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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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觀後感1.65W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讀《哈利.波特》有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讀《哈利.波特》有感1

哈利波特是誰?他是JK羅琳筆下的一個會魔法的、被巫師界稱爲“大難不死的男孩”,他是整個巫師界的希望。

離哈里波特十七歲生日還有四天,過了這四天,哈里波特就會成爲一位真正的魔法師。然而,伏地魔重生了,他要親手殺死哈利,所以哈利不得不提前離開女貞路4號,永遠離開這個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鳳凰社的成員精心謀劃了祕密轉移哈利的計劃,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和他的追隨者食死徒的襲擊。然而,可怕的意外還是發生了。捲土重來的伏地魔已經染指霍格沃茨魔法學院,佔領了魔法部,控制了半個魔法界,形勢急轉直下。哈利在好友羅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隱形遁跡。爲了完成校長鄧不利多的遺命,一直在暗中尋機銷燬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得知,如果他們擁有傳說中的死亡聖器,那麼伏地魔必死無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開始了尋找死亡器的行動,並派出衆多食死佈下天羅地網追捕哈利,哈利與伏地魔在魔法學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比伏地魔搶先得到聖器,伏地魔未能如願以償,死亡聖器不可能戰勝純正的靈魂。哈利贏得了這場殊死較量的最終勝利。

哈利是一個大膽、勇敢、意志堅定的男孩,他在戴分校帽的時候,分校帽差點要把他分到“斯萊特林”,因爲哈利身上有着伏地魔的一些能力,所以分校帽要他去“斯萊特林”,但是,哈利知道“斯萊特林”是一個培養黑巫師的一個學校,所以他不想去,他就對分校帽說“不要分到斯萊特林,不要分到斯萊特林”。因爲哈利的勇氣,分校帽才把他分到“格蘭芬多”。哈利很堅強,還很聰明,就是他的能說會道打敗了伏地魔,他在被伏地魔花言巧語誘惑中,意志很堅定,不受伏地魔的迷惑。

另外,還有一些人不得不提,他們是亞瑟韋斯萊、海格弗雷德、喬治、比爾、瘋眼漢、唐克斯、盧平、芙蓉、金斯萊。他們是鳳凰社的成員,在轉移哈利的過程中,他們還爲哈利受了傷,真是令人佩服。

這本《哈里波特與死亡聖器》是哈利波特系列裏終極本了,但是我期待着“哈里波特”之後JK羅琳能夠繼續給全世界喜歡她的讀者帶來更加精采的文學新作。

讀《哈利.波特》有感2

這幾天,我讀了J·K羅琳寫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兩個好夥伴保護魔法石的故事。爲了保護魔法石,他們憑着無畏的膽量、過人的勇氣,穿越“活板門”,最終打敗伏地魔,奪回並摧毀了魔法石。

這本書有許多的人物,有膽量過人的哈利·波特;有法力無邊的阿不思·鄧布利多;有認真嚴肅的麥格教授、凶神惡煞的斯內普教授、力大如牛的海格、深藏不露的奇洛教授,還有殺人不眨眼的伏地魔。

其中,我最佩服哈利·波特。因爲他膽量過人、機智勇敢。而且他還有一種超能量。這種超能量總是在他遇到危難之際,突然出現,幫助他脫離危險。他的這種超能量真是讓人羨慕。這也是所有“哈迷”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

這本書,整個故事構思奇特;內容跌宕起伏;情節栩栩如生、環環相扣;人物躍然紙上。令人讀後,不忍掩卷。

讀《哈利.波特》有感3

想到哈利波特,你的眼前會不會出現古老的城堡,飛來飛去的Quuidich player,和一些玻璃做的裏面擺着一個個花盆的房間呢?你會不會想到特別恨魔法的德斯禮一家呢?下面是我讀完這套書的感受,有可能和你的感受完全相同,也有可能截然不同。

