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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改簽新規定

勞動法1.04W

今天開始,鐵路部門執行兩項退改簽新規。即推出“變更到站”的服務,以及火車開前48小時至15天內退票收5%退票費。這不僅方便乘客退改簽,更將有效打擊黃牛囤票行爲。

鐵路改簽新規定

新規一:推出“變更到站”服務

老規定:火車票退改簽,可以變更乘車日期、車次、席位。

新規定:火車票退改簽,不但可以變更乘車日期、車次、席位,還可以變更到站。

不過,新規前提是,要在原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改簽的。而且,“變更到站”只辦理一次。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對已改簽車票、團體票及通票暫不提供此項服務。

辦理“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高於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覈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新規二:開前48小時至15天內退票收5%退票費

老規定: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車票,可以改簽至15天以後的車票,然後無手續費退票。

新規定: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覈收5%的退票費。

對此,鐵路部門表示,以往,黃牛會利用老規定的漏洞來囤票,且沒有成本。如今,加收退票費,將有效打擊黃牛囤票行爲。

標籤:改簽 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