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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頭服務合同

合同1.11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獵頭服務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獵頭服務合同

獵頭服務合同1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招聘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職位人才的尋訪推薦服務達成如下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前言:

甲 乙雙方保證各自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的組織。乙方應確認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應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 雙方本着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合作簽署“本合同”,並願意自覺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爲其中、高級人才推薦的供應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招聘職位信息,內容包括需求崗位職責描述、勝任條件、薪資福利條件、需求人數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託職位尋訪之日起,乙方正式啓動尋訪推薦工作。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每個職位2—3名經過甄選基本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候選人,直到甲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爲止。

4、乙方在推薦候選人時,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選的詳細簡歷,說明其以往的工作經歷、主要職責、成就以及能說明其工作勝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資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員,在 個月(保證期),自推薦人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發生聘用終止,乙方應爲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相同職位的人才服務,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個工作日內爲甲方再次提供候選人。

第二條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合作期間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獵頭顧問和工作人員,如有發生甲方應付乙方該職位應付獵頭佣金的雙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服務費用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用於任何非自己聘用內部員工的目的和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個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薦人選的允許,不得向其正在任職的單位(僱主)作背景調查。

第四條 人選的推薦、面試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選人資料後的48小時內需將是否面試的決定通知乙方,並在面試後的24小時內將面試結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簡歷甲方已從其它渠道獲取時,甲方需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爲該人選乙方推薦有效。

3、對於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區縣)的應聘人員,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選來面試,從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往返交通費,及候選人在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住宿費(限1日)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推薦之日起的一年內,無論以何種形式被甲方成功錄用,如:聘用、顧問或者臨時工作、兼職工作等,都視爲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於聘用前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對該人選規定的全額服務佣金;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爲向乙方支付該人選規定服務佣金的3倍作爲違約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自被推薦予甲方之日起十二個月之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薦,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薦乙方爲甲方提供的人選並且該人選已和第三方簽署勞動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佣金。

6、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應與乙方推薦人選直接聯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直接與被推薦人選聯絡,則視爲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人才尋訪推薦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佣金。

第五條 服務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應按照該受聘人稅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費用(每單服務費不得低於20,000元):

年薪: 總服務費: 保證期:

人民幣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個月

人民幣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個月

人民幣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人民幣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特殊職位(如CEO、總裁、常務總裁、執行總裁等主持全面運營管理工作者)服務費另議。

爲增進雙方友誼,促進長期合作,乙方舉辦大型社會招聘等相關活動時,根據需求可以爲甲方免費發佈人才需求等相關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務,甲方應給予相應的配合。

2、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正式委託職位招聘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總服務費的30%,此條款可商議),乙方啓動正式工作。

2)甲方應與乙方推薦人選到崗之日3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付款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

3)預付款將計入總服務費,職位成功後甲方可從總服務費中扣除此項費用,職位未推薦成功的原則上不退還預付款,有成功合作後,可考慮不收預付款。

4)所有付款將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注:受聘人選稅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選之間協商確定,在雙方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中約定的稅前年薪(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覈工資+綜合補貼+採暖費補貼+節日福利+午餐補貼等),但如被聘用人選實際領取的薪酬高於前述標準的,則以實際稅前年薪爲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與人才約定了到位時間和工資待遇後,卻在人才到位時因甲方欲變更聘用條件而引起爭議;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況不真實、職位說明不準確而產生了不良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一經錄用乙方推薦的人才,應及時按照勞動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內甲方與錄用者之間的事務均屬甲方的內務,由甲方和錄用者協商解決。和乙方無關。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4、在保證期內,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戰略調整、業務停頓等)導致人才被動離職,除補償人才一定損失外,甲方應全額支付雙方合同約定服務費用。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確認,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與主合同有衝突,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爲準。

2、本合同的有效期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在期滿

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出終止協議的情況下,此協議將視爲自動續簽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時,對方均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金責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變更,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簽署書面終止協議。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的權利義務。