我覺得德斯禮不喜歡魔法,並不代表他們就是壞人,而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心態,用不同的角度去想事。雖然他們在我的角度上來說是不太禮貌的,但,他們對他們自己的角度來說是正確的。那些被叫作“Muggle”的人看到一些對他們來說的“奇怪的現象”,並不代表他們真的很傻,而是因爲他們有屬於自己世界的語言,而魔法師也不知道“籃球”是什麼意思。

在哈利的學校裏,有四個非常“棒”的組。它們可以反映出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因爲大家都是按自己的性格和選擇才進入了那個小組。要是你很忠實、勇敢,你會進格蘭芬多;要是你有天下第一的才智,你的合適小組會是拉文克勞,要是你奸詐,狡猾,我也可以猜到你是一個小斯萊特林……

我最討厭的人就是伏地魔的手下——食死徒了。食死徒們因伏地魔的強大,自己的膽小怕事而失去了自己,去吻伏地魔的腳,去當伏地魔的僕人,也不知道他們自己看上去有多賤。我最討厭他們了。他們雖然被給予了可怕的黑魔法,但要我用一個詞語來描述就是殺人犯。而儘管伏地魔招集了非常非常多的手下,殺了非常多的人,他所有的行爲,所有的罪惡就都會被所有的人知道,也會被別人打敗的。

而一被打敗,別的手下就一鬨而散。這種德性,誰都不會喜歡的。我肯定,以後的魔法師會把他們教訓一下的。

這套書,我覺得講了最簡單也最明白的道理,那就是好人會打敗壞人,而狂暴、邪惡的人最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我想,要是世界上所有人都看過這本書,那麼世界上壓根兒就沒有壞人了。

這就是我的感受,也許和你完全相同,也可能截然不同。

讀《哈利.波特》有感4

暑假裏,媽媽給我買了一套書——《哈利波特》,當我看到書時,我不禁嚇了一大跳:這麼厚的書,真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看完!可當我翻開第一集第一頁的時候,我就深深地陶醉其中了,每當空閒的時候就拿着書看,愛不釋手,沒過多久,一套7本厚厚的'書就被我“啃”完了,7本書中,最讓我映像深刻的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讓我懂得了許多,如:從哈利波特這個人物,我明白了做事要勇敢,一往無前;從赫敏這個人物中我懂得了學習要認真;從羅恩這個人物中,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我們要對朋友忠誠!當他們三個朋友冒險時,哈利波特給予一份力量、一份勇氣,赫敏給予一份智慧、一份關愛,羅恩給予一份快樂,一份信任,這六種力量集中在一起,他們渡過了重重難關。看了這本書,我的心中不禁浮現出一件事:我小時候十分膽小,每當看到朋友們玩驚險刺激的攀巖活動時,我都十分妒忌,可我就是不敢呀!當我讀完“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時,我又一次來到攀巖基地,嘗試着抓住一個個石塊,努力向上攀爬着,一次掉下來,我再試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我終於爬上了最好點,心中激動的心情無法形容!

如果沒有看到這本書,我就不會學習到“勇敢”,如果沒有看這本書,我就不會認識到友誼的可貴,如果···

讀《哈利.波特》有感5

這是一場驚心動魄的魔法大戰,兩個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個能生存下來,“我們“中的一個將要永遠離開……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十七歲的哈利爲了完成已故校長鄧布利多留給他消滅伏地魔的任務,經歷重重困難,最終銷燬多個魂器並戰勝伏地魔的故事。

這個故事驚心動魄,給人一種融入之間並與哈利·波特一同經歷一切的感覺,比如講到哈利與伏地魔決戰的時候,整個人都不好了,心怦怦直跳

其實事故並不淺顯,這些故事中隱含着許多哲理。

哈利·波特有一個特點,就是不屈服於命運,面對預言“兩個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個能生存下來,我們中的一個將要永遠離開……”他並沒有爲命運所屈服,坐以待斃。不僅哪些,他在面對十分強大的另一人:伏地魔時,更表現出了大無畏精神,勇敢的去做鬥爭,讓我佩服。

