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有人用司法機關證明偷窺銀行賬戶、竊取資金

據受害人,也就是ID“我絕不屈服”反映,他到開戶銀行查詢到銀行賬戶被檢察官用僞造的司法機關證明進行查詢,並從他的賬戶竊取了資金。受害人不得已於2013年3月12日向公安機關報案(詳見),警方立案兩月有餘,遲遲不能破案。因爲犯罪分子竊取的是外商、華僑和軍屬銀行賬戶的資金,受害人只能發帖懸賞捉拿犯罪嫌疑人(詳見#26)。

有人用司法機關證明偷窺銀行賬戶、竊取資金

重慶警方,你們看看,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如此之大的損害,都被人家剝乾淨了,讓其身份大白於光天化日之下,賬戶資金被盜,報案兩月遲遲不能破案,你們對得起老百姓對你們的信任嗎?並且根據受害人的陳述,是檢察官利用僞造的司法機關證明偷窺受害人銀行賬戶,盜取了資金(受害人那兒就有銀行提供的司法機關證明)。

重慶檢方,你們敢否認是檢察官利用僞造的司法機關證明偷窺的受害人銀行賬戶嗎?受害人手裏有銀行提供的司法機關證明就是鐵證,鐵證如山,重慶檢方,你們不要有僥倖心理,白紙黑字,蓋有司法機關的'大紅公章的證明,你們想賴是賴不掉的!到時候,你們不要說是臨時工乾的“好事”!

只要對受害人提供的司法機關證明進行查證,一聯繫蓋章的司法機關,馬上就能查明該份證明是由檢察官僞造的,重慶警方和重慶檢方,你們爲什麼遲遲不能查證?僞造司法機關公文、印章是性質惡劣的形式犯罪。並且很有可能涉及到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知法犯法,涉及到信用卡詐騙,如此嚴重的刑事犯罪,重慶警方還要用多久才能破案?受害人那有銀行提供的司法機關證明,受害人應該向警方提供了(他沒有任何理由不提供),重慶警方在收到受害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後,很快就能覈實,這兩個多月,警方都幹什麼去了?

犯罪分子利用僞造的司法機關證明到銀行偷窺賬戶,銀行有監控、有錄像,很快就能鎖定犯罪嫌疑人,爲什麼遲遲不能破案?

受害人銀行資金被盜取,據受害人反映是檢察官利用掌握的賬戶信息僞造的信用卡竊取的,那麼盜取資金,只有兩種途徑,一是非法刷卡消費,二是取款機提款。刷卡消費就會留下痕跡,刷卡場所一般也會有錄像,這就是實實在在的線索。取款機提款,必然會留下錄像,這也是線索。查找這些線索很難嗎?居然要用兩個多月還不能破案,實在不能理解!

據“不屈不饒a”,也就是因貪污罪被判刑的前朝天門水上派出所副所長王幼兵反映(有他的帖子爲證),王幼兵已經知道誰是犯罪分子,並且還知道重慶警方已經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傳喚。王幼兵曾經是派出所的領導,在警方內部有“人脈”,他的話假不了。既然重慶警方已經依法傳喚了犯罪嫌疑人,爲什麼到現在還不能破案?!

此案罪行嚴重,案情複雜,檢察官僞造司法機關證明,偷窺受害人銀行賬戶,並利用掌握的賬戶信息,僞造信用卡竊取受害人賬戶資金。情節如此惡劣的重大刑事案件,極有可能是重慶自開埠以來的首例。

受害的外商、華僑、軍屬的合法權益受到犯罪分子嚴重的侵害,社會危害性巨大,罪行嚴重,長時間不能破案,以至於受害人不得不自行懸賞捉拿犯罪分子,重慶警方你們何以自處?!

不過令人高興的是,或許是受害人的發帖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注意,在2013年5月23日,據網友ID“JPNMM”反映,犯罪嫌疑人已被通緝。在此,敦促犯罪嫌疑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也請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早日將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