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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投資合同範文合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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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投資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投資合同範文合集四篇

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網絡平臺,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網絡平臺。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爲: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乙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三、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

(二)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四)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

四、投資各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二)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三)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五、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一)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二)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六、違約責任

(一)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二)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投資合同 篇2

《道路工程投資建設—移交BT合同》(下稱“本合同”)由 永定縣人民政府 (下稱“甲方”)和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鑑於:

1. 甲方系永定縣人民政府,爲 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 道路工程項目的最終項目業主方。

2. 甲方根據經過公開招標,決定就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項目以“投資建設—移交”模式進行建設,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爲投資建設方。

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投資建設該項目,並在投資建設完成後向甲方移交該工程項目;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回購價款。

有鑑於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本合同項下,下文定義的措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賦予的含義:

1.1 “項目/本項目”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項目。

1.2 “甲方”,亦稱“回購方”,係指 永定縣人民政府。

1.3 “乙方”, 亦稱“BT方”,係指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

1.4 “雙方”係指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1.6 “投資建設—移交”:永定縣人民政府將擬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簽約授予投資建設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投資建設方負責該項目的全部投融資和全部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建設完成後,甲方向投資建設方進行協議回購的行爲。

1.7 “建設期”係指本合同簽訂後,至項目交工驗收之日。

1.8 “回購期”係指自回購起始日至支付完所有回購價款之日止的期間。

1.9 “回購起始日”係指BT方完成道路竣工驗收之日。

1.10 “回購價款”: 本項目回購價款由BT方工程費用、合同約定可以計入回購基數的其他費用及回購期利息構成。

1.11 “回購基數”:由BT方工程費用及合同約定可以計入回購基數的其他費用組成。

1.12 “BT方工程費”:包含工程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以及其他費用。

1.13“回購期利息”:以回購基數減除甲方已支付的回購款項,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00%計算利息,利息計算起點時間爲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的中間日。

1.14“人民幣”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本合同中雙方之間的所有貨幣活動均按人民幣結算。

1.15 “不可抗力”係指本合同訂立時無法預料,發生時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

1.16“工程總投資”係指用於本項目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工具、器具及傢俱購置費,預留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回購期利息以及其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進入工程總投資的費用。

1.17 “建築安裝工程費”係指按照國家有關規範確定的費用,亦稱“建安工程費”。

1.18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係指包含土地徵用及房屋徵收補償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招標代理費、研究試驗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專項評價費、供電貼費、聯合試運轉費、生產人員培訓費、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在內的各項費用。

該費用中如有乙方列支的費用,則經甲方審覈同意後,計入工程總投資。

1.19“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指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商業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1.20“工程進度”係指包括工程形象進度、工程量、工作量和控制性工程四項內容的綜合指標。

1.21“規範”係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投資、建設標準中引用的國家、部門、行業及地方頒發的規範、規程、標準。

1.22 “合同段”係指招標文件與合同中寫明的工作段。工作內容包含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第二條總則

2.1 本合同雙方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合作關係,甲方應當維護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

2.2本項目工程建設部分由乙方負責組織管理團隊進行,乙方對本項目的管理、建設、採購等擁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2.3 甲方和乙方聲明如下:

2.3.1 任何一方均有權簽署合同並按合同履行義務,所有爲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或公司的授權和審批手續均已完成;

2.3.2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強制執行力;

2.3.3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一方應遵守的任何使用法律或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

2.3.4 雙方均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和本項目履行過程中,依法各自取得所有的政府批准、許可、執照、正式並保持其合法有效;

2.3.5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從事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經營性活動;

2.3.6 乙方是本合同建設期間的投資建設方,根據法律和本合同的規定,行使其本項目的建設職能,在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項目後,有權收取甲方支付的回購價款;

2.3.7 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屆滿之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

2.3.8 乙方承諾投入本項目的自有且來源合法的資金不少於工程概算總投資的70%,保證建設資金按時投入本項目並滿足建設進度要求;

2.3.9 乙方同意,乙方對於所設項目公司在本合同項下所承擔或可能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及一切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2.4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接受順序組成本合同的各項文件應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本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4.1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有)

2.4.2 本合同及各種合同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2.4.3 中標通知書;

2.4.4 投標文件及其所有附件;

2.4.5 技術規範、標準及有關技術資料;

2.4.6 圖紙;

2.4.7 乙方有關人員、設備投入的承諾及投標中的施工組織設計;

2.4.8 其他應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甲、乙方往來函件、會議紀要、備忘錄和現場簽證等。

2.4.9甲方有關承諾。

第三條 項目概況 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起點接目前現有309省道,樁號K0+000,終點位於與北環路交叉路口,樁號K0+938.017,設計道路全長938.017米,寬度24米,其中車行道各8.5米,兩側人行道各3.5米,爲一塊板路幅。

項目工期:本項目於年 月 日開工,年 月 日完工,工期共個月。

第四條 投資

4.1 BT項目總投資的確定

4.1.1暫定項目總投資

本合同項下,BT方就本項目的投資總金額暫定爲元人民幣(小寫: 萬元)。

4.1.2 BT方工程投資

BT方應按滿足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要求安排資金投入,並接受回購方的監督。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隨着工程量的變更,投融資額度也存在變更,根據實際變更的情況,BT方必須無條件追加建設投資,且融資利率不變。

