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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類型。那麼什麼樣的報告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1

近年來,隨着社會的發展,農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外出打工人員增多,農村婚姻糾紛案件逐漸增多,傳統的婚姻觀念受到衝擊,呈現出新的特點,從**縣**年至20xx年接訪數據來看,三年間接訪的案件共計84件,其中婚姻家庭類62件,其中55件發生在農村,佔接訪案件總量的65%,佔婚姻家庭類案件的89%,而因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而引發的離婚也呈逐年上升趨勢。針對**縣的數據,筆者對新的形勢下農村家庭糾紛成因及對策談一些膚淺看法。

一、家庭婚姻矛盾糾紛的成因

一是傳統的婚姻觀念發生變化。隨着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的思想觀念發生了變化,不再滿足於平談的精神生活,但由於素質不高,對精神生活的理解發生偏移,一些先富起來的人在腐朽思想的影響下,出現婚外情,從而引發家庭婚姻矛盾糾紛。

二是感情基礎薄弱,一些年輕人思想過於開放,認識交往不久就草率結婚,婚後不久即發現雙方性格不合,又勿勿走上離婚之路,有些甚至扔下孩子不管不顧就一走了之。三是近年來農民外出務工的人員增多,越來越多的農民走出封閉的村莊做工、經商,轉移到農業以外的行業中,隨着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開始了一場生產方式、思維方式、價值取向、生活習慣和社會身份的深刻變革,外出打工人員由於接觸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想發生改變,給以前相對較爲穩定的婚姻帶來了較大沖擊,因此導致雙方長期分居,婚姻逐漸走向破裂。

二、幾點對策

一是加強法制宣傳和在農村推行婚姻價值觀的道德教育。和諧的婚姻家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家和萬事興”,離婚案件增多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和社會危害不可低估。要從源頭上來預防和控制離婚率的增長。要在農村加強法制宣傳,大力推行婚姻價值觀的道德教育,倡導符合道德倫理的婚姻價值觀,摒棄影響婚姻和睦的不健康因素,幫助農村樹立和形成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以建立良好而美滿、穩定的婚姻家庭,控制離婚率的增長。

二是建立多元化調處化解婚姻糾紛的機制。處理農村婚姻家庭引發的糾紛,是一項社會的系統工作,需要多方參與。農村的村民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對婚姻家庭中出現的矛盾要加大調解力度,分析產生糾紛的原因,耐心做夫妻雙方的思想工作,幫助雙方明白彼此間面臨的差異和改進溝通方式,鼓勵夫妻雙方努力維繫婚姻,發揮家庭功能,減少婚姻中的衝突,即便通過調解仍不合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基層組織,鄉鎮司法所的積極參與,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矛盾越來越大、裂痕越來越深,也能夠取得第一手資料。對於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有賭博惡習等情形引起離婚的,可幫助受害方舉證,爲受害方作證,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處理家庭婚姻糾紛,注重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婚姻關係不是單純的財產關係或契約關係,而是一種複雜的社會關係或倫理關係,夫妻關係中的一方對對方享有絕對的、排他的、專有的感情寄託及性權利,這些是構成婚姻大廈的基石,實踐中有的人雖未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生活,但與婚外異性保持着經常的不正當性關係,這種行爲嚴重損害了夫妻感情,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最大殺手,因此,這種情況下無過錯方應享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四是處理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要注重孩子的權益。在家庭婚姻矛盾中,影響的固然是夫妻雙方的感情,但孩子卻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我們在處理此類矛盾糾紛中,要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來調解其中的利益分配和孩子的歸屬。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2

近年來,隨着市場經濟建設不斷深入,傳統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數量逐年上升,且呈現出多樣化、複雜化、個性化特點。爲積極探索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糾紛新思路和新方法,吉首市婦聯紮實工作,創新機制,多措並舉,爲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發揮了有力作用。

一、基本情況

吉首市地處湖南省西部邊陲,是湘西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全市總面積1078.33平方公里,總人口30.09萬人,其中女性14.85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49.35%。全市家庭數約10萬戶。自20xx年6月,吉首市被湖南省確定爲首批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試點市以來,接訪案件394件,成功調解162件,成功率達47%。

二、具體做法

(一)積極彙報,爭取支持,造勢而上。

我們充分利用婦聯工作平臺,抓住契機,大造聲勢,竭盡全力地向黨委、政府彙報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契而不捨地宣傳調解工作的必要性;不厭其煩地推介調解工作的緊迫性,努力使黨委、政府認識到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就是最基礎、最基層、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項維穩工作。爲此,市委、市政府多次就婦聯提出

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進行研究部署。一是明確由副書記具體分管婦聯工作和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二是每年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專項經費6萬元納入財政預算;三是在市政務中心安排一間辦公室,作爲對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專用。使全市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進入了黨政主要領導視野,列入了黨委、政府工作議事日程之中。

(二)協調配合,組建機制,借勢而上。

“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我們藉助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的東風,積極主動與政法委、司法、民政等部門銜接聯繫,取得了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一是由婦聯牽頭,司法、民政聯合行文,在全州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是由聯席單位共同審議,選聘了30名具有一定專業素養的同志作爲首批婚姻家庭調解員;

三是由政法、司法、律師等專業部門推薦,招聘了婚姻家庭糾紛專職調解員;

四是將婚調工作列入網絡化管理,將全市街道網格管理員聘請爲兼職調解員。截止目前,全市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實現了“六有”,即:有組織機構、有工作場地、有專業隊伍、有工作經費、有勞動成果、有心得體會。 (三)學習培訓,提高技能,用勢而上。

爲切實加強調解員的業務技能,我們多次舉辦培訓班,並邀請州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爲調解員進行業務輔導和培訓。

