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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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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美國投資移民計劃的客觀風險性,安全獲取美國綠卡的目標推薦選擇成熟穩健,運作時間悠久的EB-5項目較有保障。例如:1997年推行至今的美國加州CMB移民項目。推薦理由:運營期長達14年,受美國聯邦政府庇護,也是唯一有成功綠卡身份給到客人,併成功取得還款的EB5項目。

最新的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解析

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1993年,EB-5移民法規中特別增設了“地區中心移民方案”,將移民投資“應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之就業規定放寬爲“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使EB-5成爲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覈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制定得相當寬鬆,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資金不要求要通過自己經營企業所得,也可以是繼承或者贈與。此移民類別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資人、其配偶和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時申請移民。

  美國移民申請條件:

(1)投資人必須年滿 21 歲

(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投資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投資移民須知:

(1) 通常的投資金額爲一百萬美元,在高失業地區投資金額爲五十萬美元。

(2) 投資必須到位。

(3) 投資的資金必須來自合法渠道。

(4) 投資的商業和公司必須有益於美國經濟並在通常情況下創造不少於十個全職職位。

(5) 投資和申請人必須進行日常的管理工作。

美國投資移民政策要求相對其它國家來說比較寬鬆,在各國移民齊漲價的大環境下,美國投資移民更是優勢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