5、爭議解決條款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善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添加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獵頭服務合同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搜索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索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序:

搜索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並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爲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並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複的判斷,否則視爲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後一週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後兩週內將面試意見及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保證期

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爲獵頭服務成功。

2.僱員在保證期(三個月)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爲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後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複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收費標準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後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於錄用前一週內告知乙方,並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爲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密

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於委託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後的一年內。但對於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信息,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覈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託並指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諮詢服務。

2、雙方關係

甲方和乙方均爲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3、服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覈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爲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諮詢費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諮詢費用;

4、機密

甲方承諾: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信息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僱員或候選人相關信息保守祕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後,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5、乙方內部員工的不獵取原則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6、諮詢費用

若推薦的高級管理人才(部門經理、部門高級經理、總監、總經理)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爲諮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普通職員、部門主管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爲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爲諮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後面談中爲準。

7、款項支付規定

諮詢費用(根據第6條)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80%,餘下20%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天內付款。

8、保證

如果由甲方推薦並被乙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 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 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 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9、時間安排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並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週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10、合同條款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11、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2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招聘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職位人才的尋訪推薦服務達成如下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前言:

甲 乙雙方保證各自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的組織。乙方應確認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應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 雙方本着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合作簽署“本合同”,並願意自覺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爲其中、高級人才推薦的供應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招聘職位信息,內容包括需求崗位職責描述、勝任條件、薪資福利條件、需求人數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託職位尋訪之日起,乙方正式啓動尋訪推薦工作。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每個職位2—3名經過甄選基本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候選人,直到甲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爲止。

4、乙方在推薦候選人時,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選的詳細簡歷,說明其以往的工作經歷、主要職責、成就以及能說明其工作勝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資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員,在 個月(保證期),自推薦人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發生聘用終止,乙方應爲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相同職位的人才服務,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個工作日內爲甲方再次提供候選人。

第二條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合作期間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獵頭顧問和工作人員,如有發生甲方應付乙方該職位應付獵頭佣金的雙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服務費用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用於任何非自己聘用內部員工的目的和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個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薦人選的允許,不得向其正在任職的單位(僱主)作背景調查。

第四條 人選的推薦、面試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選人資料後的48小時內需將是否面試的決定通知乙方,並在面試後的24小時內將面試結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簡歷甲方已從其它渠道獲取時,甲方需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爲該人選乙方推薦有效。

3、對於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區縣)的應聘人員,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選來面試,從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往返交通費,及候選人在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住宿費(限1日)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推薦之日起的一年內,無論以何種形式被甲方成功錄用,如:聘用、顧問或者臨時工作、兼職工作等,都視爲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於聘用前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對該人選規定的全額服務佣金;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爲向乙方支付該人選規定服務佣金的3倍作爲違約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自被推薦予甲方之日起十二個月之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薦,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薦乙方爲甲方提供的人選並且該人選已和第三方簽署勞動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佣金。

6、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應與乙方推薦人選直接聯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直接與被推薦人選聯絡,則視爲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人才尋訪推薦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佣金。

第五條 服務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應按照該受聘人稅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費用(每單服務費不得低於20,000元):

年薪: 總服務費: 保證期:

人民幣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個月

人民幣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個月

人民幣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人民幣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特殊職位(如CEO、總裁、常務總裁、執行總裁等主持全面運營管理工作者)服務費另議。

爲增進雙方友誼,促進長期合作,乙方舉辦大型社會招聘等相關活動時,根據需求可以爲甲方免費發佈人才需求等相關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務,甲方應給予相應的配合。

2、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正式委託職位招聘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總服務費的30%,此條款可商議),乙方啓動正式工作。

2)甲方應與乙方推薦人選到崗之日3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付款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

