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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考中國法制史衝刺書籍《明清會典》

書籍2.08W

司考法制史衝刺書籍明清會典

2017司考中國法制史衝刺書籍《明清會典》

(1)《大明會典》。明英宗時開始編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編成,但未及頒行。武宗、世宗、神宗三朝重加校刊增補。《大明會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爲綱,分述各行政機關職掌和事例。在每一官職之下,先載律令,次載事例。故《大明會典》就其內容、性質與作用來看,仍屬行政法典,起着調整國家行政法律關係的作用。

(2)《大清會典》與清代行政法。爲了規範國家機關的組織、活動,加強行政管理,提高官吏的'統治效能,自康熙朝開始,清廷仿效《明會典》編定《清會典》,記述各朝主要國家機關的職掌、事例、活動規則與有關制度。計有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光緒五部會典,合稱“五朝會典”,統稱《大清會典》。

自乾隆二十七年編纂《乾隆會典》開始,《清會典》的編纂一直遵循“以典爲綱,以則例爲目”的原則,典、例分別編輯遂成固定體例。“會典”所載,一般爲國家基本體制,少有變動。具體的變更,則在增修“則例”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