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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精選13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書筆記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精選1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精選13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

開始一直以爲戴維是活在現實中的,只是感覺奇怪他爲什麼一直不真正現身,直到最後揭曉謎底才恍然大悟。有點像電影靈異第六感。

故事的主線無非愛情親情友情,情節並無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許不是故事的情節,而是哈羅德一個人在路上的自由、與自然合一的心態。

還有路上的那隻小狗,是那麼通人性,真讓我有養狗的衝動。而且最近被幾隻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過,愈發覺得狗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個引發思考的問題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獨嗎?一個人就算是孤獨?當看完書,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時候,看到紛紛擾擾的人羣迎着我的面走來,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侶攜手的,而那時的我,竟不覺得有什麼孤獨可言,也許是因爲這世界都可以被我擁抱,只要我願意邁出腳步,同時也因爲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幾個愛我的人並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愛的人。

以前什麼都不懂的時候,真的是不怕孤獨;後來因爲一些人和事,發現自己還是怕的;在與它相處的過程中,讓自己變得強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愛上了。真是升級打怪,最後發現自己愛上了野獸啊。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2

走,是最簡單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讓你橫跨大半個英國,身邊沒有什麼專業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隨時可能離開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會覺得這很簡單嗎?主人公B,是怎麼做到的?

B是一個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妻子與他分房睡,彼此見面,不交流,他退休閒置在家,兒子“不能原諒他”不回來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國北部療養院寄來的信。信是一個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寫來的,她得了癌症。他聽了很震驚,感念老友的好,想爲她做些什麼,“她一定在等我”於是,他走了起來,走到郵筒,想起沒拿手機,妻子也不會認同的,是不是開車去更好?已經走在路上,目標的天平在他心裏傾斜,於是他繼續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煙漸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樣的生活。

說走就走的旅行開始了,都帶有羅曼蒂克的氛圍,單純出於一種關懷於一個目標,不要在意出發的方式以及準備的物品,當你走在路上,你已經啓程。

我現在在最好的年紀,有無限的未知與可能,都想做些什麼時,如果繁瑣的準備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內心的動搖,阻止我前進的腳步,不妨什麼都不想,先走起來,走起來,在發現,我已經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於欣賞不一樣的風景,還有結識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見到風格各異的人們:加油站用一個故事給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體不支,照顧她的失戀的女性;第一個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夥子;激進的商人;溫和知性的女人;讚許鼓勵的路人……B的故事,豐富了他們的生活,他們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過客,B,在朝聖大軍離開自己後。領悟出的:他的腳印無論多堅定,還是會被雨打風吹去,就像他從來沒去過那些地方,見過那些人,一回頭就已經再找不到來時的路,看不到他走過的痕跡。

小說精彩的地方,不僅在故事情節和思想感悟,對環境的描繪,也同樣細緻迷人:新發的枝葉蓊鬱厚重,在樹頂聚成一片華蓋。一云云黃黃色連翹,一道道紫色南庭霽,都叫人驚詫不已。嫩綠的楊柳風中微擺,流光溢彩。第一批馬鈴薯芽冒出了頭,矮矮的醋栗叢上掛滿細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過的耳環。

想了解更深,請到書中來!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3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位65歲的老人哈羅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聯繫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時寫下的一封道別信,在震驚、悲痛中帶着回信去投遞,路上塵封許久的記憶零零星星不斷浮現在腦海中,走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在一處加油站停歇就餐時,受到一個女孩的啓發,內心騰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從自己所在的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東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沒有計劃、沒有手機,甚至沒有一雙徒步專用鞋子的情況下,哈羅德僅是憑藉信念歷時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難最終來到了奎妮的身邊,見到了這位苦苦支撐等待他到來的老友,雖然這場飽含希望的徒步行走並沒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見時場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個人的朝聖既是結束亦是開始。

這一路,是發現自我的道路。當用一個窗簾隔開室內與外界的連接,整個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錯過的不只是鳥語花香,還有人生的各種可能性。是奎妮的這封來信促使哈羅德走出家門,起初只是覺得回信的分量太輕便不斷的走到下一個郵箱,後來當察覺到了內心的舒暢,體會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強烈的信念時腳下的步伐便更加堅定。這一路風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羅德在行走的過程中欣賞着身邊的美景,學會了辨識種類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過日月星辰判斷天氣、方向和時間。一路上,哈羅德由最初的與他人說話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談,目光從躲躲閃閃到可以坦然直視。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體做鬥爭,學着讓身體和勞累、疼痛達成和解。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和肯定、否定兩種不同的聲音做鬥爭,在回憶帶來的痛苦與現實中的艱難雙面夾擊的情況下,他絕望到幾近放棄,卻又再次出發。

