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校園範文 > 歷史

漢代君主研習儒學傳統的形成及其歷史效應

歷史1.07W

漢代君主尊儒習經後,制詔誥令中徵引儒經之風漸盛。漢武帝《舉孝廉詔》中首次完整地徵引了《論語》“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行必有我師”一段經義。上文提到的武帝策命三王的制文則是迄今能看到的較完整的漢代詔書,制文中引《詩》“高山仰之,景行向之”,表達對周公的仰慕效法,又引《書》“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後羞”,告誡受封爲廣陵王的劉胥。此詔被司馬遷譽爲“文辭làn@⑾然,甚可觀也”〔88〕。

漢代君主研習儒學傳統的形成及其歷史效應

據粗略統計,《漢書》諸帝紀中保存西漢詔書約180篇,這些詔書共徵引經文35次,如武帝時凡引8次,成帝時引10次。《後漢書》諸帝紀保存東漢詔書約120篇,徵引約50次,徵引次數最多的是漢章帝,約20餘次。有的論者以爲“西漢帝王引經下詔比東漢普遍”〔89〕,實際上東漢引經之盛超過了西漢。被徵引的經典中,以《詩經》、《尚書》徵引頻率較高。

詔書徵引儒經言論的主題,範圍十分廣泛,主要涉及到以下十個方面:(1)重農;(2)舉賢;(3)治吏;(4)寬刑;(5)攘災異;(6)應祥瑞;(7)施惠政;(8)申禮制;(9)倡倫理;(10)示謙懼。這十大方面反映了儒家治國之道的基本精神,它們被詔書頻繁引用的事實,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儒家治道確實在不同程度上與漢代君主政治結起來。作爲一種訓政方式,其目的是爲了論證君主的政治舉措乃發自經典本義,依據於聖人之法,因而是勿庸置疑天經地義的。依漢制,帝王詔令頒於朝廷,布達於民間,史稱“山東吏布詔令,民雖老羸癃疾,扶杖而往聽之”〔90〕,郡守甚至要專門“選擇良吏分部宣佈詔令,令民鹹知上意”〔91〕。藉助於儒經的緣飾,詔書除起到布達政令取信臣民的作用外,亦收弘揚儒術教化萬民之效。當然,經義徵引也有流於程式化的弊端,有些缺乏實質性內容,淪爲一種文章修辭手法而已,這在東漢尤爲明顯。

嚴格地說,上揭引經下詔的訓政情況仍然有籠統混沌的一面,冠冕堂皇的徵引未必說明儒家信念就是君主施政的真實出發點。以施政層面看,儒學與君主政治的結合方式和程度,可以進一步析爲兩種關係模式,其一是循經義真精神施政,一是援經義以附會緣飾,兩者當然不能一概而論了。

先來看前者,即儒家“治道”的一些原則確乎爲君主所認同,並貫徹到實際政治的操作層面,造就了實質性建樹,犖犖大端者有:

其一,儒學教育使漢代君主不同程度地接受了儒家關於政治文化改良的學說主張,從而對政治進程產生了重大影響。以漢武帝爲例,他不僅從學術上尊崇儒術,而且還遵循儒家理想,施行了一系列上層建築的改革,如行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協音律”〔92〕等,完成了漢初儒家期待已久的禮制改革。在董仲舒等儒學宗師的闡發下,儒學中的大一統、強幹弱枝等施政精神也得到顯揚光大,爲漢武帝所認同,促成西漢中葉統一學術、削奪藩國等重大改革。

其二,儒學經典中廣開言路、議政以制的民主性觀點,對漢王朝政治運作有較大影響,在一定程度上調節了專制制度。如《尚書》中的《夏書》:“惟帝時舉,敷納以言”。《商書》:“先王肇修人紀,以諫弗fú@⑿”。《周書》:“議事以制,政乃不迷”。《洪範》:“謀及乃心,謀及庶人”。這種思想對漢代君主浸潤甚深,廷議形式的議政受到應有的重視,有關制度“楷式昭備”,在歷史上較爲突出。不少有爲君主能夠認識到“事以議從,策由衆定”(漢章帝語)對鞏固統治的意義,“莫不諮取善道,博採稽古,虛己以延納@⒀,發嘉詔下及幽隱,求所裨益”〔93〕。基本做到有政必議,闡析利害,集思廣益,爲國家政務的決策提供了比較合理可行的處理方案,對加強封建統治有重要作用,緩解了專制帶來的問題和弊端。

