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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的合同彙編15篇

合同3.93K

隨着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物流的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的合同彙編15篇

物流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一批_______委託乙方進行運輸,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

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

起運地爲______________;止地爲_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

見附件表。

四、付款:

在起運後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元保證金,後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並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於乙方安排相應運輸的車輛。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助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後的卸車,裝車後的構件捆紮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車輛應爲合法、合規車輛,並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複印件。乙方對車輛進行保養,保證車輛運輸狀態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後(電話、短信),應在規定時間內派相應車輛到_______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紮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______________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並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車輛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車輛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後失效。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2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爲: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爲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爲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爲: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爲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爲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爲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臺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爲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爲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爲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爲: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爲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爲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覈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爲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爲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爲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覈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爲: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餘10%的運費作爲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信息爲: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爲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爲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爲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爲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信息爲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爲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爲,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爲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覈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爲規範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物流的合同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新省疆烏魯木齊始發運輸至江蘇省鹽城濱海縣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貨物情況:全自動6色電腦凹版印刷機設備及附屬設備

3、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如果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爲貨到後付款,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甲方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如未發生破損、丟失、延期等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所運輸貨物總價值xx萬元。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等,只有經過甲方親自同意給收貨人放貨時,乙方纔可放貨,否則造成貨物冒領,所有貨物運輸的費用和貨物總價,全部由乙方承擔。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爲甲方自願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裏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爲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災害,如地震等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乙方購買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乙雙方等額平均承擔。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_年4月日起至20_年4月日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4

合同編號:

籤合同地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出如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權力與義務

1、甲方將本公司的XXXX等貨物委託乙方發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發送到目的地。

2、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爲辦理,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運輸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甲方貨運完好無損,準時送達雙方約定地點,如承運誤期乙方應按100元/天賠償甲方的損失,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由於在運輸途中任何行政罰款都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貨到驗收時發現短缺、丟失、損壞、淋溼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收貨方會同乙方司機當場確認損失,且乙方應按貨物實價金額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在甲方倉庫裝完貨後,貨物清點核對無誤,離開甲方裝貨地點而發生丟失、破損等情況時,由乙方按貨物實價負責賠償。

6。甲方用車時,儘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時間將噸位合適的車輛派往甲方指定的地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裝貨、交貨、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甲方貨物運輸實行“一條龍”服務,從安排調車、組織裝車、數量清點等工作的全過程,乙方均應派專人進行跟蹤服務。

二.運輸單價及運費結算

乙方必須在運輸貨物的數量達到件後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貨物,且在目的`地市內免費送貨,如收貨人所在地點在市外,送貨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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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2、如甲方有貨款需乙方代收,乙方應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額收取代收貨款,且在收到貨款後10-15天內將代收貨款轉到甲方帳戶,逾期未轉帳,甲方將按500元/超過一天,進行罰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長一年,延長次數不限

四.合同的違約處理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按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中山司法機關解決。

五.合同的修訂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修訂

六.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釋

七.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爲: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5

甲方: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甲方詳細地址:XXXXXX,聯繫方式:XXXXXX。

乙方詳細地址:XXXXXX,聯繫方式: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XXXXXXXXXXX

貨物編號XXXXXXXXXXX

品名XXXXXXXXXXX

規格XXXXXXXXXXX

單位XXXXXXXXXXX

單價XXXXXXXXXXX

數量XXXXXXXXXXX

金額(元)XXXXXXXXXXX

甲方義務: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義務: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爲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後亦同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6

相比陸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的內容較少些,格式也相對簡單些。合同主要內容如下:貨物名稱、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包裝要求及運輸標誌;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承運日期、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貨物價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是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xxxx(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爲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年__月___日

物流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 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爲其提供運輸服務,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

2. 甲方在使用乙方運輸服務時,需正確、認真、如實填寫乙方提供的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 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貨物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貨物或貨物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貨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如採用到付時,因收件人拒絕付費時甲方應承擔此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 甲方提供的收貨人資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時送達的,相關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二次以上重複派送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

6.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貨物流向以及簽收狀況。

7.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寄件聯》,並作爲對賬依據;乙方不再另行提供其他聯作爲對賬依據。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費用的權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發運貨物包裝及貨物合法性的權利。

3.甲方計量、填寫貨物重量有誤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並據實加以更正。

4.乙方有提醒並協助甲方辦理貨物保險的義務。對於甲方委託乙方託運的易碎易損類物品,乙方有權不提供保險服務,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出現破損,乙方不予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乙方應與收貨方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數量及質量後,在乙方的運單或送貨單簽字蓋章、確認收貨。

6.乙方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合同過程中,需對甲方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

