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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簽退票費新規定大綱

勞動法2.02W

鐵路客票延長預售期後,爲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最大限度讓旅客充分利用車票資源,中國鐵路總公司決定進一步優化退票、改簽規則,現公佈如下,自2014年12月3日起施行。

改簽退票費新規定大綱

一、爲了方便旅客行程的調整,客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后,對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二、爲了讓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車票資源,減少佔票浪費運力,同時也便於已持有車票旅客的行程調整,在其他列車有餘票時,可以改簽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具體是,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

三、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2015年春運期間爲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覈收退票費。

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收取20%的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