一是從調解程序進行指導。我們要求每個調解員都必須瞭解調解工作性質、工作流程、工作責任,從而做到心中有數,忙而不亂。

二是從調解技巧進行輔導。由於調解工作對象存在個性差異,我們要求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因人而異,有的放矢,既要把握原則性又要注意靈活性。

三是從預防矛盾進行引導。我們要求調解員堅持“敏銳性、前瞻性”原則,把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消滅在“聽風便是雨”的萌芽狀態。

四是從處理糾紛進行疏導。面對糾紛,我們要求調解員認真聽取雙方傾訴,針對當事人訴求,先簡後繁,先易後難,耐心細緻地做好疏導工作。

通過學習培訓,200多名專兼職調解員和基層婦聯幹部受益匪淺,紛紛表示一定要用“五心”(熱心、愛心、細心、專心、誠心)做好調解工作,使全市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的全面健康發展。

三、思考建議

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不是單一的工作、它與婦聯工作緊密相關。因此,在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機制建設工作中應注重“三個結合”。一是注重與婦聯素質教育

相結合。建議在巾幗建功、文明創建、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創建評選活動中,將鄰里和諧、家庭有無矛盾糾紛納入活動評選必備條件。同時在婦聯舉辦家庭教育知識講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知識講座、婦女幹部培訓、村級婦聯幹部培訓等各類培訓班中堅持做到“三個一”,即:必放一張婚調工作培訓光盤,必上一堂婚調解工

作輔導講座,必發一份婚調工作學習資料。通過凝聚價值共識、倡導終身學習、優化成才環境等舉措引導廣大婦女勤學習、提素質、增才幹,讓女性智慧爲社會發展添光增彩。二是注重與婦女創業就業相結合。婦女的創業創新事關婦女的生存與發展,事關家庭的和睦、社會的和諧、經濟社會的總體發展與進步。針對婚姻家庭糾

紛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弱勢婦女,建議通過引導她們參加各種技能培訓,掌握一技之長,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信念,做新時代的新女性,實現自身價值。三是注重與中心工作相結合。主要是緊緊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唱響主旋律,順應大趨勢、大邏輯,因勢而謀、順勢而爲,做好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建議將婚

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融入社會管理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長安建設工作考評範疇,層層落實責任,加大考覈獎懲力度,促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有效做到掌握情況在基層、解決問題在基層、化解矛盾在基層,發現一起,調解一起,最終實現爲羣衆服務‘零距離’,維護家庭和美,促進社會和諧,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3

**年7月,**市婦聯成立了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家調委),通過面對面解答、調解和維權熱線服務來調解各類婚姻家庭糾紛。成立兩年來,共接待來電來信來訪1115起,調處離婚糾紛291件,免費寫訴狀30餘份,在鄉鎮、企事業單位、工廠法律開展法律講座20餘次。

一、全市婚姻家庭糾紛現狀

1、離婚糾紛逐年增多,婚姻穩定性下降。離婚率不斷上升。法院和民政處理離婚糾紛較前幾年有所增加,離婚對象越來越年輕化,夫妻雙方對待婚姻的態度輕率,閃婚閃離、衝動離婚的現象時有發生。

2、家庭糾紛較多,家庭關係不和諧。家庭成員經營婚姻家庭的能力缺乏,家庭成員間缺少交流溝通,感情淡化,家庭成員特別是80後、90後,家庭責任感缺乏,沉迷賭博或網絡遊戲、婚外戀、家庭暴力等情況時有發生。此外,因經濟利益矛盾產生的家產糾紛和因贍養老人、撫養教育孩子的家庭糾紛也不斷增多。

3、家庭暴力問題較爲突出。近幾年,從市婦聯和市家調委接訪情況來看,家庭暴力糾紛在婚姻家庭糾紛中的佔比一直在20%—25%。家庭暴力的發生範圍不斷擴大,本地農村、城市家庭、外來務工家庭都有發生。家庭暴力的形式也不僅侷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冷暴力、語言暴力。

二、我市家庭婚姻糾紛調解工作現狀

基於我市家庭婚姻糾紛現狀,市婦聯以市家調委的成立爲契機,切實加強了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在合力推進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視、婦聯主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格局。

1、政府支持。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是一項公益性的工作,實行免費受理、免費諮詢、免費調解,市婦聯把這項工作向市政府領導彙報後,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由市財政局每年安排5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家調委的運行支出,同時每年安排5個公益性崗位給予運行支持。

2、部門配合。省婦聯下發《關於申報湖北省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省級試點項目的通知》後,市婦聯積極與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溝通,探討家調委項目實施方式,經多次討論、協商,形成一致意見,市司法局負責開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提供維權諮詢服務和相應的法律援助,培訓家調委調解員;市民政局負責爲家調委提供場地,並做好婚姻家庭調解對象的引導和宣傳工作;市婦聯負責家調委的具體運作和日常管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推動社會資源、行政資源、羣團資源有效整合,負責監督和評估家調委的運行過程,形成了各司其職、對接有序、協作聯動、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的工作格局。

3、社會聯動。湖北爲維律師事務所作爲市民政局常年聘用的法律顧問機構,常駐市民政局婚管所,有較豐富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經驗,經多方考察,最終確定引進其作爲第三方機構執行家調委項目。同時,爲了全面提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整體水平,我們廣泛聯繫法律工作者及具備律師資格的人員,選聘一批具有豐富經驗的優秀律師,組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法律援助顧問團,爲我市婦女兒童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三、家調委工作主要內容

1、全力接待。婚姻糾紛的解答,如什麼是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小孩撫養權的條件及承擔撫養費的不同標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夫妻雙方婚前財產處置的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區分,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條件,離婚時如何請求賠償的原則,如何收集家暴和出軌的證據以及《婚姻法》、《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整個過程都是免費的,但工作人員能認真負責精準的解答熱情服務。