3)預付款將計入總服務費,職位成功後甲方可從總服務費中扣除此項費用,職位未推薦成功的原則上不退還預付款,有成功合作後,可考慮不收預付款。

4)所有付款將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注:受聘人選稅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選之間協商確定,在雙方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中約定的稅前年薪(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覈工資+綜合補貼+採暖費補貼+節日福利+午餐補貼等),但如被聘用人選實際領取的薪酬高於前述標準的,則以實際稅前年薪爲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與人才約定了到位時間和工資待遇後,卻在人才到位時因甲方欲變更聘用條件而引起爭議;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況不真實、職位說明不準確而產生了不良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一經錄用乙方推薦的人才,應及時按照勞動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內甲方與錄用者之間的事務均屬甲方的內務,由甲方和錄用者協商解決。和乙方無關。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4、在保證期內,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戰略調整、業務停頓等)導致人才被動離職,除補償人才一定損失外,甲方應全額支付雙方合同約定服務費用。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確認,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與主合同有衝突,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爲準。

2、本合同的有效期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在期滿

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出終止協議的情況下,此協議將視爲自動續簽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時,對方均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金責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變更,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簽署書面終止協議。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的權利義務。

5、爭議解決條款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善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添加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獵頭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作爲一家合法成立和經營的法人,對其代理的區域市場有充分的瞭解,希望並有能力成爲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獵頭服務業務的加盟商;

甲方作爲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的所有權人,同意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作爲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開展各項人才服務業務;

因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此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1乙方應確保自己及客戶不以______________人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政策,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1.2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向客戶提供人才服務時,應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聲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保證作相應賠償。

1.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爲有效聯繫依據,如乙方的電子郵件、電話、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1.4乙方作爲該區域的獨家代理商,必須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該區域的獨家代理權費。

1.5乙方有義務確保市場的正常業務開展,從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每月必須完成至少_____個客戶的開發;自第_____個月起每月至少完成_____個客戶的開發。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業務。

2.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制定、調整代理價格。

2.3乙方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向甲方支付的該區域的獨家代理權費,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終止代理協議,甲方均有權不退還。

2.4從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不能完成至少_____個客戶的開發;自第_____個月起每月不能完成_____個客戶的開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結算條款

3.1乙方所有款項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支付給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3.2簽訂代理合同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該區域之內網絡招聘的預付款項。

3.3代理商一旦加盟成功即擁有海合獵頭在該區域的獨家經營權,可以在該區域內不限量招攬客戶,甲方爲其在_____網上發佈文字廣告,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元資源支持和管理費。

4.違約責任

4.1除經甲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停止與乙方的合作並追究相關的各項責任。

4.2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中途解除合同,視爲乙方單方面違約,需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元的違約金。

4.3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4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甲方不能履行協議,不應視作違約。

6.附則

6.1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乙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爲無效。

6.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由於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通過協商達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

6.4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杭州簽署,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合同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6.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6若合同已過期未及時補續,則合同終止。

6.7雙方均有義務確保不將本合同內容向第三方透露,除非是爲了雙方共同利益需要這樣做。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獵頭服務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代爲招聘、甄選、推薦人才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定義

除非與上下文矛盾或另有說明,否則本協議(及其附件、補充協議等,下同)中的以下文字具有以下含義:

1、“服務”是指人才推薦服務,具體指: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爲甲方指定的職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並依據協議約定協助甲方完成錄用候選人的搜尋、相關面試、覈查等工作。

2、“候選人”是指乙方針對甲方的招聘要求推薦給甲方,且甲方未在收到後之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之應聘者。

3、“職位”是指甲方擬招聘的崗位或職位,職位地點在中國大陸範圍內。

4、“職位說明書”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要求乙方就其指定職位的崗位職責及任職要求推薦候選人的文件。

5、“聘用合同”是指甲方與其認爲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簽署的正式勞動合同,或其它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文件。

6、 “錄用”是指甲方與其認爲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簽訂聘用合同或達成聘用的合意。

7、 “正式入職”或“上班”是指已與甲方簽署了聘用合同的候選人已正式至甲方報到,並已執行其在甲方的崗位職責;或候選人已開始自甲方取得收入或報酬。

8、“推薦成功”是指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已簽署了甲方的正式勞動合同或其它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文件,且在甲方實際工作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