這一路,是自我救贖的道路。哈羅德有一個不幸的童年,父親酗酒、母親不帶一點眷戀的離開了這個沒有溫度的家,隨後父親帶不同的女人來家裏廝混,在他剛剛年滿16歲時又被父親趕出家門,這使得他的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內向。當兒子戴維出生後他實際滿心歡喜,卻不懂得該如何去愛,他羞於在兒子面前直接表達情感和愛意,總是顯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親子關係出現問題時,他的第一反應會是像鴕鳥一樣躲避。在戴維自殺後,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責與悔恨中。一次酗酒後他去釀酒廠砸了兇殘老闆保留的母親遺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爲他頂罪,但是他卻沒有勇氣站出來說出真相,在奎妮被解僱離開時,也沒說過一句對不起,亦或是謝謝。當無法面對這些時,遺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藥,正是這一路的行走讓自己內心的愛意再度涌出,雖然痛苦但是能夠直面曾經的錯誤,漸漸平靜的接受自己。

這一路,是愛迴歸的道路。哈羅德與莫琳曾經也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在兒子戴維自殺後,雙方都難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斷爭吵到最後的形同陌路。當恨與責備成了常態,愛不但不會再次出現還會被忘卻。在哈羅德最初離開家時,莫琳對這一瘋狂的舉動表示不理解,憤怒、焦慮、不安,後來經過認真的思考內心逐漸平靜下來,發現了那些過錯原來不只是出現在對方身上,發覺了哈羅德對兒子和自己深沉、細微的愛意。於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臥,重新整理了衣櫃,將兩人的衣服相互搭配並掛在了一起。點瓜種豆,再次將荒廢的菜園子打理的生機勃勃。拂去歲月的蒙塵,原來自己內心深處對丈夫依舊充滿了愛意。哈羅德在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間,大腦不斷由一個個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對妻子和兒子的愛逐漸復甦,是生活的苦難遮擋了最溫情的記憶。

掩卷而思,感覺自己也跟隨着哈羅德的腳步行走,靈魂也隨着他的救贖得到了淨化。哈羅德,一個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憑藉一個讓衆人看來近乎瘋狂、妄想的信念,給自己、妻子的生活帶來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頑強的鬥爭。這一路,與其說是一個人的朝聖,不如說是芸芸衆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聖的一個縮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業,實現一個夢想,踐行一句諾言,履行一份責任,亦或是扮演好一個角色等等。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着未知,需要勇氣,去面對悲歡離合甚至天災人禍;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着孤獨,需要智慧,學會與自己和諧相處、學會在衆說紛紜中堅持判斷、學會拒絕誘惑不忘初心;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着平淡,需要激情,給漫長、平凡的歲月不斷賦予色彩和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4

這本書主要記載了哈羅德從英國最西南走向最東北的途中所見、所聞和所想。接下來,讓我們一起重溫哈羅德的自我救贖之旅。

這場自我救贖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開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寫信向主人公哈羅德告別。哈羅德寫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於是越走越遠,歷時87天,行程627英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旅途中哈羅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聽了不同的故事,最後實現了自我的救贖: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聖的信念;一個全新的開始使他意識到自己對妻子莫琳的依賴;跟隨者維爾夫的出現使他自責對兒子戴維的虧欠;與瑪蒂娜的談話使他釋然了父母的行爲。

在整個閱讀過程中,我能感覺到哈羅德身上滲透出一種安靜而勇敢的力量。 在這趟經過自我、走過現代社會百態、跨越時間和地理風景的旅程,哈羅德敞開了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重新發光。《泰晤士報》中有這樣一條書評:“遇見哈羅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離開他。”其實,讀完這本書,你會發現哈羅德就是你自己。

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傷疤:回想,你是否因爲害怕傷痛而不敢回憶你失敗的戀情?你是否因爲經常沒有時間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爲錯過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對他們……

沒有勇氣去觸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麼什麼時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記得《誰動了我的奶酪》書中的一句話:“克服你內心的恐懼,改變你自己,釋放你自己。”

記得一句話:“生而爲人,實屬不易。”每個人出生以後,在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不同的苦難,這些苦難就像火紅的炭,在我們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記:朋友的離去、愛人的背叛、上司的責罵……血淋淋的殘酷現實給了我們一個又一個耳光。最後,我們遍體鱗傷,因而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裏。

後來,我對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一旦受過傷,我們就會決定不再觸碰它。有時候這是一種優點:決心;有時候卻是一種缺點: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實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沒有什麼可以戰勝人。可是爲什麼那麼多人是逃兵?因爲打敗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麼沒有了手的幫助,人又能完成什麼呢?

理想遠大,奈何目光恐懼;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發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雲來,爲你帶來風的撫慰;風來,爲你帶來雨的問候;雨來,爲你帶來彩虹的微笑……萬事皆有緣由,我們應該養成自我反省的習慣:挖掘因,尋找果。世界如此精彩,爲什麼偏愛蜷縮於一處無光的角落?

面對真實,迎接未來!

