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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彙編9篇

運輸1.5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流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合同彙編9篇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行政法規、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倉庫租賃、倉儲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裝卸、發往全國各地行政區域,物流配送業務及裝卸業務、提送業務運輸服務和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倉儲物流、物品保管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儲運、配送、理貨、分流、裝箱、分揀、打籤(貼示)、發貨、在途服務跟蹤、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需求,計劃提供倉庫面積提供貨物保管發運。

第二條:服務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將重新簽訂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以新合同爲準。

第三條:倉儲物流服務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物流倉儲、配送、發往到全國各個地區。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倉庫爲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倉庫。

第四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量、包裝

1.貨物名稱:**公司旗下的系列產品

2.規格:以外包裝尺寸爲準

3.數量:按照存貨的計劃數量與實際出庫爲準

4.重量:按實際重量爲準

5.貨物包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保準執行,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或不符合物流運輸存儲的包裝,乙方有權拒絕存儲。

第五條:履行地點及要求

倉庫地址:

1、乙方的倉庫應符合 儲運條件、防雨、防塵、防洪、防潮、具備消防照明等設施條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足夠倉儲供面積。甲方在儲運期內貨物進庫數量、貨物出庫數量、貨物各種品相、規格、數量。每月報表、每月盤點、每週清點、每日做好臺賬。做到貨與賬相符。

3、乙方負責倉庫內外的安全、防火、保衛工作。

4、乙方應全力保證甲方貨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貨品損壞、丟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經濟折扣價賠償甲方。對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破損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擊、戰爭等)所造成貨品丟失、損壞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應盡善意第三方的責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庫信息預期產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庫進行盤點,乙方應履行報表責任,《庫存產品出入庫彙總日報表》《配送跟蹤表》,爲減少和

6、貨物入庫驗收信息反饋。貨物到倉儲站由乙方與送貨方覈實到貨數量,發現有不一致現象即時報甲方處理。乙方應派人到現場驗收貨物,覈實物品名稱數量是否相符,與送貨人員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如發現貨物異常(包括破損、損壞貨物減少等)與乙方及時追查原因並告知甲方。乙方驗收後,再到《貨統計表》簽字蓋章確定產品數量、狀態,並在24~36小時內將反饋表上報甲方。

7、乙方驗收後負責裝卸 裝卸費用在報價表附件中。

8、乙方應保證貨物在處理及搬運中的安全做到按產品貨物要求 先進先出、輕裝輕卸。

9、倉庫貨物必須嚴格按照包裝標示堆碼,方向、高度、層數,進行堆碼。乙方負責倉庫貨物日常巡查發現堆垛歪斜包裝變形等異常情況應及時整改,發現任何異常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爲失職。

10、殘次品外包有損壞的、退換貨的、或不同品質有不同程度問題的、應分開堆碼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須保障帳、卡、物、相符。甲方將定期 不定期對乙方倉庫進行檢查。如檢查發現賬物不符,或倉庫管理不達標,乙方應及時整改 服從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條:費用結算方式

1 元,若甲方當月發貨費用連續三個月低於雙方確定的月發貨費時,從第四個月起改爲單票現金結算或到付結算。

2、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運費及相關費用結算期是每月日爲物流服務費進結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表》明細後三個工作日內要與乙方進行覈對及確認,如有疑義應於收到賬單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三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日萬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項部分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費用月結待遇,而改成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和甲方終止合同,不再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倉儲服務。

第七條:保險理賠

1、在合同期內乙方將倉庫租賃給甲方,在倉儲內有乙方的員工專人負責整理看護。爲了規避運輸途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帶來的危險,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率爲貨物聲明價值的 %,未保的貨物發生丟失,毀損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賠償,但不超過損失部分的運費三倍爲限。

第八條:

1、甲方委託乙方做物流配送發貨業務,甲方承諾不得將甲方貨物委託任何第三方物流企業。若有出現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將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追究其乙方倉儲利用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1、倉庫貨物必須嚴格按照包裝箱標示堆碼,方向、高度、層數符合要求,若出現超高堆碼造成損失與乙方無關。

