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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合同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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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投資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投資合同錦集7篇

項目投資合同 篇1

一、EPC總承包模式的特點

EPC總承包是工程總承包的一種方式,是指承包商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實行全過程承包[1]。其顯而易見的優點是能有效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項目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被越來越多的運用在項目的建設管理中。

承擔EPC項目的承包商承擔的工作範圍大了,要選用能承擔合同規定的設計、採購、施工等一系列任務的承包商,以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而EPC總承包合同是確定業主和承包商權利與義務的依據,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指導性文件,是項目管理的核心。EPC總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涵蓋設計、設備採購、施工、物資供應、設備安裝、保修等多個環節。採用何種方式直接影響項目的執行效率和質量。

二、合同介紹

我國《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2]。 建設工程合同還包括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材料設備採購合同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種類很多,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按計價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劃分爲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總價合同

建設項目的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在承包工程,其含義是承包商同意按簽訂合同時確定的總價,負責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承包工程建設[3]。總價合同具有價格固定、工期不變的特點,業主喜歡採用。實施管理比較簡單,工程師不必隨時量方算價,可以集中精力抓進度和質量。對於承包商也如此,可以專心抓工程建設,減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價工作,同時也減少爲支付產生的許多矛盾。其缺點是風險偏於承包商,對業主有利。

總價合同又可細分爲以分爲固定總價合同、調價總價合同、固定工程量的總價合同等,每一種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相關條件,在合同條款中有明確規定。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也稱工程量清單合同。單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爲基礎,清單中按分部、分項列出工程項目的各種工作的名稱、單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一般由設計(或諮詢)單位及業主工程管理部門編制,是標書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籤承包協議時,中標後的工程量清單表(簡稱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僅供投標競價時共同的計算基礎,而實際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結算。表中承包商填報的每項單價,通常情況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終結算時,都是以不變單價計算。看見單價的風險是由承包商負擔,而數量的風險則由業主負擔[4]。

單價合同也可細分爲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單價與包乾混合式合同等。當工程的內容、設計指標不十分確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時,宜採用單價合同。

三、政府投資項目的EPC合同分析

1、總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總價合同是固定總價合同,即合同總價一次包死,不隨環境和工程量變化而變化。在這種合同關係中,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提出設計變更外,對合同價不再進行調整。根據我國工程造價限額體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圖預算,E P C承包價格不能突破承包範圍相應的概算[5]。招標時,一般在批覆項目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降價百分比,進而計算出合同固定總價。此類合同發包方管理簡單、結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擔了較多的風險。適用於工程要求明確,工期較短,施工難度較小,施工自然條件變化不大的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不易受物價波動等因素影響的項目。

2、單價合同適用分析

通常採用的單價合同是工程清單合同。在實際實施中,招標時,一般在批覆項目建議書匡算總投資的基礎上確定一個下浮率,進而計算出合同暫定總價,在合同暫定總價的框架下細化工程任務,深化設計方案,編制工程量清單,計算施工圖預算。經合同雙方認可,審計單位審定的施工圖預算是合同的文件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執行和工程結算的依據。此類合同,業主承擔了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承包方承擔了工程價格變化的風險,風險分配較之總價合同更爲均衡,但出現工程量清單與實際工作內容不一致時,業主和承包商間易產生分歧。適用於工期長、技術複雜、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較多不可預見因素的工程。

  四、結語

合同和單價合同各有其優點和適用範圍,在實際工程建設中,應根據具體的工程條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點進行綜合分析,選擇適當的合同方式,從而實現項目的順利實施。

項目投資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 市城市規劃城區西段和 區產業調整及發展方向,乙方願在 市 區投資開發市場和房地產項目(綜合性商住小區),並於 年月 日簽訂意向書一份。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雙方簽訂的意向書的基礎上,就乙方投資開發的項目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位於一帶、區政府新址對面的面積約爲畝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進行綜合性商住小區開發。

甲方承諾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爲 年,用地性質爲商住用的,商住小區建築容積率爲不低於 。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和各類費用價款爲每畝萬元人民幣,上述價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土地造地費、綠化費、人防費爲獲取土地用地指標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土地使用權證的辦證費用、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證費用等各種稅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條件

1.本協議簽訂後 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

2.甲方將已完成拆遷並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電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 內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妥後,由乙方支付 %。