三、保險理賠

1.爲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甲方委託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率爲貨物聲明價值的______%,最低收費5元/票。

2.甲方已委託乙方購買保險,貨物因乙方責任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時,甲方有義務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賠資料,甲方損失金額以保險公司最終確定的損失金額爲準,乙方在確定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後,可先行賠付,甲方在乙方賠償後,根據最終的賠償結果來決定貨物殘值的歸屬權。

3.甲方未投保的貨物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時,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進行賠償,雙方可以協商賠付,最高賠付額爲貨物市場價值。

4.如貨物交於收貨方時發現外包裝破損或遭拆開、貨物破碎、缺失等情況,乙方須提醒收貨人在簽收單上註明情況,如經甲乙雙方確認是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自然損耗及本身缺陷;

(3)包裝有無法從外部目測發現的內在缺陷,造成貨物損失;

(4)包裝完好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滅失;

(5)甲方或收貨人的故意或過失;

(6)國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如海關)正常查驗造成的。

四、費用與結算

1.運輸價格按乙方提供報價表執行(詳見軟通供應鏈報價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保留根據市場行情、國家相關法規和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油價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到甲方。

2.甲方若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此結算方式須甲方月發貨費用大於_______元,若按周與乙方結算,發貨費用必須大於_______元, 若甲方月發貨費用連續兩個月/周低於雙方確認的月發貨費用時,從第三個月/周起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3.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月結對賬單作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寄件聯作爲覈對賬單的.依據。

4.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1)結算週期________天。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上月 日至 日)的服務費用對賬單。甲方確認無誤的,應於收到乙方對賬單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完成對賬單確認。乙方在甲方完成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相關服務費用發票。甲方財務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在服務費用經確認無誤的情況下,甲方須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後15日內(含節假日、 休息日)完成所有費用的支付。

(3)結算方式爲甲方以銀行轉帳或其他方式將應付款項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4)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5)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日萬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項部分的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合同,不再爲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8

託運方:無錫航達碼頭儲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德安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將石灰、原煤、各類鈣粉產品等貨物委託乙方代理運輸,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任務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負責組織車輛和司機將甲方貨物安全運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託,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不得延誤拖時甲方貨物運輸,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由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負責承擔,

3、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進度和產量確定運輸數量,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本合同中不列舉具體運輸數量,

4、對乙方的運輸任務及貨物起運、到達時間由甲方統一分配、管理和調度,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二條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及包裝要求包裝要求:甲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包裝標準進行貨物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按照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爲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因甲方包裝原因導致途中運輸支付的額外費用,由甲方償付,

第三條 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條 運輸起止地點起止地點如發生變化,以變化調整後的起止地點爲準, 第五條運輸價格和結算方式

1、運輸單價:每月按實際運輸數量結算,單價爲380元/噸計算,如遇汽油、柴油、過橋過渡費、高速通行費等大幅變動,導致運輸成本大幅變動時,運輸單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隨時進行適當調整,結算單價以調整後單價爲準,

2、結算方式:運輸費用按月進行結算,當月款項當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雙方財務人員就當月發生的運輸費用進行統一結算,形成彙總結算單據,結算款項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運輸車輛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2、乙方車輛嚴格遵守公路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公路交通秩序,保證道路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不得人貨混裝,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車輛的各項營運費用、稅金、規費(包括各種稅費、油胎料消耗、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檢費、過橋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汽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和司機食宿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5、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但貨物是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自然性質及甲方或收貨人的過錯致損,乙方不承擔貨物的.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許可權,並以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 人 代 表:乙方(蓋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爲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爲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繫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爲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覈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爲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的合同10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包機人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包用型飛機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機費總共人民幣__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爲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爲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本合同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11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表: 乙方法人表: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作事項和合作期限:

1、甲方委託乙(丙)方爲甲方在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到達貨物進行分流派送和維護。

2、到達車輛乙(丙)方在卸車清點後必須在配載單上簽名確認並在當天回傳甲方,確認後造成的貨物短少或貨損由乙丙方承擔。

3、乙(丙)方需在分流點按甲方要求製作店面招牌;並提供一臺電話,一個專用號碼爲甲方服務。

4、合作期限爲一年,如下: 20__年 1月 1日—20__ 年 12月 31日。

二、具體操作和財務管理

1、到達貨物操作:

(1)甲方將本公司每日貨物運送到乙(丙)方所在場地,由乙(丙)方組織裝卸清點分流工作,貨物在裝卸時禁止野蠻粗暴裝卸、乙(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貨損,照單分發貨物,要以客戶物品清單爲準。