9、“關聯公司或關聯方”是指與甲方公司具有控股、持股、債權債務、業務往來等關係的公司或個人,包括股東、董事、監事及親屬等。

10、“年薪”是指甲方支付給員工的稅前年度收入總額(以甲方發給候選人的錄取通知書確定金額爲準)

二、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尋訪的職位要求、數量、尋訪期、簽約年薪(用以約定尋訪委託金)、尋訪委託金、尋訪服務費等事項,可在由甲方不定時發出的推薦要求中載明。該推薦要求應以書面形式發出,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2、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人才需求,按甲方要求在約定的時間內爲甲方尋訪候選人。經乙方評估認爲符合甲方崗位要求後,向甲方推薦,經甲方面試合格、候選人上崗後,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三、服務流程

1、在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正式啓動爲甲方提供的獵頭服務。

2、在向乙方開放獵頭職位的2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用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所需獵頭職務的詳細職位說明(含工作職責、任職資格、薪金範圍、基本要求、特別需求等),以便乙方搜尋、篩選和向候選人說明情況等,甲方保證尋訪職位信息的真實性;如在委託期內,尋訪需求有任何更改均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書面職位說明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確認,並與甲方進行溝通確認;經雙方對職位需求確認一致後,乙方開始進行人才訪尋及推薦。

4、自對職位說明書確認後之1個工作日內,乙方指派專人或小組負責爲甲方提供人才尋訪推薦服務,以保證按時完成甲方的招聘需求,並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第一批候選人至少2-3名,甲方應在收到推薦報告資料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對所推薦候選人的反饋意見(如安排面試、暫緩、拒絕),並將同意面試的候選人名單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供給乙方,對於需要安排面試的候選人,甲方須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面試;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名單約見面試,甲方在面試後的10個工作日內將面試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對參加面試的候選人不滿意,應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明確的原因給乙方,乙方應重新搜尋合適的人選,具體工作程序同上。

5、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簡歷已被甲方從其它渠道獲取,甲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明。如在上述期限內甲方未提出任何異議的,則該候選人將被視爲乙方提供的資源。

6、如認爲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系甲方之前或正在聯繫(包括委託其他獵頭公司在聯繫)的人選,甲方應自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之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書面證明,並得到乙方確認。

7、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有聘用意向的,應甲方要求及候選人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應提供候選人背景覈查,覈查應從公開途徑且不侵害候選人隱私。

8、如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達成正式的聘用協議,應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約定標準支付服務費。

四、服務費

(一)獵頭服務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被正式聘用時,獵頭服務費收取標準爲:

候選人年薪10萬以下的(不含10萬),服務費用爲候選人稅前年薪的18%

候選人年薪10萬以上50萬以下的(不含50萬),服務費用爲候選人稅前年薪的25%

候選人年薪在50萬以上的(含50萬),服務費用爲候選人稅前年薪的28%

注:

1、 “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的'稅前薪水總額,此數包括基本工資、補貼、獎金、提成等。

2、候選人年薪總額= (基本月薪+已明確數字的獎金+各類補助份總和) ×所發薪水月數(不低於12個月)。

(二)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時間及方式爲: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公司正式入職且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獵頭服務費的80%;候選人三個月保用期滿且未解除與甲方之勞動關係的,自保用期滿且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的獵頭服務費。如候選人在保用期內未被正式聘用,則參照本協議“保用期”條款。

(三)乙方銀行賬戶信息

五、保用期:

1、乙方爲甲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均提供三個月的保用期,保用期內乙方有責任進行跟蹤服務,甲方也有義務配合乙方的跟蹤服務工作,以使得候選人能夠快速適應甲方環境,爲甲方創造業績和效益。

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入職後三個月保用期內,如與甲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因該候選人自身原因,包括:候選人入職體檢不合格、主動辭職、提供虛假應聘信息、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結束勞動關係的,但不包括甲方因公司組織結構、職位調整裁員的情況,甲方應當在與該候選人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付款期內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的約定繼續免費爲甲方免費推薦合適人員一次,直至推薦成功爲止。

