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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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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2、起至地:院內。

二、運輸時間: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運費:元/噸(含稅)。此運費爲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並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後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爲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

五、內容及細則:(場地租賃合同)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後,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範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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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運輸協議書 篇2

協議雙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協議內容:

因甲方爲乙方提供一個運輸業務,其業務是從爲新疆和靜縣一鍊鋼廠運送鍊鋼用的鐵礦石。經友好協商,二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這個運輸業務,具體由乙方實施,即與礦主簽定運輸合同,組織投資投資買或調動運輸車輛等均由乙方安排落實。

二、事成之後,乙方負責爲甲方提取每噸貳元人民幣作爲甲方的所得報酬,其運輸數量甲方可派人到現場統計監督,並把運輸數量與各相關方覈對準確。

三、報酬的支付是在對方把運輸款打到乙方銀行賬戶上或現金結到手中以後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所得。如對方未及時把錢打入乙方銀行賬戶上或現金支付到乙方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從支付方催要乙方的所得部分以便自己所得款到位。

四、乙方所得多少不與甲方相關,這是乙方本人與他聯繫的投資商之間的事情。

五、乙方所聯繫的投資商,甲方在接觸中不得與其進行任何其他項目業務往來,如有其他項目業務需要拓展,甲方只能與乙方溝通協商再由乙方組織實施,否則,由此而帶來的損失應由甲方無條件的給予乙方雙倍的賠償,賠償標準爲甲方在新項目中的所得再乘以2。

六、本協議與乙方及投資商和該礦上籤定的合同相對應,即生效和失效與礦上籤定的合同爲準,如乙方及投資商未與該礦簽定運輸合同則本協議無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如有異議雙方再友好協商並隨即形成新的協議書,新協議書形成後之前的協議書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3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 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 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爲,明確站、車雙方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起訖站點:班車自____站至____站,途經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車型票價:乙方提供_____型_____級客車_____輛_____座,車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價爲__元(根據客運市場情況可臨時調整票價)。

3.發車時間:班車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從本站開行,編排車次爲___次,發車時間爲_____時___分,每日_____班(甲方有權根據運輸市場需要增加班次或調整發車時間)。

一、雙方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經營條件,積極組織客源,

合理配載,並負責站內開班宣傳和各項服務與管理。車站實行統一排班,統一運價,統一售票。

2.甲方對乙方參運車輛提供售票、候車、上客、停放、

清洗等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並按照國家規定提供有償服務。

3.乙方進站車輛需有完備的營運和保險手續,向甲方

車站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營運期間,乙方需保證車容整潔,車箱衛生,保證車輛完好,按規定執行車輛日安檢制度,並按甲方指定區域候班上客。

4.乙方車輛憑進站證進站,須懸掛有效線路牌。營運車主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配合甲方維護站場經營秩序,維護甲方及自身的經營信譽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內、處攬客、攬貨、設點或委託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賣客。

5.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調度指揮,保證正班、正點運行不得延誤發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時通知站方,事後補辦手續。春運有國家假日期間不受理報停班。

6.高速直達班車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運行,不得隨意途中停車攬客,如因車主行爲造成的違規及旅客投拆,按相關規定處罰。

7.在特定條件下(如搶險救災、春節等重點運輸),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安排。

8.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9.發生商務事故,在站內由甲方處理,在途中由乙方處理,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0.乙方車輛的包車、加班運輸,按甲方運調部門的安排運行。

11.甲方應加強對危險、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員應全力配合。

二、財務結算

1.營運結算由乙方憑甲方車站開具的“客運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在甲方財務結算一次。

2.甲方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如下:

a.站務費每人次_____元收取。

b.客運代理費、車輛清潔費按營收額的_____%收取(結算票價表附後)。

3.稅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費爲扣除運雜費後運費的__%收取。

5.車輛停車費爲每臺每月___元,共計___元。

6.車輛日安檢費爲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國家節假日期間的票價上浮比例,按物價部門的規