一個17歲的少年,是什麼讓他能這麼勇敢的放手一博呢?就是他心中的一個信念:人定勝天。伏地魔算什麼,衆多的食死徒又算什麼?一切反正都是需要去經歷的,與其逃避,還不如去面對,也許還有一線生機。

人,不能被命運所左右,如果說人是能被合運所主宰的話,那還幹嘛要活在這世上!一切都不是構,只要願意去做,命運,又能算些什麼?只不過是浮雲罷了。人越陷入絕境,越會喪失信心,心裏終會產生:一切都是命的想法。但這種想法不能有,只要你相信:人定勝天!

哈利的大無畏精神令我難忘,更是他的那種“人定勝天”的想法讓我銘記在心,讓我明白:一切都不是夢。

這是一個神奇的故事,更是一個奇幻世界,這個世界所帶來的,不僅僅是精采那麼簡單……

讀《哈利.波特》有感6

寒假裏,我聽許多人說《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讓人愛不釋手。現在,我就要一睹它的風采!《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國女作家j.k.羅琳送給我們的一份大禮。它的知名度比美國總統布什還大,給爲羅琳本人帶來了巨大的財富。 當我翻開這本書的時候,一股恐怖又具有神祕的氣息撲面而來,令我倒吸一口涼氣,這時我想趕快看看這本書!

哈利波特,一個受千萬孩子喜愛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惡的伏地魔給詛咒了,他的媽媽爲了救他,犧牲了自己,在他的額頭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鄧不利多教授將他放在了麻瓜世界,並讓得思禮夫婦收養了他。直到海格來找他,告訴了他的身世,矇在鼓裏的哈利波特決定離開得思禮夫婦,去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就讀。就這樣,哈利波特開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讀書,他結識了兩位好友——羅恩、赫敏,也樹立了死對頭——馬爾福。後來他發現了魔法石,還一舉挫敗伏地魔,還因爲他們這個鐵三角格蘭芬多學院贏得了學院杯當我讀完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時,這本書彷彿把我帶到一個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結束這一段魔幻的旅途後,許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淺.在現實生活中,正義與邪惡的較量無處不在.在公車上擁擠時,小偷正把他邪惡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裏,口袋裏.當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將拿出他們的"殺手剪"--尖刀來搶劫,當有壞人正笑裏藏刀撕賣假貨時,但是這些壞人搶的,偷的正好是"聾子","瞎子","啞巴"的時候,這些人將是視而不見.但是幸運的是社會上也哈利波特那樣正義的使者與這些邪惡的壞人對立.正是有了這些正義的使者,這個社會纔有了進步,他們同時也是人類的財富。 《哈利波特》就是這麼吸引人,讓你看了開頭就不得不想看結尾。就像玩遊戲一樣,一玩就上癮了。正是因爲這個原因,使它在全球擁有了千千萬萬的書迷,我當然也是其中一員。我要學習哈利波特那樣敢於向邪惡挑戰的勇氣。福樓拜曾經說過:對不幸的命運越是抱怨,越是覺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覺得恐懼,不如去面對它,迎戰它,使一切低頭稱臣,使燦爛的花朵盛開在艱苦耕過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這樣,他勇敢的面對困難,頑強地與伏地魔戰鬥。我們要相信“車道山前終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這句話,唯有經過無數挑戰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時,有阻礙、不平,才創造出了美妙的歌聲。我們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們不能向困難低頭,我們要向哈利波特學習,做一個勇敢面對困難,挑戰困難的人。哈里波特的這個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腦中,他的勇敢、對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撓的精神,無不令人讚歎!