2、倉庫貨物堆放整齊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貨距以便收發作業及庫存的盤點。

第十六條:

1、裝卸費用由甲方貨物到乙方倉庫前的裝卸及出庫裝卸費用

卸車費 /噸, /方 裝車費 /噸, /方

第十七條: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應立即將事故通知對方並提供詳情報告由雙方協調解決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產品報價表》中的價格是未含稅價格,每票貨應加5.85%的稅金。如甲方要求貨物到達所在城市的配貨站要求將貨物送貨到收貨人手中,簡稱門到門,需加送貨費 元。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在當地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務項目中第 1、4項的承運服務:

1、貨物全國門到門運輸。

2、承運貨物的分揀、包裝。

3、倉儲(費用另計)。

4、代辦保險(保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繼續合作的,需另簽訂承運合同。

第三條 服務受理

1、乙方通過電話、傳真、E-mail或系統對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託。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應一併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收取貨物手續,按服務收費標準開具運單,及辦理保險手續(在甲方提出保險要求並由甲方支付保險費時)。

第四條 費用與結算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進行收費,運價按照《物流配送價格表》之規定執行(詳見合同附件1)。

2、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乙方以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作爲運費結算的依據進行運費結算,如不能提供簽收單的,由乙方提供保證函,確認該批貨品已安全送達收貨人,如收貨人提出異議的,由乙方負舉證責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客戶收到貨時,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3、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費用結算期是對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業務費用進行結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明細後3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覈對和確認,如有異議,應於收到賬單後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3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4、甲方採用由收貨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保函,並承擔因收貨人

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

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的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2、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甲方應保守合作期內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業祕密。

4、甲方自己包裝時,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同乙方進行結賬,在乙方完成約定的物流運輸任務後,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爲由拖欠服務費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規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以及侵犯他人權利的物品;甲方應保證其交寄的貨物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衛生許可等相關規定;如因上述原因導致乙方被相關部門處罰或對他人賠償或被收貨人侵害,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爲甲方提供安全運送貨物服務。

2、乙方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並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駕駛。

4、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6、當乙方發現貨物的包裝、體積等不符合運輸要求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絕承運,但因包裝導致的丟失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運輸市場波動、油價上漲)而調整運價的權力,並通知甲方且須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改動。

第六條 貨物保險

本合同採用下列保險方式:

甲方不委託乙方辦理保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於甲方自行包裝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於甲方錯誤提供收貨人地址、收貨人姓名或聯繫電話等信息,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達收貨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3、乙方與操作項目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4、甲方委託乙方保險貨物發生事故,乙方負責對甲方按聲明價值進行理賠。

5、乙方負責製作每天的《運輸跟蹤表》,將運輸信息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異常情況能及時處理。

6、乙方爲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每日製作《庫存日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庫存情況。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託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污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爲。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

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甲方匿報貨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鐵路及國家安檢部門對乙方的罰款及費用。

4、甲方錯用包裝、儲運標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的。

5、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貨物破損或滅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除外)。

2、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合同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由於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確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合同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價格表》、《運輸服務考覈辦法》及其他

與運送有關的操作規程均被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當本合同沒有約定時,以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爲準;當合同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則:甲乙雙方需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傳 真: 簽字日期:

物流合同 篇3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者: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爲保證甲方物流暢通、正常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經

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項目

由乙方負責甲方全部裝、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爲 年/月/日。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 費用結算的方式

1、雙方每月的裝卸費結算日期爲次月的日前,結算依據見《搬運費項目單價表》。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在約定時間內結算乙方的各項費用;

2、監督乙方員工正確、合理地使用甲方生產工具等資產情況;乙方員工操作不當或人爲造成的損失要按制度或原價賠償;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車、板車、打碼機,工具乙方員工自行保養。手推車維修時需寫維修申請。

3、甲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員不遵守甲方的廠規等,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按甲方相關制度裏的規定進行管理處罰。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給乙方人員住(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及茶水和用餐場所,但要按公司收費標準收費;提供裝、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稅收等方面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由乙方聯繫勞動部門、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門解決,