定和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執行,上浮部分按__%結算。春運期間結算另行規定。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照國家站場管理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如未按規定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直接經營損失。

2.甲方須按時與乙方進行財務結算,除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外,甲方不得延期結算。

3.乙方車輛停班未在該班發車時間2小時前報告並經甲方批准的,按脫班處理。

4.乙方因經營行爲不良,被有關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等,對甲方造成信譽損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5.對延誤發班、失班、停班,不按規定報停班或私自在站內、外攬客、拉客、私帶旅客和貨物出站及中途甩客、賣客等違規行爲,依據《汽車客運收費規則》和甲方企業相關管理規定處罰。

6.各項違約金及罰款均在營收結算中扣除。

四、其它

1.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國家法規和本協議爲準。

2.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自行延期。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制定附加條款。協議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運輸協議書 篇5

編號:___

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爲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於___月___日起包用___型飛機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爲___公斤(內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餘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爲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

開戶行______鑑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後八輪出讓()汽車總價以60萬元出讓給乙方。出讓後乙方負責甲方生產所需的砂石運輸業務。

二、運輸服務期限及對象

1、乙方購買甲方的兩臺後八輪,全部服務於甲方經營的商品混凝土攪拌的砂石運輸業務;乙方保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兩臺車輛不對外承租,並保證完成甲方所提供的運輸量。

2、乙方的兩臺後八輪在甲方享有兩年運輸經營權,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承包權。

3、甲方經營的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機制砂及石料運輸業務全部由乙方運輸,江砂及河砂運輸業務由甲方生產安排,在甲方認定乙方運輸力不足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必須增加相應車輛,若在規定時間內乙方未增加車輛,甲方可自行安排車輛。

4、乙方車輛運輸應服從甲方的生產安排及高度,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生產所需的合理調配,對甲方上生產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三、結算方式

1、乙方爲甲方運輸砂石的數量以甲方過磅單爲準,每月底同甲方財務結算清上月運輸費,憑磅單結算,不開稅票。

2、甲方按下列標準付給乙方運費;蛟龍採石場按3元/噸;北山石料按5元/噸,楓壇機制砂按7元/噸結算。在柴油價格低於7500元/噸時,甲方按下列標準付給乙方運費;蛟龍採石場按2.50元/噸;北石山料按4.5元/噸。

四、與車輛相關的糾紛處理乙方的車輛在經費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和經濟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所有車輛的所有稅費和經費,一切安全糾紛和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履行內容如因政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經營,則本協議書自行終止。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宿場所,乙方司機進餐按5元/餐收取。

2、乙方車輛的上牌、稅費、保險、加油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車輛及司機自行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章、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七、明示條款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已充分閱讀並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協議的全部約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給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運輸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乙方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貨物運輸業務和提供相關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託,按照本合同條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條件,由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並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事項

1.1 貨物種類:甲方指定的食品飲料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宣傳促銷品及其它生產輔助材料(以下簡稱甲方貨物)。

1.2 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1.3 貨物堆高要求:不超過2.5米(頂層貨物與底層貨物的落差距離)。

1.4 貨物包裝:紙箱、瓶格、塑包或纖維袋等。

1.5 貨物起運地點:甲方指定配送工廠或中心倉庫。

1.6 貨物送達地區:具體地址以甲方送貨單據指定地點爲準。

1.7 運輸價格:各線路的價格由雙方簽署《運輸價格表》並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時有瓶格拖回,則回程運費根據實際回空數量結算。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運輸車輛要求

2.1 乙方承諾:乙方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之食品飲料貨物運輸的合法資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於運輸甲方貨物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車輛”)均具有合法、齊備的營運資格,乙方指派駕駛乙方車輛的司機(以下簡稱“乙方司機”)均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和豐富的駕駛經驗,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乙方及乙方司機不會利用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機會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乙方除應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譽在內的一切損失。