“撥開雲霧見青天。”烏雲不會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難並不難,只不過我們把自己困在裏面了。理清思緒,找出解決辦法,太陽又將照耀大地。

萬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經是一個很缺乏自信的人,因爲擔心出錯不敢在班級回答問題,因爲擔心出醜不敢當衆講話,因爲擔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歡那樣的自己,然後我開始挑戰自己,例如,現在我敢站在這裏與大家分享一本書。

每個人要做的是真實地面對自己,正視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裏努力着,整裝待發,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贖》中,安迪選擇了一條自我救贖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來到自己嚮往的自由世界;《追風箏的人》中,富家少爺阿米爾在拉辛汗的鼓勵下,踏上了充滿生命危險的自我救贖之路;《無問西東》中,不同時空、不同主題的四個故事連貫起來表達了聽從自己的內心,實現靈魂自我救贖的主題……

思考這樣幾個問題:如果你自己都放棄了自己,還有誰會來救你?你是否屬於20歲就死了,80歲才被埋葬的那類人?再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諸多遺憾?

人生不是用來埋怨的,要學會領悟其中的真諦。

他人終是過客,不要爲離別感傷,學會接受一個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經歷,不要爲失敗哭泣,學會微笑每一段旅程;

過往均是雲煙,不要爲回憶傷感,學會感謝每一場邂逅;

完整的你還在路上,等着你去尋找。向自己的內心深處看去,克服自己的短處,這樣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學會傾聽,學會傾訴,學會釋然過往壓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諒、支持。那將是一次內心救贖的朝聖之路,是一次自我發現、愛的迴歸的朝聖之路。

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實現自我救贖!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5

我外出上學時,只有寒暑假纔會回家。沒回家的時候,媽媽總是打電話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我的歸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餚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媽媽就會嫌棄我睡懶覺,不收拾屋子,問我爲啥還不回學校。

媽媽是同一個媽媽,可爲何差別待遇如此之大?讀《一個人的朝聖》時,我亦發現了這個問題。莫琳是同一個莫琳,可爲何對哈羅德態度變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鋪好牀單時,很慶幸哈羅德不在家。哈羅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這慶幸之情未過一刻鐘,她又有些焦慮了,爲啥哈羅德還未回家?他以前從不會這麼晚回家。

仔細想想上述的問題,不過是因爲待一起的時間久了,會產生厭煩感。就像一成不變的生活,總要有點新鮮事才能與衆不同。

我拿起水杯,淺淺地抿了一口白開水,靜靜地繼續往下讀。

莫琳想找點事情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隨處都是哈羅德的影子。給他打電話,電話又在樓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處,莫琳內心開始慌亂,腦子開始亂想。

忽然她的腦子裏蹦出一個可怕的想法:哈羅德遺傳了他父親的老年癡呆,他會不會迷路?又或者沒被人發現?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鑰匙就往門外衝。可衝到門外又覺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門內。

慌慌張張確實有些滑稽,可我卻怎麼也笑不出來。因爲這種事情,我經歷過,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點左右,我朋友在微信裏跟我說她的車拋錨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黴。當時我已經進入夢鄉,早上睡醒看到她發的微信被嚇得半死。

一個女孩子,三更半夜車子拋錨,想想都後怕。我立馬翻身坐起,忙打電話,可只聽到冰冷的女音:歡迎使用來電助手業務……氣得我差點把手機扔了。

那一整個上午,我都不在狀態,實驗頻頻出錯,腦子總是走神,對同事也是愛理不理。滿腦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會不會出事?她該怎麼辦?我一邊安慰自己她不會沒事,可一邊又靜不下心來。直到接到她的平安電話,我纔回到正常狀態。

當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電話詢問哈羅德有沒有回家時,莫琳選擇了隱瞞,她說:已經到家了。有人說這個善意的謊言是爲了讓雷克斯放寬心,但我更覺得這個回答是讓莫琳自己相信哈羅德沒事,相信他會平安到家。當時的莫琳內心定是無比惶恐,她怕哈羅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許這個答案本就是下意識的回答。

當莫琳接到哈羅德的電話,她是欣喜的。終於,聽到了他的聲音。可當她知道哈羅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時,她開始慌了。那麼遠的距離,他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羅德從實際出發,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羅德一副勢在必行的樣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與其商量。莫琳生氣、發怒,可電話忽然就斷了,她的勸說於事無補。哈羅德還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個遙遠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可莫琳就可憐了,她一個人在家擔心受怕忽,這件事對她來說卻是噩耗。毫無疑問,莫琳是愛着哈羅德的,他和她一起牽手走過長長久久的歲月。

可原文卻在此埋下了伏筆:

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久埋的回憶,開始在她身體裏簌簌發抖。

回憶裏的那些東西是什麼?