2、當面調解。對於當面調解離婚糾紛,在調解中以事實爲依據,對當事人的訴求按《婚姻法》的規定依法、公正進行調解結案,從情理法理做工作,不合稀泥,不走過場。而且有文字記錄和卷宗存檔。如2017年接待的樂長鬆與姚翠仙離婚案,男方樂長鬆78歲,女方68歲,雙分均爲再婚,女方是天門市人,倆人結婚10年來,女方多次回孃家,2017年3月份女方以身體有病男方不關心爲由向法院提出離婚,並要求男方一次性給予扶養費7萬元。法院未判離婚也沒有支持女方的請求。6月份女方以同樣的訴求到市信訪局要求男方給錢,女方的弟弟將其丟在市信訪局門前露宿一晚向市政府施壓,市信訪局將此案分流到市婦聯家調委。家調委通過聽訴,清楚了雙方的訴求,並對女方弟弟的行爲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對男女雙方訴求中的撫養費標準及時間進行了三次調解,在調解員耐心、熱情、公正的調解下,一對高齡老人的離婚案終於落下帷幕。調解結果爲男方每月給女方生活費500元,直至一方死亡爲止。在2018年2月份的回訪中男方執行非常好。

3、免費訴訟。對需要起訴的當事人,免費寫打印訴狀及相關材料,耐心指導訴訟直至當事人滿意爲止。市家調委委派專職律師爲上訪婦女提供多起法律援助案件訴訟代理。例如:許翠姣訴胡習平重婚一案、羅愛平與唐明華、張華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再審申請審查程序、於倩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代理等,市家調委均指派專職律師免費參與訴訟。 4、法律援助。家調委把免費爲困難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作爲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如許翠姣的重婚案:許是殘疾人,1994年以前按習俗與男方結婚,構成事實婚姻,並生育二個小孩,在彭場鎮有共同財產房子,後因雙方感情不合分開生活五年,男方通過村裏的關係將戶籍上的已婚變更爲未婚,然後男方又與一女子結婚。許知道後到處上訪告狀,信訪局、公安局、市法院、市婦聯、市民政局、市殘聯、省婦聯,最後來到家調委,鑑於是重婚刑事案,家調委派律師進行法律援助,免費爲許到法院起訴,到公安局取證,並將男方進行刑事拘留。在審理中通過調解,維護了許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婦女在婚姻中的合法權利和地位。

四、存在的問題

隨着時代的變化,市場經濟的多元化發展,社會的各種矛盾都凸顯出來,人們的意識形態,道德觀念、價值觀、婚姻觀等都發生了變化,婚姻家庭糾紛綜合反映了這些問題。兩年來家調委雖然解決了一些糾紛,做了一些工作,但在調解中仍存在很多問題。

1、家庭成員的法律和維權意識有待加強。法律知識的缺乏,導致家庭成員在處理問題時衝動、盲目,引發糾紛。在糾紛發生後,權益受侵害方又會法律知識貧乏、預防意識、主動維權意識不夠,無法及時、準確地收集證據,最終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2、基層調解組織作用發揮有限。村、社區調解陣地開展工作主要依託的是婦女幹部、人民調解員和婦女骨幹,這些人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識有限、流動性大等問題,在矛盾糾紛日益複雜多樣的情況下,開展工作有一定的侷限性。再加上沒有經費保障,作用發揮有限。

3、部門間的聯動作用發揮不充分。雖然成立了婦女兒童維權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司法、民政、公安等部門也都有所作爲,但在婚姻家庭糾紛處理上,還是以婦聯爲主。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工作,緊靠婦聯一家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合作。

4、家調委“窗口式”的服務存在侷限性和單一性,離大調解格局還有很大的距離。家調委在婚姻糾紛的前置服務和延續服務,沒有起到爲廣大婦女維權的作用,缺乏上下聯動調解格局。例如,2017年3月初,剅河鎮許腦村許爹爹帶着一對不滿十歲的孫子(女)來家調委求助:通過了解,許爹爹的兒子婚後患有精神病,兒媳婦劉某在外打工不管小孩,許爹爹難以負擔二個小孩的學費和生活費,要求家調委把劉某叫回來離婚後帶一個小孩走,但家調委與女方聯繫後,女方不回來。我們回訪後還是原樣,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按照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劉女士有義務承擔小孩的撫養費,但我們的工作受侷限沒深入下去,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成了空話。

五、幾點建議

家調委工作作爲項目推進,要不斷創新,更要建立有效的調節機制和調解網絡。

1、建立標本兼治的糾紛預防機制。從“治本”和“治標”兩個方面入手,“治本”:開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宣傳,加強家庭美德建設,舉辦幸福婚姻課堂,倡導和諧文明的'家庭關係,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發生。“治標”:“抓早、抓小、抓苗頭”,依託志願者隊伍,及時發現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主動介入調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2、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網絡。要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健全村、社區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組織,全面推廣建立居民小區、村民小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室(站點);加強各級調解組織的網絡作用、暢通信息;加大調解組織與法律、心理、社工等專業組織的合作,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依託基層、多方參與的格局。

3、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聯動合作。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協作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實行資源互補、信息互通、業務互聯、人員互助、工作互促、糾紛聯調。司法部門加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法院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完善訴訟調解制度,擴大訴訟調解的應用範圍,改革調解方式,實行調審分離;民政部門加大協議離婚的調解力度,減少輕率離婚;公安部門加大對家庭暴力的救助,大力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爲家庭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對重點、難點個案,各部門採取會辦、聯席會、專家會診的形式,共同調解。

4、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加大人民法院、婦聯、人民調解組織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中的專業優勢,對疑難複雜、矛盾易激化婚姻家庭糾紛由法院委託、委派家調委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司法部門對家調委的調解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對調解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家調委達成的調解協議由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形成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 5、提升調解員隊伍素質。一方面要加強調解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包括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等內容的培訓,注重培訓效果,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升調解員的基本技能,會預防、會調查、會調解、會製作調解文書;另一方面加大志願者隊伍建設,邀請律師、法官、心理諮詢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充實到調解隊伍中來,多渠道吸納調解力量,不斷提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的規範化和專業化。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4

