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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經濟合同4篇

合同2.59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濟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經濟合同4篇

經濟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丙叄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叄人自願合作經營

地址:,範圍: 總投資爲: 壹佰萬元 ,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貳拾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肆拾萬元 ,丙方以人民幣出資 肆拾萬元。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在20xx 年 11 月 20日以前交齊。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甲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年 月日至年_月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叄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每年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六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按甲方佔20% 乙方佔40%丙方佔比例分配;

第七條

企業債務按照 甲方20%乙方40%丙方40% 的比例負擔。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 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執行: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乙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需要負責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

第九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一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爲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若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五條

本協議到期後,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其他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其他兩方。

第十六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其他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叄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其他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並賠償實際損失

6、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 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3、 清繳所欠稅款

4、 清理債權,債務

5、 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 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合夥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1、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2、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合 夥企業清算資產。

第十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要求賠償違約金額五萬 元;若違約行爲對合夥企業造成實際損失,非違約方可依法追加違約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一份,工商局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未盡事宜,叄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地址: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經濟合同 篇2

甲方 ( 用人單位 ) 乙方 ( 員工 )

名稱 : 姓名 :

經濟類型 : 性別 : 年齡 :

工齡 : 籍貫 :

地址 : 戶口所在地:

電話 :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 : 現住址 :

電話: 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 工種 )

甲方根據生產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 ,深圳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 ( 試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爲 個月。 (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 , 每週工作 40 小時。

2 、不定時工作制。

3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 , 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 , 可延長工作時間 ,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 , 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 一 ) 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 月 ;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爲 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爲發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 , 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合同範本《深圳勞動合同》。

( 五 )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 , 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 , 工資照發。

( 六 )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 七 )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 , 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 有權拒絕執行 ; 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 , 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 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二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二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二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四 ) 愛護甲方的財產 , 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 五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

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後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經濟合同 篇3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類,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分爲被迫解除和主動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爲用人單位有法定情形損害勞動者權益時,勞動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而主動解除是指勞動者由於個人原因選擇離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獲得經濟補償金,而因爲其它勞動者自身原因離職的除非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獲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存在以下十一種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較典型的做法比如給員工放假、待崗,可視爲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未支付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等。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上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或者打12333諮詢。北京地區20xx年最低工資標準是1260元。這裏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稅以外到手的工資。

4、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漏繳社保項目的,均爲未依法繳納。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准不得辭職,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帶薪年假等等。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爲使勞動者“工齡歸零”,迫使勞動者辭職後重新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通過非法勞務派遣的;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爲。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律師提醒:其中,1-8種情形勞動者應當事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第9-10種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應當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況,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最好用書面的方式通知並送達單位,同時還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經濟合同 篇4

甲方:_國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國工作,東莞勞動合同。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1個月工資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國之日起到離開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公司___帳戶,並按_國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國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_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銀行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到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返回___,由甲方通過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爲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爲乙方人員在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爲(貨幣及數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爲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爲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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