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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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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1

《哈姆雷特》講述了一個丹麥王子十分悲慘的復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麥的王子,他的父親是丹麥的國王。不幸的是,他的父親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奪走了王位。不久後,他的母親也背叛了他的父親,嫁給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邊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親,同學,朋友。甚至他的愛人歐菲莉亞都差點成爲了他叔父對付他的工具。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哈姆雷特毅然選擇了復仇這條艱辛的道路。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

這雖然只是一個故事,但卻折射出一個最現實的社會現象。雖然說,現在已經是現代社會,不再是以前的那種封建社會了,總是發生着這種帝位之爭。可是,我們又有誰能否認,現在就沒有這種“戰爭”呢?

我想,答案也許是沒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變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錢,權利罷了!現在這個社會已經物質化,還有什麼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個人都在想方設法地去贏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間,親人之間。現在,人與人的心相隔太遠了,人之間的情感也被沖淡了,被利益沖淡了。親情還是利益,我想現在的人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吧!

我曾在電視上看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賺下了較爲豐厚的家業。在他七十歲的時候,拿出了自己的積蓄爲兒子買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兒見此就不肯了,她說:“同樣是子女,爲什麼我就沒份?我也要得一半……”爲此,兩兄妹不停地爭執,甚至還鬧上了法庭,老人見了十分傷心,被自己的女兒給活活地氣死了!大家也許還不知道,他的女兒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經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還買了一部幾十萬的小車。可是,她就是要爭得那點利益,結果將自己的父親給活活地氣死了!

也許,這就是生命之悲吧!現在,人們的心靈都被這利益的灰塵給矇蔽了。人們只是看到了眼前的這點蠅頭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貴的親情,友情!

不要再讓這樣的生命悲劇發生了!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2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劇,就讓筆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與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筆者看來,他是那種老實巴交的朝臣,他忠於的也只是“國王”這個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舊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於新君。爲王事竭忠盡智而已,但仍無法避免淪爲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結局。奧菲利婭始終遭到壓抑,前文已敘,這裏就不在多說。雷歐提斯則是一個年輕氣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國開拓自己的事業,但喪父和妹妹失心發狂的悲痛矇蔽了雙眼,呀淪爲了國王歹毒計謀的犧牲品。

“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問題;默然忍受命運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難,在奮鬥中掃清那一切,這兩種行爲,哪一種更高貴?死了,睡去了,什麼都完了;要是在這一種睡眠中,我們心頭的創痛,以及其他無數血肉之軀所不能避免的打擊,都可以從此消失,那正是我們求之不得的結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卻一切,而活着還要承受生活的種種挫折與打擊,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來,這也正是作家餘華的作品《活着》的偉大之處,老農生活的目的就是爲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爲王子,揹負着殺父之痛和復仇的“使命”,是異常艱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後,只會化爲枯骨,迴歸塵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園的情節想要表達的思考,大概也是這樣。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3

我們常聽到這樣一句話: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聽着這樣一句話,你的心中會激起諸多念頭:哈姆雷特在全球範圍內產生了永遠不滅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經歷和性格是可以進行多重解讀和探討的;莎士比亞的文學創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還記得,第一次認真閱讀《哈姆雷特》是在高中,當時的學習篇目是節選內容,只將《哈姆雷特》中具情節魅力的部分展現在我們面前。很早聽說過莎士比亞的這部名劇,苦於一直沒有機會通讀這本書,可以說這也是一種遺憾!可我深刻地記得:當時學完高中節選部分的《哈姆雷特》,爲了想更多地瞭解這部名劇,我利用盡身邊的學習資料來滿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終沒有條件翻閱《哈姆雷特》,曾經的我感興趣更多的'是故事情節,由於生活閱歷不足,能體悟的哲理很淺薄。

這次的我,並非一口氣讀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強烈的閱讀興趣,而是能靜下浮躁的心認認真真看一本書的精神狀態略顯難得。這次的我可以底氣十足地說:“我讀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經久不衰的文學名劇,它情節的魅力可想而知,給我多次震撼的是戲劇人物語言背後體現出來的精魂!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4