歷來婚姻家庭一直都是個很神聖的話題,畢竟愛情很美好,婚姻很現實嘛。中外學者都對中國婚姻家庭生活研究產生濃厚的興趣。但婚姻家庭生活極爲複雜,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也就這個複雜的客體吸引了上至衆多專家學者下至黎民百姓孜孜不倦去的研究,也成爲了村民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雞犬往來被阻絕,信息化網絡化的發展,村民傳統思維隨着改變。

同時也帶來了負面的影響。經本人的深入研究和相關人員探討及一系列的實踐經驗爲基礎,以當前農村婚姻家庭生活存在的問題極其解決對策進行探討和淺析。

一、當前農村婚姻家庭生活的現狀

(一)“留守隊伍”不斷加大

1.“留守隊伍”的產生

城市化步伐不斷加快,進城務工人員隊伍隨之壯大,以致留守老人出現。老人們“因循守舊”不願離開自己的半畝三分田,以自給自足的生產方生活式充實自己。然而年輕人卻不願這樣“自甘墮落”號稱要去大城市實現自己的理想抱負。在這樣不同代際的思維衝突中也即出現了留守隊伍。

2.“留守”易出現的問題

一個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實歸納起來無非就精神需要和物質需要這個兩要素。新形勢下黨和政府實施了一系列的“精準扶貧”政策,可以說在農村貧困家庭在物質需要上還是能夠解決的,起碼也是解決溫飽了的嘛。

還是那句話“物質決定意識”,當你在物質上能夠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的時候,也就嚮往着更高層次——精神需要的追求。一個人最怕的孤獨便是精神的孤單、最需要的也是精神上的慰藉。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的“孤獨問題”,現已成爲一大農村問題。可以說他們在家裏不愁吃穿,衣食有遠在大城市務工的兒女每個月都會及時郵寄到。而且國家還有一項老年人養老費補助。但在精神上是孤獨的,如果是兩個老人都是白頭偕老的尚可,如果其中一個先前走了,那麼一個老人是最孤獨的了。有的老人提出要去敬老院生活,而且老人會按期給敬老院交錢。但作爲孩兒們覺得這樣不好,都丟臉了死活不願老人去敬老院。

父母遠離在外,把孩子留在家裏讓爺爺奶奶照顧。我們可以發現且都在上演的一幕,現在農村大多數的景象,家裏只有老幼,六七十歲的老人和六七歲的小孩。隨着社會的文明化前行,思維意識應當是一代比一代活躍,一個孩子在啓蒙階段的教育尤爲重要。通過城鄉發展的現狀對比可以發現,這纔是農村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根本原因所在。

周杰倫《聽媽媽的話》的溫馨時刻感動着我,“有空就多握握她的手,不要讓她受傷”。都說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當道德沒法約束的時候,也就只能有法律挽救了。立法者把“常回家看看”入法,並非是腦洞大開、天馬行空的玩笑,而是當今社會的存在所決定要這樣做的。說來也值得深思的問題,深思之餘未免有些心痛,一個具有五千年曆史的文明古國竟然到了需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來規定“兒女要按期回家看望父母”。兒女看望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舐犢情深嘛。你這樣規定不是成一紙空文了嘛。其實在當下,這樣的規定不僅沒有成爲一紙空文,而是父母起訴女兒的有力依據,是定紛止爭的有效武器。

把子女放在家裏讓父母看管,也有產生不良少年的隱患。正值叛逆期、青春期的孩子們,因缺乏監護人的正確的引導,極易誤入歧途。以普洱市M縣爲例就20xx年一年的檢察機關起訴未成年人犯罪就有6起,涉及涉嫌罪名有尋釁滋事、運輸毒品、盜竊、搶劫。十七八歲正值青春年華、學習知識的年紀卻未能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和慾望走上了違法犯罪之路,讓人心酸。同齡女孩問題也不少,追求美是女生的天性,只是有的人能掌握火候,有的卻“肆意妄爲”,有的十七八歲的女孩不惜出賣自己身體以滿足自己虛榮心。還有很多很多,只是不想把社會揭露得太露骨,畢竟大多數人都是優秀的,至少是好的。存在問題的是極爲少數。說這些的目的只是希望作爲父母的多關心照顧好自己孩子,不要只是爲了錢拼命打拼,卻把家庭問題搞大了乃至產生社會問題。

(二)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現象

1.“閃婚閃離率”上升

如前所訴,缺少監護人的正確引導。在青春期、叛逆期,孩子沒能把握住性衝動。在電子信息大爆炸的當下,各種淫穢物品滿天飛撞上充好奇的年紀,有人竟然突破雷池,出了意外怎麼辦?要麼流要麼結婚生子唄。婚姻是愛情爲基礎,愛情是以感情爲根據的。單純的只爲了生孩子而結婚,卻缺乏以愛情、感情爲基礎的支撐,極易破裂。但話也不能說的太過於絕對。畢竟還是存在“先上車,後買票”的情形的,人家同樣白頭偕老。“閃婚閃離”這類人的年齡一般在17-25之間,當然了女子20歲之前是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條件的。在鄉土觀念濃重的他們以爲只要是辦了酒席就是結婚了的。

2.家庭矛盾增多

在普洱地區,好酒似乎成爲一種生活習慣。工作之餘男的邀約幾個兄弟夥享受饕餮盛宴、舉杯高唱,卻把妻子冷落在家照顧孩子。妻子天天照顧着孩子,孩子熟睡之後便開始胡思亂想是不是丈夫在外面有人了,他成天在外面吃好吃的都不管我,都知道女人的思維是直線的、一股勁的想,越想越恐怖。這時女人往往感嘆,要不是這個孩子,老孃早就遠走高飛了。看來孩子也是留住媳婦的一大法寶。原本和諧的家庭會因一些生活瑣事鬧得雞犬不寧,這樣的婚姻你覺得會長遠嗎?更不用說會不會幸福了。

