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投資

新加坡投資移民的政策或途徑

投資3.13W

目前新加坡投資移民分爲“金融投資人計劃”和“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兩種類型的移民類項目,適合不同背景狀況的申請人。

新加坡投資移民的政策或途徑

渠道一:金融投資人計劃

申請資格:

針對具有高額個人淨資產並希望爲自己以及家人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成功人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了金融投資人計劃 (FIS)。具備資格條件的申請者必須擁有不少於2000萬新幣的個人淨資產。

投資方案

方案A是投資至少1000萬新幣在新加坡金融資產上並交由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管理的金融機構註冊和管理,爲期5年。

方案B是投資至少1000萬新幣,投資方式包括不少於800萬新幣在金融資產上,以及不多於200萬新幣在房產上,該房產只能以本人居住爲目的。該投資也需上交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管理的金融機構註冊和管理,爲期5年。

申請優勢:

金融投資人計劃中,申請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隨同直接申請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男性親屬則需服兵役。21週歲以上的未婚子女,要在同一申請中追加投資500萬新幣就可以獲得永居,無需額外證明該子女也擁有2000萬新幣的淨資產。辦理金融投資人計劃的週期大約10-12個月,對於申請人無年齡限制、無英語要求、無學歷要求、無移民監要求。

渠道二: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擁有至少3年的從商記錄,並提交公司最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公司上一年的主營業額必須達到3000萬新幣以上,最近3年的主營業務平均額必須達到3000萬新幣以上。

申請人必須以本人營業額收入最高的公司作爲申報投資計劃的主公司,也可合併本人所擁有的所有公司的營業額以達到要求。其他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在其公司所擁有的股份、職責範圍以及公司的利潤總額等。

投資移民投資方案:

針對有興趣在新加坡創業或者進行投資人士,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推出了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者可選擇投資至少250萬新幣開拓新的生意或擴充現有的生意,或者選擇投資至少250萬新幣於獲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批准的基金,爲期5年。

申請優勢:

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中,申請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隨同直接申請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男性親屬則需服兵役。父母、岳父母和21週歲或以上的未婚子女可申請有效期長達5年的長期探訪準證,長期探訪準證與再入境許可證相關聯,可以申請續簽。辦理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的週期大約12個月,對於申請人無年齡限制、無英語要求、無學歷要求、無移民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