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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決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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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行志願概念釋義

志願決策策略

平行志願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普通類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 4個院校志願,在專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E 5個院校志願。各院校志願均爲該生的第一志願。另外,每個院校志願下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徵求平行志願:在每批次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向社會公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由市、縣(市、區)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在徵求平行志願中,考生還可填報3個院校志願和1個是否服從其他院校志願。省招辦將按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再次投檔。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時間是在錄取過程中每批次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5.3.2 平行志願與順序志願的區別

傳統的順序志願:先看志願,再看分數,每批次設置4個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志願。投檔時,第一步:省招辦根據考生志願按學校分類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時,同時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浙江大學的考生排序,將所有填報浙江工業大學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從已分類的學生中從高分往低分順序向該校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從高分往低分投檔以此類推。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如果第一志願報考的'學校沒有被錄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願院校已錄滿,那麼該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個別考生甚至因此落榜。

平行志願:既看分數又看志願。今年實行平行志願後,每批考生可同時選擇A、B、C、D4個或A、B、C、D、E 5個學校,錄取投檔時,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第一步:將所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則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類推。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電腦按志願中先A學校,再B學校,再C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如不夠,則看B學校,以此類推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3個或5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對未被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再參加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使考生擁有了更多的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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