3.聚少離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誘惑促使有些婚姻家庭處於風雨飄搖之中

爲了生計,農村家庭要得在外務工養家餬口。因客觀環境所致,夫妻雙方未能經常共同生活,也就缺乏了心靈的安撫。在農村裏的單身漢居多,男的出去外面打工掙錢了,家裏了的重活需要體力者,妻子往往會邀請村裏的壯漢幫忙。衆所周知,人都是有感情的動物,一來二去也就產生了感情。加之夫妻聚少離多,夫妻生活極少,爲了滿足生理需要也就出現對不住對方的事兒。有些丈夫也好不到那兒去,在工地上也做起了對不住對方的事兒。一經發現夫妻雙方互罵,結果可想而知不都是各找各媽,拜拜了?該羣體一般在27-35歲之間。

4.因婚姻家庭生活所致犯罪嚴重。

20xx年M縣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有涉及婚姻家庭生活所引發的4件。三件故意殺人案一件故意傷害案。

村民文化水平不高,面對問題往往做出極端的行爲,沒有通過正確的方式和途徑去解決而是運用“一刀切”的方式,後果極爲嚴重。

20xx年中秋節當天,M縣**鎮的張某某發現妻子與同村的宗某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質問妻子。妻子否認,張某讓妻子打電話給宗某某讓其到約定的地點進行說理談判。心急如焚的張某某見到其妻與宗某某有說有笑關係不一般,怒火在心的張某某早已失去了理性,拿起隨身攜帶的匕首捅死宗某某。悲劇發生了,經依法審查查明其妻與宗某某確實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且長期保持。原因也值得深思,原來一年前宗某某的妻子去普洱市區帶孩子上學長期不在家,而張某某雖然在縣轄區內搞建築時常回家,但經常醉酒回家。不是張某某照顧妻子而是妻子每次照顧張某某,遂產生了想法,悲劇也就上演了。

同樣的背景,馬某某發現其妻與同村一單身男青年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且村裏人都知曉。一天在縣城上班的馬某某酒後回家抓了個現行,遂拿起打火機把屋子點燃了,屋子和裏面兩人全燒了。人們不經要問爲何那兩人不逃生?後經查明他兩的衣服褲子被馬某某全拿走了,他兩也就不敢赤裸裸的出來了。我也想問問他兩緊急避險你們不知道嗎?在死與名譽面前你不知道孰輕孰重?或許他們愛的太深。馬某某的辯護律師一直主張馬某某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故意即馬某某放火不是爲了燒死他兩,而是意外事件頂多也是個過失致人死亡。因爲馬某某把他兩衣服拿走的並放火只是爲了“取樂”或者“羞辱”他兩。衣服拿走了放火他兩肯定要逃出來,逃出來都是赤裸裸的。要面對那麼多村民,當然是鐵證。可惜他們寧願選擇死也不願面對衆人。

律師辯護的精彩巧妙,功底深厚是一名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然而再怎麼優秀的律師也需要當事人(本案被告人)的積極配合。馬某某當庭堅稱“放火就是爲了讓兩個狗男女燒死,我一間破屋值不了多少錢,而我用其他手段殺他們的話我的犯罪成本更大,綜合權衡之後我就點燃屋子,因爲在沒有人發現的情況下,同村人都只知道是我屋子着火了,不知深層次的東西了”。經對全案證據的分析及排除一切合理懷疑,馬某某確實主觀上具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實施殺了人的行爲。最終M縣檢察機關依據案件管轄範圍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移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爲案件的特殊性,後又移送回M縣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了。

20xx年秋季M縣**鎮正值農忙時節,有夫之婦段某某幫人家摘茶葉,眼看過不了幾天就要下雨了,還有大片玉米在地未收。單身的熊某某與他相依爲命的父親人手不足便邀請段某某幫他家收玉米。到了第三天段某某的丈夫張某某瞭解到此事並提着菜刀到熊某某家,將熊某某極其父砍傷。經權威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熊某某此次人體傷害爲重傷二級,熊父此次人體傷害爲輕傷一級。張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M縣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查明,正值秋收農忙時節,段某某收好了自家的糧食。爲了給正上學的兩個孩子籌學費,給人家打工,摘茶葉、掰玉米只要她力所能及的她都做,同村人對她評價也極高。她確實不像他丈夫所想那般,純屬誤會。

對家人的不信任,想七想八的想過頭了也就走上了違法犯罪之路。告訴我們的是人與人之間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了,那還有什麼意思。其實最重要的是要有個溝通交流的良好機制,這樣纔會營造出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

三年前,M縣**鎮的李某某(男)與**鎮吳某某(女)自由戀愛結爲夫妻。育有兩歲一子,婚後矛盾不斷,感情破裂。遂吳某某去M縣法院**派出法庭起訴離婚,由於缺少相關材料,審判機關一次性告知了她應當提交的所有材料。那耐吳某某文化水平不高加之離婚心切,誤以爲審判機關不給予公正處理,沒有受理她。當天帶着兒子到一個菸農用來蓄水的大水池,把孩子扔進水池,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經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公訴人認爲不可思議,懷疑吳某某是否患具有精神病,於是委託權威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經鑑定吳某某在作案時乃至平時精神狀況良好,無其他疾病也無其他重大疾病史。經查得知,本來吳某某是把孩子人進水池之後自己也跳井的,但她把孩子扔進去了,自己卻猶豫了此時恰好有村民路過。村民喊她天黑了該回家了,她就尾隨村民回家。途中吳某某藉故離開返回作案現場去救孩子,遺憾的是孩子已死。她抱起屍體準備跳井時被一水池管理人員發現並報案。

二、當前農村婚姻家庭生活的現狀幾點思考

1.婆媳關係的緊張

婆媳關係號稱世界上最難調和的矛盾,生活習慣不同、一方要求太苛刻都會引起婆媳關係的緊張。搞得男的夾在中間左右爲難。世界那麼多大,能夠遇到個家人都稱心如意的極爲難得。只要夫妻雙方感情投合作爲老一輩的爲何不退一步海闊天空.