2、如果乙方在前一位候選人結束勞動關係後三個月內未推薦到合適人選或甲方已經通過其他渠道招聘到合適人選,則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或者三個月期限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收取甲方服務費的30%,或者將此費用轉作其他職位。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向乙方發出職位說明書,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解釋。

3、在甲方向候選人正式發出錄用通知前,甲方應妥善保管、處理乙方提交之候選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候選人推薦報告、背景調查報告等),並對所獲得的所有候選人資料、乙方提供的其他項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方案、項目報告等)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及甲方內部非相關人員透露候選人的信息或做他用,因此出現的法律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4、甲方應在約定期限內儘快安排面試或電話面試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並將面試意見及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應聘者作任何人事調查,在候選人被錄用前必須爲候選人嚴格保密。

5、甲方初次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聯繫面試需得到乙方同意並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聯繫人,如後期與候選人聯繫,需及時告知乙方聯繫情況。

6、如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達成正式的聘用協議,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將視爲甲方私自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應按約定標準支付服務費。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推薦服務是保密的,並且甲方不應向任何第三方、組織或與其他有關的人員(以下統稱“關聯方”)再行推薦。

8、甲方授權乙方基於本合同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稱、企業標識等。就乙方的廣告方案中是否出現甲方的信息及是否向候選人透露用人單位爲甲方,均由甲方事先書面告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其提供的服務及其提供服務的方式應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獲得之一切與甲方相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薪資結構、發展策略、投資及發展狀況、員工信息、候選人的“聘用意向書”等內容)均爲保密信息。乙方應對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a)泄露或透露甲方的機密信息或其中任何部分給第三方,但因該第三方職責使其有理由獲知甲方的機密信息和與乙方有相同保密義務的除外,或者(b)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但爲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目的而必須披露予被推薦人的除外。

3、乙方在推薦任何候選人之前應當進行嚴格篩選、面試和各種評估,乙方應真實提供正式推薦人員資料信息,發現候選人資料信息錯誤應及時通告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上的損失。若甲方要求,乙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覈實。

4、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對於甲方已支付尋訪委託金的職位,乙方將向甲方定期提交推薦工作進展報告。

5、經甲方招聘負責人同意後,所有候選人的推薦報告及其它相關文件可以直接交給擬招聘該候選人的甲方用人部門負責人。(直接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溝通需求及面試反饋意見)

6、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服務期間及服務結束後的二十四個月時間內,不得主動尋訪在甲方處正式入職的員工(包括乙方推薦給甲方的人員及甲方自主招聘的人員)作爲候選人推薦給其他公司,同時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自推薦日起及服務結束後的十二個月時間內,如果被甲方錄用,均算乙方推薦成功,甲方需付費給乙方。

7、在甲方正式錄用乙方推薦的應聘候選人前乙方應協助甲方對應聘候選人做背景調查,包括但不限於與候選人的前僱主聯繫、調查候選人是否曾有違紀行爲、是否受到保密協議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之約束等。乙方對應聘候選人做的背景調查應客觀實際並承諾不弄虛作假,如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應聘候選人中存在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情形,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8、如果甲方招聘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指在超過一個月未對乙方推薦候選人提出反饋意見或安排面試),經乙方書面提示兩次仍無改觀,或者發生虛假招聘,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同時保留其他追究責任的權利和手段。

9、鑑於甲方的招聘活動是在持續進行中,乙方不舉薦已向甲方投遞簡歷的候選人,如幾家獵頭公司推薦相同的候選人,則該候選人屬於先推薦的獵頭公司。如甲方在乙方舉薦之前已獲取候選人的資料(甲方可提供電子郵件、信件等證明),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於其他企業、媒體等)出示本合同全部及部分條款。