(2)清點貨物如發生貨損差異時要及時彙報總部並現場拍照回傳,以便查清原因,如不報者,一切責任由乙(丙)方承擔,如有虛報和故意錯報者,即日取消合作資格。

(3)當天到達貨物必須在車輛到達後的工作時效內完成分流派送,每操作一票分流貨物必須知會甲方並以電子版的形式提供簽收。

(4)如有貨物是特定要求送貨的,送貨費用由甲方提供(注:該費用事先由甲方提供送貨費用報價或溝通確認送貨價格,超出定價範圍由乙(丙)方自行承擔)。

2、財務管理:

(1)甲方提供專用銀行賬戶,乙(丙)方每日收取的貨款、運費現金超過300元(三佰元以上)必須在當日下午19:00以前存到甲方指定帳戶,到帳後甲方對應會計按照到賬金額製作現金臺賬併入帳。

(2)每一季度爲賬務結算週期,結算周10號丙方來甲方財務對帳,當月15號由乙方持對賬單結算,結算貨款和酬金分配以電匯方式匯給乙方指定銀行賬號(賬號需經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三、返程貨物分發

乙(丙)方有義務做好返程貨物收發、託運單填寫清晰,貨物目的地標籤粘貼正確,並及時向甲方反饋當日收貨情況,在雙方溝通後採取乙(丙)方送貨或要求甲方提貨的'方式返回。

四、甲乙(丙)雙方利潤分配(以下爲暫行分配方案),

1、費用計算方式:

利潤分配以附件價格明細爲準。

2、貨物運輸途中由天津到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貨物運輸途中由湖南、湖北、河南、北京到天津的所有費用由乙(丙)方承擔。

3、甲、乙(丙)雙方經營場所的所有費用(房租、水電、稅費及工人工資)由甲、乙(丙)方自行承擔。

4、每月15日定爲結帳由甲、乙(丙)方向對方提供對賬明細,在乙(丙)方確認後雙方對衝後結算。

五、其他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甲、乙(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丙)方需遵守所有經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雙方本着服務一流信譽至上的原則互利發展,擴大生產和經營,從而取得雙贏的效果。此合同有效期爲壹年,雙方無意議期滿續簽。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可持一份。雙方簽字之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物流的合同13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爲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覈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爲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爲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爲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爲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爲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爲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爲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爲有效,否則均不視爲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14

合同編號:甲方(託運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承運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方系物流運輸公司,擁有貨源。由於運輸需要,故與乙方合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運輸和服務事項

1、乙方承擔將甲方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的業務。

2、應甲方的要求,乙方爲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將甲方指定發貨地的貨物在約定時間內安全送至甲方指定收貨地並交付指定收貨人。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燃油管理服務,使用統一配發的加油卡,並同意遵守加油卡使用的相關規則,履行持卡人義務。

4、乙方接受的燃油管理服務應付的加油款,由甲方負責從乙方的應得合作收入中優先扣除並代爲支付。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貨物外包裝完整,沒有污損。

2.甲方提供運輸所需的信息。

3.甲方根據貨物的性質及重量、數量、體積採用適當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包裝。

4.如運輸的貨物需辦理檢驗手續,甲方負責將有關文件提交乙方。

6.甲方有權查詢貨物的運輸狀態,有權在貨物送達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變更目的地及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

7.甲方在合作期間,將爲乙方辦理加油卡供其運輸時使用。

8.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司機、相關人員不屬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具有完成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法定資質,確保承運車輛證件齊全,並提供所有證件複印件,包括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保單/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從業資格證,運輸車輛提供派遣司機的資料。

2、保證所派車輛性能良好,所派司機身體健康、不酗酒、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並承擔貨物自接收時起至交付甲方收貨人簽收前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時,對貨物的情況予以確認。保證運輸貨物的安全,保證運輸途中貨物無短缺、無污損、無人爲變質等損害。

4.乙方應在訂單約定的.時限內安全的將甲方交付運輸的貨物交由收貨人簽收,覈實收貨人身份,並完成相關物流工作。

5.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查詢通知後及時作出回覆。

6.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運輸方式進行運輸,未得甲方許可不得更改運輸方式。

7.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時,必須遵守甲方對加油卡的管理辦法。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並且,乙方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

8.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司機、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賠償款(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醫療及賠償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等辦證費用。

三、運價、結算方式及履約保證金

1、運費結算按當月成功運輸的單量及《運費報價單》確定的價格計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所有運輸回單快遞給甲方,甲方應在10日前進行覈對確認,確認後甲方按照本合同條款中的運費結算方式將運費支付給乙方。

