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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應試技巧

《中級經濟法》是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一門應用性較強的科目,注重考覈財務會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體現在考試的題型中,無論是簡答題或綜合題之類的主觀性試題,還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或者判斷題之類的客觀性試題,都不是單純的考查死記硬背和機械的識記,而是要求考生從適當理解的基本點出發,牢固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並能解決會計工作中涉及的相關法律簡單問題。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應試技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應試技巧

解題技巧:不同的題型應有不同的答題對策和技巧,我們這裏可以結合古代《三十六計》兵法中的幾計來闡述相關題型的答題思路,希望對考生有所裨益。

  1.單項選擇題——“渾水摸魚”

在渾濁的水中魚會暈頭轉向,這時捉魚是最好的時機,做此題型時也是一樣,單項選擇題是各類題型中難度最小的一種題型。由於此類題型的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考生在考試時可以廣泛應用“排除法”進行解題,命題者在出題時爲了湊足四個備選答案,有些備選答案往往就顯得荒謬和拙劣(水比較渾),將那些荒謬的、顯然是不正確的備選答案予以剔除,剩餘的就是正確答案了(趁機摸魚)。如按照上述方法將不正確的備選答案剔除一項或兩項後實在無法再加以剔除時,則可考慮採用“猜測法”,即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選擇一個你認爲最正確的答案,而此時排除的備選答案越多,猜測正確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哪怕確實無法猜測時,也絕對不要輕易放棄。因爲放棄不答永遠都不會得分的,而即使答錯了,也不會倒扣分的。另外,由於此類題型相對較爲容易,考生應當在較短的時間內作出解答,儘可能多得分,並注意合理分配時間(一個單項選擇題往往在數十秒鐘內就應做出正確的選擇)。在此題型中過多佔用時間,即使答對了也僅得1分,是得不償失的。

  2.多項選擇題——“反客爲主”

根據考試要求,多項選擇題的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答案符合題意,考生多選、少選、錯選、不選都不得分。相對單項選擇題而言,其考試的難度較大,得分不易,因爲此類題型至少有兩個備選答案是正確的,所以也可以採用“排除法”,即將不正確的備選答案排除後,剩餘可選擇的備選答案就少了,正確率也就相對提高了,但需要注意,這並非是化解此題的“良藥”,多選題是考試通過的關鍵所在,其分值佔到了總分數的30%,因此考生必須在平時複習時多注意積累和鞏固,注重將法律規定準確理解,要努力做到化被動爲主動,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反客爲主”,積極的佔有得分主動權。

  3.判斷題——“走爲上”

走爲上,指敵我力量懸殊的不利形勢下,採取有計劃的主動撤退,避開強敵,尋找戰機,根據考試要求,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考生在做此類題型時,應慎重作答,對有把握的題目應毫不猶豫地回答,而對似是而非自己又沒有十分把握的題目寧可放棄,也不要憑想象或感覺猜測,以免失分,真正做到該計策中“以退爲進”的思想。另外,由於法律規定中有一些除外規定,如“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或者有“一般”、“原則上”等詞語,故試題命題中如有“無論”、“全部”、“一定”、“在任何情況下”等絕對性詞語時,通常可以認爲這一命題是不正確的。相反如在試題命題中含有“一般”、“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等非絕對性詞語時,考生應格外注意,仔細判斷。同時,還應注意判斷題應就整個完整的命題加以判斷,只要完整的命題中有一處有誤,整個命題就應該判斷爲錯誤。

  4.簡答題——“趁火打劫”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的簡答題命題往往是設計一個較爲簡單的模擬情景,要求考生據此運用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簡要回答有關問題,雖然這是主觀題,需要考生自己動手寫出相應的解答,但其屬於非常簡單的案例應用分析,這類簡答題與綜合題相似,但比綜合題的答題要求相對簡單些,基本上是問什麼就答什麼,不需要過多的展開和詳細分析,因此,考生應利用該題型較爲容易分析的特點“趁火打劫”,果斷地打擊本科目幾大勢力在此留下的“軟肋”,儘快奪取這裏的分數,擴大自己的優勢。

