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託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性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託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性。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繫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於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管理投入力度,確保基礎設施配套。 縣政府要繼續加大對城市建設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設施,不斷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努力解決好各種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 。

(四)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綜合行政執法水平。要加強對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的理念,大力推行陽光執法、文明執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紀律嚴、作風硬、善於打硬仗、羣衆滿意的行政執法隊伍,以此適應城市管理不斷髮展的需要。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2

(一)

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並不清楚,我在學什麼,學這爲了什麼。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爲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爲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覆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爲什麼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後,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幹什麼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

“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麼?”我納悶。“那你有什麼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麼,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麼。“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於,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着,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後,他說:“好,我跟領導彙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隻字未提,不禁黯然。什麼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後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後,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二)

回家後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麼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着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穫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三)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裏是做什麼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麼關係。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乾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幹些什麼。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後,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麼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爲我終於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鬆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爲所在部門性質的關係,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羣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個星期,當我像往常一樣朝法院趕的時候,腳步明顯軟了很多,疲沓沓地無力。一開始新鮮而好奇的美麗外衣漸漸淡去的時候,我的工作如同開水般平淡無味,不得不承認,我有些厭倦了。

好在我是個善始善終的人,不至於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錯誤。每天堅持準點上下班,領導下達的工作,盡心完成。雖然沒有了當初火一樣的熱情,但檔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條,文件印發隻字不差,辦公室打點得安然有序。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了。

事情總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也遇到過一件讓我很糗的事。一次,辦公室的同事都出去考試了,一大早主任把我叫去,遞給我一把鑰匙,對我說:“小陳你把這份文稿安照上面修改的打印出來,要快,下午院長開會趕着用的。”“哦”我硬着頭皮接了過來,但深知以我的打字速度長達十來頁的文稿在三個小時裏趕完是如何困難。而且院長的帥字我早有領教,比研究書法名帖可難多了,可這樣的情形我哪裏還有迴旋的餘地。結果可想而知,主任不得不找來院裏的一個書記員,文稿才最終得以完成。

當然這件事完全是我能力不足的緣故,但有件事現在想來都一直覺得委屈。上級組織一年一度的“四五普法”考試,由於臨時變更了考試時間,當時就我一人在辦公室,接到電話後,我立即電話通知各參考人員,並與下班前及時作了彙報。第二天,一踏進辦公室,迎面就是劈頭一陣責問:“你怎麼搞的?不是說都通知到位了嗎?今天怎麼有人沒去考啊?“我被這一連串突如其來的發問給怔住了。”我……”嗓子明顯感到有些異樣,我有些哽咽了。停了一會兒,我想辯解,因爲我沒過失,但我能說些什麼呢。

(四)

就像所有的戲劇總會謝幕收場一樣,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曆中匆匆落幕了。無論這齣劇多麼平淡無奇或是這丫頭多麼滑稽可憐,都請大家給予更長多的尊重和關愛,因爲這個丫頭正在成長。也許時間會漸漸磨去她身上的銳氣,但頭頂的天平和腳下的沃土,會讓她這顆平凡的石頭閃出金屬的耀環。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3

調查目的:關注酒後駕駛對自身家庭以及社會的危害,對酒後駕駛提出防範措施。 調查時間: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 調查地點:律師事務所、交警隊等。 調查對象:法律工作者、幹警等。

調查方式:本調查報告採取網上收集資料、電話、面談等方法進行調查。

爲了完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專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 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於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師事務所和某交警隊進行了關於酒後駕駛的社會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酒後駕駛的基本情況

首先,我們先來分析酒後駕車的原因,在交警部門的幫助下,我在網上從個人角度和社會監管角度分別做了調查,得出的結論顯示酒後駕車的主要原因從駕駛人個人角度來看,依次是朋友的慫恿,佔44.65%;僥倖心理,佔24.73%;以爲自己酒量大和技術高,佔30.62%。從社會監管角度看,依次是:現有法律法規處罰力度不大、佔29.87%;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佔27.00%。從客觀因素來看,依次是擔心車輛停放在外不安全、佔24.65%;擔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車、佔19.53%。此次調查共有194名網友提交了調查意見,其中,絕大多數爲男性,共134人,佔94.69%;中青年網友居多,31到40歲的佔44.51%;學歷層次豐富,大專以上學歷佔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佔29.21%。