費用自理,如乙方辦理有困難時,甲方可協助辦理。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合法從事承包經營,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贏虧。

2、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甲方承包的資產,不得允許第三人蔘與承包經營。

3、乙方必須對員工上崗前進行崗前培訓,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員工合理使用甲方資產,保護甲方資產不受損害。

4、制定搬運隊具體規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確保雙方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如對員工入職前的體檢合格應嚴格把關,新入職員工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考勤的紀錄,工資的發放,辦理好員工的辭退的相關手續(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現違反相關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等,乙方需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6、出現火災、水災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時,乙方應無條件爲甲方搶救險情,如若乙方視而不見、討價還價、不願合作,甲方可對乙方進經濟制裁和退回不爲甲方積極、有效地搶險救災的員工;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的承包協議。

7、除裝、卸工作外,甲方臨時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須調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裝卸等。如《搬運項目單價表》無該項目時,先完成工作後參考勞動強度雙方協商計酬。

8、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提交所僱用的裝、卸員工詳細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人力資源部保存。新僱用的裝卸工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個人資料並留身份證複印件備案,未按手續登記備案的裝、卸工甲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乙方新僱用的裝、卸工年齡在 歲以下的男性,身體健康,經有資質的醫院體檢合格。

9、乙方負責管理所屬裝卸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要求下屬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如:不準打架,不準賭博,不準帶未辦理手續的外來人員(不含試用人員)進入廠區,發現一次對違犯者一次罰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倉管員)裝、卸通知後,必須積極配合,在分鐘內須集中裝卸人員進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否則,超過分鐘之後,按每延遲半小時罰款元處理,不服從倉管員安排對乙方處罰元每次。

11、落船或裝卸車完畢後,乙方要負責在離開前清理現場(地面散料要裝進袋,不能掃在堆邊),收拾工具,關燈,關風扇,否則由甲方執行處罰 元每次;清理現場時不準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則每次罰款元。

12、產品卸貨入倉須先清理堆放現場。

13、聽從倉管員的指揮及工作安排,當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報甲方上一級主管協調解決,卸車時沒有經倉管員同意,不得隨意加堆或及給車間使用,違者對乙方每次罰款元。

14、對待外來裝卸客戶司機要熱情禮貌,不準與客戶或司機爭吵甚至打罵對方,值班人員對一些不按規定的裝、卸情況要現場處理,如果因爲搬運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戶或司機投訴罰款元/次,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15、遇到甲方提貨車輛、裝卸遇快下雨將被淋溼時,乙方要主動幫司機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車箱積水,裝卸完貨後物後要主動協助客戶或司機關窗門蓋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員應立即協助甲方倉庫關窗、關門、爲散件及成品蓋雨布防雨,甲方倉庫產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動整理清掃,如發現不配合者每次罰款元;在甲方各樣條件不影響裝卸工作的情況下,乙方要根據甲方各季節的實際銷量情況調整人員配置裝卸能力。如若不與倉庫人員合作,有意拖延時間每次罰款 元。

16、無論裝車或裝船,產品必須整齊,不能雜亂,否則罰款50元/次。

17、在用餐時間各區成品有車待裝時必須分班輪流用餐,輪流值崗,用餐時須先徵求當班倉管員同意,如需統一時間用餐,需徵得倉管部主任同意。如沒執行,每次罰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許坐人,發貨時不允許整堆推倒,發現一次罰款元;裝車過程產生的破包 要求搬運負責整理、清掃現場。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員發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負全部責任。

20、在上班時間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向送貨貨主或司機索要錢、物;發現一次罰款元;有威脅、要挾、辱罵司機或倉管員行爲時,要嚴肅處理,違者罰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錄用。

21、乙方在甲方規定的裝卸時間要安排管理人員值班,請假時要通知甲方當班人員及倉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指揮、監督工作,隨時處理搬運工與倉管員或司機出現的不協調問題,如發現乙方沒人監督指揮或無人執行裝卸,對乙方每次罰款 元。經協調、警告、處罰後還不執行裝卸者,乙方應對肇事者予以辭退。