哈羅德、奎妮、莫琳之間又發生了怎樣的故事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6

“雙腳泛着一層不健康的白色,幾乎發灰;襪沿在腳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跡;腳趾、腳跟、腳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經化膿;大腳趾的趾甲像馬蹄一樣粗糙,近鞋頭的位置還有一道藍紫色的淤血;腳跟上起了厚厚一層硬皮,有些地方裂開了在流血。。。。。。”

如果你認爲走路就是把左腳放在右腳的前面,再把右腳放在左腳的前面,剛剛引用的這段文字告訴你絕非如此。這就是哈羅德在連續徒步25天以後雙腳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喬伊斯說:“你以爲走路很簡單嗎?但是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非常困難;吃也是一樣,有些人吃東西困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有的時候很不易。的確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準備,連走路這樣簡單的事情都會讓你苦不堪言。”

沒有徒步經歷的人應該很難理解爲什麼說走路很難。可是讀完《一個人的朝聖》,和哈羅德一起用87天來完成開車10多個小時就能完成的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動,更加觸動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絕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對的彆扭、糾結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羅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來信,信中寥寥數語告知哈羅德她身患絕症不久將告別人世,特寫信來和哈羅德道別。哈羅德不知所措立馬回覆:“祝你早日康復”,然後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雙帆布鞋就出門去寄信。路過一個一個郵筒時,糾結於“早日康復”四個字太過於簡單,他從一個郵筒走向下一個郵筒,然後在小鎮盡頭的便利店裏,售貨女孩告訴他:“信念會讓一切好起來的,如果你堅持認爲病人會好轉,那麼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幫助她的辦法。”聽了女孩的話,哈羅德莫名其妙地認爲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來。他特意打了電話給奎尼所在的療養院:“請告訴她,她的朋友哈羅德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會走着過去,讓她一定要好好活着。”於是一個人的朝聖之旅就此開始。

87天,627英里,無數次覺得堅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羅德與許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後揮手告別,每一次離別似乎都成就了嶄新的開始。旅店客人、騎自行車的母親、斯洛伐克移民瑪蒂娜、一羣追隨者,一條喜歡石頭的流浪狗,甚至路邊的花草和天邊的雲彩都給了哈羅德不同的啓示和勇氣。“他明白,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讀書筆記。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站在一個過客的位置,不但腳下的土地,連其他一切也都是對他開放的,人們會暢所欲言,他可以盡情傾聽。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東西,他曾經忽略了那麼多的東西,他欠奎妮和過去的那一點點慷慨。”

徒步87天,最艱難的部分是什麼呢?是體力不支?還是風餐露宿?讀完這本書後,自己開始一個人早晚在公園獨自行走2個小時,再細細回想哈羅德的這87天,慢慢的越來越體會到最艱難的部分應該是他一個在路上,必須不間斷的回想自己的全部過往,想起自己這一生如此碌碌無爲平庸不堪。長時間獨自行走在路上,哈羅德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生活的不如意,他逆來順受,選擇了用孤獨和麻木的態度來對待一切。

一個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個人長時間的獨處,可以掌控也最無法掌控的應該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猶如一場戰爭,沒有硝煙沒有敵我但一樣哀鴻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羅德斷斷續續主動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過往,想起少年時期母親的訣別、父親的放縱、成年後兒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絕望,回想自己一直以來習慣性的靜默。他會後悔自己沒有在兒子無助時大膽的給他一個擁抱告訴他“我愛你”,後悔在妻子痛失愛子絕望時選擇逃避。也許正是這樣一幕幕的昨日重現,逼着哈羅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誰?兒子爲什麼選擇自殺?妻子爲什麼會20年來形同陌路。”逼着哈羅德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選擇逃避的,如同哈羅德這一生,面對生活中的種種不盡人意,他選擇沉默來把自己置於孤獨的自我空間裏。而就在快要走完這一生的風燭殘年,哈羅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變,突然有了逃離一切的勇敢和果斷。正是這樣的一次變化,才讓哈羅德開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許這樣的改變和調整爲之晚已,或許任何時候,認真思考和審視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聖一樣,神聖而隆重。

所以,與其說哈羅德的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說他在藉此來追尋真正的自我。將自己逼到絕境尋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於死地而後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卻最有效。在絕境中,內心裏的焦慮和卑微被一點點丟棄,那些被摧毀的激情和渴望開始慢慢復甦,行將就木的生命開始顯現生機。每個人的人生都會有佈滿遺憾,每個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選擇鬱鬱寡歡逃避到老,還是早一天如同哈羅德一樣勇敢的邁出第一步,而後再慢慢的解開生命中所有的心結?

