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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養殖場租賃合同15篇

合同3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養殖場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養殖場租賃合同15篇

養殖場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爲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並保證質量。(見附件明細2)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着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稅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爲: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xx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爲:xx元/個/年X個=xx元/年,場地土地租金畝X元/畝/年,即爲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xxxxx元。

2、租賃時間不滿1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xxxx元÷12個月=xx元/月。

3、本租金爲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於每xx年xx月xx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爲xxx元(大寫:),以後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爲xxxx元(大寫:)

六、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日期爲年。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八、證明人簽字蓋章: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願承租甲方養牛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賃金額合計元整(按照每年300元/頭計算),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 乙方須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一千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或衝抵下一年租賃金。

二、 雙方責任:

1、 租賃財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限滿後,乙方按原物歸還甲方。期滿後如續租,乙方在同等情況下優先續租。期滿後如不續租,乙方建設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財物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損壞、遺失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2、 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不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生活。

3、 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 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按時繳納,如電費、水費等等。

5、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於養牛生產,不得在養殖廠養殖其它禽、畜,並不得佔用甲方非租賃的任何場地(如未經允許在廠內隨意劃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改、擴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用不予退還。

6、 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牛場租賃場地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7、 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爲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價賠償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8、 對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9、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爲。如違法犯紀後果由乙方自負。

10、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經營管 1

理。糞便、垃圾及時按要求清理,節約用水、用電。

11、 乙方在租賃期內各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水電費,需根據養牛數量共同承擔租賃期的設備維護、耗損費用等。費用由甲方每兩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補原則,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費用。初定每頭牛按 元/月(含設備維修、運行費等),生活用電按實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自動失效。

3、 該合同在甲方經營失敗後自動終止。

4、 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養殖場租賃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達成以下雞場租賃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 縣 鄉(鎮) 村委 行政村 所建的.雞舍 棟,共計 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爲飼養肉雞所用(不準做生產加工和其他用)。

二、乙方以 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元。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將雞舍轉租給其他人,不能在雞舍牆壁上打洞,不能改變和破壞雞舍內建築設施。如果養雞需要,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則,視爲違約並賠償損失。

五、在租賃期間,甲方必需爲乙方提供一切安全措施,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

六、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養雞生產中所必須的一切硬件設施。

七、乙方在養殖過程中,必需保護養雞設施,如有壎壞照價賠償。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甲方不能將雞舍租賃給其他人或作爲他用,否則視爲違約,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租賃合同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繼續租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據法律效益。

十一、附件同本協議一樣,同具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爲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爲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後,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於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隻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範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爲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 萬元的違約金,於違約後15日內付清,並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並、轉時,政府對豬隻、場內設施、設備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6

甲方 乙方

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市區遊覽路西的畜禽養殖中心包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二、租賃期限爲伍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該租賃物爲包括豬舍,平房以及豬

場現有機器設備、公、母豬、育肥豬和豬仔。

五、年租金爲肆拾伍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於合同簽訂日首付;乙方須於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須繳納租賃費的同時,需另交保證金壹拾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養豬場內所有的建築物、樹木等產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經營所需在場內新建、改建的建築物或增添的設施設備,本合同終止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補償。

九、本合同簽訂時養豬場內的`生產工具、設施、設備、用具和公母豬、育肥豬、小豬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列出清單並由雙方簽字認同。租賃承包期間

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乙方需按清單將其交還給甲方,且交還的物品必須能使用,不能毀損。如有缺損,照價賠償。

十、合同簽訂時豬場現存的飼料、藥品經計量後由乙方按市價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

十一、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監督權。每月必須給甲方報送全場存欄豬統計表。乙方每次對外出售商品豬,必須通知甲方查驗;大批淘汰母豬,須經甲方同意;所有出場物品,要由甲方監督。

十二、合同生效後,養豬場的產權仍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十三、乙方租賃承包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發生的環保、防疫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四、乙方不得擅自將養豬場轉包、轉讓。

十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遲延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擅自將豬場轉包、轉讓或抵押、擔保,除其行爲無效外,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簽訂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7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身份證號:xxx

爲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於xx市xx鎮xx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x畝土地、x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爲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羣衆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xx市xx鎮xx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xx市xx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鑑證單位:(蓋章)

代表人:

養殖場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爲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爲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爲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爲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養殖場租賃合同9

甲方:葉 歡

乙方:

甲方在小花線旁建設雞棚用於發展養殖業,乙方願租賃該雞棚進行肉雞養殖。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1、 甲方在小花線旁建標準化雞棚面積500—1000平方米供乙方租用,乙方在建棚時交押金壹萬元。

2、 甲方應確保雞棚水、電、路等相關設施齊全暢通,並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3、 乙方在正式開始使用時計時,按每年每平方米柒元的價格支付租金給甲方。

4、 乙方租賃時間爲伍年,伍年期滿,如乙方不繼續租賃,甲方應退還乙方的押金壹萬元;如乙方繼續租賃,甲方應優先繼續租賃給乙方,押金順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牛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牛場坐落地址位於(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牛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牛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牛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爲元人民幣(大寫)。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牛場,該租金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爲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牛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牛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牛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牛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牛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後,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牛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牛場交於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牛場現有大小牛隻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範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局部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牛場作爲乙方養牛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萬元的違約金,於違約後____日內付清,並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牛場實行關、停、並、轉時,政府對牛隻、場內設施、設備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牛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11

甲方: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主任。

乙方:__,男,_年_月_日生,漢族,住__村,身份證號:___

爲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20__年11月5日前將位於__市__鎮_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畝土地、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河塘租金按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月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20__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爲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羣衆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__市__鎮__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__市_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養殖廠房稱租賃於乙方使用。

2.本租賃物的功能爲養殖,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5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前1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賃費用

1.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50000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15%;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爲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10月20日作爲每年租金調整日。

2.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11月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爲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協議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協議所約定的責任後10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乙方應於每年10月20日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

第五條租賃物的轉讓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七條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八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爲,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協議中有關轉租行爲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協議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7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因轉租行爲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九條提前終止協議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3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並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協議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廣告

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並報甲方備案。

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1.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爲爭議的仲裁機構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範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的土地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土地四至爲,土地證編號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爲元,總共畝,年租金總額爲

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於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佔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養殖場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養殖場包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書面授權;

2.租賃期限爲十(壹拾)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爲包括

(詳見清單一);

4.該租賃物不包括

(詳見清單二);

5.租金:第一年、第二年兩年租金分別爲 150000(壹拾伍萬) 元,從第三年(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依次遞增20%;

6.前三年租金須於合同簽訂日一次性支付完畢;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爲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7.從第四年(含第四年)租金須於每年 月 日前繳納。乙方須於約定租金日前繳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取每日 元滯納金,直至單方面終止本租賃合同。

8.合同簽訂日,乙方須繳納租賃保證金 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9.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不提供正式發票);

10.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得將該租賃物轉租、用於償還債務或者用於抵押;

1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物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1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豬舍;乙方在甲方場地內的改、擴建行爲,需提前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的書面授權(視情可以口頭授權);乙方行爲對甲方場地內建築設備、樹木植物造成破壞損失,另行商議;

1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1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須承擔由於本租賃行爲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水電費,通訊費及稅費等);

16.甲方提供電源供乙方自行接入,電費由甲方統一收繳,並出具收款收據,乙方若不按時繳納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1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協商完成後,乙方應如期無條件搬遷;屬於豬苗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屬於甲方的'投資項目及建築物、水電、林地等設施賠償歸甲方;

18.乙方在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若因爲乙方生產過程中的錯誤導致甲方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林木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9.乙方應提高本人及隨帶家屬(如老人、小孩等)和各類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制定詳細安全操作規範,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若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0.租賃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房屋財產,若因爲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害,乙方應給予維修;若乙方不承擔維修責任,甲方有權動用租賃保證金進行維修。對於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合同履行之前拍攝相關租賃場所物品照片,以備比對);

21.租賃期間,若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個人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若乙方因爲各種原因,在合同期滿或者合同提前結束後15日內,不處理相關設施,則設施所有權由甲方承接,並由甲方自由處理;

2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

2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且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起生效;

2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6.相關清單、照片附後。

甲方: 乙方:

(簽字、畫押) (簽字、畫押)

二零壹叄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天祝縣華藏寺鎮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於?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 租賃期限爲?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爲包括生豬飼養棚 間,平房(辦公及宿舍) 間;種豬 頭,母豬 頭,其餘生豬 頭。雙方約定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 在乙方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勞資、債務等糾紛,全權由乙方自行承擔。

8.租賃期間,爭取到國家項目,除去跑項目的花銷外,其餘資金甲乙雙方按四六分配。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新投資的設施自行處理,並保證質量將舍飼棚、辦公用房、種豬 頭、母豬 頭,生豬 頭等歸還甲方。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