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校園範文 > 園藝

南週中學校園藝術節方案

園藝6.89K

  一、目的:

南週中學校園藝術節方案

爲貫徹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活躍和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的藝術修養,歌頌偉大的祖國,歌頌講文明、講道德的新人新事,展示學生的'藝術才華,培養學生的整體素質。

  二、藝術節組委會:

主任:

副主任:

組員:

  三、時間:

11月25日—12月25日(第十三週至第十七週)

  四、內容:

樂星大賽--11月26日(第十三週星期一)下午3:55---5:35(七年級高一)

歌星大賽--12月3日(第十四周星期一)下午3:55---5:35(七年級高一)

舞星大賽--12月10日(第十五周星期一)下午3:55---5:35(七年級高一)

書畫之星大賽--12月12日(第十五週星期三)下午4:35 ---6:30

語言之星--預賽: 12月3日(第十四周星期一)下午3:55---5:35

  五、要求及說明:

聲樂:自備伴奏,要求以健康向上的校園歌曲、民歌、優秀通俗歌曲爲佳,表演形式不限。

書法:要在報名時交一份作品參加選拔,入選者纔可以參加現場比賽。

繪畫、攝影:只交參賽作品,不組織現場比賽,作品請寫好班次、姓名。書法、繪畫、攝影作品在第十三週星期五(11月30日)下午5:00以前以班爲單位交教育處徐宏傑老師,過期不予以受理。

  六、獎項評定:

1、 學校將對積極報名,踊躍參加藝術節並取得較好成績的班級給予優秀組織獎;對各項比賽的優勝者給予“五一”表彰大會“百花獎”,同時,將部分優秀一等獎節目納入學校元旦文藝匯演進行展示。

藝術節優秀組織獎的評定包括報名人數佔20%、取得成績佔80%(單項比賽40%、集體比賽40%)。組織獎的比例:按各年級班額的30%選取,高二分文理科。

  七、注意事項:

1、各班班主任、文娛委員、參賽同學應關注教育處通知,以免延誤比賽。各年級組學

生會文藝部在比賽的前一天,在年級組公告欄顯要位置公佈比賽項目、時間、地點。

2、要求各班於十二週週三(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將報名單交教育處老師

處,過期不交作自動棄權處理。

大合唱:每班兩支參賽歌曲,校歌爲必唱歌曲(唱一段),再自選一曲(選曲爲歌唱祖國題材歌曲)。各班自己準備伴奏,使用伴奏音樂請提前一天發送到郵箱:********並且註明班級。

(如遇時間更改,以通知爲準,並請各年級學生會文藝部及時通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