讀完這本書,想起看了好幾遍的電影《轉山》。書中的哈羅德和電影裏的張書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們平淡無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爲一個有點率性的決定從此自己開始一段讓所有人豔羨朝聖之旅。

他們的勇氣和自由確實讓你我羨慕,不過細細想來,更加羨慕的應該是這樣的選擇促使他們對世界、對人生、對生活有了不一樣的感悟,也許經歷和體驗纔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徑,而讓自己一生過得“真我”就是每一個人的朝聖之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閒暇時喜歡看電影讀小說。電影如同點心,書本則是主食。讀小說,一個人,一本書,看似單調,但實際上卻是一場精彩絕倫的舞臺劇。導演是你,劇務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隨着劇情的展開,一個人對着文字或載歌載舞,或舉杯獨飲,或興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書讀完,自己彷彿經歷了不一樣的人生,會有一種不現實的酣暢淋漓之快感。如此來看,閱讀豈不也算是一個人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7

《一個人的朝聖》故事的梗概是:哈羅德收到一封年輕時女同事奎妮的來信,得知其病重,將不久於人世。哈羅德內心十分悲傷,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對話,讓這個老人決定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步行跨越大半個英國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獨自困難前行的過程中,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時回憶了許多關於因抑鬱而自殺的兒子戴維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時候的往事。在哈羅德獨自走完這一段旅程之後,妻子莫林對於戴維的往事也放下了許多,兩人最後能夠鼓起勇氣,理解孩子已經離去的事實。

朝聖指的是一個人前往自己信仰的聖地或其他重要地點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靈性好處。

哈羅德的童年並不快樂,導致他從小性格孤僻,不願意同人打交道。

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着腰生活。

他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如他所願,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

這個可憐的男人,其實都生活在我們心中。大家的內心裏或許都有那個一個膽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讓自己深深後悔的事情。

哈羅德和莫林的生活自從兒子戴維自殺之後,再也沒有開心過。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間,房子里拉起來厚厚的窗簾,夫妻之間越來越沉默的對話。兩個人都在懲罰自己,兩個人都沉浸在失去兒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個人哈羅德踏上心靈朝聖旅途的一個契機。對於一個65歲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遠的距離也只但是是從家走到停車場,而此時這個老人卻決定獨自一人踏上那麼漫長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羅德的身體經不起這樣大強度的長途跋涉,但是內心的意念在不斷的堅持着他。而在這漫漫旅途中,哈羅德那些封存已久不願想起的回憶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讓他不斷去審視自己,淨化心靈,打破了自己心靈的桎梏與對兒子的愧疚還有對奎妮友情的回饋。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8

哈羅德一個人堅持87天走完了長途漫漫的627英里。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還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由此可見,奎妮的病情是哈羅德出發的直接原因。我腦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樣一個人?竟值得哈羅德不遠千里前去相見?

文中第一次出現對奎妮評價的時是在第一章。哈羅德看見流暢又整潔的信時,回憶起奎妮做什麼事都一絲不苟、叫人無可挑剔的樣子。按理說有這樣優秀品質的人應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盡然。

哈羅德與奎妮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文具櫃裏。哈羅德臨下班前,聽見櫃子門後傳來陣陣抽鼻子的聲音,這聲音連續響了幾次。他鼓起勇氣打開那個傳出聲音的櫃門,發現有個人背對他蹲着,緊緊地貼着牆。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繃得緊緊的。而這個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邊抽噎一邊跟哈羅德說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個學位,可她不明白爲什麼老闆納比爾先生總要盯着她看,同事們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時會支起手肘,彎下腰,扎穩下盤,像母雞扇翅膀一樣搖搖晃晃。釀酒廠裏的幾個同事包括老闆在內,都以學她走路的姿勢尋開心。

儘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幾天已經有消息說她爲財務部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進賬,但這並沒有減少逐漸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種模仿和譏笑。奎妮的無助和難過不由讓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學阿歡。

阿歡其實長得挺好看,水靈靈的大眼睛,淡淡的遠山眉,粉嫩的櫻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圍總是圍着許多男生。

文理分班後,我見她的次數越來越少,可每見一次,我總覺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斷告訴自己這一定是錯覺,直到一些風言風語傳到我的耳朵。

“2班那個胖子阿歡現在胖得走路地面都會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渾身汗味。”

“我跟你們說,別看這胖子現在這個模樣。高一剛入學時可是個大美女,追她的人還不少。”

“現在都高三了,你還提高一。你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現在這個樣子,誰還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結實,男生都吃不消。”

我聽到這些風聲後,立馬去找阿歡,沒分班前我們曾在一個小組,關係還不錯,只不過分班之後各忙各的又加之沒有手機,便漸漸疏遠。

阿歡笑笑跟我說沒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裏看到了一絲落寞。明明是天之驕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裏,可現在卻從雲端跌落至塵埃,這該是有多痛啊。我緊緊地握住她的手,想給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輕輕地回握着我的手,開口說道她媽媽在高二分班之後怕她學習跟不上,特意找人託關係買了一些補腦的藥,價格還貴得離譜。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變成現在這個模樣了。藥已經停了,可這身上的肥胖卻沒那麼容易消失。“既然無法改變,那就坦然接受。”這是那個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歡跟我說得最後一句話。

直到大學聯考結束,她還是沒有瘦回吃藥前的模樣,不過整個人看起來精神多了。現在大學畢業後的她,身材也沒有特別高挑,但正因爲略帶豐腴,更顯成熟穩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升職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穩了腳跟,而那些曾經的男生又開始蠢蠢欲動。