2.家庭暴力的存在

在邊遠山區受教育程度比較低的地方,家庭暴力時常發生。妻子甚至成爲丈夫的出氣筒,打之、罵之常有之,由於一直以來他們骨子裏的傳統思想作祟。女人都是嫁出去的人潑出去的水,往往受丈夫的“千刀萬剮”而不敢出氣。人生而平等,女人何要受如此之苦?

3.不贍養父母現象的存在

一種奇怪的現象在農村地區出現甚至有蔓延之勢,不贍養父母,互相推諉。孩子們住進了平房,老人卻住在破舊的茅屋“安度晚年”。

我就奇怪了,一個連自己父母都不贍養的人他到底還是不是人,他已經失去了做人的意義。連羊都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況且他想過沒有他這樣做他孩子也看着的,當他老了的那一天他孩子也會不會這樣對他?就單他個體而言是報應,但對這個社會而言這是個極大地禍害。

4.黃賭的存在

隨着新農村建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村民的口袋子也鼓了許多,有的蓋起了樓房,豪華堪比別墅,暫且稱之爲鄉村別墅吧。

當下的農村現狀是,女孩子要麼讀書,讀完書要麼去城市工作、打工。很少甚至沒有那家姑娘讀書之後留在家裏幫父母幹活的了。而與其相反的景象卻是扎堆的男子集聚在家裏,男女比例基本失衡導致了犯罪分子有孔可入。犯罪分子從外地甚至東南亞“進口”出賣給村裏的適齡男青年,有的犯罪分子僱一批女子在鄉村開展淫穢表演甚至特殊服務。農忙之餘,村民們三三兩兩聚在一起打牌、打麻將娛樂娛樂,確實在農村相對單調的生活除了少量的賭一點來娛樂娛樂之外也沒有其他的了。

5.“留守”大軍的不斷壯大

其實我一直在思考城市化進程給農村帶來的負面效應——“留守”問題,一年就春節回家看望父母和孩子一次。有的家裏房屋破了修、田地荒蕪。田地荒蕪一方面確實給國家的森林覆蓋率的提升做出了極大的貢獻,卻給國家糧食供給拉了一把後腿,要知道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而糧食是基礎的基礎。

“留守”易出現的問題和其他的情況已前述不再贅述。 6.其他

三、當前農村婚姻家庭生活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婚姻家庭問題的產生,不僅有家庭內部的原因,還有社會的原因。“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通過內外因的共同作用也就產生現在農村婚姻家庭的問題了。

1.歷史上的男尊女卑、封建殘餘三綱五常的影響,家庭暴力、婆媳緊張、養情人等婚姻家庭問題的出現

革除封建迷信的影響,積極引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理論。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途徑、多種方式讓村民瞭解新農村的要求。共建美麗鄉村!

2.加大農村地區教育投入力度

科學技術第一生產力,知識文化是發展科學技術的重要支撐。農村地區出現貧困乃至犯罪大多是與自身文化素養不夠有關。多讀書並不要求你去改造這個地球、改造社會也不讓你去領導這個國家。至少你能夠提升自身素質,知道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以上真實案例的發生都不無無知無關。百年大計,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任重道遠。

3.普法宣傳迫在眉睫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在我國乃至整個世界並不承認“不知法者無罪”。

要深入農村各種宣傳,大力倡導文明和諧婚姻新風尚。特別是對《婚姻法》極其解釋的宣傳教育。讓廣大人民羣衆懂法、知法、守法,預防和減少因婚姻家庭生活引起的犯罪。

4.充分發揮村委會婦聯的應有作用

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和婦聯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健康的集體文娛活動。積極開展包括但不限於年度十佳家庭評選活動,把廣大人民羣衆從撲克攤前、麻將桌上吸引過來,提升村民的道德素質,樹立正確的“三觀”,營造美好和諧幸福的農村婚姻家庭。

5.充分發揮好政府職能

政府要定期組織適齡青年學習、熟悉乃至掌握勞動就業技術,努力使每個村民都有活可幹,幹得樂在其中。使村民都有穩定的收入可支配。鄉鎮司法所要積極履行職能,及時調處化解婚姻問題矛盾糾紛。

6.其他適宜的對策

四、結語

其實,在社會主義下農村還是蠻好的,只是人們依然成謎於“圍城”之中。只從一個方面進行剖析了當下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難免會出現管中窺豹、門縫看人之弊端。但要相信總體而言農村婚姻家庭生活多數還是和諧美好的,但我們不可迴避部分問題的存在。

村民們爲了你們的“中國夢”: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而努力奮鬥吧。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5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和諧的基石。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婚姻家庭糾紛呈現多樣化、複雜化、個性化特點。近年來,**市各級婦聯以建設平安家庭、促進社會和諧爲己任,充分發揮婦聯組織聯繫家庭、聯繫婦女的優勢,與公檢法司等部門密切合作,積極參與訴調對接,主動探索婚姻家庭糾紛調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爲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主要做法