讀《哈利.波特》有感7

《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可以說是十分精彩的,浸入了作者的所有精力與汗水。

這一集講了仲夏的一個夜晚,鄧布利多迫不及待地把哈利波特帶回了霍格沃茨,開始了他六年級的學習生涯。回校後,哈利在一本魔法課本的幫助下成爲了“魔藥奇才”,而這本書的前任主人卻是一個被自予爲“混血王子”的人,後來鄧波利多校長開始了對他的單獨授課,在課上哈利波特經歷了很多年對伏地魔驚心動魄的記憶。慚慚地哈利波特隱隱覺得這一學期內斯內普和馬爾福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馬爾福更是行蹤詭祕。最後當馬爾福把食死徒引起了學校,斯內普對鄧布利多舉起了魔杖時,他才證實了自己的懷疑,但已經太晚了,鳳凰唱起了輓歌,鄧布利多永遠地長眠於白色墳墓之中

小說中我最敬佩的是鄧布利多校長,第27章詳細敘述了鄧布利多生前的幾個小時,其中的一個片段尤爲使我感動,當馬爾福說道“除你武器”時,鄧布利多校長用無聲咒把披着隱形衣的哈利定在了那裏,使他失去了保護自己的機會,以至於最後喪命,而保住了哈利的生命。這是一種多麼大無畏的精神啊!把生的希望留給別人,把死的危險留給自己。我記得他經常在危急的情況下,把最大風險讓自已承擔,而笑着對哈利說自己老了受點苦沒什麼,但你還年輕,還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他的這番話是對年輕一代的愛和責任感呀!爲了這些,他甘願犧牲自己的寶貴生命!

同樣哈利也擁有愛,鄧布利多曾說過"哈利爲什麼能三番五次地逃過伏地魔的魔掌,那是因爲擁有對父母的愛,對邪惡的排斥和永遠純潔的心靈。”同時他也擁有責任感和決心,他知道除去伏地魔並不僅僅是爲了復仇,而是他必須得死,他犯下的罪過太大了,不可饒恕。而伏地魔擁有的則完全是權力與野心,他那樣忙於破壞自己的靈魂,從來無睱去了解一個純潔健全的靈魂所擁有的何等無與倫比的力量。

我覺得閱讀哈利波特系列時,我們在欣賞作者驚人的想象力的同時,也在思考小說蘊藏的內在涵義,在作者的介紹中,我瞭解到她十分喜愛寫作,但一直到她四十幾歲時才因出版了《哈利波特系列》而出名。不難看出她已經是一位擁有豐富社會閱歷的女人,有着十分飽滿的思想情感。而她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向我們揭示了一個真諦:愛是純潔、偉大的,邪惡在愛的面前則永遠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

讀《哈利.波特》有感8

哈利看她放下手,無意中觸到了額頭上閃電型的傷疤。

“我知道”

傷疤已經9年沒有痛過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經掃過最後一個字,我該和書中的人物告別了。

《哈利.波特》是英國女作家——羅琳寫的一篇魔幻小說。故事的情節跌落起伏,生動形象,讓人彷彿身臨奇境,有笨手笨腳的羅恩,聰明勇敢的哈利……

他們的冒險更是有趣,我給你們講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夥伴坐着“魔掃”去奇幻森林冒險,書上說“羅恩因第一次坐“魔掃”肯定害怕,老亂動,結果一下子掉了下來,到了一片大便池水裏。

多虧了哈利,不然,羅恩就危險了,雖然羅恩救上來 ,但哈利額頭被劃了一個“閃電傷疤”。

讀了《哈利.波特》這本書我明白了要團結一致,當危險來臨時要臨危不懼,沉着冷靜,儘可能地把危險降低到最少,讓危險多降臨在自己身上,少降臨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學的寫作態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讀《哈利.波特》有感9

