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精華】單位合同集合七篇

合同2.43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單位合同集合七篇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net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工作室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掛牌《區分地域》。

2. 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地域使用私有物品,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使用(具體使用項目另籤協議)。 3. 甲乙雙方在彼此工作室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4. 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和公司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和公司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雙方共同協商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 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 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 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 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商討並同意通過。合作伙伴進行的合作項目。

2. 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爲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 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 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爲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單位合同 篇2

【提要】本文從用人單位法律適用實務操作角度出發,結合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多年經驗,探尋勞動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單位最容易敗訴的節點並給予提示,儘量以簡練的幾句話進行剖析並提供解決方案,給用人單位在適用勞動合同法時提供一些有益的參考。

一、訂立勞動合同未遵循合同訂立基本原則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敗訴節點提示】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如果合同內容不合法或顯失公平,或者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勞動合同的,合同可能會被確認爲無效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還將面臨賠償損失的風險。

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是訂立、變更和履行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實踐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事,以避免敗訴風險。

二、規章制度制定或公示瑕疵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未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敗訴節點二、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未公示、未告知勞動者。或者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勞動者,但由於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當而導致無法向仲裁庭或法庭舉證。

三、用人單位未履行入職告知義務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敗訴節點提示】用人單位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是主動義務,即使勞動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動告知。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會忽視這個主動告知義務,導致發生“欺詐”的敗訴風險。

用人單位的主動告知義務很重要,勞資雙方均有知情權。隱瞞真實情況將影響到合同的效力。操作實務中,從舉證角度考慮,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並保留相關證據,告知條款可在入職登記表中或勞動合同中進行設計

四、強令勞動者提供擔保或收取財物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敗訴節點二、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實踐中一般表現爲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人進行擔保;敗訴節點三、訂立勞動合同時向勞動者收取風險抵押金,一般以保證金、抵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紀律違約金等形式收取。

嚴格執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避免有以上違法行爲。爲避免員工不當行爲造成公司損失風險,可向第三方商業保險機構或金融機構購買商業保險轉移風險。

五、建立勞動關係過程中不訂立或遲延訂立勞動合同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後仍未訂立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敗訴節點二、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書面化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要求。不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後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於直接視爲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踐中用人單位應當改變觀念,將上崗後再籤合同轉變爲先簽合同後上崗。訂立勞動合同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招用勞動者未訂立勞動合同,也未約定或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敗訴節點二、雖已訂立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

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環境下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勞動者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拒絕訂立;敗訴節點二、在勞動者符合法定三種情形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也默認接受,但用人單位沒有保留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時隔數月或者數年,勞動者突然要求公司從該固定期限合同訂立之日開始每月支付兩倍工資;敗訴節點三、勞動者口頭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勞動者的意思訂立,但未保留勞動者提出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證據,履行一段時間後,勞動者反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系勞動者提出的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面臨支付兩倍工資的風險。

八、勞動合同訂立程序瑕疵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敗訴節點提示】用人單位單邊持有勞動合同,或者雖給勞動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達證據。

【李迎春律師建議】勞動合同必須給勞動者持有一份,並且應當有勞動者的簽收證據。

九、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缺失的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敗訴節點提示】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製作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必備條款,或者直接採用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

十、勞動合同試用期相關問題敗訴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法條文】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敗訴節點提示】敗訴節點一、試用期約定超過法定標準;敗訴節點二、重複約定試用期;敗訴節點三、簽訂單獨試用合同;敗訴節點四、試用期工資約定不合法;敗訴節點五、試用期隨意解僱。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註冊號: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爲______月。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認爲,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戶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後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______賠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閱讀了甲方發佈的日常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後發佈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並認可執行。

(二)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爲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後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爲文件送達之日。

(三)其他: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 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 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有權退貨或換貨。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 或推遲送貨時間,原則上訂貨到供貨不超過 個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 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 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5、 按照乙方的實際銷售情況甲方給予銷售獎勵,此條款另行協商。

乙方:

1、 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檯上作爲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 乙方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協議期內結算貨款。

4、 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

二、 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爲準,每月 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 退傭機制:甲方對乙方銷售職員所銷售之酒塞和酒蓋以5元/個進行回 收,此費用是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給予的獎勵。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 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產品清單及價格見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5

違約金是指合同中約定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向對方交納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在《合同法》中,幾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約定違約金,但《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實行了限制性規定。

兩條限制性規定: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從此規定看,假如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約定離職後竟業限制條款,爲保證這些約定能夠執行可以約定違約金。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的這些規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單位動輒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約定高額違約金,阻礙勞動者自由擇業、自由流動的權利,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爲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才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服務期和商業祕密進行違約金的約定。除這兩個內容外,不得進行其他違約金的約定。當然,如果約定的違約金只是對用人單位進行約束的,應該還是可以進行約定的。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聯繫電話_______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爲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爲_____,工作地點爲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7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 ××貨運公司

承租方:××× ××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