如果說太陽是目標的話,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讀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現在,在死神的地窖裏,有多大的宴席,說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兇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確是爲他感到婉惜的。父親不明不白地去世,母親這樣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動下,偏偏父親的鬼魂還要來說這樣的話。所以那提着劍到宮內裝瘋賣傻的,是多麼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樣大的善良,在這樣大的壓力與因擾下,人的野性也會漸漸地顯露出來的,他的越來越大膽的舉止,不曾掩遮過的想法,一直指導自己去見母親,甚至殺死波洛涅斯,這可是一位沒有過錯的大臣,是一直忠於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這樣嚇人的舉動中,他也對自己的行爲猶豫不決。不過是一直向目標走的。所以悲劇,纔會在這樣的矛盾下產生。

我只是驚歎哈姆雷特的執着,從他立下報仇的目標到實現它的'整個過程裏,時時都會有猶豫,不過是對行爲的,對目標是從未動搖過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標。不過於猶豫相對應的,這勝利者沒有嚐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還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裏,應該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壓力下對原本善良的違背,也就是在違背本心的條件下吧。所以實在是該對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劇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們既然是觀衆,是不能也作一場悲劇的主人公的。我們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遲疑地看着目標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終點處的旗子一同爛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陽走的話,應該是不會錯的。最美好的年紀,應該是要向着太陽走的。曾經的夢想繁多而輕浮,就像自己現在的成績,天天臆想着偷工減料,耍些聰明,最後發現,擁抱自己的並不是太陽,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無旁騖的時期放棄了追趕太陽的權利,無論什麼時候,腳踏實地的向太陽纔會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陽,它將會成爲你奔跑時,永不會潰敗的力量。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5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劇,寫的是哈姆雷特爲父復仇的一個故事。

父親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親的改嫁,直至,自己與奸王同歸於盡,母親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種悲劇的色彩,讓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亞的”四大悲劇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戲劇,情節性非常強,戲劇色彩很濃厚。

哈姆雷特是一個有着崇高社會理想的年輕人,是一個充滿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於皇室,卻只接受人文主義教育,同當時的人文主義者一樣,對”人”充滿了熱情的讚譽:”人類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傑作!多麼高貴的理性!多麼偉大的力量!多麼優美的儀表!多麼文雅的舉動!在行爲上多麼像一個天使!在智慧上多麼像一個天神!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親,老哈母萊特正是這樣一個人的典範。他對朋友坦承,對愛情忠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奧莉婭的眼裏,他是一個受人民喜愛的、優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擁戴。開始的一切,是那麼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擊,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這個社會的不幸和不合理!對於哈姆雷特而言,復仇,已經不是一件單純的爲父報仇的事了,而是關係到拯救國家,拯救民族的責任。就這本書來說,哈姆雷特,把他個人的遭遇同整個人類社會和國家的命運緊緊聯繫在一起,或許就是哈姆雷特經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貴!

在戲劇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亞戲劇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樣是反面人物也會有不一樣的表現方式。人應該爲美好的理想而生存,爲社會的正義去獻身。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6

爲自己新夫的怒火和兒子的“瘋狂”而擔憂不已的王后約見了哈姆雷特,本想勸誡他幾句,卻被兒子對事情真相和對自己背叛丈夫行爲的控訴說的無地自容。對王室忠心耿耿、有些近乎“愚忠”意味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也因爲躲在帷帳之後、替國王探聽王子心聲而被哈姆雷特當做竊賊殺死。

波洛涅斯之死爲國王要求王子離開丹麥找到了堅實的理由,但同時也爲自己的滅亡和最後的慘禍埋下伏筆。在前去英國的路上,哈姆雷特與率兵穿越丹麥國境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相遇,在空曠的丹麥原野上,王子再一次受到了刺激。在聽聞挪威王子即將率軍就爭奪一塊不毛之地與波蘭激戰的消息之後,王子感慨道:“……即使爲了一根稻稈之微,也要慷慨力爭……相形之下,我將何地自容呢……”