2.2 乙方車輛必須符合食品飲料運輸安全、衛生等法規及商業慣例的要求。除用於承運特定貨物外(雙方另行約定),乙方車輛的運輸車廂應乾燥、衛生、平整、無污染、無毒害、無異味,並且具備防雨、防曬、防止貨物掉落之設施。

2.3 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蝕性、車箱破漏或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輛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給甲乙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4 嚴禁將甲方貨物與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違禁品、化工化學類物品、危險貨物等不適合與食品飲料類產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5 若甲方部分客戶的倉庫對駛入的車輛型號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義務按收貨人的要求選派合適的承運車輛。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保險

3.1 乙方必須確保所承運的甲方貨物的安全。甲方貨物由完成起運交接手續至送達交付前,貨物的安全及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爲其所承運的甲方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給乙方的運費已包含該貨物保險費用。

3.3 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 甲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雨淋、污染、破損、凍損等,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均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條:貨物交接和驗收

4.1貨物發運時,雙方的交貨地點爲甲方指定的發貨地點,雙方應在發貨現場當場辦理貨物的交接驗收手續,乙方所接收的貨物以甲方送貨單上所載明的品種、規格及數量爲準;同時,以乙方的車板爲貨物風險責任轉移的界線。

4.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安全及時將貨物送至指定位置並請客戶在送貨單上簽收以明確實收貨物、促銷品數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況。

4.3 貨物的裝卸若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裝卸貨物的費用及貨物裝卸過程中的風險。

4.4 在運輸回程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體數量以甲方開具的送貨單註明的數量爲準。

4.5 乙方負責運輸的全部貨物在收貨人驗收合格、正式接受並簽署書面驗收單前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但因收貨人違約未及時在約定的期限內檢驗及驗收貨物的情況除外。

第五條:回空瓶、格:

5.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客戶的回空瓶、格進行檢驗,乙方在裝貨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數量和質量拖回空瓶格,對於不符合標準的瓶格不得拖回。

5.2 甲方要求整車回空,但實際回空量不足時,乙方應該及時與甲方聯繫,經甲方同意後在送貨單上註明其缺少原因,否則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3 因乙方原因導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數量和質量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帶或少帶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運費,扣除的標準爲: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 回空裝卸若由乙方負責,回空裝卸時必須輕放;若發現野蠻裝卸的,甲方有權將該批迴空數量與實收數量的差異總數,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價格從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中足額扣除。

5.5 甲方有權對委託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進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關規定爲準。

第六條:服務價款:

6.1本合同所約定的運輸價款均指本合同最終的一攬子合計價款(即已經包括了裝卸費、代理費、港口或車站審批、檢驗及全部雜費,運輸費、稅費、司機勞務費、過路、過橋費、車輛違章處罰、審批、檢驗費等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2 甲方除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外,不需承擔乙方的任何費用、利潤損失、其他特殊或間接或意外或後續的損失和應由乙方負擔的稅金和其他款項等。且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車輛或人員之超載、違章駕駛等原因受到處罰而造成送貨遲延或甲方人員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經濟賠償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 稅費: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各方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自行承擔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繳。同時,乙方必須提供與本合同擡頭以及乙方爲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及數量相一致的合法發票,否則由於乙方違規操作而導致甲方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七條:運輸價格約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成本費用下降、市場競爭環境發生變化等因素,甲方認爲可以下調運費的,甲方有權下調運費價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確定運輸商的權利。

7.2 如因政策調整引起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而導致“合同價格”確實嚴重背離市場價格的,希望調整價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調價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達成解決方案之前,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7.3 如乙方希望擴大業務合作份額並願意下調“合同價格”的,經雙方同意可重新調整運費價格。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式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和相關服務後,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將根據乙方實際承運並及時、如數、安全送達各送達地點的貨物重量(噸)和雙方事先約定的運輸價格(詳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結算和支付。

8.2貨物重量以約定毛重爲標準;無約定規格的,貨物重量以外包裝上標註的毛重爲標準;貨物外包裝上無毛重的,以貨物實際稱重爲準。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外包裝上標註的重量有誤時,以甲方通知爲準。