其三,儒家的民本論和屈君伸天思想,對漢代君權構成一定製約。前者如《孟子》:“民爲國本”,“民貴君輕”,《荀子》:“君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後者如《周易》:“天垂象見吉凶,”《春秋繁露》:“《春秋》之道,以人隨君,以君隨天”〔94〕。上述思潮盛行於兩漢,對君主人格有所抑制。皮錫瑞歸納道:“其時人主方崇經術,重儒臣,故遇日食地震,必下詔罪己,或責免三公。”〔95〕趙翼亦指出,“漢代君主詔多懼詞”〔96〕。如元帝詔稱:“元元大困,盜賊並興,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97〕。一代英主漢武帝,亦在晚年下詔罪己,承認既往所爲“多有狂悖”〔98〕,這在後世君主那裏是不多見的。同時,兩漢君主亦多能容忍大臣極言直諫,許多激烈言辭未被加罪,反映了漢代君主政治中較開明的一面。

其四,儒家德治思想在兩漢得到不同程度的貫徹。儒家要求統治者愛民惠民,視民如傷,博施衆濟,具體體現在重農本、薄稅斂、制民之產、使民以時等主張上。兩漢君主都把重農本奉爲基本國策,許多君主都在春季下詔勸農桑,廢除苛政,賞賜民爵和布帛,停建勞民工程,賑濟窮困鰥寡孤獨,表彰孝悌力田等。薄田賦亦是漢政特點,兩漢基本保持在三十稅一的水平上,而遇災荒等特殊情況,又有臨時性減免。

東漢開國之初,承前朝之弊,農民奴隸化現象嚴重,光武帝循“天地之間人爲貴”〔99〕的重民觀念,多次頒令釋放奴婢,大大緩和了東漢初年的社會矛盾。漢代君主還採納儒家德主刑輔之義,對法律有所改良,幾乎每位君主在位期間都有大赦的記錄。漢宣帝顯揚孝道,除首匿之法,“令子匿父母孫匿大父母皆勿坐”〔100〕。章帝依照王者生殺宜順時氣的儒家觀點,規定“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101〕,體現了漢律與儒學文化相揉合的歷史特色。

其五,儒學教育對漢代君主的影響,還表現在君主依據經義條文處置具體政事,這就是唐殊曾指出的,“夫漢家以經義斷事,每有大議論、大獄訟,輒引經義以決之”〔102〕。以《公羊春秋》決事爲例,漢武帝時“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誼zhuān@⒁斷於外,不請。既還奏事,上皆是之”〔103〕。這是以經義決獄。再如五鳳年間匈奴內亂,漢廷大臣多主張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蕭望之據《春秋》晉國士丐帥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事,引《公羊》“君子大其不伐喪”之義,主張“宜輔其微弱救其災患”,“此德之盛也”〔104〕。宣帝基於儒家政治道義和謀略上的考慮,從其議,遣兵護輔呼韓邪單于定其國。這是以經義定大議論。類似這樣援引《春秋》之義處理政事的,兩漢書中不下數十例。

下面再來看君主援經義附會緣飾政事的'行爲模式。這首先涉及到儒學與漢代君主政治之間關係的實質。不少論者認爲,“從皇帝到百官的漢代統治者,都以儒家思想作爲最高的指導思想,作爲一切行動和言論的最高準則”。實際並不盡然,在漢代君主稽古禮文,尊儒習經事實的背後,其實存在着一種政治實用理性的思維態度和文化取向,循此方能揭出漢家歷代君主的心傳。