4.其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二年內付清。

如整個商住小區項目乙方分期開發的,則乙方的上述款也應分期支付,每期乙方應支付的款項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和本條上述款項支付的比例和時間確定。

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各類款項,甲方未及時支付影響項目進度的,乙方有權催告甲方及時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項有權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按時提供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

2.負責爲乙方建設項目辦妥立項批覆;

3.負責爲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4.負責爲乙方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5.負責合同規定的土地的拆遷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負責按乙方的總體規劃進程落實乙方建設用地的用地指標;

7.協助乙方協調濟南市政府及相關各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 內辦妥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爲開發本合同規定的商住小區所需的政府立項批文及證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價款;

2.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的.開發。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地塊的四址規劃紅線圖並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圖各張。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四個月內做好小區開發的詳細的總體規劃方案供甲方進行報批。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年月底前將已完成拆遷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進行開發建設。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同意爭取在年一季度內對本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爭取在年內完成整個小區項目的開發建設。

第九條甲方承諾對乙方在市區的開發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同意將乙方交納給甲方所屬稅務部門的建築稅和所得稅通過財政的渠道予以返還並以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實確定。對於不屬於甲方決定給予的優惠政策,甲方承諾予以積極配合乙方爭取。

第十條爲了使乙方的項目開發建設的順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門中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具體負責開發項目和政府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爲了整個項目能夠得到順利的開發建設,乙方決定成立一個房地產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開發建設,對於項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種批文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甲方應盡力予以幫助,使該項目能早日開工建設。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項目投資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由開發區管委會授權,具體實施南京化學工業園區規劃範圍內的地塊規劃、管理並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對入園企業投資項目用地進行規劃安排、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學工業園園區內投資建設的_______企業,該項目擬定項目名稱爲_________、主產品_______、年產量______、總投資______、註冊資金______、註冊日期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投產日期_______.

爲滿足該投資項目建設用地需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文件規定,就投資項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乙方在甲方規劃管理範圍內的投資項目用地(以下簡稱“宗地”),位於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內,地籍編號爲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土地管理部門實測爲準),其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1.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爲國有土地。

第二條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爲工業用地,目的爲滿足乙方該投資項目的建設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內,乙方使用宗地必須符合國家以及化工園區有關規劃建設、環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須按規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

2.3乙方保證按照項目可研批覆和項目概述要求,落實該項目的投資,並按照經批准的投資計劃和項目建設計劃規定的時間實際投入、開工建設、竣工投產。

第三條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內,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紅線圖,經有資質的單位驗線,雙方確認後並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即視爲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應當有效利用土地。辦理宗地交接後,乙方享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權利,同時負有按照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的義務。該宗地交接完成後_________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如未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地。項目開工建設後,乙方在________月內對該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達到2/3,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獲得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影響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收回土地價款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價款,同時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閒置超過規定的期限被國家無償收回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3.3乙方在宗地內進行建設和生產時,應當服從甲方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管理和實施。有關投資項目用水、用電、用汽、污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廠區內規劃等以及其他設施與園區主管線對接和引入引出工程應按園區規定辦理。

第四條 基礎設施條件

4.1項目開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宗地場地平整、臨時道路、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項目建設所需條件。

4.2項目投產時,甲方負責宗地具備道路通行、生產給水、生活給水、通訊、通電、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項目投產所必須的基礎設施條件。

4.3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有關管廊、鐵路、碼頭等公用設施的使用條件、水和蒸汽的供應價格、污水的處理價格等,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土地價款

5.1本合同項下宗地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宗地總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價款總額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2按5.1之規定,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宗地價款人民幣。該宗地價款包括:省規費、徵地包乾費、宗地場平、必要基礎設施的提供所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該宗地價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納的耕地佔用稅、契稅、測繪費及供地規費。除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協議另有約定或國家土地政策調整外,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如發生該等費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後,因遲延用地或違法、違約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罰的,不影響甲方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條 法律管轄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項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土地管理部門貳份。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本合同未約定事項所引起的爭議或已約定事項在與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相悖(含發生變化)時的處理,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施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項目投資合同 篇4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項目投資合同 篇5

甲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 年 月 日項目評審會議討論,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資 工業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規模:

2、項目投資總額: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指土地、設備、廠房等) 萬元,流動資金 萬元。