8.3 甲方隨車配送的宣傳促銷品,重貨(1噸小於3.0個立方米)按照實際重量及本合同價格執行,輕泡貨(1噸大於等於3.0個立方米)按每3.0個立方米折算爲1噸計算運費。與甲方產品同一車配送的宣傳促銷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負責免費承運。

8.4 甲方運輸的原輔料,重貨(1噸小於3.0個立方米)按照實際重量及本合同價格執行,輕泡貨(1噸大於等於3.0個立方米)按每3.0個立方米折算爲1噸計算運費。與甲方產品同一車配送的原輔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負責免費承運。

8.5 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截止上月底(會計結算月)由甲方簽發,並經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並加蓋收貨單位公章或收貨單位收貨專用章的“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交甲方覈對運費金額。甲方覈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費發票(發票擡頭爲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辦理付款手續,乙方交付給甲方的運費發票必須是甲方能抵扣稅款的國家統一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後,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將運費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抵扣稅款,甲方因此無法抵扣的稅款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運費中直接扣除。

8.6 “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個月內憑甲方認可的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結算運費,但必須向甲方支付每張單據50元的違約金。如果“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個月內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運費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與該批貨物等值(按甲方貨物市場價)的款項。

8.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結算運費:

“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無指定收貨人簽收,或無收貨單位公章或收貨專用章確認收貨的;

“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遺失、損毀或一個月內不能返回甲方,且一個月內不能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的;

一次途損數量達到100箱以上(包括100箱)的,途損部分不予結算運費(紙箱破損除外);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運後四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且未向甲方提交書面延期結算申請的。

8.8 本合同中約定的乙方需要承擔的違約金、賠償款等,甲方有權從乙方運費或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條:服務指標承諾與考評

9.1 爲使甲方能及時掌握貨物送達及交付信息,乙方應及時追蹤貨物的送達及交付情況,並於次日上午12點前將前日發運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聯繫人。

9.2 乙方承諾各項服務指標達到附件一之要求,並且於每月5號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各項指標的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甲方指定聯繫人

9.3 乙方承諾達到附件一約定的各項KPI服務指標,並同意由甲方分別對合同附件一中指定項KPI服務指標進行考評。其中,

9.3.1 送貨及時率、訂單完成率、轉庫完成率中任意一項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下降一個百分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9.3.2 車輛及時到廠率、信息反饋及時率中任意一項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下降一個百分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9.3.3 客戶投訴次數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增加1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9.3.4 客戶回訪次數的實際考評結果與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諾的標準每減少1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9.3.5 應急反應的考評等級分爲“優秀”、“良好”,“差”,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良好”,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0元違約金;應急反應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9.3.6 物流質量與食品安全得分的實際考評結果如爲85分至9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違約金;如爲75分至84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如爲74分以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

因服務指標不達標而收取的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月。

9.4 春節特定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標適當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確定。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對本合同具體內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曉的有關甲方的任何商業資料及信息均應當嚴格保密,不得在未獲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此類資料或信息直接及間接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義爲其進行宣傳。

10.2 除非另有約定,乙方保密義務的期限爲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履行完畢後兩年時間。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1.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貨物送達地點。

11.1.2 連續兩個月,每月累計有3次屬乙方責任的有效投訴。

11.1.3 連續兩個月或累計有2個月乙方KPI指標訂單完成率不能達到合同承諾。

11.1.4 甲方經過覈實,發現乙方有謊報KPI服務指標的行爲。

11.1.5 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10次不能按時到貨或每月累計有10次發生途損(經甲方工廠配送及財務負責人確認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11.1.6 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10張“送貨單據”回單聯原件遺失且不能在一個月內提供收貨單位書面收貨證明或不能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

11.1.7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履約保證金不足 10萬元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未補足。

11.1.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義務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業務發展之需要而臨時提供必要服務(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額外運輸成本),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合同和取消或變更乙方承運區域的全部或部分運輸配送的權利,並將要求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1.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1 因甲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給乙方。