根據來自網上的調查顯示,有93.45%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爲,但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後駕駛行爲時,僅有24.68%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後駕駛行爲。在被問及酒後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8.64%的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46.75%的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的14.61%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存在僥倖心理。

這裏我們來區分兩個概念:酒後駕車與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其實,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有的人雖然自己覺得很清醒,根本沒醉,但血液酒精濃度卻已經達到0.8mg/ml以上了。一般來講,如果喝得極少,血液酒精濃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紅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兩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濃度就可能已經超過0.8mg/ml了。

二、酒後駕駛的危害

清華大學汽車碰撞實驗室曾進行了“遠離酒後駕駛”的活動,在實驗室證明了酒後駕駛的危險性。未飲酒前,他們的剎車反應時間分別爲0.75秒、0.56秒和0.56 秒。在飲一聽350毫升啤酒30分鐘後,酒精開始在體內發揮作用,同樣的機器測試結果顯示,三人的反應時間分別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實驗證明交通事故的危險度隨着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對駕駛的影響包括:

1.視覺能力變差。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視覺角度爲180度,酒後的視覺角度將會縮減,喝越多,就越無法看清旁邊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準目標,看不清楚車道線,對光的適應也變差了。

2.運動反射神經遲鈍:駕駛人以爲腳提起來要踩煞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車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公尺,若是時速100公里,一秒行駛距離則爲27.78公尺,這種相差其後果是相當危險的。根據研究指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50mg/dL)以上,將產生複雜技巧的障礙、駕駛能力變壞,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二倍。而在呼氣酒精濃度達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即110mg/dL以上時,其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十倍;其實身體中酒精濃度在這樣的標準以上,大多數人會感覺很不舒服,頭暈、心跳急促、嘔吐等。

3.觸覺能力降低。由於酒會對人的中樞神經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後人的手、腳觸覺反應較平時降低,踩制動踏板時軟弱無力,方向盤掌握不穩,車輛容易失控,駕駛人腳提起來要踩剎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而一輛車時速60公里,一秒鐘跑出16.67米;若時速100公里,一秒則爲27.78米,這種相差其後果是相當危險的。

4.判斷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操作錯誤增加,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實驗證明,飲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時,反應能力即有所下降。達到100毫克時,下降約35%,達到150毫克時,下降50%,並使人動作失調,手腳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駕駛人,越不能正確思考和判斷車寬與路寬的關係,行爲帶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後駕駛的防治對策

我國對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14

一、前言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離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穩定,家庭的不穩定則會帶來社會秩序的混亂。由此可見,離婚不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昔日曾共同生活、親密接觸乃至有過甜蜜時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終人散、分道揚鑣。作爲法科學生,我們除了需要紮實的理論功底之外,還需要在真正的實踐中得到學習的提高,瞭解到更多的實務方面的問題。鑑於此我在鹽湖區法院禹都法庭實習期間對離婚糾紛案件審理情況進行了認真調查和分析研究。

調查人:xx

調查時間:20xx年9月2日-20xx年12月28日

調查地點:禹都法庭

調查方法:旁聽案件

二、事實部分

結婚一直是國人心目中的人生頭等大事,古來就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的說法,可見婚姻在國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隨着時代的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和現狀卻在傳統與現代的矛盾中不斷變化。現如今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過以往任何時期,爲何離婚的勢頭反而越來越高?究竟是什麼促使了人們提出離婚呢?有人說,當初選錯了,不該娶她或不該嫁他;有人說,是因爲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說,爲財產,起糾紛了;有人說,是生理缺陷,不過,也有夫妻在申請離婚時,很坦誠地寫出離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隨着社會的進步國人觀念和意識形態的不斷變化,人們對家庭的依賴程度反而變得越來越少,不少人僅把家庭看成是個吃飯睡覺的地方。很多年輕人認爲,現代社會的戀愛、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門當戶對、聽父母的話之類統統過時了,自己的感覺最重要,如果不合適就散夥,互不拖累,婚姻觀念比較淡薄。