2、任何一方就協議的任何條款給予另一方的寬容,不得視爲對該等條款的放棄,亦不得影響該等條款或任何其它條款以後的執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直接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爲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如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部分義務,則該方應對其違約造成的損失負責。違約方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其它各方因其違約行爲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但不應超過違約方在訂立本協議時所能預見到的損失。若未履行本協議系由雙方的過錯所致,則相關方應根據其過失程度承擔各自的責任。

3、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之責任均不應超過在本協議項下的服務費總額。

4、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5、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本合同條款。

八、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充分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告知不可抗力事件,並告知對方該類不可抗力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九、其他:

1、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2、甲乙雙方由各自指定的聯絡人負責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聯絡和協調。

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4、乙方爲甲方提供獵頭服務的過程中,雙方往來的用於確認事實的任何書面文件、電子郵件等視爲本協議的有效補充,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追加補充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須書面進行,且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鑑於此,本合同已由雙方代表於簽署頁日期簽署蓋章(如果雙方簽字日不同,則以在後的日期爲準)。本合同應構成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事項所達成協議的全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獵頭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薦、尋訪。

二、服務收費標準:

乙方按所推薦人才稅前年薪總額的____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乙方推薦之候選人,針對甲方相應職位與甲方正式達成的,第一年的稅前年薪數,此數值應包括:第一年固定稅前月薪的總和加第一年績效獎金與各種補助津貼和福利分紅總和。

三、服務費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時應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付款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務費分兩次支付(到崗一位支付一位的費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通過試用期考覈轉正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 。

四、甲乙雙方簽訂服務協議後,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後20個工作日內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選人面試。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爲________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試用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薦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人員的職位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務保證

1、如果在乙方推薦的過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該職位人選,則乙方應按甲方需求推薦另一職位人選。

2、若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在試用期內自行離職或試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選人離開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將免費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薦。直至舉薦成功並通過試用,甲方再將第二次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八、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推薦的人員資料保密,並嚴格控制內部人員的知情範圍,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用於任何非內部聘用員工的目的,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屬的集團公司及關聯公司除外。

九、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除非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均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十、服務限制

1、對於推薦給甲方的.員工,在所推薦員工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甲方的員工(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因任何一種原因未成功入職,甲方在壹年內不得再與該人才有聘用關係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職、顧問、合作伙伴、短期服務等其他服務),否則視爲推薦成功,在確定聘用關係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足額的代理服務費用。

4、乙方若出現本條1-2項之行爲,應當將所收服務費全額退還甲方,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簡介、職位說明書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用人信息和虛假承諾,所提要求及待遇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乙方應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期已經屆滿;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背景調查的真實性。否則,視爲未推薦成功。乙方應將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全額退還甲方,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而賠償給其他用人單位的費用。

4、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5、乙方搜尋篩選人才,選拔最適合甲方用人標準者推薦給甲方進行面試。

6、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將各期服務費用按時支付給乙方。

十二、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終止

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後終止本協議,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協議規定的費用。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書面往來,按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按此地址郵寄後,郵遞機構投遞到該地址被人簽收、因無人或拒絕簽收被退還、或地址不詳而無法妥投等情形,均視爲已送達對方,郵遞機構的郵遞憑證可作爲送達依據。

十六、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主旨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搜索服務的基本方式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索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__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__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__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__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__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序:__搜索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並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__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__爲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__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並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複的判斷,否則視爲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後一週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後兩週內將面試意見及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保證期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爲獵頭服務成功。

2.僱員在保證期(三個月)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爲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後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複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收費標準1.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後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於錄用前一週內告知乙方,並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爲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密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於委託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後的一年內。但對於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信息,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覈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着平等互利原則,受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進行高級人才獵聘服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招聘職位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以下職位:

職位名稱:(1)水處理工程師,萬元人民幣;職位名稱:(2)總經理,預計年薪爲:50萬元人民幣;此處可不填寫,具體與侯選人面議,其它職位見附件。

二、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職位說明書》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1)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2)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3)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風格);

4)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5)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工作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序:

1)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合適人選;