最無辜的莫過於奧菲利婭,波洛涅斯的千金、哈姆雷特王子的愛人。她受到王子熱烈的追求,卻因爲身份的不同、地位的高下,受到了來自父親、兄長和整個世俗的激烈反對,被迫放棄與王子戀愛的意願、與自己喜愛的人保持距離,甚至還要在父親的慫恿之下淪爲國王窺伺哈姆雷特內心真實想法的工具,在衆人都以爲哈姆雷特“發瘋”之後,追求奧菲利婭不得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釋,她與王子的距離也變得更遠了,而每一次的'見面又必須面對哈姆雷特的“瘋言瘋語”,年輕少女的心靈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一次又一次經受着來自外界的劇烈打擊。父親的死成爲了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奧菲利婭瘋了,一個曾經洋溢着青春美好的少女就這樣完全喪失了理智。當她因伸手摘取長頸蘭兒墜入水中時,她的口中仍在吟唱着動人的歌謠。也許,只有死亡,纔是對這個苦難的少女最好的解脫。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7

暑假中我讀了《哈姆雷特》這本書。這是一個偉大的劇作家莎士比亞寫的,保持了莎士比亞的精髓和風格。

讓時間逆時針旋轉到21世紀的丹麥。有一個意志堅強、剛失去父親,而感到傷痛萬分的人。他,就是偉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親的魔爪中用裝“瘋”來對抗新丹麥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現在的父親(他已經和王后完了婚)。

他爲什麼要來對抗新丹麥王呢?這又應該從那個舊丹麥的鬼魂說起了。在午夜12時後,舊丹麥王的鬼魂告訴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氣憤不已,通過演戲的方法來讓大臣們看見老丹麥王是怎麼死的,使新丹麥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見:他想報仇,用叔叔的命來換取父親的命,但是忽視了別人對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歐提斯的意外挑戰。誰知國王和雷歐提斯早早地準備好了毒箭和毒藥,只要一觸到肉體,就會死。我們偉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個小時之內就會死,他完成了遺願,殺死了國王和雷歐提斯之後,他光明偉大地犧牲了。

這本書告訴我們在痛苦萬分的情況下,用智力來對抗強暴之人,勝利就在你的手中。犧牲也是值得的。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8

愛是人類最偉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爲恨而導致了悲劇,因爲恨而導致了湮滅,這是令人哀嘆的。可這悲劇可以避免嗎?殺父之仇,向來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這場悲劇的方法,只有克勞狄斯當初抑制住自己內心的貪婪,不去對自己的兄長下毒手,但他與王后的感情能讓他不那麼做嗎?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齒,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終日忙於征戰的話,自己的愛人又會愛上一個不如自己千萬分之一的男性嗎?這些都是不可考證的。但智慧的莎翁還是給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這個角色,與哈姆雷特形成鮮明的對比,同樣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發動戰爭,但最終凱旋而歸;後者則先後失去了自己父親、愛人、母親。

劇本最後,福丁布拉斯說道:“……把哈姆雷特像個軍人似的'擡到臺上,因爲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會成爲一位賢明的君主……”這讓筆者不由得浮想聯翩:對於悲劇的主角哈姆雷特來說,是否存在另一條不同的道路呢?

劇本里的“現實”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9

這是一部關於倫理的衝突,關於人生的矛盾,關於命運,關於死亡的戲劇。每個人都註定了自己的,只屬於自己的死亡方式。

先王死了。因爲自己的兄弟覬覦自己的權利和地位。身居高位的人有哪個不爲自己的地位擔憂呢,然而這個王還是因此丟掉了性命,或許他太信任他身邊的人,或許他太自信,不屑於別人的暗度陳倉,卻終於在這份自負或者真誠中失掉了生命。但是他的靈魂不死,因了這份冤屈回來不斷的想告訴活在世上的人真相。而有些真相是要掩藏起來了,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就會招致更多人的喪命。

波隆尼爾死了。因爲躲在王后的帷幕後面,被誤以爲是現在的國王而慘成爲一隻替罪羊。他對自己的王盡忠,深陷於權勢的爭奪漩渦中不可自拔,但也不想自己的女兒捲入這片混亂的戰鬥裏。他是愛自己的孩子的,也有責任有義務去面對宮中的糾紛,他的死成了一種必然中的偶然,在這樣的生活中總是有人要死的,如果不是波隆尼爾,也還會有其他人,讓我想起了一句話“伴君如伴虎”,雖能享受到榮華富貴,但是生命卻都從屬於他人。

