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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考試2.62W

爲進一步強化教師隊伍建設,健全教師考覈評價體系,形成良好的'讀書研究氛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學校研究決定,特組織實施本次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一、考試對象(名單見附件)

1.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我校未有高三教學經歷的文化學科教師。

二、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九個文化學科。

三、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1.採用閉卷筆答的形式,考試時量: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爲150分鐘,其他文化學科時量爲120分鐘。

2.試卷分值: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爲150分,其他文化學科爲120分。

(二)內容分佈

2014年全國新課改區大學聯考真題佔30%,,大學聯考模擬試題佔70%。

四、考試時間、地點

2015年1月29日(第22周星期二)晚上7:00,求真館二樓報告廳。

五、考試結果及運用

考試結果(以100分值計算)分爲合格(60—69分)、良好(70—79)、優秀(80分以上),並作爲學校各項考覈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缺考及考試舞弊處罰

凡未經校長批准無故缺考的教師,對所在年級部及教研組每人次扣期末考覈1分,個人期終考覈降一個等級;凡考試舞弊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本人期終考覈降檔及全校大會通報批評等處罰。

附:參考教師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