22、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裝、卸情況,調配組織搬運工提高效率,否則罰款元/次。

23、乙方裝卸人員上下班必須知會當班倉管員,經同意後方可下班,如違反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中轉產品時,裝車須按先外後內原則,否則每次處罰元。卸車所剩的散裝原料必須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費用。

24、不允許乙方裝卸人員擅自駕駛中轉車,如發現每次罰款元,發生事故造成的責任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倉管部主管及各倉管部人員的正確調遣和指揮,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拉,否則罰款元/次。

26、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因倉管員的對違者開罰單、不服從工作安排開罰單等,出言辱罵、恐嚇時,罰款 元/次,重複出現乙方必須將其辭退;當出現毆打倉管員時,乙方除將其辭退並承擔一切的後果外,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27、裝卸過程中出現會影響工作效率或難度大等情況時,乙方向甲方反映情況,先組織搬運工完成工作後雙方再評估所產生的費用問題,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誤工作,否則罰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如有問題重複出現的加倍罰款。

29、裝卸期間,乙方對其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損失元以下時應承擔損失的80%作爲違約金;造成損失元以上時則按照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給予對方全額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現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終止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3)、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解除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時,甲、乙方雙方應當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可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

附加說明:

1、以上條款在執行過程產生的罰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要對其所屬人員在社會上的行爲負責,如有發現在廠區以外盜竊、打架、意外傷亡、賭博或窩藏髒物被公安機關緝獲的,其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對甲方設施造成破壞或損失時,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如有違反者,對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

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可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營者:

日期:日期:

物流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務項目中第 1、4項的承運服務:

1、貨物全國門到門運輸。

2、承運貨物的分揀、包裝。

3、倉儲(費用另計)。

4、代辦保險(保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繼續合作的,需另簽訂承運合同。

第三條 服務受理

1、乙方通過電話、傳真、E-mail或系統對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託。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應一併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收取貨物手續,按服務收費標準開具運單,及辦理保險手續(在甲方提出保險要求並由甲方支付保險費時)。

第四條:費用與結算: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進行收費,運價按照《物流配送價格表》之規定執行(詳見合同附件1)。

2、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乙方以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作爲運費結算的依據進行運費結算,如不能提供簽收單的,由乙方提供保證函,確認該批貨品已安全送達收貨人,如收貨人提出異議的,由乙方負舉證責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客戶收到貨時,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3、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費用結算期是對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業務費用進行結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明細後3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覈對和確認,如有異議,應於收到賬單後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3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4、甲方採用由收貨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保函,並承擔因收貨人

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

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的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2、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甲方應保守合作期內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業祕密。

4、甲方自己包裝時,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同乙方進行結賬,在乙方完成約定的物流運輸任務後,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爲由拖欠服務費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規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以及侵犯他人權利的物品;甲方應保證其交寄的貨物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衛生許可等相關規定;如因上述原因導致乙方被相關部門處罰或對他人賠償或被收貨人侵害,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爲甲方提供安全運送貨物服務。

2、乙方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並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駕駛。

4、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並有權要求甲方

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6、當乙方發現貨物的包裝、體積等不符合運輸要求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絕承運,但因包裝導致的丟失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運輸市場波動、油價上漲)而調整運價的權力,並通知甲方且須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改動。

第六條 貨物保險

本合同採用下列第 2 項保險方式:

1、甲方不委託乙方辦理保險。

2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於甲方自行包裝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於甲方錯誤提供收貨人地址、收貨人姓名或聯繫電話等信息,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達收貨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3、乙方與操作項目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4、甲方委託乙方保險貨物發生事故,乙方負責對甲方按聲明價值進行理賠。

5、乙方負責製作每天的《運輸跟蹤表》,將運輸信息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異常情況能及時處理。

6、乙方爲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每日製作《庫存日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庫存情況。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託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污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爲。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