奧菲利亞死了。因爲在親情和愛情中不能尋求永久的解脫。她是愛哈姆雷特的,但是她愛的那個人除了因爲得知了事件的真相而導致瘋癲咒罵自己,還是自己的殺父仇人。儘管她可以容忍這無理的咒罵,也不能逃避世人的眼光,她沒有資格和自己的仇人結爲連理。這個女子,將生命中的順從本性發揮到了極致,是一種依從性人格吧,導致失去了自我。很難說她愛上哈姆雷特是不是因爲他告訴她他愛上她了,只是見到了她聽從父命和王的願望而遠離了她愛的人,還要讓這個清醒的有些瘋癲的人對自己的軟弱指責批判,只有死纔是她永久的解脫吧。

王后死了。因爲誤飲了本準備給哈姆雷特的毒藥。很多人說這個女子攀依富貴,是一個風塵女子,在先王的屍骨未寒之時就下嫁了先王的弟弟,這是有違道德倫理的。可是在一個女性觀照的角度上看,王后不下嫁這個王又會導致何種災禍呢?很顯然,她會失掉現在的富足和奢靡,會失掉自己的地位,甚至會失掉自己的生命,而這些,雖是物質而浮華,卻已經是這個女人的全部,她不能失去自己生命的意義。選擇委屈求全也沒有什麼不對。最終她的死不是皆大歡喜,而是對現在的王的信任和對兒子的愛與關注,一個傻女人怎麼會知道自己的現任丈夫要殺害自己的兒子呢。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同理,可恨之人必有不爲人知的可憐。

國王死了。死於他自己設計的毒劍和毒酒。哈姆雷特曾經沒有下了去手殺了他,因爲所謂的或者俄狄浦斯情節或者自己的影射,而今天,當他看到那麼多無辜的人死在這件事情上面時,終於下定決心給這個老傢伙一個了斷。這樣好了,世界都清淨了,沒有了對權利的追逐,沒有了對身邊的人的敵視與暗算,沒有了一切與生命本真無關的事情。他是否是罪有應得我也說不清楚,我想或許他也是一個可憐之人。因爲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他的哥哥當了國王而他只有看着的份兒,終於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我暫且稱之爲夢想,當他夢想實現的時候他去用心保護自己的夢想,卻終於死在了夢想上,並且得到了所有人的唾棄和辱罵。

哈姆雷特也死了。他自己選擇了毒酒,再也不願意去承擔更多了,包括那沾滿親人鮮血的王冠。他了結了這些有悖於道德的事情,他愛他的父親和母親,看着他們曾經的幸福也會希望自己總有一天和奧菲利亞也會那樣,可是終於事態變了,看到了他深愛的母親成了一個近乎風塵女子的皇后,他覺得可恥,覺得對世界上美好的愛情產生了動搖的`信念。他迷失了,找不到方向,像一個受傷的小獸,沒等舔舐乾淨自己的傷口滲出的血,就被那疼痛逼得橫衝直撞,直到沒有了力氣癱軟下來。他是英雄,爲自己的父親報了仇;他也是罪人,因爲殺害了無辜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所以選擇去做一個清醒的靈魂,看着世界上發生的事情。

這個戲劇中有一段非常經典的關於死亡的臺詞:

生存或毀滅,這是個必答之問題:是否應默默的忍受坎苛命運之無情打擊,還是應與深如大海之無涯苦難奮然爲敵,並將其克服。此二抉擇,就竟是哪個較崇高?