對於近年來離婚情況的分析統計如下:

1、離婚者年齡結構爲:30歲以下離婚人數佔35.62%,30-40歲之間離婚人數佔55.62%,40-50歲離婚人數佔6.88%,50歲以上離婚人數佔1.88%。

2、由於家庭經濟困難而引發離婚的約佔21.79%。離婚者身份爲:農民約佔離婚人數的約67.92%,無業人員和下崗工人約佔16.35%,事業單位(主要爲教師和醫生)佔離婚人數的約佔5.03%,機關幹部佔離婚人數的約佔1.25%,其他佔離婚人數的約佔9.43%。

3、由於一方長期外出,又不與家庭聯繫,漠視家庭責任和夫妻感情而引發離婚約佔8.97%。

4、由於婚前缺乏瞭解而草率結婚,婚姻基礎差而離婚的約佔18.58%。

5、婚姻基礎好,但婚後不注重培養感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離婚的約佔5.76%。

對於從抽樣調查的30本案卷的情況來看,“80後”(1980-1988出生)已經成爲離婚的高發人羣。在這些夫妻中“週末夫妻”、“AA消費制”、“合則聚不合則散”等婚姻理念頗受這些80後小夫妻的認可和追捧。他們是第一代獨生子女,從小就受父母驕寵,個性分明,父母對唯一的孩子只付出,不求回報,造成現在這些80後小夫妻的驕縱。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寬容與忍讓,遇事容易衝動。凡事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很少會爲對方着想。即使對自己的另一半,也是互不相讓,因爲他們不知道有時候應該作出謙讓。僅僅爲鍋碗瓢盆、油鹽醬醋、家長裏短等小事而打得不可開交,直至鬧離婚。缺乏忍讓和寬容,成爲這些人羣離婚的主要原因。同時,他們對婚姻缺少正確地認識。結婚前,是浪漫而又甜蜜的,把生活想像得過於美好,而結婚後,卻要面對煩瑣而又實際的事情,強大的落差,使他們不能適應。他們缺少責任感,不能承擔責任與義務。浮躁,已經成爲許多問題的根源。一些夫妻,對配偶缺乏必要的關心、尊重和寬容。當他們在婚姻中遇到摩擦時,不是溝通和寬容去解決問題,而是互相爭吵,而溺愛子女的雙方父母加入其中,則導致夫妻之間的矛盾發展成兩個家庭的矛盾,小事變大事。

經過翻看案卷,瀏覽起訴狀和法律文書,查詢資料,我總結出十個主要的離婚原因:(1)婚外情;(2)不能正確對待生活矛盾;(3)一方因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夫妻長期分居;(4)雙方性格不合;(5)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6)家庭暴力;(7)一方被判處刑罰;(8)家庭經濟困難;(9)與家人發生矛盾;(10)其他原因。在多數的情況下,離婚的原因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幾種原因促成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導致婚姻的末路。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原告xxx,男,1984年3月17日出生,漢族,夏縣新建南路9號居民,現住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

被告xxx,女,1985年4月1日出生,漢族,現住天泰苑公司宿舍。

原告x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鹽湖區法院於20xx年7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靳“”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xxx、被告xxx到庭參加了訴訟。

20xx年3月3日,原告xxx與被告xxx未經婚姻機關登記便舉行結婚儀式同居生活。20xx年11月3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續心堯。20xx年12月17日,原、被告補辦結婚登記。原、被告在婚後生活中,因被告在娛樂場所工作,經常晚上半夜才下班回家,加之原、被告缺乏溝通,導致原告對被告產生懷疑,雙方爲此經常發生爭吵和打架。20xx年,被告向夏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後在家人的勸說下撤回起訴。但原、被告之間的矛盾並未消除,仍然無法共同生活。現原告要求離婚,被告當庭表示同意。同時查明,被告結婚時的陪嫁物有榮事達半自動洗衣機一臺、美的空調櫃機一臺、大衣櫃一個、鞋櫃一個、餐桌餐椅一套、安吉爾飲水機一臺、豆漿機一臺、萬年曆鐘錶一個、被子十四條、被罩十條、毛毯一條、包袱六個(內有牀上用品五個四件套)及現金2萬元。原、被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有電腦四臺、冰箱一個、健身器一臺。被告當庭陳述陪嫁的2萬元已經在婚後花完,其餘財產均在原告家中。另查明,原、被告所居住的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房屋系小產權房,由原告父親藉資並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而購買,價格爲23萬元,其中被告從其孃家借款2萬元。被告辯稱該房屋系原告父親贈予原、被告的財產,且將孩子過滿月的禮金交給原告父親歸還了房貸,原告否認,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關於女兒續心堯的撫養,被告當庭表示自己暫時無力撫養女兒,應當隨原告生活,待日後有能力時再變更撫養關係。原告稱購買四臺電腦向其朋友借款3萬元,被告否認,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