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甲方匿報貨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鐵路及國家安檢部門對乙方的罰款及費用。

4、甲方錯用包裝、儲運標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的。

5、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八條: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貨物破損或滅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除外)。

2、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合同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由於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確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合同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

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價格表》、《運輸服務考覈辦法》及其他

與運送有關的操作規程均被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當本合同沒有約定時,以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爲準;當合同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

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則:甲乙雙方需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傳 真: 簽字日期:

物流合同 篇6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電器設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的物流公司。甲方通過邀標議標選定乙方作爲20xx年度下半年運輸合作伙伴,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雙方深入溝通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貨物種類、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高低壓電器開關設備,部分設備有少許超高,運輸性能要求較高,設備不允許碰撞、擠壓,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裝運,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暫定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直接續簽合同或重新參與新一年的招標,繼續合作。

三、貨物交接

1、甲方每次發貨時,省外項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內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車,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廠內裝貨,在發貨時應根據甲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時,要求收貨方根據《送貨單》清點貨物並簽收,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簽收後的送貨單于10日內交回甲方。

四、結算方式

乙方墊付資金爲10萬元(作爲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運輸發票及《送貨單》回單進行結算,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不支付現金。

五、乙方承運範圍及運價

1、地區及單價(整車):省外零擔貨物另行協商。湖北0。70元/噸〃公里廣東0。65元/噸〃公里

注:長沙、株洲、湘潭整車100公里以內按上述價格,100公里以上按參照岳陽價格。

2、上列單價爲本合同固定單價,包括過路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如因國家有關政策致油價波動10%以上等產生運輸價格改變,雙方另行協商,但漲價幅度不超過油價增長比率。

3、上表上“發往地”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改變單價,只根據實際里程計算終遠價(9。6米按10噸計,11。3~13。5米按12噸計,15米以上車位按15噸計)。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因價格等原因擅自終止合同,按本年已發生運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餘下運費。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應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罰款500~1000元。若發生兩次以上不及時發車、不按時到貨,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若因運輸延期交貨給收貨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貨引起設備損壞或延誤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發運人(甲方):承運人(乙方):

託運人名稱(章):承運人名稱(章):

年月日:

物流合同 篇7

本協議在 公司(甲方)與 公司(乙方)之間於

年 月 日在 生效。

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物流與存貨管理服務;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條款和條件提供這些服務。

雙方達成以下協定:

(1) 服務、支付和期限

乙方將履行對甲方的五十臺21電視的物流與存貨管理服務,費用支付爲壹萬元。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務的貨幣價值比“表a”提出的每月最小額要少,甲方需支付不小於最小額的費用,不能再少。除非任何一方提出書面終止通知,合同期限自 日(起始條款)起3年。合同的起始條款與續定條款終止日期前的60天,雙方將重新洽談下一個延期合同的物流、倉儲費。

(2) 運輸

(a)貨物運輸以乙方作爲指定收貨人

甲方同意不以乙方作爲指定收貨人來運輸貨物。乙方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以乙方作爲指定收貨人的貨物。如果乙方接受以乙方作爲指定收貨人的貨物,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後,應立即書面通知承運人,副本一份送給乙方,說明乙方對上述財產沒有受益權或利益關係。

(b)不符合規定的貨物

甲方同意不把不符合下列條件的貨物運輸到乙方:

(i) 與貨物清單中規定的不一致。

(ii) 與每一批貨物的包裝條上描述的不一致。

乙方有權利自由地拒絕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如果乙方接受了這種貨物,甲方應支付“表a”中所規定的費用,若“表a”中沒有規定,則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收到這些不符合規定的貨物,將盡力快速通知甲方,以獲得有關指令,乙方不負責由於口頭傳遞所造成的失誤。

(3) 倉儲的提供

由乙方配送的所有貨物都必須恰當地標記和包裝,然後送到倉庫以便配送。雙方同意,甲方在送貨前,準備好符合“工作範圍”的貨單。雙方同意乙方以相互同意價格,貯存和搬運其他貨物,這以達成書面協議爲前提。工作範圍內所列貨單和將來可能加到貨單中的其它物品,在這裏稱爲“貨物清單”。所有送到乙方的貨物都必須是清單中所列的貨物。

