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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設計的基本原則

設計2.6W

在標誌設計中應該遵循哪些原則,根據成功的經驗大體可以歸納爲以下幾個方面:

標誌設計的基本原則

一、 獨特性:

獨特性是標誌設計的最基本要求。標誌的形式法則和特殊性就是要具備各自獨特的個性,不允許有絲毫的雷同,這使標誌的設計必須做到獨特別緻、簡明突出,追求創造與衆不同的視覺感受,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標誌設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區別於現有的標誌,應儘量避免與各種各樣已經註冊、已經使用的現有標誌在名稱和圖形上相雷同。只有富於創造性、具備自身特色的標誌,纔有生命力。個性特色越鮮明的標誌,視覺表現的感染力就越強。

二、 注目性:

注目性是標誌所應達到的視覺效果。優秀的標誌應該吸引人,給人以較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因爲只有引起人的注意,才能使標誌所要傳達的信息對人產生影響力。在標誌設計中,注重對比、強調視覺形象的鮮明與生動,是產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特別是公共性標誌設計,不僅要求在常規環境中具有較強的視覺衝擊力,而且還要求能在各種不同的環境條件中都能保持較強的視覺衝擊力。商標設計也要求在各種不同的應用中,都能保持良好的商標視覺形象,使商標無論是在商品的包裝上,還是在各類媒體的宣傳中,均可起到突出品牌的積極作用。

三、 通俗性:

通俗性是標誌易於識別、記憶和傳播的重要因素。通俗性不是簡單化,而是以少勝多、立意深刻、形象明顯、雅俗共賞。通俗性強的標誌具有公衆認同面大,親切感強等特點。對於商標而言,一般通俗的商標形象,首先要有一個與衆不同的響亮、動聽的商標牌名,以好的牌名爲基礎,綜合考慮商標的特點,選擇最佳方案,再進行具體的圖形設計。一個好的商標牌名不僅影響到今後商品在市場上的流通和傳播,還決定着設計者的整個設計過程和最後效果。優秀的商標應該具有以下幾點:

1、 結合商標的內容和特性,和商品有內在的密切聯繫;

2、 根據商標註冊的時間,能體現一定的思想內容和時代精神;

3、 現代商標應富有人情味和生活氣息,給人以一種親切感和輕鬆感。

因此儘量使商標具有講得出、聽得進、看得懂、吉德洙、傳得開的特點。對商標設計還應追求牌名響亮、動聽、順口,造型簡潔、明晰、易於識別的效果,使商標無論在聽覺和視覺上都具有通俗、易記的個性特徵。

四、 通用性:

通用性是指標誌應具有較爲廣泛的適應性。標誌對通用性的要求,是由標誌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載體和環境中展示、宣傳標誌的特點所決定的。

1、 從對標誌的識別性角度,要求標誌能通用於放大或縮小,通用於在不同背景和環境中的展示,通用於在不同媒體和變化中的效果。也就是說,一個成功的標誌無論是北方大還是被縮小、無論是在近距離還是在遠距離、無論是在繁雜的環境中還是在空曠的空間裏、無論是在靜態還是在動態時,都應保證能使觀者較迅速地正確識別。

2、 從對商標在產品造型、包裝裝潢的通用角度,要求商標的造型不僅美觀,還需要注意使商標能與特定的產品的性質、以及包裝裝潢的特點相協調。

從對標誌在複製、宣傳媒體的通用性角度,要求標誌不僅能適應於製版印刷,還需能適應不同材料載體的複製工藝特點。如使標誌的形象適應於金屬材料刻、塑、鑄、煅等複製工藝(鑄,是用模具,把金屬燒熔澆鑄成模型)(煅是把金屬加熱到一個臨界溫度,進行衝壓等工藝改變金屬的性能煅不會改變金屬物體的大致外形,但是會使性能特別是表面性能發生改變,通常是表面處理的工序);適應於不乾膠、霓虹燈等複製工藝;適應於快節奏的電視屏幕複製展示等。

五、 信息性:

標誌的信息傳遞有多種內容和形式。其內容信息有精神的,也有物質的:有實的,也有虛的;有企業的,也有產品的;有原料的,也有工藝的。其信息成分有單純的,也有複雜的。標誌信息傳遞的形式,有圖形的、有文字的,也有圖形和文字結合的;有直接傳遞的,也有間接傳遞的。人對信息的感知,有具象的,也有抽象的;有明確的,也有含蓄的。一般而言,標誌信息的處理與調節,應儘量追求以簡練的造型語言,表達出既內涵豐富,又有明確側重,並且容易被觀者理解的兼容性信息爲最佳。優秀的標誌都具有形象簡潔、個性突出、信息兼容的知覺特點。

六、 文化性:

文化性是標誌本身的固有屬性。標誌中的文化性是通過標誌顯現民族傳統、時代特色、社會風尚、企業或團體理念等精神信息。在具體的標誌形象中,所顯現出的這些文化屬性,又是標誌設計者自覺或不自覺地以自己對事物的理解和構思,自然而然地融合於標誌的內容與形式之中的。因此,也可以將標誌中的文化性,看作是具體標誌的設計風格或設計品位的特徵。文化性強、設計品位高的標誌,其必須是聯想豐富、耐人尋味的不同凡響之作。

七、 藝術性:

藝術性是標誌設計給人是否有美的享受的關鍵。標誌的藝術性是通過巧妙的`構思和技法,將標誌的寓意與優美的形式有機結合時體現出來的。藝術性強的標誌,具有定位準確,構思不落俗套,造型新穎大方;節奏清晰明快;統一中有變化,富有裝飾性等特點。在具體的標誌設計時除了要求必須具有強烈的個性特徵以外,對於標誌的其他要求,則應依據現有同類標誌的現狀爲背景,以具體標誌所要傳達的主要信息爲側重,進行靈活調節,不必苛求對各項具體要求面面俱到。總之,凡是標誌設計中的佳作,必然具有內容與形式相統一,個性突出、形象鮮明,注目性強,便於識別和記憶,給人以美的享受等標誌設計要求的基本特徵。

八、 時代性:

時代性是標誌在企業形象樹立中的核心。商標既是產品質量的保證,又是識別商品的依據。商標代表一種信譽,這種信譽是企業幾年、幾十年,甚至是上百年才培植出來的。經濟的繁榮,競爭的加劇,生活方式的改變,流行時尚的趨勢導向等,要求商標必須適應時代。如何改革商標,一種方式是拋棄舊商標,重新設計,以全新的面貌出現。這種重新設計,在經濟上可能要付出較大的代價,通過廣告媒介反覆宣傳,才能重新樹立形象。另一種方式是對老牌並享有信譽的商標,在原商標的基礎上通過一個長期的策略,用漸變的手法,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步改造和完善,既具有連續性,易於識別,又富於時代感,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接受新商標,這一演進的規律,是由具象到抽象,由複雜到簡潔,使其具備現代化、國際化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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