所謂實用理性,它依據的價值是一種直接功利性的需要,與道德理性相去甚遠。儒家經典的教育薰陶,並沒有也不可能使儒家價值全部內化爲君主的政治信念,在專制體制下思想信條的約束力又是有限度的。兩漢歷史表明,漢代君主理論行爲和施政實踐的真正最高準則,並非儒家思想,而是皇權和皇朝的直接利益和根本利益。所謂循經義施政的實質,則取決於儒經之義與君主之利的一致和重合;當儒家理想主義的治道主張與之發生偏離和矛盾時,君主無疑是從皇權直接利益出發,權衡現實利害施政,儒家經義便只剩下裝璜門面的附會緣飾功能了。

例如,西漢時哀帝以定陶王身份立爲太子入繼大統,遂欲晉封其祖母定陶太后和其母丁姬爲皇太后和皇后,受到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等大臣的反對,認爲既不合儒家“尊無二上”之義,亦悖漢制傳統。哀帝先後冊免了朝廷三公,於建平二年下詔晉封尊號,詔書公然引《公羊春秋》“母以子貴”之義〔105〕,爲自己的僭禮之舉標榜以冠冕堂皇的根據。

更有甚者,儒學被君主用來緣飾腐敗政治乃至藉以誅除大臣。仍以哀帝爲例,他專寵董賢,“欲侯之而未有所據”。後就篡改東平王謀反案件的檢舉人署名,“更言因董賢以聞”,妄爲加功以封侯,遭丞相王嘉上封事阻諫。但數月後仍下詔封之,詔書還切責“公卿股肱未能消厭未萌”,“賴宗宙之靈,董賢等發覺以聞”。隨後徵引經義:“《書》不云乎“‘用德章厥善’,其封賢爲高安侯”〔106〕。如此封侯,似乎就順理成章了。再如成帝綏和二年,“時@⒂惑守心”,郎賁麗據災變“言大臣宜當之”。成帝乃召見丞相翟方進,“又賜策責讓”,“方進即日自殺”〔107〕。實則因爲翟方進與謀立皇后的淳于長交往密切,綏和元年淳于長坐大逆罪名被誅,“上以方進大臣爲之隱諱”,未便株連。次年遂據天象異常,用儒家災異說爲藉口逼殺之。儒學講災異,並沒有誅大臣以佑護天子的謬說,《中庸》君主“治國九經”之論中,有兩經講的是“敬大臣”、“體羣臣”。成帝精於儒學,卻奉儒爲術,誅除大臣欲強主威,於此可見君主習儒的末流之弊了。

當儒家治道與皇權利益發生衝突矛盾時,君主能作出的遷就和接受的約束是相當有限的,甚至索性拋卻緣飾模式,一意孤行。比較典型的如“籠鹽鐵”引起的爭議,儒臣據儒家理想力爭,激烈的批評從武帝時延續到昭帝時的鹽鐵會議上,但西漢君主對鹽鐵之利的壟斷卻幾乎沒有放棄過。由此看來,儒家思想只是維繫王朝統治的工具而已,君主只是要求臣民奉儒學爲最高準則,而自己卻保留了選擇上充分的自由度。宣帝通明經義,卻留下“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108〕的箴言,說明漢代君主施政並未完全拘泥於儒學原則。治國之道的多樣化,在漢代許多君主身上均有體現。如宣帝精通《春秋》穀梁學,主持過石渠閣經學會議,但又“好觀《申子》君臣篇”〔109〕,“任用法律,不甚用儒”〔110〕。光武帝尊儒是出名的,但他同時又倡導讖緯,除“講誦經書”外,“自《河圖》《洛書》讖記之文,無不畢覽”〔111〕。後又宣佈圖讖於天下,把讖緯擡到經學之上。桓譚因抵制讖緯,幾遭殺身之禍。

最後再看看漢代君主在多大程度上採納和踐履了儒學的君道。

儒家重君道,從先秦經典到漢儒著述都有大量的理論說教。儒學塑造了理想化的五帝三王典範形象,把聖王之道置於儒家道德系統的最高層次。孔子強調“爲政以德”,要求人君“修己以安百姓”,修己是指理政治世必先修身,“政者正也”,“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112〕《禮記》進而提出“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的“三綱”,正心修身的“八目”和修身、尊賢等“治國九經”。董仲舒強調君主應“固守其德,以附其民”,要“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113〕,使君主道德教育落實到切實可行的一般規範。

