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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時尚作文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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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時尚作文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時尚作文合集九篇

時尚作文 篇1

登登姐換了個新發型,據她的話來說,就是新發型新氣象。登登姐做了個內扣的梨花捲,我和她開玩笑,“登登姐,你終於找到你的專屬髮型了。”她卻當了真,不過不得不說,這個新發型很適合她。

剛剛看到登登姐在空間曬自拍,我驚訝的發現登登姐染髮了,原來一頭烏黑靚麗的頭髮染成了棕色,還挑染了幾根毛。順便翻了下評論,她的同學都在誇登登姐變好看了。登登姐估計很鬱悶吧,按她的脾氣,鐵定認爲她同學以前認爲她醜的要命。

挺羨慕登登姐的,可以隨意改變自己的髮型,髮色,這大概就是長大的好處吧。

我問登登姐,爲什麼這麼喜歡換髮型。她指着我的腦袋說因爲要跟得上流行啊。以前她一直是長馬尾,而且人長的也不是很突出,造型很土,所以才需要經常更換髮型,打造奪人眼球的造型。我聽得似懂非懂,還是不明白她爲什麼換髮型這麼勤。

或許真的是因爲需要時尚的造型多熱博眼球吧,可是我還是不明白。因爲在我眼裏,那些所謂時尚的造型是很漂亮,但是我更喜歡以前的造型,現在明星個個塑身,瘦的不成樣子,拍出來的古裝劇完全感覺撐不起衣服來。當然這僅僅是我個人的見解。

時尚作文 篇2

時尚,顧名思義就是在特定時段內率先由少數人嘗試、預認爲後來將爲社會大衆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樣式。。有的人認爲時尚是一種藝術,有的人認爲時尚是一種潮流,而我認爲時尚不過是過眼雲煙。

在現實生活,人們只會盲目追求時尚例如:大多數人穿奇裝異服,追捧明星,跟隨一時的流行風情。許許多多的學生一味追求時尚而使自己的學業下降,有的人還因爲盲目追求時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條不歸的道路。或許有的人認爲時尚是一種藝術,但能把時尚真真正正當一門藝術的人少之又少。人們大多隻會跟隨潮流的步伐,對時尚一時的火熱過不了多久這火熱就會慢慢地消逝。

我認爲學生追求時尚會使學習成績有相應的影響,使們分散學習精力,無心學習,中學生應該以學爲本,素質教育爲輔,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學業無關的事,花的是寶貴的時間。而時尚又浪費錢,時尚的東西,價格會有很多水份。它還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會導致思想腐朽,拜金主義而失去社會道德。況且時尚這東西變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時尚,因爲每個人的審美觀都不一樣,你認爲時尚,別人認爲難看,自己踏踏實實地過生活纔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記住哦:流行時尚,皆爲過眼雲煙,唯有學業事業,長留世間。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輕自賤,沒有主見,莫爲流行所動,方能立足人間。

時尚作文 篇3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4

時尚永遠是看得見摸不着的。

牛仔褲在幾經磨難後成爲時尚的標誌。當你套上牛仔褲,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準備瀟灑走一回時,你會猛然發現“靛藍+白”的組合已充斥整個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當然不甘心“同流合污”,於是開始捕捉新的時尚。你又發現,城市的亮點已被幾個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壟斷,男士是一身皮爾卡丹西服或鱷魚T恤,女士周身“夏奈爾5號”的香水和和滿眼進奧的傑作,令人咋舌的價格,無疑使這一羣人成爲時尚的先鋒。你的羨慕是不言而喻的,當然你的決心也是驚人的。

一年之後,當你拿出省吃儉用攢下的所有積蓄換回一身名牌時,虛榮心得到了最大的滿足。

但是好景不長,風行一時的雅皮風已被強勁的休閒風所替代了。天哪,滿街的休閒!你覺得無所適從了,更不知什麼纔是真正的休閒。

一位朋友指點道,休閒就是“麻質+木扣+米色+寬鬆”。

正當你躊躇滿志、躍躍欲試之時,時尚又變了。從巴黎、米蘭到東京,設計大師們不約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爛的喇叭褲、厚底鞋、縮水T恤又成了新時尚。朋克與搖滾與非主流,捲起一股所謂世紀末的情懷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頭髮的女孩一下子成爲街頭的時髦的點綴。

最讓你驚訝的是摩登女郎們黑色的嘴脣和指甲,彷彿從中世紀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卻告訴你,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從頭到腳如法炮製一番,卻突然發現已認不出鏡中人是誰了。你摸摸臉上涌出的細小皺紋,驚訝地發現:在馬不停蹄、毫不鬆懈地追求時尚的過程中,你失去了最美麗的東西――青春。