我曾開玩笑地問她是否要感謝青春裏那段刻骨銘心的痛。隔着手機,阿歡爽朗的笑聲直達我的心底,她說是要好好感謝那些深夜裏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諷,被嫌棄,被鄙視的日子終究成爲過去。正是那些不堪過往,才造就了現在年輕有爲的自己。

奎妮哭過之後,走出櫃子時,已經恢復了神態,她順了順短裙,道了聲謝謝後,便挺直腰板擡着頭離開了。她打消了辭職的念頭,更加賣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績證明自己的能力。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9

四月中一個平凡不過的早晨,空氣中飄着洗衣粉的香氣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收到了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那封信來自哈羅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寫道她被確診患了癌症,雖然已經沒有了治癒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靜,並感謝多年前的這段友誼。震驚中的哈羅德難以平復心中洶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離開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郵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國最南部的一個叫金斯布里奇的靜謐小鎮展開,這裏也是哈羅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輩子的家。出發的那一刻,沒有人料到這將是哈羅德朝聖之旅的開始,也包括哈羅德自己。

哈羅德是一個65歲的老頭,在小酒廠幹了四十五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職場上勤懇謙遜、自卑且不起眼,沒有升職,連退休時告別會也沒有舉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關,在很小的時候,母親離他而去,16歲時父親又趕他出門,工作後,又遇到暴躁的老闆,幹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兒子還因抑鬱症自殺身亡,妻子20年來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鄰居也幾乎互不認識。總之,他的一生總伴隨着各種不幸,而他,始終隱忍並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離世,沒有人會注意到他存在過。但當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積壓在心頭多年的感情讓他決定出發,奇蹟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橫穿整個英國腹地。這一路,他經歷了很多熱心相助的陌生人,認識了一羣素昧平生的追隨者,內心從忐忑、到崩潰、再到堅定,最終抵達了奎尼所在的療養院。

哈羅德希望用徒步的時間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堅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會好起來”。但是他沒有想到,這場徒步也讓他得以從新審視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過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羅德生活在支離破碎的家庭。父親和母親關係不和,時常爭吵。終於有一天,母親無法忍受父親而離家出走。瘦小的哈羅德依然記得母親離開的那個早晨,狹小屋子裏滿地都是母親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稱之爲“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羅德將衣服一件件撿起,上面充滿了母親的氣味,極度悲傷的他需要將指甲掐進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聲來。然而母親再也沒有回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又一個陌生的阿姨。學校裏的孩子都叫他“沒媽的哈羅德”,以至於他再也不願去上學。十六歲生日的那天,哈羅德被醉醺醺的父親趕出了家門,從此開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變故讓小小的哈羅德天生缺乏關愛。母親出走,父親不務正業對哈羅德不管不顧,年幼的哈羅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長應有的模樣,這也爲之後兒子與他的隔閡埋下伏筆。

哈羅德不像父親一樣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廠謀得一份差事,並與莫琳結婚生子。他們的小孩戴維從小聰慧異常,哈羅德從內心裏愛着這個兒子。可是他卻不知道如何與兒子溝通,在兒子膽怯的時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勵他。戴維六歲那年,他們一起去班特姆海邊游泳,小戴維越遊越遠,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沒。幸虧一個海上巡邏員及時相救,把嘴脣紫黑的戴維救起。而情急慌亂之下的哈羅德當時卻由於恐懼不敢入水而假裝在岸邊解鞋帶。哈羅德的膽怯逐漸讓莫琳不滿,而這積蓄已久的不滿在戴維上吊自殺的時刻終於爆發,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點,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卻形同陌路、鮮有交流。

當人的生活令人絕望的時候,身邊即使再細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幫助。內向的哈羅德在小酒館工作多年仍沒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個矮矮胖胖,貌不驚人的女人,從她加入小酒廠的第一天起老闆和同事便對她指指點點。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衆議勝任每一份工作任務,並且幾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堅強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櫃旁偷偷哭泣時正好哈羅德撞見,不善言辭的哈羅德似乎看到了剛加入酒廠時的自己,處處碰壁,也屢屢被同事嘲笑。他鼓勵奎尼堅持下去,而奎尼的確挺過了那段最艱難的階段。後來,哈羅德和奎尼由於工作的需要經常一路去小酒館查賬,奎尼時常會關心小戴維和哈羅德的近況,這讓生活在無助和失望中的哈羅德有了對生活的希望。然而這一切都因哈羅德在酒醉之後打破老闆心愛的穆拉諾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動替哈羅德背了黑鍋而被逐出酒廠,從此音訊全無。

哈羅德從未想過徒步會讓他出名,當很多慕名而來的追隨者開始和他一起向貝里克進發時,他十分感動。然而好景不長,由於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盤算和企圖,旅途上開始充斥着各種不和與爭吵。熱鬧只是暫時的,哈羅德始終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爲名利,只是爲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內心的救贖。最終他告別了追隨者,重新開始一個人向北進發。這讓我不禁想起《阿甘正傳》裏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橫跨美國,直到無數追隨者慕名而來並跟隨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麼,突然停下腳步,淡淡說道:我要回家。於是衆人讓開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個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這本書中,也許這是哈羅德從自卑到成熟的標誌,不隨波逐流,堅信自己的初衷,並有勇氣執行下去。