證實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原、被告的結婚證和女兒的戶籍簿,以及原、被告能夠當庭印證的陳述。

法院認爲:原、被告結婚後因生活瑣事產生誤會,雙方又缺乏溝通,經常爲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和打架,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原、被告當庭表示同意離婚,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被告結婚時的陪嫁物屬於被告婚前的個人財產,應當歸被告所有。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房屋,系原告父親藉資並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而購買,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原告應當將被告孃家的借款2萬元予以返還。依照法律規定,原、被告對婚生女兒均負有撫養的義務,鑑於被告當庭表示無力照顧女兒,其女兒可由原告撫養,被告應當承擔部分撫養費。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作出了准予離婚的判決,並對財產進行了分割。

案例二

原告xx,男,1984年6月5日出生,漢族,中鐵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員工,住山西省萬榮縣皇甫鄉東社村。

被告xxx,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漢族,住運城市鹽湖區怡景華庭27號樓2單元2樓西戶。

委託代理人陳永寬,山西南風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法院於20xx年9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靳“”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xx,被告xxx及其委託代理人陳永寬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xx訴稱:原告與被告xxx20xx年1月19日登記結婚,由於婚前瞭解不夠,草率與其結婚,加之婚後兩地分居,感情一直不好。同時,被告不孝敬父母,性格暴躁,經常亂髮脾氣,經多次苦心規勸,仍不予改正。被告婚後的所作所爲對家庭及親人極端的不負責任,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由於原、被告的性格不合,雙方自20xx年6月分居至今。現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請求依法判決離婚,婚生女兒董子涵由原告撫養。

被告xxx辯稱:原、被告自小就是一個村裏長大的,雙方結婚前是瞭解的,由於原告在外地工作,所以結婚後不能長期在一起生活,孩子出生後,我一個人又要工作又要帶孩子,非常辛苦,所以和原告溝通較少。我對原告的父母也盡到了應盡的義務,並非原告所稱的不孝敬。期間,原、被告還在一起,所以夫妻感情並未破裂,被告不同意離婚。

經審理查明:20xx年1月19日,原告xx與被告xxx登記結婚。20xx年9月22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董子涵。由於原告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中,原、被告相互溝通較少,導致雙方因生活瑣事及婆媳關係等問題產生矛盾。

證實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原告遞交的結婚證以及原、被告的當庭陳述。

法院認爲:原、被告因異地工作而分居時間較長,相互缺乏溝通,尤其是孩子出生後,雙方對面臨的撫育子女和孝敬父母等生活問題沒有,導致原、被告之間產生誤會和矛盾。原、被告在生活中應當相互包容和積極溝通,共同孝敬好父母和撫養好女兒。原告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對其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法院駁回原告xx的離婚訴訟請求。

四、分析總結

單一看待離婚問題僅僅只是一個家庭問題,但是離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往往佔據了較大的比例,且也是容易引起社會不穩定案件種類之一。對於離婚案件中問題處理不好往往容易引起新的矛盾和糾紛。對於離婚案件中的問題本人有如下的看法和分析:

1、由於傳統的觀念的改變和變化導致的人們更加追求自由的天性,對於這種情況應當加強對離婚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避免由於衝動引起的離婚。針對80後小夫妻的草率離婚的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疏導、化解年輕一代的婚姻煩惱,增加緩衝和冷靜的過程,可以是的很多受損程度較輕的家庭關係得到緩解和修復。對於法院的調解無效的,法院要做好庭前的指導工作,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瞭解舉證責任分配,知曉舉證不利的後果,促使當事人增強證據意識,提高依法舉證能力,及時收集和保存證據,保證舉證的合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無過錯方獲得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2、開展法制宣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婚姻觀、價值觀,要進一步加大法律宣傳力度。使得國民知法懂法,加強社會聯動,定期舉行關於家庭觀和婚姻法的知識講座,進一步加大婚姻法的宣傳工作,使得婚姻法中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誠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對夫妻,並且爲廣大的人民羣衆提供婚姻家庭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將夫妻之間的矛盾化解,普遍的提高羣衆的法律責任意識,達到減少因爲人生觀、婚姻觀、價值觀的改變而發生的離婚案件。

3、程度不同的違法問題,往往是最終導致離婚的原因。比如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結婚不登記、欺騙隱瞞真實情況等現象。往往就是這些的違規、違法的行爲嚴重的影響了法律的執行,使得相關人的相關權利受到了損失。同事也是造成了家庭的糾紛和夫妻之間的矛盾,也是離婚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因此預防和治理違法、違規的婚姻也就成爲了當前應該治理和預防的重要任務。這就要通過家庭、單位、有關部門、政府婚姻管理機關等組織和部門發揮響應的作用,建立起一個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綜合預防體系,纔能有效地防止違法婚姻的發生,最大限度地少離婚案件上升。

4、應當對婚姻有一個正確的理念。當今社會在發展進步的同時也同樣會促使人們提升對婚姻的期望值。男女之間的地位在社會上也越加的平等,於是人們對婚姻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此環境下,夫妻對彼此的要求也隨之提高,期待和現實的落差,使得爭吵就多了,爭吵造成了夫妻之間的矛盾激化,促使婚姻走上了末路。對此應當加強教育使得人們對婚姻生活應有個正確的理念。一段婚姻要經過無數風吹雨打,在這個過程中,單靠最初的激情是很難維持的,一定要真正用心去經營夫妻雙方應互相體諒,互相支持。同時幫助雙方明白彼此間面臨的差別和改進溝通方法,鼓勵夫婦雙方努力維繫婚姻,發揮家庭功能,減少婚姻中的衝突,即便通過調解雙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矛盾越來越大、裂痕越來越深。

5、實施向婦女適度傾斜的原則。婦女相對處於弱勢,在婚姻家庭破碎後受到的傷害也相對較深,在合法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是司法關懷的一種體現方法。離婚時在財產處理地方,原則上均等分割,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大部分婦女的經濟條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適度照顧婦女的利益,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而影響其正常行使離婚權利,避免婦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絕境。同時要充分考慮婦女對家庭的隱形貢獻,按照照顧婦女利益的原則給予婦女適當補償。對於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農村婦女,法院在依法減免其訴訟費用的同時,可以主動與法律援助部門聯繫,爲其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無償爲其提供法律幫助,平等保護她們的訴訟權利。

6、加強對離異家庭子女的保護。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僅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還要做好父母雙方的法制教育,非撫養方及時支付撫養費,撫養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視權,使子女能夠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溫情,雙方相互,監督減少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議有條件的法院可以與離異家庭、子女就讀學校建立聯繫卡,時時回訪溝通,瞭解子女生活學習情況,及時制止對子女利益損害情況發生,使我們的審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護離異家庭子女,防止其成爲問題少年。

7、強化離婚案件的調解工作。利用調解前置程序,理清雙方的婚姻狀況及爭執焦點。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司法解釋,將婚姻糾紛列入調解前置程序的框架,這樣便於法官及時瞭解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涉訴緣故,是否有調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數“對症施藥”。對夫妻感情較好的,只因一時衝動草率引訴的,可採用“冷處理”的方法;對雙方因誤解或誤會引起的離婚,幫助雙方消除誤會;對婚姻感情確以破裂,在調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應及時開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糾紛。審判中應貫徹和體現“能調則調,多調少判”原則,對死亡婚姻儘量勸離,讓雙方好聚好散,對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則應儘量調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