2)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3)爲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4)爲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未經乙方同意或參與,甲方不能單獨約見候選人,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5)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的3-5小時內,應首先明確該候選人是否已經接觸或其它第三方已經提供資料,否則視認爲乙方推薦,三日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兩週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否則視爲甲方已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

三、收費標準和方式

1、收費標準:

甲方委託乙方高級人才獵頭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爲該崗位候選人年薪的20%。

2、收費方式:

服務費分2次收取,各次收費爲:

1)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到位後一週內,甲方付獵頭服務費的60%,滿三個月後的第一週付清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並簽訂試用確認書,試用期內由於被推薦人原因離職或辭職者,或所推薦人選不稱職的,乙方按合同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繼續向甲方推薦,不再重複收取費用(若由於前後推薦的人員年薪有所差異而帶來的費用差異,雙方結算時多退少補)。但因甲方自身原因(內部組織結構調整等原因)被辭退,乙方不負相關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招聘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

3、甲方有權在乙方推薦候選人未正式到崗並且未滿一週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合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有關付款的規定,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2、在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前,甲方保證爲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保密,不將候選人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私自與被推薦人互相聯繫。甲方在事前沒有以《任職通知書》知會乙方而私下錄用乙方所提交過的候選人,均當乙方成功推薦,並甲方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收費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4、在甲方未決定錄取候選人之前,甲方如需對應聘者資料進行覈查,必須書面向乙方提出覈查申請,並載明覈查內容和核查方式,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覈查。如甲方單方面對乙方推薦人才進行覈查,由此所引起的、對推薦人的職業安全所造成的損害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訂《任職通知書》後,需提供《任職通知書》複印件給乙方。任職通知書上需標明任職職位,任職日期和薪酬待遇。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有限度的向甲方瞭解不牽扯商業祕密的甲方企業之運營狀況,招聘職位的職責、要求、薪金福利、彙報關係等進行交流,以確保訪尋的有效性。

2、乙方可通過公衆渠道對甲方所委託的崗位進行信息發佈,除非甲方書面要求乙方禁止。

3、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向甲方收取費用。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4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候選人材料,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爲甲方尋訪到合格的人才。若由於甲方單方面拖延而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履行的,其責任由甲方獨自承擔。

2、乙方應向甲方如實出具詳細的候選人面試報告,不得對候選人的資料加以隱瞞。

3、服務保證期內,由於乙方所推薦候選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能力不符而被甲方辭退,甲方應及時將《離職通知》送達乙方,《離職通知》中註明離職原因。乙方應在《離職通知》送達乙方後,繼續爲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因甲方原因(組織機構調整、薪酬不能兌現等)而導致候選人離職,則乙方免除此項責任,候選人離職責任由甲方承擔。若因推薦候選人原因自動離職,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註明離職原因。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繼續爲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

4、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不得在爲甲方訪尋的同時,從甲方員工中爲其它公司訪尋,不得接受甲方員工的求職申請。在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正式錄用後且在正常聘用的兩年內,乙方承諾不再獵取該人員給其它客戶。

5、如果在尋訪期內,甲方未能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給出明確答覆,乙方有權終止合作。

6、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方式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獵頭服務費;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轉薦給其他僱主,並且候選人被其他僱主聘用的;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表示拒絕聘用,卻在面試後一年內聘用乙方曾推薦人選

(3)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能聘用該候選人,而聘用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他短期服務;

(4)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提供所聘用崗位,但錄取該候選人爲其他崗位職員;

(5)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並沒有聘用,而採用諮詢、承包等方式與候選人保持合作關係。

五、面試,上崗與保證期

1、合同簽訂後,一週內須爲甲方尋找到符合甲方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

2、合同期內如乙方推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錄用,甲方未提出終止尋訪的,乙方就繼續推薦,直至甲方滿意爲止;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尋訪。