時尚,就是永遠在時間之上――你有這本事嗎?否則,你永遠別想抓住它。

時尚作文 篇5

金色的夕陽灑下溫柔的餘暉,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們學生的臉上,結束了一天辛勞的工作和學習,我們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於是我們打開電腦,登錄到博客上,進入這精神的小窩,這似乎早已成爲一種時尚。

我有兩座小窩,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樂的,總喜歡靜靜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細細地品味着,其間流逸着淡淡的欣喜與愜意。

以文會友,這是我們的時尚。於是便喜歡同年齡稍長的朋友一起品讀着各自的文字,表達一些讚許,交流一點意見與心得。

我們不期許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廣泛地關注,不奢求做一回隱沒的平民作家,只簡單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別人同感的迴應,幾許認真與真誠的品讀。

靜心而坐,細細地品味着別人詩一般的文字,閉目冥想,遐思着那字裏行間所流淌的詩情畫意,如天空一樣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輕輕地咀嚼,益發地散射出一種甘甜的醇香,有一絲像清泉,又有一點像淡酒,一絲絲、一抹抹地撲面而來,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風,淺淺的酥醉,恍入一場恬淡的輕夢,其間紛紛揚揚地灑下雪一樣的櫻花,不禁已徹底地醉了。

我們便願意如此,簡單地品味着別人博客中簡單的幾行文字,在這種時尚中,輕輕盪滌去心靈的塵垢。

以樂動人,用怡情的純音樂溼潤每一位來訪者的心。或是閒庭信步,邂逅一段空靈的仙樂。

音樂同文字一樣,亦是人類最偉大的創造,在清清淺淺的幾個樂符間早已將人吸引過來,要去全心地回味,釋去滿身的煩憂與喧囂。

寧心而聽,舒緩地將整個身軀都擱下,將整顆心都徹底地放鬆,徜徉於一片幽靜的夜色中。彷彿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風,面前是無垠的稻田,墨綠而深沉,安詳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風一吹過,便飄漾起陣陣沙沙的響聲。有一輪明月朦朧地隱在團團的柔雲中,瀉下隱隱約約的月光,灑在一片松林中,便縈繞起股股淺吟的松濤。那古箏清越而悠揚的絃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韻都在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籟一樣擴散開來。

這亦是一種時尚,令人在一種純粹中得到精神的昇華,滑下兩行晶瑩的清淚。

夜色已深沉,萬籟已俱寂。我們博客一族便在這一種穿梭的相遇與交流中安撫着勞頓的心,在這一種時尚中感受着天空飄下的一陣微雨,品味着一種意猶未盡的雋永。

這一切都在這時尚的品味之中。

時尚作文 篇6

現在,我們中間最流行的當然就是最時尚的用語啦!同學們張嘴閉嘴就是“哇塞”、“酷斃了”、“帥呆了”……一次,我們班最內向的君說了一句“一般一般,世界第三”,立即引起了全班的轟動。還有不少同學用“火星文”寫日記,這樣就不用擔心被家長髮現自己的祕密了。

我嘛,平時就是一個愛趕時髦的人,如今,我更是整天時尚用語不離口,一次,我突發奇想,去文具店買了一個精美的.筆記本,然後把所有經典的句子都記在了上面,沒事兒就拿出來看看。同桌說:“你要是把這股勁兒用在學習上,考試肯定是全年第一。”

不久後的一天,正當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時候,媽媽突然走到我面前,把那本時尚語言摘錄本摔在了茶几上,怒氣衝衝地對我說:“你看看你,竟然跟一些小流氓學了髒話。”媽媽說完,重重地嘆了一口氣。

看着媽媽撥得發抖的手和失望的表情,我心裏難受極了,我輕輕對媽媽說:“媽媽,這些不是髒話,而是現在流行的時尚用語,網有很多的。”“網上有很多。”媽媽更激動了,“你是不是揹着我去網吧上網了?”“媽,別激動,不是這樣的,你聽我說,不要着急上火。”我拉着媽媽的手,讓她坐在沙發上,然後耐心地解釋起來。媽媽聽着聽着,眉頭漸漸舒展了。當我說到我們把一些保守的,跟不上時代的人稱爲“火星人。”昌,媽媽也忍不住“撲哧”一聲笑了起來,最後,媽媽摸着我的頭說:“對不起,媽媽錯了,看來,媽媽真成‘火星人’了。”我開心地笑了,這場家庭小鬧劇也告一段落。

現在,媽媽居然也向我學起了時尚語言,昨天,媽媽在電視看到了她的偶像佟鑫時,興奮地說了一句:“用你們的話說,佟鑫真是酷斃了!”