還有四天,哈利就迎來了自己17歲的生日,成爲一名真正的魔法師。然而,他不得不提早離開這個他曾經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鳳凰社的成員精心謀劃了祕密轉移哈利的計劃,以防哈里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隨者食死徒的襲擊。然而,可怕的意外還是發生了。。。。。。 與此同時,捲土重來的伏地魔已經佔領了魔法部,控制了半個魔法界,形勢急轉直下。。。。。。 哈利在羅恩的陪同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隱形遁跡。爲了完成校長鄧布利多的遺命,一直暗中尋找銷燬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地獲悉如果他們能夠擁有傳說中的三件死亡聖器,伏地魔將必死無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開始了尋找死亡聖器的行動,並派出衆多食死徒,佈下天羅地網追捕哈利。。。。。。 哈利與伏地魔在魔法學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搶先到手的一件致使的聖器之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願以償,死亡聖器不可能戰勝純正的靈魂。哈利贏得了這場殊死較量的最後的勝利

讀《哈利.波特》有感10

“人,總會死的。哈利是爲我們而死,他永遠活在我們心裏。”——題記

這是一場生與死的較量,一場善與惡的決鬥,兩個人不能活着,只有一個生存下來,其中一個將要永遠離開……

哈利·波特爲了完成鄧布利多的遺願——找到伏地魔的全部魂器並摧毀。爲了消滅這邪惡殘暴的伏地魔,爲了驅趕這股黑暗勢力,哈利,和他的夥伴羅恩、赫敏,踏上尋找魂器的征途——一場生死未卜、阻礙重重的旅程。

然而,面對着這一切的未知、重重的困難,他們沒有猶豫,毅然辭別了親人與朋友。這是成長與擔當的力量。

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羅恩承受不住考驗,憤然離去。赫敏因思念在羅恩,夜夜泣不成聲。哈利也因鄧布利多隱瞞了他太多事情,心生埋怨……眼看着這隊搜尋魂器之隊就要瓦解而世界依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而就在這緊要關頭,羅恩又出現了,在哈利找格蘭芬多寶劍時救了快要溺水的哈利,並摧毀了魂器!兩人相擁而泣,一支堅不可摧的戰隊又重新站起來!這,便是友情的力量。

在最後,哈利在斯內普的回憶裏,得知了自己是伏地魔的最後一個魂器,消滅伏地魔就必須殺死他!當哈利自己得知這就驚人的事實時,內心不禁爲之一顫。在這生存與死亡的決擇裏,他會如何選擇?是苟且地活着,看着同伴們爲他而死?還是壯烈地犧牲,消除這黑暗勢力?最後,他步伐堅定地走進禁林,面對伏地魔的魔咒,神情坦然,毫無懼色。這,是正義與勇敢的力量!

這一切的力量,匯聚在一起,變成了一個無人能抵的力:善,在善與惡的較量裏,善,消滅了惡,哈利最終,消滅了伏地魔!

友愛、成長、擔當、勇氣、正義與愛,不就是這本書所給我們揭示的嗎?它,可以超越死亡,超越一切!

讀《哈利.波特》有感11

從《哈1》至《哈7》轉眼已十年,它陪伴着我走過春秋,走過童年,魔法世界的奇幻也成爲我童年的記憶。

十年的魔法夢,一個個地輪迴下來,巫師、麻瓜,早已天翻地覆,相互滲透。看着終結篇《哈利波物與死亡聖器》,我心中充滿了不捨,讓我的幻想剪不斷理還亂,我已在魔法的世界裏陶醉融化。 其實《哈利波特》用《哈利.羅恩.赫敏.魔法鐵三角》命名更爲貼切,三個人間的感情,也許要比情節更引人矚目。在哈利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只有羅恩——綠葉,赫敏——紅顏,伏地虎——陪練,對不利多——伯樂,當然還有金妮。這一系列,憑藉着清晰而流暢的感情線和故事線,衝勁十足又不失細膩,有血有肉,有聲有色,緊緊抓住了我的心。書中的人物都在燃燒自己的小宇宙,勇者無敵,智者無慮,充滿了奇蹟和情感。

