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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租車合同

合同2.68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長期租車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長期租車合同

長期租車合同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爲 .車型爲 .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租金爲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支付方式爲每月xx年 月 日起生效, 至xx年 月 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 .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2)不低於 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3)不低於 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

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說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 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 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爲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爲,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爲,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 2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爲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爲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 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 %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 -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爲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爲準。

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爲《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3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2 合同車輛用途:

.3 合同車輛狀況:

.4 合同車輛行駛地域範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 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RMB )。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 . 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 .2 駕駛員服務費用。

3. .3 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 .4 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爲: 。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 .5 其他費用:

3.2 合同車輛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費爲 元公里,隨租金一併結清。

3.3 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 (月季)結算,經雙方覈對一致後,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爲結算期次月 日前,採用 (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爲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 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爲:

4.2 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爲:

4.3 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爲:

4.4 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並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購?稅證、年檢牌等。

5.4 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 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 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對駕駛員不承擔基於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 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範,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餘天數爲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8.3 出租人派出司機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標準爲 。(司機在國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標準爲 );

5.9 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 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 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 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個工作日

6.6 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並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 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 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終止的,承租人應在 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 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於 個工作日內答覆對方,並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盪造成的災難。

8.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於未受不可抗力影響並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9. .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爲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

0.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0.2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於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0.3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4

合同編號:

出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承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 合同車輛用途:

1.3 合同車輛狀況:

1.4 合同車輛行駛地域範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爲 年 個月,自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RMB )。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 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 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 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 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爲: 。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 其他費用:

3.2 合同車輛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費爲 元/公里,隨租金一併結清。

3.3 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 (月/季)結算,經雙方覈對一致後,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爲結算期次月 日前,採用 (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爲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 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爲:

4.2 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爲:

4.3 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爲:

4.4 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並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購?稅證、年檢牌等。

5.4 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 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 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對駕駛員不承擔基於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 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範,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餘天數爲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8.3 出租人派出司機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標準爲 。(司機在國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標準爲 );

5.9 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並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 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 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 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個工作日內及時更換駕駛員。

6.6 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並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 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 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終止的,承租人應在 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 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於 個工作日內答覆對方,並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盪造成的災難。

8.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於未受不可抗力影響並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爲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於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長期租車合同5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進行了非常友好地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貨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及租用費用和保證金

1、甲方租用乙方貨車_____輛,貨車品牌爲_____牌,車牌號爲_____牌。車輛租用期爲_____年,從簽定本協議之日起計算。

2、車輛租用費用爲月租金元人民幣_____(大寫元),租金費用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後一次性支付三個月,以後需提前一個月收取租金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雙方商定甲方應交_____元人民幣(大寫元)的押金,作爲乙方車輛的安全保障。

4、如果甲方需要繼續租用本車,在到期一個月前通知出租方乙方,如果乙方同意,需另協商,雙方重新簽定租車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出租的車輛必須有相關的法律手續,如行駛證、交強險、商業保險、道路營運許可證等,這些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已承擔。確保甲方能正常使用。

2、乙方確保所有的手續必須在有效期內,到期由乙方自已負責年審,甲方需配合。

3、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4、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5、乙方負責車輛的維護維修費用。

6、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3、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甲方需聘用有一定經驗的和有相關資質的駕駛人員駕駛本車輛。

5、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6、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過路費用。

7、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8、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損失或損害

1、雙方應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條款執行合同。如果甲方給乙方造成相應的損失,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應從押金中扣除。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外,乙方也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從租金中賠償,如租金不足,乙方需另外賠足。

3、如果在協議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配合處理。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如有其它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其它事項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期限和法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期租車合同6

承租方:

出租方:

爲了公司業務需要,出租方將車牌號爲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車況:無任何大修記錄和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企業辦公使用。

四、租車形式:租車期間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每月租金爲人民幣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二)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20xx年01月01日

長期租車合同7

出租人:性別:,電話:,身份證號:住址:

承租人:公司,聯繫人:電話:

住址: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爲,車型爲.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租金計算

租金爲每月¥3800元(人民幣大寫:肆仟元整)。支付方式爲每月15號結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擔服務期內(承租人乘用該車輛時)該車輛的實際汽油費用由出租人自理,過橋、過路、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的報銷。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至20xx年月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出租人權利義務

3.1.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2)不低於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3)不低於1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說明情況,如人數,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爲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爲,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爲,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人權利義務

4.1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長期租車合同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租車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供甲方租用,車型:,車牌號:。

1.聯繫方式:

1.1甲方聯繫方式:(聯繫人:)通訊地址:

1.2乙方聯繫電話:(聯繫人:)

二、費用支付及租賃期限:

1.租車服務費包含以下內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3.租賃期限:長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在收到承租方服務費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在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按時如數交納租賃服務費。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出租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長期租車合同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爲一級;

2.2車型: 紅旗、奧迪、GL8、奔馳麪包車、奔馳S級轎車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繫方式

4.1甲方聯繫方式:       (聯繫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繫電話:

二、費用及支付:

1.紅旗500元/天、奧迪700元/天、GL8 700元/天、奔馳麪包車800元/天、奔馳S級轎車(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

以上收費爲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遊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爲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北京康川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長期租車合同10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 年月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併爲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並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爲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爲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餘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爲_______天,租金爲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爲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出租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爲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xx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項目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 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 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並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設備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粘貼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製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後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註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出租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爲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 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

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3、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4、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5、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用車結算單>>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 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纔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註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簽訂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標籤:租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