抵達療養院的那一刻,哈羅德看到的奎尼已經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還是亦如以前的文雅與善解人意。而哈羅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雖然和之前相差無幾,但是他的內心卻已更加釋然與安定。

文中對奎尼的描述不多,讓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這一段:

“哈羅德?弗萊。她想起來了。他來道過別了。

她曾是一個叫奎尼?軒尼斯的女人。她會算賬,還寫一手極好的字。她愛過,也失去過,這樣應該就夠了。她觸碰過生命的實質,也曾遊戲人生,終於有一天,我們都將關上那扇門,把一切放下。這個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許多年,但是現在?她不怕了。什麼都不怕了。只覺得累。她把臉埋入枕頭,感覺有什麼東西像花朵一樣在腦子裏綻放,頭越來越重…

奎尼張開嘴,想吸入一口空氣。空氣沒有進來,但是另外一樣東西來了,像呼吸一樣輕鬆自然。”

哈羅德最終成功履行了諾言,但是卻依舊沒能扭轉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結尾,奇蹟沒能發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愛也沒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現實總是殘酷的,也許這個故事本是告訴我們現實的殘酷纔是更加真實的。

故事的末尾,重歸於好的莫琳和哈羅德重新牽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邊走一邊笑,漸行漸遠。即使現實殘酷,終有一天,我們將學會和這世界好好相處。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0

87天,627英里,沒有精良的裝備,60歲的老人就這樣徒步穿越了大半個英格蘭。

這長途跋涉的87天,不僅僅是一個對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諾,我想這更是哈羅德重拾生活之旅。作爲一個“被拋棄的兒子”,“不合格的父親”和一個“失敗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爲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羅德在心裏想着一輩子就這樣完了。這條朝聖的道路上,哈羅德學會了接納自己,“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剛啓程的哈羅德是木納而拘謹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別人的看法,當遇到越來越多的陌生人,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後,哈羅德學會了打開自己的心靈,回到了年輕時的那種對生活的熱愛,對感情的追求。

“原來只要知道尋找的是什麼,就往往能從身邊隨手拈來。”有時候人甚至連自己想要什麼根本不知道,其實你那夢寐以求的東西就在你的身邊,比如說愛情,親情,友情,只不過有人沒看到與它們要麼錯失了,要麼遺棄了。“沒有愛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羅德與莫琳,年輕時的一見鍾情,熱烈的愛着對方,後來兒子的出生與死亡,讓原本深愛着彼此的兩個人從此有了深深的隔閡。87天的旅程,距離和點點滴滴的回憶又讓他們找回了彼此。

現實生活何嘗不是這樣,自己是一個怎樣的自己,也許很多時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實的內心深處的那一面,當對生活變得麻木了,對一切事物覺得理所當然了,我想活着的確是爲了活着,一生也只是爲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當用心擁抱生活的時候,心會開始悸動的。

剛着手看這本書時,初覺平淡無奇,越看到後面越覺得引人入勝,當哈羅德開始他的朝聖時,自己的心靈之旅也開始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1

看草地,看花園,看樹,看籬笆,看樹葉,看楊柳,看地裏的馬鈴薯。

達特姆爾高原,有紫色,綠色,黃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劃分成一個個方塊,周邊的樹籬高高低低。看深深淺淺的綠,深得像黑色天鵝絨,淺的幾乎成了黃色。看陽光的亮點,看蒼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車裏飛馳過從來沒有注意到過的景象。

轉過山,涉過水,一直順着馬路走,看散落在樹叢上的烏鴉撲騰翅膀,看灌木叢中倏忽衝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門後的狗,看排水溝旁邊的一隻毛茸茸的獾,路旁邊的櫻桃樹站在厚厚一裙花雲裏,一陣風吹過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

離開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檸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菸的人一起多餘。這一季開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窪裏閃閃發亮。

陽光滲過厚厚的枝葉,新發的葉子在風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極了銀箔。到了布萊福斯貝克,屋頂都變成了茅草,外牆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顏色,而是轉爲暖暖的紅色調。樹枝被沉沉的繡線菊壓低,飛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羅德對着手中的辭典,認出了老人須,鐵角荷葉蕨,朝顏剪秋羅,羅伯特氏老鸛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辭典又走了兩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鈷藍色,太陽還未升起,霧氣還微微閃着白光。

到目前爲止,順着A396國道走到提伯頓的三英里半是最艱難的。路邊幾乎沒有躲避來往汽車的餘地,雖然越過剛剛修剪過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閃爍的銀光,但他寧願自己沒有看見那些四棱八葉的枝葉。