3、乙方推薦人選到甲方上崗的日期:係指該人選已至甲方報到,或已辦理入職手續,或已開始接受甲方之培訓,或已開始爲甲方工作之日,只需滿足前述情形之任一條即視爲上崗。

4、若乙方推薦人選在本合約規定的試用保證期內離職,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繼續推薦候選人。

5、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與候選人雙方簽署的錄用確認文件副本如:上崗單等,並協助乙方完成入職確認函。錄用確認文件副本及入職確認函須在候選人上班後三天內提交乙方;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而不提供或延期提供錄用確認文件副本及入職確認函給乙方,則乙方無須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6、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試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三個月爲試用期,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關。

7、乙方應對推薦的人選的學歷、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以及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的任何結論都是在保密的情況下提供的,均爲機密信息。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任何信息、資料,僅限於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使用。未經合同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著作、會議、教學、媒體、論文等任何公開場合部分或全部引用、發表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有關甲方的任何案例、資料、以及所取得的任何結論。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求職意向、簡歷信息及聯繫方式,不得將乙方候選人在面試過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用於任何與該候選人評估無關的其他用途。

七、互諒條款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提供之日起一年內都將視爲甲方的候選人。在此期間內(不受合同到期影響),如果甲方僱用乙方的候選人,以上收費條款同樣適用。

2、甲方保證招聘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不直接同乙方所提供的候選人接觸。甲方在12個月內由候選人處得到的相關該職位的任何人選信息,均視爲乙方所提供。

3、錄用乙方所薦候選人後,如因甲方企業內部重組、裁員或職位、錄用條件產生變化等因素造成候選人的其它變動,乙方享有免責權利。

八、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釋所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至有管轄權法院裁決。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爲貳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甲方又有用人需求,需另行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______市勞動局批准的家政服務實體。現應甲方申請,乙方承諾爲甲方提供清潔服務。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時間: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4.服務費用: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5.交費方式:予交完工後交餘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遵守事項

1.甲方認爲乙方派出的家政員不適用,並有充分的理由,乙方給予調換。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應遵守事項:

1.甲方必須如實填寫《_______家政客戶服務申請登記表》,並如實的說明清潔面積、項目。

2.甲方不得隨意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工作。如需增加,應得到乙方家政員負責人的同意,並適當增加報酬。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向乙方交納約定款項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獵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甲方確認本方有完全的從事本協議所述服務的資格;乙方確認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各項條件和手續,並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文件及陳述都是真實有效的。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服務的收費標準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本方的服務佣金。佣金分兩次支付,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爲預付佣金;推薦人選上崗三個月或轉正後一個星期內付清餘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預付的預付服務佣金後,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的要求爲乙方提供人才,並保證所提供人才情況的真實性,同時協助乙方安排有關面試考覈的事宜。面試考覈應本着方便應聘者及乙方的原則進行。

四、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規定的條件考覈驗收甲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是否聘用(含試用,下同)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同意聘用。

五、甲方應於收到預付服務佣金之日起兩個星期至一個月內完成委託事項,經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變,但應另以書面文件規定之。

六、乙方同意聘用(接納爲乙方正式員工)甲方提供的人才,甲方服務即告完成。乙方若於聘用後三個月內辭退甲方提供的人才,應於辭退之前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服務,甲方應免費爲乙方再推薦人選,並得到乙方聘用爲止。

七、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認可的其他正當理由,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向乙方提供候選人才的,應全額返還乙方預付佣金;雖提供候選人才而乙方最終未能聘用的,預付佣金應退還甲方。

八、乙方以超出本協議附件1以外的條件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或在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內自行招聘協議附件1規定的.人才,從而無需甲方的服務,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全部預付佣金,折抵甲方服務收入。

九、乙方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從而導致甲方服務失敗,但在甲方服務終止後的十二個月內聘用曾被乙方拒絕的人才,應於聘用前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全額服務佣金。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________至________倍的服務佣金作爲違約金。

十、本協議在乙方委託尋獵的人數超過一人時,對每一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彼此無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係。

十一、本協議的附件作爲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文本爲中文。

協議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獵頭 合同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