11.2.2 乙方按本合同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費,連續三個月均不足履約保證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約保證金數額。

第十二條 保證金

12.1 爲保證甲方產品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大寫_壹拾萬元整__)(本保證金甲方僅負保管義務,退還時不計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基礎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屆滿,甲方將足額退還乙方該保證金本金。

12.2 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各項條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扣除乙方當月運輸費用,若乙方當月運輸費用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須在7日內補足保證金。

12.3 乙方全年履約率不足80%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甲方將不予退還,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損失的權利。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運輸協議書 篇8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寧波港國際集裝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促進無水港的開發建設,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各無水港的集裝箱運輸服務。現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1負責引進船公司,並做好箱管工作。

1.2負責船公司、貨代、客戶和無水港的協調溝通。

1.3負責開發提還箱公共信息系統平臺,推動各無水港堆場提還箱點業務的發展。

2、乙方職責:

2.1乙方爲甲方提供集裝箱運輸服務。

2.2派專人負責集卡的調度,並根據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業計劃。

2.3負責集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並接受各無水港的現場作業管理。

二、責任劃分:

1、甲方應合理調配各無水港集裝箱的箱主、箱型、堆場存箱量,盡力滿足客戶在當地的提還箱需求。

2、甲、乙雙方應在卡口對箱體和鉛封的完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交接並書面確認。殘損的交接記錄必須在集卡出門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場。如由於雙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關,或者產生提前進重、遲到進重費用及滯箱費,按責任劃分各自承擔對應的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交通或貨運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駕駛員在進出堆場時,應遵守無水港的有關規定,非作業車輛和人員不得在作業區內長期滯留。如乙方駕駛員從事有礙安全行爲,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從寧波拖運到無水港的空箱必須爲適貨箱,如發現殘損等問題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費率與結算方式:

1、具體費率見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無水港定期和乙方進行賬單核對,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到賬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逾期將被視作確認該筆費用。乙方在收到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將上月產生的費用打到指定賬戶。

3、因市場調整而造成協議價變動的,雙方需通知對方予以確認,如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但仍需從合同終止之日起爲對方提供服務1個月。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進行操作而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雙方均應按上述第三條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費用的5‰向對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未支付費用超過三十日,收款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協議的終止與轉讓

1、本協議在甲方送達終止的書面通知90天后自動終止。

2、協議終止時,乙方不再從寧波運回空箱,但剩餘在物流中心堆場的箱子仍按約定的協議規定操作,直到這些箱子全部處理完畢。

3、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況下,不準私自將業務進行出售、轉讓、承包。如果發現,此協議立即失效,並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後果。

六、本協議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有效期爲一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運輸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至區內的貨物特約承運單位。承運的品牌有: 等的貨物。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路線爲:此運費不包括貨物開具運輸發票金額,市內包送達倉庫。

三、甲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託運的貨物包裝必須完好,如因甲方貨物的外包裝不合格造成貨物殘損或在無開箱情況下發生內包裝貨物短缺等,責任由甲方自負。

2、方不能交付或在貨物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給 否則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甲方有貨物託運時,至少提前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在託運貨物時,必須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交付貨物,否則造成失誤及一切裙帶責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貴重物品應保價運輸。

四、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爲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2、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遞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損壞(除不可抗力自認原因外),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

5、乙方不可將甲方食品與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貨物混放,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選擇一項)

1、貨到即付款。( )

2、乙方憑收貨證每月( )

六、違約責任: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注:運費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可做適當調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運輸協議書 篇10

甲方(需方):北京雲鼎偉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供貨商):北京志良玲家商貿有限公司

爲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並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衛生許可證複印件以及公司經營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乙方的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且備有防雨防曬設施,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裝卸時應輕放輕搬,防止破損。儲存倉庫必須乾燥清潔,有防潮防塵防鼠設施,並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

3、乙方所供食品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的客戶一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衛生許可證複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北京雲鼎偉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北京志良玲家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