奇幻一去不再來,有你長大時千萬別忘了有七本書,曾在你的生命中輝煌過,動情過,沉醉過,在這裏,我要輕輕地說一聲:再見,魔法世界。

讀《哈利.波特》有感12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這本書的作者是J.K.羅琳,她一共寫了七本哈利波特系列的書,這本死亡聖器是最後一部。我覺得從這本書中我學到了很多。

這本書主要是寫哈利波特爲了打敗伏地魔不惜被驅逐出校,而在外流浪。還好幾次被抓住,歷經千辛萬苦就出了魔杖製作人,知道了一個故事。就是死亡聖器的故事,死亡聖器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隱形衣,復活石和永遠不會被打敗的魔杖(也稱作死亡棒 命運棒和老魔杖),他們雖然是故事,但是在近年的歷史裏確實有老魔杖的出現,而哈里卻正好有一件隱形衣,所以哈利認爲鄧布利多是想讓他去收集死亡聖器來打敗伏地魔,哈里的同伴卻不這麼認爲,他們堅持要摧毀所有的魂器(伏地魔的靈魂依附),而不去收集那些可能是假的聖器,最終哈里妥協了,但是他並沒有放棄對聖器的尋找,最後,當哈里回到學校尋找魂器時,受到了D·A(鄧布利多軍)的歡迎和幫助,而伏地魔大軍的逼近使得哈里不得不加快尋找魂器的速度,當他們找到魂器時,卻被攔住了,馬爾福(伏地魔的小手下,哈里的同學)用邪火封住了,最後當哈里逃出去時順便把馬爾福也救了出來,卻丟了聖器,但邪火可以摧毀一切,這個魂器也被摧毀了,而最後一個魂器卻是被伏地魔保護起來的一條大蛇,當學校快要被攻破時,哈里選擇了出去。因爲這樣,伏地魔纔會停止對學校的進攻。最後,伏地魔的咒語擊中了哈里,但是哈里也是魂器的一部份,所以沒死。當哈利理清了事情的經過,最後知道老魔杖的主人是他,所以他和伏地魔同時發出了咒語,哈里輕鬆的打敗了伏地魔。因爲老魔杖是不會傷害主人的,最後哈里想讓老魔杖永遠沒有主人,這樣就不會出現哪些想獲得老魔杖而企圖不軌的壞蛋。所以只要哈里自然死亡,不是死在別人的手裏就可以了。

從哈利波特系列叢書中我學到了勇敢的面對事實,當哈利波特眼睜睜的看着鄧布利多被殺死時,雖然很傷心但是沒有耽誤正事。毅然決然的繼續尋找魂器。我還學到了堅持不懈,哈里波特在尋找魂器是不但要四處走訪,還要時刻提防伏地魔的手下。我還學到了做事要做好就要有精心的準備,哈利波特想要闖進古靈閣(防守最堅固的魔法銀行)時,經過了三個月的精心準備和偵查,最後終於成功了。

一本好書,誰不愛看呢?

讀《哈利.波特》有感13

“殺了我吧!你這個懦夫——”哈利對斯內普憤怒地大喊。

“不許——”斯內普的臉突然變得瘋狂和野蠻起來,彷彿他的痛苦和身後着火的房子裏那隻不斷狂吼的狗一樣多,“不許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讀者都還記得他那油膩的頭髮,那刻薄的話語,還有那一句“Lookatme!”

這一切是如此清晰,彷彿就刻在我的腦海裏。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經典人物,不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鄧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個小小的家養精靈多比,都讓人記憶深刻。

而斯內普,又是其中一個備受爭議的角色。

冷漠、陰沉、自私、孤僻。

深情、隱忍、智慧、驕傲。

他是怯懦邪惡的代名詞,同時也是一個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準確地說,是個雙面間諜!