3、項目註冊資本: 萬元。

4、項目經營範圍: 。

5、項目竣工投產後達到年銷售收入 萬元以上,年繳納生產性稅收 萬元以上。

第二條 項目用地

1、用地面積 畝,詳見項目宗地紅線圖(附件一)。四處界址及宗地面積以本合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爲準。

2、土地用途及年限:項目宗地爲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爲50年。未經批准,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項目用地採取掛牌出讓,以6.4萬元/畝爲掛牌起始價,乙方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與瑞金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及時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可按程序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4、土地由甲方根據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項目用地紅線附近。

第三條 項目建設

1、建設要求:項目宗地容積率1.2以上,建設密度35%-40% ,綠化率小於20%。

2、建設週期:乙方在甲方規劃部門出具用地紅線圖(以書面通知爲準)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規劃部門提交項目廠區規劃方案,方案審批通過後40日內提交項目建築施工圖及消防、環保審批等工程報批手續;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以書面通知書爲準)之日起60日內開工建設(以主體廠房挖基礎爲標準), 個月內全部工程竣工, 個月內投產。

3、履約保證金:乙方在項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內,向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次性繳交履約保證金(含建設週期、建築面積、民工工資保證金,按3000元/畝計算) 萬元,匯入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專戶管理,並由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出具正式票據。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建設週期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且未欠繳民工工資的,甲方應7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第四條 投資強度

1、投資強度不低於150萬元/畝。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確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確定。設備投資以原始稅務發票(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爲依據,建築工程投資以瑞金市建築安裝營業稅等稅務發票爲準,土地出讓價款以實際支付購地款計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 個月內全面完成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並投產。

第五條 稅收

乙方在項目正式投產後每年繳納的生產性稅收應達5萬元/畝以上。

第六條 優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進產業發展優惠辦法》(瑞府發〔20xx〕7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書面材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與本合同有關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項目宗地紅線圖(複印件)》(附二),《開發區規範管理約定書》(附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一覽表》(附四),《扶持項目發展協議書》(附五),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進單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務局 江西瑞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戶名:瑞金市國庫集中收付覈算中心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xxxxxxxxxxx 聯繫電話:

帳 號:xxxxxxxx 傳 真:

聯繫電話:

傳 真:

項目引進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項目投資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預付款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沿線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圖紙等。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的各項監督檢查。

4、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5、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四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乾價:1965042.2元,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圖紙所註明的工程量,超出圖紙部分另行計算。

2、經雙方協商,乙方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開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礎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10%,一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二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封頂付總造價的20%,內外粉刷時付10%,工程竣工付15%,餘款5%工程完工後一年內付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停工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工期5個月,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投資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 _

甲方:________ 簽訂地點:_ 簽訂方式:__ ___ 乙方:_簽訂時間: 年_ _月__日

鑑於甲方正在就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全程融資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託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基本要求:

1、 首筆融資額度: 萬元,可在此上下浮動。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 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 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融資對象提出了

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徵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覆(傳真或正式文本)後,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4、 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指派項目融資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 對項目進行審慎調查;

(3) 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 製作項目推薦函;

(5) 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6) 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 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5、 乙方應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即時向甲方進行書面或口頭彙報。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 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

答。

(3)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項目重大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 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

復;

(6) 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 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鋪張,在分寸上

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

導參加接見事宜。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正當考察費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資

商的差旅費,若投資商要求承擔其來回的正當交通費,甲方也不應拒絕)。

(8) 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 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協議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六個月

時間),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後,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該項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首筆融資額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支付方式:

(1) 前期費用,在雙方簽定全程融資合作協議和保密協議後2日內,甲方支

付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前期融資服務費。

(2) 在首筆融資資金到達有關帳戶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費用

後的其餘款項。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 乙方應本着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爲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 甲方爲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補償條款

甲方承諾,因乙方在整個項目融資過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制定了相關融資策略,給甲方的融資成功增加了較大的機會,若項目在約定期限內融資成功,但該投資方並非乙方直接介紹之結果,爲給予乙方一定補償,甲方向乙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作爲酬謝,支付時間爲首筆融資資金到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第九條 違約條款

(1) 若乙方收了費用後,無故不履行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

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違約金。

(2) 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

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

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

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

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

領域失信於人的信譽損失等)。

(4) 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十條 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在簽約後的一個月時間內:

(1) 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

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

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 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後,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

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並書面通知甲方,但乙方應全部退回甲方已

經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申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若距離較遠,也可傳真簽字,但需附上籤

字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執照傳真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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