(4) 送貨要求

(a)沒有甲方明確的書面的指示,乙方不運輸或轉移貨物。當然也可以根據電話發送貨物,但是乙方不承擔口頭傳遞信息而造成失誤的責任。

(b)當甲方從倉庫中訂購了貨物時,必須給乙方合理的時間執行指令。如果因爲天災、戰爭、公敵、罷工、扣押、騷亂等,或者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或者因爲不由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者因爲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理由,乙方不承擔這種過失的責任。如果執行過程中發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難,甲方與乙方應同意適當地延期。

(5) 增值服務(特殊服務)

(a)不屬於通常物流服務(即“工作範圍”內)的服務所需的乙方勞動力,按乙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收取額外的合理費用。

(b)甲方所需要的特殊服務包括(但是不僅僅限於)編制特定的存貨報表、報告標記的重量,及包裝上的系列數字或其他數據、貨物的物理檢驗和物流運輸清單。乙方提供服務不限於這些服務,這些服務按乙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c)爲甲方提供材料、包裝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乙方的通常費用標準承擔額外的合理費用。

(d)由於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業時間內收到或運輸貨物,按乙方通常費用標準,承擔合理的額外費用。

(e)包括郵資、電傳、電報或電話的通訊費用,如果這些方面的服務超過通常的服務標準,或者在甲方的要求下,這些通訊不採用郵政的正常方式,那麼上述費用向甲方收取。

(f)必須認識到,有時乙方在沒有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造成一些“非常”費用是必需的,甲方因此同意支付乙方由此而產生的合理適當的費用,然而,只要可能,乙方在造成這些費用前,應從甲方那裏獲得許可。這種許可可以是口頭的,但乙方對口頭傳遞信息所造成的失誤不負責任。

(6) 責任和損失限制

(a)損失責任

作爲委託人的甲方把私有財產送到作爲受託人的乙方,乙方在下列條件下同意接受上述財產:乙方對貯存貨物的丟失或損壞不負責任,除非這種丟失或損壞是由於乙方照管不當而造成的,對收據中的所有財產,乙方不爲甲方投保火災險或其他意外事故險,甲方因火災或其他事故對財產所造成的損失,同意乙方無法律責任。

(b)保險

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貨物損失乙方不負責保險,但乙方同意當前的保險單繼續生效,該保險單闡述:在協議的期限或延期內,對放在協議中指定的乙方倉庫裏的別人私有財產,如果遭受丟失、毀壞或損壞,作爲受託人的被保險人,由於法律上所規定的義務必須賠償,但這些賠償金額(在其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代表乙方物流公司來支付。該保險單在協議期限,包括延期內,應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條款)。甲方若需要的話,可以提供該保險單的副本。

(c)損失計算

如果乙方對甲方貨物的丟失或損壞負責,那麼爲了計算這種損失,貨物將按它的售價的存貨成本來估算。

(d)裝卸

乙方對由於進

貨卸貨或出貨裝貨的延誤而造成的滯期費負責。乙方應竭盡全力提供及時的服務。

(e)隨後損失

不是由於乙方的任何行爲或疏忽而造成的隨後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7) 義務

乙方將負責監督、人員配備、看門服務、物流設備、辦公傢俱、正常安全(包括下班後鎖門和啓動電子安全系統)、包裝材料、捆綁和房屋的保養。

(8) 風險分擔

有關方都認識到乙方爲提供服務將做出承諾並投資。因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a)中止

儘管與以上的協議相反,無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終止該協議。該書面通知應有中止日期。無論什麼原因的終止、無論是甲方或乙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中止,甲方同意補償乙方全部的未攤提的貸款或租金……。所有由乙方購買和租賃的與協議有關的資產,包括房屋租賃資產的改進,在此稱爲“資產”,甲方同意一旦中止,無論何種原因,甲方應確保 (出租人)和乙方作爲承租人於 200 ,開始於 200 ,爲租賃這些在“表格c”中的房屋,甲方將完全負責在租約下的承租人的責任,包括(並不僅限於)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