3、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四、保密條款

雙方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計劃、客戶資料、技術、產品和其他作爲該方商業祕密的祕密信息。雙方不得將任何涉及對方祕密信息的內容提供給第三方,如因泄露該等信息而導致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配車、發運的,乙方每遲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若對甲方和/或收貨人造成其他損失(包括甲方/收貨人向客戶支付的補償費用)的,乙方應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2、因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貨損、貨差事故等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車輛及貨物被盜、被搶等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的,應無償運至雙方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

5、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賠償金、補償金及違約金等,甲方亦有權在與乙方結算運費時直接扣除。

六、合同終止與解除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相對方無任何違約事項,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相對方。

2、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期滿、終止、解除後,甲方將收回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加油卡。

3、本合同項下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地震、戰爭、政府禁止令等。不含交通狀況或乙方違反交通法規等導致的交通事故或意外。

七、爭議管轄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其它

1、合同有效期限: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身份證號碼:日期:日期:

物流的合同15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團(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物流業務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網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加盟條件:

1. 乙方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具有獨立法人的財務手續,獨立承擔法律稅務責任;公司註冊資金等於或大於50萬人民幣,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連續兩年贏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僅與甲方形成加盟業務合作關係,乙方不屬於甲方的投資公司。甲乙雙方各自對自己的客戶承擔責任,彼此不承擔任何第三方連帶責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需自行配備交通運輸工具,或者有經甲方認可的租賃、外包運輸工具協議,具備一定的辦公硬件條件;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電話、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具備上網條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必須按時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祥見第六條加盟管理費用)。

4. 乙方認同永春物流集團的經營理念及經營模式,有培育

市場和開拓市場的經營意識和能力,熟悉當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資金支持。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負責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義務協調處理乙方與永春物流集團網絡內其他成員(包括甲方直營公司)往來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有義務按照已定製的操作規範條款做出處理決定。

2. 允許乙方在甲方的'許可範圍內使用甲方的商標、品牌LOGO進行宣傳活動和進行獨立經營活動。

3. 保證在乙方所在的城市範圍內只挑選一家作爲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確保乙方能夠獨享加盟的網絡資源。

4. 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網絡資源。

5. 有義務給加盟成員免費提供統一的相關貨運物流信息,負責信息平臺正常運轉、升級、改造、維護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務。

6. 向乙方免費(乙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臺的技術支持及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業務經營水平。

7. 有義務免費在永春物流網站及信息平臺上爲乙方提供網絡信息服務,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1. 擁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標、域名及物流信息平臺的所有權。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須詳盡屬實,如有虛假,甲方有權按具體情況單方面終止合同,一切後果就由乙方自負。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其義務,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加盟相關規定,有權解除合同,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按相關法律和規定賠償違約金。

4.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對加盟操作規範手冊的執行情況及本合同的其他約定。

5. 甲方有權根據物流貨物運輸的情況及實務操作調整操作規範手冊,但這種調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同時不得以此直接或間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書面通知之日七天內沒有提出異議,調整後的操作規範加入原訂的手冊生效,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應嚴格遵守。

第四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共享甲方所擁有的“永春物流集團”的網絡資源,可以享受甲方與加盟其他成員之間的優惠業務價格,有權在甲方物流信息平臺上發佈相關業務信息。

2. 乙方有權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員)進行獨立經營,自行決定價格、收費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義欺騙

客戶、損害甲方聲譽。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糾紛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有權在所在地媒體以永春物流( 成員)名義發佈廣告,但必須事前書面報甲方備案。

4. 乙方有權在所在地區的下一級城區及周邊地區以甲方名義發展二級代理,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備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員發生衝突。

5. 乙方優先獲得和使用甲方擁有的道路運輸資源以及集團公司不斷推出的增值業務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費獲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臺技術指導和支持。

7. 乙方自願有償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運輸相關單證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參見第六條加盟及日常管理費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網絡資源,獲取永春集團合肥始發重慶、成都的貨物到達派送業務(有償)的同時,重慶、成都地區始發的出發貨物組織由乙方自行組織。

3. 乙方須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經營活動,如發生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終止雙方合

同,並按損害程度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4. 對甲方提供的公司標識及各種單證證明,乙方只能在加盟業務範圍內進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規範手冊(不同地區造成差異另行約定),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6. 乙方必須提交公司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和負責人身份證副本給甲方留檔備案,同時提供甲乙雙方交接貨物人員的身份證明。

7. 乙方保證自身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乙方因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行爲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加盟管理費:

1.在簽訂合同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無損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員利益行爲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2.本着誰受益誰付費原則,永春物流加盟網的加盟管理費以錄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臺系統的貨物的重量(KG)爲計費單位,標準爲每公斤人民幣()元(¥0.05/KG)。

標籤:彙編 物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