(一)強化宣傳,從源頭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利用節點宣傳,我們抓住“3·8婦女維權周”、“6·26禁毒日”、“12·4憲法日”、“11·25國際反家暴日”等重要節點,開展“建設法治**·巾幗在行動——萬家聯動·送法到家”等主題實踐活動,開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婚姻家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二是藉助媒體宣傳,坐客**廣播電視臺法制會客廳錄製《女性與法》、《婦女兒童權益直通車》法制節目12期,圍繞婦女兒童維權進行宣傳,通過**婦女網站、QQ和手機微信公衆平臺宣傳《反家庭暴力法》、平安家庭創建、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知識。三是依託資料宣傳,投入11萬元,編印《婦女維權手冊》、《反家庭暴力法》手冊、印製平安建設(含反家暴知識)、預防艾滋病、禁毒知識彩色摺頁、維權宣傳袋等,在重要節點、各種會議上發放,並深入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家庭和留守家園進行發放,受教育婦女近4萬人。四是加大教育培訓,開設了“流動法律講堂”,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六進”活動,分別舉辦了“新春走基層送法進鄉村知識講座”、“建設法治**·巾幗在行動”之送法進企業、社區、學校系列知識講座、舉辦婚姻家庭調解員培訓班。全市各級婦聯共舉辦普法講座613次,受教育人數達18513人次。五是注重載體推動,我們圍繞“家”字開展以提升幸福指數爲目的“最美家庭”評選、“平安家庭”創建系列活動。舉辦了慶三八“婦女之家”文化節啓動暨“最美母親”頒獎典禮、開展巾幗最美故事巡迴報告會、舉辦“德潤**·美在家庭”最美家庭全家福展、開展“我愛我家·與夢同行”系列家庭趣味運動會、開設了“百靈鳥”家庭教育大講堂,針對《反家庭暴力法》、《構建和諧親子關係》主題進行講解。通過身邊人講身邊事,傳播家庭美德故事,以家庭平安促進社會和諧。

(二)固本強基,夯實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組織基礎爲做好婦女信訪、調處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家庭和諧穩定,我們把維權站建到蘇木鄉鎮司法所,把維權崗建到村(社區),建立了網上QQ維權平臺,通過微信公衆平臺建“網上維權之家”。我們與市司法局聯合在全市103個蘇木鎮街道依託司法所設立了婦女兒童維權站,在全市2098個村、157個社區依託“婦女之家”建立“婦女兒童維權崗”。與司法局聯合成立**市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負責對維權站、崗的檢查指導,並免費提供婚姻、家庭、心理、教育、就業等方面的法律諮詢,化解家庭矛盾糾紛。開通8部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覆蓋到各旗縣市區。與民政和企業聯合建立10個婦女庇救站。在市法院建女法官之家,在銘真律師事務所建立維權型特色婦女之家,免費接待法律諮詢,免費爲貧困婦女寫訴狀,調解婚姻家庭矛盾。2014年以來《未成年少女的噩夢》、《家庭暴力引發故意殺人案》兩個案例被評爲全區十大優秀典型案例,並在內蒙古電視臺播放。全市各級婦聯共接待信訪案件1617件,結案率爲99%。

(三)建立機制,推進婚姻家庭調解工作體系建設全市各級婦聯加強了與司法、民政等部門的對接,依託嘎查村社區婦女兒童維權站(崗)、婦女之家等現有維權陣地建立婚姻家庭調解室。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調解有成效。公示婚姻家庭調解員名單,調解工作職責範圍與工作原則、調解工作程序,設置調解員席、當事人席、旁聽席,並建立健全情況反饋、跟蹤回訪、卷宗歸檔等工作機制,合力開展婚姻家庭糾紛調處工作。

二是加強隊伍建設,確保調解有人員。在專兼職調解員相結合的基礎上,與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建立了志願服務聯繫機制,招募法官、檢察官、律師、心理諮詢師等志願者,不斷壯大調解志願者隊伍。目前,我市成立了由2891人組成的婦女兒童維權志願者隊伍,對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進行及時化解。

三是不斷加強陣地建設。2014年以來,全市建立旗縣級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9個,鄉鎮級16個,婚姻家庭調解室75個,聘任人民調解員1052人,調解案件485起。其中,投入5000元建市級心理諮詢室1個;投入17萬元,建自治區級品牌婚姻家庭調解室17個;投入13.5萬元,建市級品牌婚姻家庭調解室18個;建旗縣級品牌婚姻家庭調解室27個;投入3萬元,建升級版維權型婦女之家3個。到目前,婚姻家庭調解室已爲近500個家庭提供了婚姻諮詢調解服務,以家庭平安幸福促進社會平安和諧。

二、存在的問題

(一)對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認識存在誤區。一是一些家庭成員認爲家庭矛盾糾紛屬於個人隱私,出於好面子或怕破壞家庭關係不願意或不敢向有關部門報告,不敢採取有效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一些單位認爲婚姻家庭矛盾是私事,清官難斷家務事,接警後,進行簡單勸解了事,不能採取有力措施遏制矛盾的進一步惡化。

(二)矛盾糾紛調解的有效性難以保證。一是缺乏調解的權威性。婦女調解員大多由婦聯幹部或婦女工作志願者擔任,無論從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還是羣衆威信來看,都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乏有效的調解手段。基層調解員接受培訓的機會少,對政策的領會、法律法規的知曉、調解技巧的把握不能熟練地運用到調解工作中去。

三、幾點建議

一是增強調解實效。進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在受到傷害的'時候勇敢地採取有效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公安部門要發揮“110家庭暴力報警點”的作用,加強對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糾紛的接警調處力度;法院要加大婦聯陪審員參與案件陪審的力度,凡是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儘量保證有婦聯陪審員參與;民政部門對遭受嚴重家庭暴力影響正常生活的婦女要提供有效的庇護場所。

二是樹立大調解理念。我們必須主動融入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部門牽頭,綜治、司法、公安、勞動等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界整體聯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中,發揮婦聯組織的優勢,合力推進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解決。

三是樹立專業調解理念。婦聯傳統的信訪和調處模式止於傾聽、呼籲、協調,在真正涉及婦女羣衆實際利益的問題上缺乏執行力。我們要把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結合起來,探索公、檢、法、司等職能部門聯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對接途徑,用專業人、聯合專業機構進行調解。