暴風雨突然停頓,東邊的雲層撕開一道裂縫,一道矮矮的,閃亮的銀光破雲而出。哈羅德停下來看着那塊巨大的灰雲一點一點裂開,呈現出全新的藍色,明亮的琥珀色,還有蜜桃色,綠色,深紅色,漸漸雲層透出了一種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鮮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動彈不得,急切想要親眼看見每一點改變:地上的光是金色的,連他身上的皮膚也因此暖起來;腳下的土地咯吱作響,放佛在耳語什麼;空氣聞起來是綠色的,充滿了新生;軟軟的水汽升騰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層層厚厚的烏雲灰壓壓蓋住天地,一場又一場豪雨幾乎要將所有東西的顏色輪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艱難。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樹木,不再尋找能表示這趟旅程進展的標誌物。埋頭逆風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間剩下的也只有這無窮無盡的雨。

臨近傍晚的時候,哈羅德到了陶頓的郊區。這裏的房子密密麻麻疊在一起,頂着圓圓的衛星天線。窗內一律掛着灰色的窗簾,有些還裝了金屬防盜網。

每天早晨,太陽升上地平線,爬到最高點再回落,這一天就宣告結束。爲下一天讓路。哈羅德花很長時間看天,看遠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轉變下幻變。日出時山頂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戶是橙色的,彷彿有一團火在燃燒。傍晚暮色在樹底投下長長的影子,變成黑暗匯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過廣闊的薩默賽特溼地,看過銀光一般閃爍的水流,格拉斯頓伯裏突巖遠遠佇立在地平線上,在他前方看不見的還有門狄普山。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2

哈羅德爲探望病危的朋友獨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經歷。選擇行走是爲了給友人堅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戰。

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對自身和兒子成長過程中缺陷的新認識,以及對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對?實的接納。他回憶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兒子……神奇的旅途變成了一個人的朝聖。他最終實現的是:心靈的自我救贖。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對漸行漸運的妻子訴說內心的愧疚。“我欠你一個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親手埋葬了我的兒子,這不是一個父親該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認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常態就是如此:“無趣,一無所長,循規蹈矩地讀書,坐一輩子辦公室、結婚、退休,一輩子沒有做過什麼特別有意義的事情。”生活就是這樣平常寡淡,既使偶然會有“失落時的自我否定;無助時的哭泣;骨子裏的不甘平庸…”這些情緒大多也會像水中的泡沫即顯便滅。

多少曾經信勢旦旦確定過的目標,卻在實施過程中離自己漸遠漸變;多少曾經積累的信念總是那麼的不堪一擊潰不成軍……因爲我們總是在懷疑或忘記出發的意義,總是在行走時忘記了來時的路。

哈羅德行走的路程有無數艱難,也有過豁然開朗。他麻木過,困惑過、動搖過也感動過。他的行動激勵了別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贖的方式。“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一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只是芸芸衆生中的一面鏡子。不是嗎?我們每一個人都習慣兩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熱衷於評頭論足,說三道四,似乎錯誤都是別人的,卻不曾輕易發現並承認自己的不足和錯誤。因爲我們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視內心深處那個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這一路是贖罪,也是對個人和生活的探索。這一段也教會我們,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摯愛的人。

“或許我們曾經放棄過,曾經失敗過,不管過去怎樣,我們只要一直開始就好了,所有的開始都會變成堅持”。

認識我們生來平凡,也都不凡。堅守信念,一個永遠朝着自己目標前進的人,整個世界都會給他讓路。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3

《一個人的朝聖》從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內容,一個人向着目標前進,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這或許是對它最好的詮釋。最後看着看着終於明白了朝聖是什麼意思。這本書主要講的就是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已經上了年歲,過着孤獨的生活,身邊沒有朋友,陪在身邊的妻子也和自己過着類似分離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瀾。這個朋友患了癌症,臨別之際,想起了好友,而哈羅德弗萊看到信之後,就寫了一封回信給她,本想在就近的郵局郵給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種神奇的力量驅使他不斷向前。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無奈的,身邊既無子女也沒有朋友,上了年紀的他和自己的妻子關係也不好,後來慢慢的纔讀到原來他妻子疏遠他是因爲對兒子死了的這件事還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這麼遠、這麼久,邊走邊回憶,邊走邊發現新的事物。其實,最後他也有過似乎想放棄的時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戰勝了困難,人之所以爲人,有時難免有懈怠或是退縮的時刻,但是能成爲人物的關鍵是他有戰勝退縮、戰勝自己的能力。隨着小狗的加入,朝聖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麼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羣中感到孤單,唯有夜裏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後身邊的人都走了,連小狗也離開了他,終於他又能像以前一樣,自己走在信仰和朝聖的路上,恢復了身體和心靈上的絕對自由。當他不遠萬里到達目的地時,也沒能喚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種境界。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

讀過之後,喜歡這種淡淡的風格,淡淡的溫暖,但卻傳遞着堅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