哈姆雷特選擇了死,“死即睡眠,,它不過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結心靈之苦楚與肉體之百患,那麼,此結局是可盼的!”死並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種歸宿,一種最安全最適宜安撫靈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時候也不是徹底清淨的。沒有人能告訴我們死了之後是什麼樣子,不知道死去以後是否真的有夢,而那夢又將是美好的還是殘酷的。

在這麼多的人死去的時候,人們被這死震撼着,或許這纔是悲劇的魅力,無可逃遁的命運悲劇。

那些死去的人,從樓上跳下來的,是否和《頤和園》裏李緹一樣,坐在頂樓的邊緣,然後仰面就躺下去,跌落到樓底,了盡她的生命。他們不想再生活下去的理由又是什麼呢?無力承擔生活的打擊麼?可是生活又強加給他們了什麼呢?我不明白,始終覺得是他們自己把自己的生命選擇成了悲劇的,死亡無可逃遁,卻也並不是不能迴避的。那些叫着“活不下去”的孩子們,其實是最堅強的人們,說着不能活了,也只是表達一種絕望和不滿罷了,心裏面並沒有想到那麼嚴重的地步,他們堅定的扛起了應該扛起的東西,無所畏懼。當然有些人在別人的葬禮上哭泣,無動於衷,是對自己的命運也一樣的態度麼?是否有恐懼存在呢?恐懼的什麼什麼呢?恐懼的是未知吧。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10

相信大家都讀過《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國的莎士比亞寫的。莎士比亞寫過喜劇集,也寫過悲劇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劇集中的一篇。

在劇中,哈姆雷特從鬼魂(老國王,哈姆雷特的父親)那兒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國王)殺了自己的父親。於是,不惜扮成了一個得了某種癲狂病的人,然後又委託戲團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殺害,其遺孀嫁給了兇手的故事,這與丹麥先王駕崩的情況非常相似。

在劇中,還有個叫奧菲利婭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兒。但她卻因爲王子的“癲狂病”,父親的'暴卒和兄長雷歐提斯的失蹤而不斷焦慮,悲傷,以至於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宮廷周圍邊唱歌邊撒花,遊蕩了半天,終於來到了一個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覺得,在劇中,最可憐,最無辜的就是奧菲利婭。她美麗,她善良,卻因爲宮廷裏的陰謀而死。

在劇中,還有一個“人物”,和其他人相比,雖然他的出場次數不多,可他卻似乎擁有支配故事情節發展的決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來,在這本書裏我最喜歡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實上,說喜歡他,不如說我佩服他。他純潔,高尚,有道德,有決心有……同時,我也很可憐他,因爲他家破人亡。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有感11

《哈姆萊特》是莎士比亞的代表作,創作於1601年,是四大悲劇之首,集中體現了莎士比亞的思想特點和創作成就,被譽爲莎翁戲劇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顆鑽石,它是莎士比亞的驕傲。

《哈姆萊特》主要寫丹麥王子哈姆萊特爲父王復仇的經過。後來用“哈姆萊特”來比喻那些遇事猶豫不決,顧慮重重的人。所謂“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萊特”就概括了他的複雜性。

莎士比亞在劇中說:“這是一個顛倒的時代”。不錯,彼時丹麥國的狀況是:婚禮緊接着葬禮;敵軍壓境,宮中卻仍在縱慾狂歡;朝廷裏衆大臣爾虞我詐,互相傾軋;社會上民衆羣情激奮。這就是我們的主人公哈姆萊特生活的時代與環境,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與一系列看似怪異的行爲。

在我看來,哈姆雷特整個人都籠罩着悲觀主義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滅後的眼中,人類本體是醜惡的,他對人的這種認識帶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體意義上是惡的,那還值得鬥爭嗎?人活着還有意義嗎?

這種種的.考慮,無不造成他復仇行動上的猶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重重的顧慮是我們全變成了懦夫,決心赤熱的光彩,被審慎的思維蓋上了一層灰色,偉大的事業在這一種考慮之下,也會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動的意義。”

其實很多時候,對於未知的事情,我們總是抱着保留的態度,對於未知的領域,我們總是猶豫不前。因此對來之不易的機會,我們就這樣白白地放棄了。或者有些時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勞狄斯所說,“因爲旁人弄舌插足、老天節外生枝,這些都會消磨延宕想做的願望和行動;該做的事情一經耽擱就像那聲聲感慨,越是長吁短嘆越會銷蝕人的精力和志氣。”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