毋庸否認,透過對儒經君道思想的研習浸染,漢代君主的道德觀念和行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潛移默化,造就出一些君主的懿言嘉行和賢明形象。在根據歷代《孝傳》成書的《二十四孝》中,記載文帝悉心侍奉患病的母親,甚至“目不交睫,衣不解帶”,親嘗苦口之藥,三年而未嘗懈怠。以帝王之尊有如此孝行,實屬難能可貴。在勤政方面,宣帝堪稱典範,宣帝“興於閭閻,知民事之艱難”,“厲精爲治,五日一聽事”,又明於用人之道,“及拜剌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114〕。再如章帝之寬仁亦流譽後世,他在位13年中,多次減免民賦,除慘酷之科五十餘條,“奉承明德太后,盡心孝道”,與諸侯王亦相安克諧,“羣后德讓”,後宮稱治。范曄贊曰:“謂之長者,不亦宜乎!”〔115〕是難得的一位有儒德的好皇帝。有鑑於此,趙翼認爲漢治近古,即使到“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116〕。從某種意義上說,漢政與秦政分野的關鍵,也就在於儒家政治傳統對君主行爲無形的浸潤和制約。

當然,儒學說教說到底只是一種傳統和道德力量的約束,對於至高無上的專制皇權缺乏真正切實有力的制衡機制,儘管每人所處的時段和素質有差異,但不同程度的腐敗幾乎成爲大多數漢代君主的邏輯歸宿。從總體上看,漢代君主在君道踐履上值得稱道者實爲有限。相反,在循經由道的標榜之下,卻表現爲言與行的分裂,悖離君道理想者比比皆是,即便是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亦未能免亡秦之譏。其宮廷生活極盡驕奢鋪張之能事,又尤敬鬼神之祀,廣召方術祀神求仙,夏侯勝曾指斥他“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無德澤於民”〔117〕。好儒雅的成帝亦是淫侈之君,專門爲寵妃趙飛燕造昭陽宮,給自己前後建了兩座陵墓,耗時十五年,“費擬驪山”,“平時好爲微行,鬥雞走馬長安中”〔118〕。耽於淫逸,不修政事,大權旁落外戚王氏之手。凡此都遠遠超出了儒家等級制度和思想所認可的特權範圍。明帝通曉儒學孝悌友于之義,卻屢興大獄,廣陵王荊、楚王英和淮陽王延以手足之親或誅成削。王夫之感慨道,明帝“乃獨於兄弟之間致其猜毒而不相合,而天性之恩幾於絕矣!”〔119〕

至於兩漢末世昏君庸主的所作所爲,如哀帝的專寵男色、裙帶政治,桓靈二帝的賣官鬻爵、斂財聚貨等等,更與君道規範相去萬里。兩漢君主此類道德面貌和宮廷私生活狀況,暴露了君主尊儒習經虛僞的一面。儒學教育並非萬能的,它在君主恣情放縱的物慾面前表現出自身的侷限。漢代君主與儒家道德理想的悖離,確實是君主儒學教育蒼白無力的一個側面。雖然我們不必再沿襲古人泛倫理主義的致思傳統,把道德實踐作爲評價的唯一尺度,但卻不能不指出,這大約是漢代君主儒學教育傳統的一個最大的失敗。

註釋:

〔1〕《易·賁·彖》。〔2〕《史記·秦始皇本紀》。

〔3〕《漢書·儒林傳》。

〔4〕唐殊:《兩漢三國學案》卷三。

〔5〕《論語·予路》。

〔6〕《荀子·議兵》。

〔7〕《新語·懷慮》。

〔8〕《史記·禮書》。

〔9〕《史記·儒林列傳》。

〔10〕《漢書·賈誼傳》。

〔11〕《新書·傅職》。

〔12〕《史記·賈誼列傳》。

〔13〕〔14〕《漢書·晁錯傳》。

〔15〕《後漢書·班彪列傳》。

〔16〕〔19〕《史記·萬石張叔列傳》。

〔17〕〔18〕《史記·儒林列傳》。

〔20〕〔27〕〔29〕〔54〕〔78〕《漢書·儒林傳》。

〔21〕《漢書·韋賢傳》。

〔22〕《漢書·昭帝紀》。

〔23〕《漢書·宣帝紀》。

〔24〕《漢書·王褒傳》。

〔25〕〔50〕〔110〕《漢書·匡衡傳》。

〔26〕《漢書·疏廣傳》。

〔28〕《漢書·蕭望之傳》。

〔30〕《後漢書·伏湛列傳》。

〔31〕《漢書·薛宣傳》。

〔32〕《後漢書·明帝紀》。

〔33〕〔40〕〔41〕〔58〕〔67〕〔68〕〔77〕〔80〕〔85〕《後漢書·儒林列傳》。

〔34〕《後漢書·安帝紀》。

〔35〕《漢書·兒寬傳》。

〔36〕《漢書·蔡義傳》。

〔37〕《史記·儒林列傳》。

〔38〕《後漢書·桓榮列傳》。

〔39〕《後漢書·張pú@②列傳》。

〔42〕《後漢書·楊震列傳》。

〔43〕《春秋繁露·精華》。

〔44〕《史記·自序》。

〔45〕蘇誠鑑;《漢武帝獨尊儒術考實》,《中國哲學史研究》一九八五第一期。

〔46〕唐殊:《兩漢三國學案》卷八。

〔47〕《文選:尚書序》。

〔48〕《新書·傅職》。

〔49〕《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六。

〔51〕《公羊傳·序》疏引《孝經·gōu@⒃命決》。

〔52〕趙岐:《孟子題辭》。

〔53〕牟宗三:《歷史哲學》,第五部第二章。

〔55〕〔105〕《漢書·哀帝紀》。

〔56〕《後漢書·光武十王傳》。

〔57〕《漢書·谷永傳》。

〔59〕《史記·禮書》。

〔60〕〔97〕〔111〕《漢書·元帝紀》。

〔61〕〔62〕《漢書·張禹傳》。

〔63〕〔71〕〔86〕《後漢書·桓榮列傳》。

〔64〕《漢書·公孫弘傳》

〔65〕《漢書·眭弘傳》。

〔66〕《後漢書·鄭玄列傳》。

〔69〕《漢書·董仲舒傳》。

〔70〕熊鐵基:《秦漢時期的統治思想》,《華中師大學報》一九八七年第二期。

〔72〕《後漢書·鍾興列傳》。

〔73〕〔79〕《後漢書·賈逵列傳》。

〔74〕《後漢書·劉陶列傳》。

〔75〕呂思勉:《秦漢史》頁七六○。

〔76〕《後漢書·樊宏列傳》。

〔81〕《後漢書·魯丕列傳》。

〔82〕〔98〕〔101〕〔115〕《後漢書·章帝紀》。

〔83〕周桂鈿:《董學探微》頁三四七。

〔84〕《全唐文》卷三七二。

〔87〕〔95〕皮錫瑞:《經學歷史》。

〔88〕《史記·三王世家》。

〔89〕周予同:《經學史論著選集》。

〔90〕《漢書·賈山傳》。

〔91〕《漢書·循吏傳》。

〔92〕《漢書·武帝紀》。

〔93〕《冊府元龜》卷五二四。

〔94〕《春秋繁露·玉懷》。

〔96〕〔116〕趙翼:《廿二史zhá@⑦記》。

〔98〕《資治通鑑》卷二二。

〔99〕《孝經》。

〔100〕〔108〕〔114〕《漢書·宣帝紀》。

〔102〕唐殊:《兩漢三國學案》卷九。

〔103〕《漢書·五行志》。

〔104〕《漢書·蕭望之傳》。

〔106〕《漢書·王嘉傳》。

〔107〕《漢書·翟方進傳》。

〔109〕劉向:《別錄》。

〔111〕《後漢書·光武帝紀》。

〔112〕《論語·爲政·子路》。

〔113〕《漢書·董仲舒傳》。

〔117〕《漢書·夏侯勝傳》。

〔118〕《漢書·張放傳》。

〔119〕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