四是提高婦聯調解員的工作能力。加強對婦聯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結合婦聯幹部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比較多的工作特點,採取集中授課、專題講座、掛職培訓、以調代訓等方式,提高調解人員的調解技能。

家庭婚姻矛盾糾紛調研報告6

隨着經濟的發展,流動人口的增加,**區婚姻家庭糾紛數量逐年增多、矛盾相對集中,逐漸成爲社會不安定因素之一。

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多發態勢,是構建和諧婚姻家庭關係、創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的必然要求。爲紮實推進“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區將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納入社會大調解格局,調動各方資源,強化基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中的作用,真正將“預防爲主、調處結合”的工作方針落到實處,切實維護了廣大婦女兒童的根本利益。

一、工作概況

目前,全區共有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組織635個,其中依託區調解中心建立區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依託綜治工作中心、基層婦女維權服務站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鎮街級調解室11個、村級623個;共有專兼職調解員1906名,其中區級調解員共16名,專職參與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的調解員3人。近三年來共調解婚姻類矛盾糾紛717件,佔全區訴調案件總量的70%。

二、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機構,構建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聯合區綜治委、區法院、區婦聯、區司法局下發了《關於加強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蘭綜治[2012]4號),對全區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機構的建立、運行作了明確的規定。區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鎮街道、村(社區)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室,依照依法合理、自願平等、公平公正、及時便民、尊重當事人權利、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對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贍養糾紛、扶養糾紛、撫養糾紛、繼承糾紛等民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工作。同時積極爭取將家暴投訴納入110出警範圍,在基層派出所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投訴站,並把婦聯納入公調對接橫向聯繫網絡,遇有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公安機關接警後及時與婦聯對接,共同調處矛盾糾紛。積極爭取區法院的`支持,建立婚姻家庭維權合議庭1個,對婚姻家庭案件優先調解、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積極爭取民政部門的支持,開展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和救助。

二是調防結合,不斷提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的整體水平。有效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糾紛,必須強化源頭防範工作,做好結合文章。與法制宣傳工作相結合,緊緊抓住“五五”、“六五”普法的有利契機,充分利用“3.8”婦女維權周、“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傳日等重要節點,走進村(居)、走進家庭,積極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物權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特色鮮明、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羣衆需求的學法守法活動,引導廣大婦女羣衆和家庭成員樹立現代法治理念,提高懂法用法水平。與平安家庭創建相結合,通過婦女鄰里協會、好媳婦好婆婆評選、幸福家庭講習班等多種載體,大力推進法律和平安知識、安全防範措施、矛盾糾紛調解“三進”家庭,引導家庭成員之間和鄰里之間寬容謙讓關愛,加強思想溝通,增進感情交流,共創平安和睦幸福家庭。與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相結合,充分發揮婦女議事會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和調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時發現婚姻家庭糾紛苗頭,及早介入調處化解,避免矛盾升級惡化。着力加強信訪工作,對涉及婚姻家庭的信訪案件,做到答疑解惑和普法宣傳同步、疏導情緒和傳授相處技巧同步、調處糾紛和維護權益同步,不斷增強婦女綜合素質和婚姻家庭調適能力。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通過定期接訪、公開接訪、帶案下訪、重點約訪,切實在處理個案中維護婦女權益。同時進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信訪案件會辦制、回訪制,通過領導會辦、維權聯席會議會辦、權益部門會辦等,實現了資源聯合、信息聯通、案件聯調,有效提高了婚姻家庭糾紛信訪案件的調處率和信訪婦女的滿意率。

三是充實隊伍,不斷提高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區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區委政法委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3—5名,由區綜治辦、區法院、區婦聯、區司法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委員3—5名,由婦聯幹部、政法系統的退休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人員、律師以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人員組成。同時,根據新時期婚姻家庭現狀和調解工作要求,積極發現、選聘一批思想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意識濃、有羣衆工作經驗的婦聯幹部和專家志願者,充實到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中,並通過採取脫產培訓、崗位練兵、庭審觀摩等多形式、多層次地開展培訓,努力使調解員達到“四懂”和“四會”,即懂方針政策、懂法律法規、懂業務知識、懂調解技巧,會預防、會調查、會調解、會製作調解文書,不斷提升調解員的基本技能、工作規範和整體實力,形成了專家指導、婦聯幹部支撐、志願者廣泛參與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成效

一是方便了羣衆訴求。人民調解具有“方便、快捷、經濟”的優點,給當事人提供了極大方便。廣大調解員身在基層,瞭解實情,發現矛盾傾向及時收集上報,發現糾紛苗頭及時疏導化解。

二是緩解了信訪壓力。據區信訪局統計,區信訪局受理來信來訪比往年下降6.2%。信訪減少的主要原因,得益於基層人民調解室主動介入、就地化解和信訪調解室的及時分流。三是降低了離婚率。及早介入、及時處理,努力把大量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化解在第一現場,調處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線,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升級、擴大和激化,維護了家庭的和諧安定。

四是形成了工作合力。通過加大與法院、信訪、民政等部門的主動聯繫,探索建立了婚姻家庭糾紛訪調對接、民調對接,對婚姻家庭信訪案件及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不失時機地進行婚姻家庭知識和生活技巧的宣傳引導。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伴隨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隨之出現了婚姻家庭糾紛數量增多、內容多樣、成因複雜、調處難度加大等情況。在下步工作中,**區婦聯將進一步發揮婦聯組織在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中的獨特作用,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動協作,主動跟進,主動思考,主動作爲,進一步協調好兩性關係、婚姻關係、家庭關係、代際關係和鄰里關係,進一步規範婚姻家庭行爲,積極做好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糾紛工作,努力把婦聯繫統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爲建設大美臨沂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