一方面,他作爲食死徒爲黑魔王賣命;另一方面,他是鳳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員。

食死徒們認爲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間諜,鳳凰社的成員則認爲他是鄧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邊的眼線。

面對伏地魔,他謹慎地隱藏自己的情緒,唯恐暴露。

兩眼空洞的他僅憑一份執着堅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實僕人嗎?

也許曾經是,但現在絕對不是。

他從來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從沒把他們當作同伴。

斯內普,稱呼自己爲“混血王子”的斯內普,不會做任何人的僕人。

他是鄧布利多的心腹嗎?

也不是。

他厭惡自己鳳凰社成員的身份,排斥格蘭芬多。

斯內普,僅僅是爲了被伏地魔奪去生命的莉莉,和保護莉莉的孩子——他憎惡的波特。

莉莉死後,斯內普做起了間諜,潛入敵人內部,不畏艱險地完成任務。

從這裏看,他是個勇敢忠貞的人。

同時,不夠靈活,思維不夠靈敏的人,無法勝任這份工作。而斯內普做得很完美。

不說他在魔法上的造詣,僅憑這些,足以被稱爲英雄。

而我依然要給他反面的評價:卑微。

他生長在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這樣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較自卑。

他卑微地愛着一個女人,在愛情面前,他是個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殺死莉莉之後,斯內普對他依舊心存敬畏甚至畏懼,而面對他時的卑微也是發自內心。

在成長中,他日漸成熟,但他至始至終都是這樣怯懦的一個人。

就如同開頭摘錄的片段一樣,他依舊沒有勇氣承認自己是個懦夫。

他的後半生就在矛盾中掙扎,善與惡,愛與恨。

他的優點很多,缺點也不可忽視。

因此,他備受爭議,人們無法說他是多麼偉大,也無法說他是多麼可惡。

最後,只落得一個頗得中庸之道的評價:絕不偉大的英雄。

太孤獨,太複雜。

他的經歷讓人嘆一聲可憐,但這又何嘗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負重,最後卻成爲卑微的英雄。

他死後,所有真相大白。人們給予的榮譽,有何用?有何意義?對於斯內普,這些無聊的讚美有什麼價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罷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無法說他是不是整部書裏最可憐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可憐之處,而斯內普教授的這份又讓人心酸至極。

我只能深深記住你,親愛的教授。

讀《哈利.波特》有感14

友情,像一朵鮮花,芬芳我們的心田;友情,像一把鑰匙,打開我們的心靈;友情,像夏天的冰淇淋,冰爽而舒適;友情,像冬天的暖陽,溫暖而幸福;友情,又像一枚指南針,在你迷失方向時爲你指引道路……

暢遊書海之間,常有些書令我不能自拔,英國女作家J.K.羅琳寫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就是有這魔法吸引力的小說,念出熟悉的咒語,它便與我同在:哈利由於父母雙亡,在德恩禮夫婦和達力的欺凌下活了十一年。但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到了學校,他認識了兩個好朋友,一個是傻頭傻腦的羅恩;一個是品學兼優的赫敏,他們三人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與伏地魔頑強抗爭,最後搗毀了伏地魔的美夢,獲得了大家的尊敬。

在這本書中,我除了羨慕他們有着超強魔法能力、有勇於同邪惡勢力作鬥爭的精神外,更羨慕的是他們三人彼此照顧,彼此攙扶,一起成長,鑄造了堅不可摧的友誼之牆。赫敏總是陪着哈利面對伏地魔,一次都沒有離開,即使這不是她的責任;在哈里和羅恩吵架期間赫敏甘願做他們的傳話筒,即使她並不樂意這樣的局面。羅恩就像一道陽光,總是帶給他們歡樂;和哈利吵架後又自己跑來和好,因爲他在乎他們的友情。當赫敏難過時,哈利總是陪伴在她身邊;當羅恩不夠自信時,哈利總是有辦法化解。

魔法書中他們三人不離不棄的友情令人羨慕,而現實生活中我和王一舟心靈相通的友情也令很多人羨慕:

前不久隊長學校佈置了一份作業,要每個中隊自行開展活動,我們班舉行的是“防災減災,讓生活更美好”主題班會。班主任祝老師讓我當小主持,在活動過程中,有一項是“我問你答”,我拿着資料向同學們提了問題,但竟然沒一個人舉手,當時場面很尷尬,我的臉都紅到脖子根了,心裏十分着急:天哪,竟然沒人舉手,冷場了,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我的眼光急切地繞顧班裏所有的同學,希望這時有人來打破這個僵局,我的好朋友王一舟似乎看出了我的擔憂,思考了片刻後,微微顫顫的舉起了手,我終於看到了救命稻草,急忙邀請王一舟來回答,但因爲這些課外知識我們並沒有學過,所以一舟回答的並不是很完美,但她卻在對自己答案不肯定、底氣不足的前提下還願意舉手爲我打破僵局,帶着同學們踊躍發言。接下來的活動中,我和一舟時不時的交換着眼神,這眼神只有我們能懂,“感謝,感激”、“不用謝,不客氣”。

友情,是一個眼神;友情,是一份默契;友情,是一份感覺。因爲友情,我們成長;因爲友情,我們快樂;因爲友情,我們幸福。讓友情陪我們一直到老,永遠珍惜,不離不棄!

讀《哈利.波特》有感15

我讀過《魯濱遜漂流記》、《海底兩萬裏》、《中華上下五千年》、《八十天環遊地球》等許多有趣的故事書,但我最喜歡的還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說。

一個瘦小、帶着黑框眼鏡的巫師,手拿着一根接骨木魔杖,把我帶進一個神奇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麼有趣、充滿幻想、令人神往……

我真佩服J.K羅琳,她用精彩的文筆、豐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節,深深的打動着我。我喜歡露娜,因爲她大膽、聰明,在被關進阿茲卡班的監獄時,不怕危險,勇敢面對;我喜歡斯內普,一個令人難忘的男人。一直深愛着哈利的媽媽莉莉,但又眼睜睜的看着莉莉被哈利爸爸搶走。最終成爲遊走在正義與邪惡之間的間諜,正是他的多次暗中幫助,才讓哈利波特一次次化險爲夷;我喜歡赫敏,她聰明、機智,是咒語王,每當哈利和羅恩急的沒辦法時,她總會想出一些好點子;我甚至還很喜歡羅恩,他雖然傻乎乎的,別人幹什麼他就幹什麼。但恰恰是他特有的這些特點,才使我深深的喜歡上了他。不過,這些都是次要的,我最喜歡的還是哈利波特!喜歡他小時候的樣子:圓圓的鏡片也擋不住他那聰明有神的眼睛。導演說他是穿着鞋子的“牛奶瓶”!但我可不這麼認爲,哈利是全世界最助人爲樂,最勇敢的人!

在這本書中,J.K羅琳把我們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變成了現實!這部書以“哈利波特”爲主人公,充分體現了朋友之間的友情,和對老師的尊敬。讓我們懂得了面對困難要永不退縮、勇敢面對的精神。擁有這些,他們才能一次又一次的渡過難關。

哈利、羅恩、赫敏這三個好朋友在故事裏,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戰鬥、一起分享快樂的點點滴滴……由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在這過去的四年裏,每當我生病時她們都會打個電話。她們的一聲聲問候和安慰,給我帶來了無限的溫暖。我們還有這短暫的兩年時間,我應該好好和同學相處。也許等到六年級期末時,我再想想這六年以來的快樂往事,就也會像哈利與夥伴告別時一樣落淚了…...

《哈利波特》系列小說陪伴我渡過了無數個日日夜夜,我和主人公一起高興,一起悲傷。我想,我也要展開我想象的翅膀,寫出一個像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那樣的奇妙世界,讓我和我的朋友們化作故事裏的主人公,去實現自己的夢想!

標籤:哈利波 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