4.2最終確認的項目總投資

最終項目總投資按照建設期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變更和調整以及按實計算的回購資金的利息確定。

4.3 融資利率及調整

融資利率的調整:在項目回購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商業銀行五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如有調整,甲乙雙方須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調整之日起進行相應調整。

4.4項目投資的來源

4.4.1甲方爲完成前期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建、地勘、設計、造價諮詢單位(含清單編制、攔標價組價和結算審覈)等項目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提供足額融資保證,並確保融資到位。

4.4.2 BT方應確保其投入本項目的所有資金來源合法,並對此承擔責任。

4.4.3 BT方應根據確定的項目融資方案實施融資,並根據資金使用需求計劃將資金投入本項目。

第五條項目建設

5.1 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本項目的立項、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報批、環評、水保、地災和礦產壓覆、林業保護、文物保護、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建等建設前期工作手續的辦理;

5.2 乙方負責建設期間根據本合同約定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但不包括前期工作、規劃設計、監理招標等。

5.3 項目用地

5.3.1 項目建設用地由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政府審批手續,甲方負責完成所有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管線建設、用地補償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3.2 甲方的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管線建設應分段實施、分段移交以確保乙方的工程建設,如因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程序的不合法或延誤,致使建設用地移交影響

施工進度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3.3甲方保證在項目建設期內獲得所有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權證(不包括臨時用地)或者合法的相關用地手續。

5.4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造價諮詢

5.4.1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階段監理及造價諮詢單位等由甲方依法確定實施單位,故此雙方同意,勘察、設計、施工階段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應全力配合。因勘察、設計、監理及造價諮詢單位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本項目質量問題、損壞以及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5.4.2 本項目質量監督單位由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委託,質量監督單位對本項目進行質量監督。

5.5 前期工作

5.5.1 甲方負責本項目的各項前期工作手續辦理,負責相關前期工作的具體實施。

5.5.2 本合同項下,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包括臨時用地、供電、供水、排水、進出通道、爆破、土石方取棄、淤泥棄方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5.6 工程開工

5.6.1 本項目在滿足以下開工條件後及時開工:

(1)甲方負責完成徵地和房屋徵收及其補償工作,並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場地移交計劃及要求》移交給乙方,可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2)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工程開工手續。

5.6.2 在本合同生效並滿足上述開工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協助乙方依法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開工申請,依法取得開工批准。

5.7暫停施工

5.7.1 因甲方原因而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雙方應立即協商暫停施工的時間。

5.7.2 因第三方原因(含項目前期未預見到的特殊地質條件)或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8 復工

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復工通知後,乙方因修復在暫停施工期間在工程或工程設備或材料中的任何損蝕或缺陷或損壞。若此類暫停施工是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此種修復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若暫停施工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此種修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暫停施工是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則已完成且構成永久工程的修復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餘修復費用(如臨時工程、擬用於工程的材料或設備等)由乙方承擔。

5.9 工程延期

5.9.1如果由於下列原因,致使本合同確定的工期延誤,可以延長本項目工期。

(1)重大設計變更;

投資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法規,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定合資經營合同,組成了______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資公司名稱爲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爲:

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三條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爲: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乙方: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爲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資公司宗旨爲: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產品,達到××水平,獲取合營各方滿意的經濟效益。(注:每個合資公司都可以根據自己特點寫)

第七條合資公司經營範圍爲:設計、製造和銷售××產品以及提供技術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爲: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單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條合資公司向國內、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內、國外銷售比例和數量。

____年:向國外和港澳地區銷售百分之___,在國內銷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第十一條合營各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__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廠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__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營各方應按合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合營各方繳足出資額後,經合資公司聘請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資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合營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增加須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以下同)批准,並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九條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一)決定和批准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銷等);

(二)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四)訂立勞動合同;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六)討論通過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討論決定合資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八)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九)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爲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__天發出召集會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如屆時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爲棄權。

第二十八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爲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時使用。該記錄歸檔保存,並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資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塗改或銷燬。

第三十條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一條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可根據該公司的具體情況)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爲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爲。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四十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資公司開展全面經濟覈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資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覈合資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並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的,應提前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註______文。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採用人民幣爲記帳單位,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價計算。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應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七條合資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合資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資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資公司所有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資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合資公司管理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覈簽字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五十條合資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資公司帳簿,查閱時,合資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條合資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二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五十三條合資公司按法律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四條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條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後三個月內公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六條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五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八條合資公司招僱職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由合資公司自行招僱,經考覈,擇優錄用。

第五十九條合資公司有權對違犯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十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特區的有關規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隨着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資公司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

第六十一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工會組織

第六十二條合資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三條合資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與公司商談有關事項,團結教育職工,搞好生產,遵守紀律,執行勞動合同。

第六十四條合資公司工會可指導、幫助職工同合資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五條合資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職工工資、獎懲、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六條合資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七條合資公司每月按合資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資公司工會經費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八條合資公司合營期限爲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九條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並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爲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資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並報送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營一方有權終止合營。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二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三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七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五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六條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七十七條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後,其剩餘的財產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八條清算結束後,合資公司應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報告,並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九條合資公司結業後,其各種帳冊,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一章規章制度

第八十條合資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十條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時。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於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投資合同 篇4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