  5.綜合題——“擒賊擒王”

綜合題的答題要求較高,其目的是考覈考生運用法律規定分析判斷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實務操作能力,由於涉及的概念和法律規定較多,且將不同章節的內容聯繫起來進行考覈,是本科目考試難度最大的一種題型。在考試命題時,綜合題的'敘述文字較多,涉及的法律關係又較爲複雜,有些考生乍一看題目,就會感覺頭腦發昏,理不出頭緒,越看越亂,無從落筆,既影響情緒,又浪費時間,而“擒賊擒王”計策認爲攻打敵軍主力應直接捉住敵人首領,這樣就能瓦解敵人的整體力量。因此在綜合題答題時,建議考生先看綜合題的答題要求,因綜合題往往會問幾個問題,每個問題又問得很明確。看了答題要求後,就會知道本題的考覈要求和重點,然後帶着這些問題有針對性地去審題,迅速找到題目中的“賊首”,抓住相關要點,並在一些重要的關鍵點和詞語上作上相應的記號引起警示,這樣既能抓住解題的要點,又能節約時間。另外,考生在分析時,應緊扣案情,根據題目給定事實運用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分析,千萬不能虛構案情內容,任意給題目假設條件。綜合題的答題技巧是很重要的,既不能過於簡單,也不能思路混亂。一般而言,對綜合題中所提的問題,爲了快速的得分,可以採用“兩步走”的方式來解答。即:第一步,得出正確的判斷結論(回答某行爲合法或不合法);第二步,引述具體的法律規定(不必指出具體的法律條文,只需寫明“根據法律規定”或“根據規定”即可,並講明法律規定的具體內容),考試時考生只要能寫出這兩步即可,判斷正確且法律規定引述正確即可得分,要做到以“閃擊戰”的方式“一語中的”,而不是洋洋灑灑的寫論文發表“高論”。另外,在答題時應注意語言表述的規範性和準確性,並善於運用法律術語和規範語言答題。

  6.計算分析類題目——“釜底抽薪”

生活中要使鍋中的水沸騰,在鍋底生火併加柴草即可。若不想讓水沸騰,可以抽掉鍋底的柴草,即釜底抽薪,從根本上消除了水沸的基礎或依靠物。

計算分析類題目主要體現考生對稅法全面、透徹的理解和靈活、綜合的運用,考生平時訓練僅僅從計算形式、所謂的公式上進行學習是遠遠不夠的,就像往沸水中添加涼水,水一時涼了,很快又會再沸,沒有從根本上止沸,只能起到“揚湯止沸”的作用,因此考生除了需要掌握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各個計算思路和公式的運用、計稅依據的選擇、稅率的運用、優惠政策的規定之外,還要有跨章節思考的意識,要清楚這幾個稅種雖然由章節分割開來,但他們之間是有自然的關聯的,一個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會涉及增值稅等流轉稅的繳納,同時,在月末或年底時這些繳納流轉稅的收入項目又成爲企業所得稅的徵稅對象,此前繳納過的稅費可能成爲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中的扣除項目,另外在具體做計算分析類題目時,要學會理清思路,綜合分析,把握案例的來龍去脈,尤其是要抓住文字、數字、時間這三個主要信息,要弄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並進而思考哪些事情與納稅有關,哪些事情是迷惑性與納稅無關,把握這些主要信息的一個技巧就是尋找動詞性詞語。在答題時,可在試卷上對發現的動詞邊看邊圈。例如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主要是銷售、進口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因此在審題時對“進口貨物”、“銷售或發出”、“修理加工”等動詞要第一時間迅速抓住,然後纔是與之有關的金額方面的信息。將這些內容全部靈活運用是“抽薪”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