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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員商業保密協議

銷售1.16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銷售員商業保密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員商業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商業密保及競業限制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密保內容

(一)、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二)、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三)、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四)、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業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一)、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經本人建立的有關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四)、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方所擁有的非乙方建立但知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銷售工作提供良好工作環境,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開拓市場、產品銷售並將所獲得成果交給甲方,甲方擁有處置權和所有權。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產品銷售或向第三者公佈。

(四)、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兩年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的與甲方有相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保密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內。

(二)、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兩年內。

(三)、甲方的專利技術及成果未被公衆知悉期內或保護期內。

  五、脫密期限

甲方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甲方採取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甲方一次性發給乙方一定補償,乙方嚴格履行競業限制涉密期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切實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五)款所約定的義務,不得有違。

  六、違約責任

(一)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的與甲方有相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 方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