(i)如果乙方在(3)年的該協議起始條款下的任何時候中止該協議,在甲方滿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財務義務後,該資產的名稱和所有權應歸屬於甲方。

(ii)如果甲方在第一個18個月的任何時間中止該協議,(或由法規作用與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該資產的名稱和所有權應歸屬於甲方。

(iii)如果甲方在起始條款的以後的任何時間終止合同(或在第18個月後由法規作用與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在甲方滿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財務義務後,可以有如下選擇:

(i)支付給乙方$ ,該資產的名稱和所有權應歸屬於甲方。

(ii)如果甲方沒有支付¥ 給乙方,該資產的名稱和所有權應歸屬於乙方。

甲方在不遲於中止日期前,應通知乙方自己的選擇,即選擇(i)或(ii)。

(b)勞動力價格:雙方承認在第一部分“表a”中所提出的價格和物流是存儲服務的最低收費,是基於一定的勞動力價格的,在實際的勞動力價格超過乙方的假設時,雙方應調整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與最低月費用,結果是甲方應支付乙方額外的勞動力成本。

(9) 參與各方的地位

(a)參與各方達成共識:乙方不從事與出租貨物的存儲業務,也不能被看作法律中規定的“倉庫所有人”,並且,乙方明確表示在任何時候都不提出索賠、抵押、特免、抵消的優惠權或類似的有關對合同中所規定乙方所處理的貨物的權利,貨物的全部的、單一的、無疑問的權利仍屬於甲方。

(b)以與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衝突爲前提,據此同意:乙方對於合同中所規定的貨物而言,他是一受託者,乙方與甲方之間的關係是受託者—寄託人的關係。進一步又達成共識:乙方對於完成任務所需的方法和措施,應有獨立控制和自由處理的能力。他不是甲方的代理或僱員。爲了是乙方能完成作爲該合同的受託者的任務,甲方允許乙方按甲方的利益,在任何適當的時間內,能獨立控制並進行對貨物和房產的檢查。

(10) 索賠通知和訴訟

(a)以下所有的索賠必須在法庭宣判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b)只有當這些索賠用書面形式提交,並且是在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索賠,甲方或乙方纔能做出反應。

(11) 口頭交流

2(b)、4(a)和5(c)小節規定了由於與甲方進行口頭交流後所產生的誤交流的責任。在與以上各節內容無衝突的條件下,甲方因而同意用書面形式在發生口頭交流24小時內,對這些口頭交流內容進行確認。乙方收到這些書面確認後,再也無權依靠自己對口頭交流的理解行事,而應按書面確認的情況爲準。但是,在乙方收到口頭交流確認前,乙方不必對根據口頭交流內容而發生的行爲負責。

(12) 倉庫

房產與中止的結果:以下用於服務活動的倉庫應爲一定的房產,位於 ,“房產”由乙方租賃,規定 ( )年,自,200年開始,該房產在“表c”(“租賃”)中有比較詳細的介紹。當由於某些原因要中止該合同時,甲方應承擔該中止後的租賃,因而,甲方應單獨承擔租賃中承租人的法律責任,而乙方不應承擔所有這些責任:即包括但不限於必須付的租金或其它任何款項。一旦合同中止,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其在所有租賃改進中所獲得的利益。

(13) 轉讓

不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讓、轉送、抵押或讓渡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權利。上述書面同意是不能隨意收回的。

(14) 授權

在合同上簽名的工作人員、代理或僱員聲明並保證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們有權使各自的組織受到法律保護。

(15) 違約

下列情況被認爲是乙方違約:

(a)如乙方在執行或遵守合同條款時,有實質性的違約。

(b)如果乙方向法院提出自願破產的申請,或被法院宣佈破產或資不抵債,或爲債主的利益進行轉讓,尋求或同意對

所有資產任命乙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

如果乙方收到這一書面違約通知單後30天,違約還在繼續,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它滿足第8(a)節中所述的中止付費的規定。與前述無衝突的情況下,乙方在收到這一違約通知後有30天時間來消除、糾正他的違約行爲。