時尚作文 篇7

沒看過《盜夢空間》?你土了!沒聽過TaylorSwift?你out了!當下,時尚已成爲許多人的熱門話題。一個時間段的流行必定會成爲聊天的主調。

電影沒看過可以補看,歌沒有聽過也可以去補聽,這叫明眼人的頓悟,明白該跟上時代了。但你若是一聽時尚便去效仿,這便成了瞎眼人了。時尚這種東西可盲從不得。

前陣子大火的Ladygaga以其出位誇張的造型和獨特鬼魅的音樂吸引了衆人的眼球,贏得了不少人的青睞,由此颳起了一陣巨大的時尚風,引得國內許多明星都爭相模仿起來。某專輯封面,那誇張的電焊眼鏡;某頒獎典禮,一身衣不雷人死不休的造型,一看便是Ladygaga附身。這類對明星的盲從,總會惹來“抄襲門”等非議。在我看來,盲從別人的時尚,否定自己的特色,實在是一種極不聰明的行爲。

明星尚且盲從不得時尚,更何況我們普通人呢?前幾年,安徽出了個名人:許嵩。他被冠以“周杰倫第二”、“音樂界的韓寒”等名,可見影響力不凡。如今好像這類例子越來越多了,本就讀於或畢業於某所名牌大學,卻在與其專業相差甚遠的道路上取得非凡成就,你可以美其名曰“人才誕生的時尚模式”。但這種時尚,你跟從得了嗎?許嵩他能成爲音樂天才是因爲他本身就有這方面的資本,我不相信隨隨便便地從安徽醫科大學拉出個人來就能唱出什麼好歌。

確實,這種發展個性成就天才的時尚令人心嚮往之。但這隻能是那些有天賦的人打造的時尚。我們普通人啊,切勿想着哪天甩甩書包走人,奔那“時尚”道去。

盲從時尚是愚蠢的甚至可怕的。在中國人口氾濫的情況下,“丁克”成爲一種時尚。這本可理解成“爲中國大地減少人口負擔的好事”。但有些人爲了跟着這時尚,使自己不落伍,竟然做起了“僞丁克”。明明養了孩子卻把孩子丟給父母,還瀟灑地對外宣稱:“我是丁克我自豪!”這般盲從,扭曲了時尚的本義,顛覆了時尚的價值。

請不要把Ladygaga那件內衣般的衣服當成外套穿在身上在大街上顯擺,更不要不好好讀書還嚷着:“我要當許嵩第二!”人家許嵩起碼還本科畢業了。

時尚作文 篇8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彷彿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裏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裏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爲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裏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後,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爲我發現電視上竟放着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裏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着帥氣的新發型,想着: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着我。因爲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爲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時尚作文 篇9

一股香氣撲面而來,在門口的我嗆了幾口氣,一位衣着亮麗的老人走進家門。想都不用想,這位時尚的老人是我的外婆。

我是真服了外婆了,都一把年紀了,還像二十幾歲的少女一樣噴香水,抹口紅,而且她噴的香水味道很重,我待在她旁邊,時不時就嗆個半天。一般的老人頭髮花白後基本上不染黑。可是,我的外婆是個例外。

她一到我家裏,就向老媽要染髮劑,說是白頭髮不好看,單調。結果,所有顏色的染髮劑都統統被搜刮過來了,有黑色、深棕色、淡棕色、深黃色,甚連紅色也有!外婆一邊挑,一邊嘟噥:“一定要挑最最體現出時尚的顏色,我可是公司裏公認的‘時尚老人’。”家裏的地板常被外婆弄得一片狼藉。

我這個老外婆真的是每時每刻都要追求時髦。我和老媽在澳門旅遊的時候,外婆的電話就追來了。在電話中,只聽見外婆的大嗓門在叫:“快給我買好用的護膚品,還有口紅,口紅的顏色要十分時尚的火紅色,聽懂了沒?……”沒辦法,我們只好動身去買護膚品。在店裏,服務員連在手上試了十幾道口紅,但都不咋地,要麼太粉,要麼顏色太暗。最終定下來了,只是我本人不確定外婆會喜歡,那紅色塗在嘴脣上就好比吃了紅辣椒一樣,像重度充血差不多。後來帶回家給外婆,外婆卻十分高興,一直說:“就是這個顏色!就是這個顏色!”

外婆還十分喜愛穿高跟鞋。一次,老媽的大學同學寄了幾雙鞋給我們,其中就有外婆的高跟鞋。我拿出來,仔細瞧瞧這高跟鞋的跟,好高啊,我試着穿了一下,走起路來像是在踩高蹺。我提心吊膽地走,生怕摔個狗啃泥。真搞不懂外婆會喜歡穿這種鞋。在我眼裏,外婆永遠是年輕、時髦的。不過,有一個與衆不同、又“年輕”又時尚的外婆倒是我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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