(16) 繼任者和受讓人

該合同應對各方的繼任者和受讓人具有法律效應。

(17) 說明

在限定爲條款的實際工作範圍,說明僅供參考。

(18) 所適用的法律

該合同應根據的法律執行。

(19) 修改——最終完成合同

除了下面所述或各方簽名的書面協議外,這一合同不能以口頭或其他任何方式改變、修改、作廢或丟棄,或中止。書面意見包括完整的協議,是雙方簽署的,而不能由任何代表,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的都不可。

雙方簽字蓋章

附件1:服務費用項目——服務項目與費用(表a)

附件2:雙方承諾響應/服務指標(表b)附件2:租用倉庫設施說明(表格c)

物流合同 篇8

發包人(甲方):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

承包人(乙方):本鋼冶金設備修造廠

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遵循平等、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本鋼發電廠熱機主廠房製冷管等管道更換

2.工程地點:發電廠廠區

3.施工單位性質: 集體 取費級別:執行本鋼審發[20xx]2號文件及本鋼設備發[20xx]77號文件

4.承包範圍:熱機主廠房製冷管道及輸煤皮帶通廊消防水、生活水等管道拆除、安裝及管道支架拆安等

5.定址碼: 143360159等

6.發包方式:直接發包

7.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4月 10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12月 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40 天

三、合同價款 總費用控制在合同額內

金額(大寫):人工、機械、輔材及規費暫估壹拾玖萬元(人民幣)

暫估:¥190000元(人民幣)

以公司工程預算處審批的預算爲準

採用定額:

執行本鋼現行計價規則規定的定額。

四、材料及設備備件

1.材料供應:

1)甲供主材(主材範圍詳見“供應處工程主材供應品種表”),特殊情況由專業處室確認。

2)定額中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2、設備及備件:

五、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1.1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達到國家驗收”合格”以上標準;

1.2出現質量問題問題或質量事故,根據公司質量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1.3工程質量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31-98、GB50205-20xx,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經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2.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合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甲方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

2.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部分,一經發現,乙方應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並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兩份。

1.2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1.5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2.付款與結算

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進行付款及結算。

預留質量保證金爲工程造價的10%。

七、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收到乙方報告後7日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工程開工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防火防盜協議和環境保護協議,並上報專業主管部門。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本鋼集團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及本鋼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2.1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暴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2甲方與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4.環保措施

4.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施工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措施等項內容,詳見雙方簽訂的“環保協議”。

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技術、物資準備工作。

1.2 工程開工前10日內,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等書面材料。

1.3 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對施工圖進行會審和技術交底。

1.4 派專人負責現場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簽證,並協調有關事宜。

1.5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汽接點,爲工程施工創造條件。

1.6 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按合同工期和質量標準,合理安全文明組織施工。

2.2 乙方負責保管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2.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0日內,乙方負責將全部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交付給甲方。

2.4 嚴格工程管理,遵守本鋼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2.5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並負責安全保衛。

2.7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8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9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2.10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2.11僱傭勞務人員數量不得大於在職職工人數30%,特殊情況不得高於50%。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按“(10000+合同額 /10000)元×拖期天數”計算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及解決

1.若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 2 )

(1)由本溪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本溪市人民法院判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十四、其他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工程中含有部分特殊專業,需外委分包,應徵得甲方同意,履行審批手續後,方可進行。

2.本工程保修期爲 壹 年,在保修期內(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應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它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

3.合同訂立時間:二〇〇九年 十 月十日

4.合同訂立地點:本溪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爭議解決條款及保修條款除外。

6.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拾貳份,分交有關各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監包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物流合同 篇9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爲: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天水XX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爲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

(3)發往目的地交貨

(4)收貨單位驗籤

(5)將回單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爲準。

5.2、結算方法爲:每月____日爲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彙編 物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