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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租賃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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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場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養殖場租賃合同15篇

養殖場租賃合同1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證: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爲十年,每年租金爲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係,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稅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並認真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5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

法人: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 縣 鄉 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於 縣 鄉 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 租賃期限爲肆年,即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爲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爲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 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__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爲準)。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_______

甲方法人: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養殖廠房稱租賃於乙方使用。

2.本租賃物的功能爲養殖,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5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前1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賃費用

1.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50000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15%;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爲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10月20日作爲每年租金調整日。

2.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11月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爲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協議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協議所約定的責任後10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乙方應於每年10月20日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

第五條租賃物的轉讓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七條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八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爲,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協議中有關轉租行爲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協議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7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因轉租行爲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九條提前終止協議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3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並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協議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協議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廣告

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並報甲方備案。

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1.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爲爭議的仲裁機構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位於登封市的種雞養殖場和孵化廠,包括全部土地、建築物、構建物、生產設備、供水、供電、通訊設備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價格等詳見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種雞場結算材料”。 1.2 租賃期限爲16年。租賃期滿前一年。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養殖場及孵化廠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6%計,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能抵扣所得稅) 2.2固定資產投資額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價格確定爲合計3805.20287萬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種雞一場固定資產投資1670萬元;孵化廠固定資產投資爲1207.60487萬元,年租金爲79.701萬元。 2.3因所使用土地爲甲方租賃的土地,土地租金(與甲方實際支付的租金一致)作爲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併支付給甲方。 2.4種雞一場租金起租日爲2009年5月1日;種雞二場租金起租日爲2009年10月1日;孵化場租金起租日爲2010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兩次支付,當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內,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是三個項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甲方保證設施、設備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2租賃期滿後,依合同附件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新購置,更換、擴建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財產的緣由。由於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任賠償。 3.3租賃期間,租賃財產在報廢期之前的維修與保養及設備正常報廢后的更換由乙方負責。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

4.1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後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協商價格或評估機構評估價格出售,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4.2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益與義務

6.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甲方負責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係,以便利於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甲方保證出租資產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不會因爲污水處理設施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6.4甲方負責提供滿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性工器具,辦公用具,開辦費等。 6.6出租資產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效力

7.1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並不視爲違約。 7.2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颱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或全部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壞,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提前中止合同的違約,應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8.2乙方逾期繳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部分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着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將此爭議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9.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9.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登封書青牧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

養殖場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出租方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方將自己 年 月 日 中約定的佔用 樹林 畝轉租給承租方種植金蟬使用,出租方收樹,承租方收金蟬。

二、承租方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年租金計 元,每年一交,最後到期全部清結。

四、出租方負責解決因承租方使用中出現的與當地村委和村民出現的'矛盾。

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現搬遷、搞建築等不利於養殖物的生長或造成無法正常採收養殖物,造成損失由出租方協助協調上級或村委的補償事宜,最低每畝每年補償3000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會同相關單位解決或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爲更好地推廣和發展肉雞養殖事業,依照“互利互惠,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與河南xx集團合作,爲明確雙方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就肉雞養殖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肉雞養殖規模

乙方在_____縣_____鄉_____村自建肉雞養殖場,雞舍室內養殖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二、養殖技術及要求

爲保證養殖質量,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現有制定的及甲方因發展需要而後續制定的有關養殖方面的管理制度。並保證按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養殖管理制度純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經濟關係的確立

1、乙方通過雞場達標驗收後,全額現金雞苗,飼料,並預交_____元∕只的共同保證金,甲方可謂乙方立戶。若辦理五戶聯保手續後,,甲方可適當墊支料款。

2、甲方根據市場供求關係和價格的變化,有權合理調整雞苗、飼料的供應價格和商品雞回收價格,甲乙雙方均從甲方文件發佈之日起按變更的新內容執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1、按乙方飼養面積供應適量的健雛雞苗,甲方將接雞計劃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雛時允許乙方到孵化場驗收挑選,對殘、弱雛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2、根據養殖需要提供科學配方的全價飼料。

3、按計劃收回乙方提供無藥殘、無疫病,檢驗合格的商品成雞。

4、無償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

5、及時結清與乙方有關的.財務手續,按時兌現結賬餘款。

乙方責任

1、根據合同約定,按甲方投放計劃接收雞苗,否則,甲方有權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購買甲方提供的飼料,不得轉讓、拍賣和摻雜飼餵,乙方使用飼料數量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料肉比,達不到的要補足數量或按400元∕噸補差價。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的飼料有異議,應在提貨之日起三日內提出,並妥善保管並封存,由雙方共同取樣送質量監督部門鑑定後協商解決。逾期乙方承擔一切風險後果。

3、按甲方調度令要求,準時、準量交售商品成雞,如乙方將成雞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隻5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該款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貨款中直接扣除。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自願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和監督。自願無條件從甲方領用藥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購藥品、飼料、添加劑。若有違反,甲方按《藥殘控制規定》追究乙方責任,具體:現場稽查,發現有違禁藥品或經甲方抽檢有違禁藥品的,每發現一次,乙方必須支付違約金20__-3000元,該違約金由甲方視情況而定。對於該項違約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雞款中直接扣除。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養殖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合同雞場飼養除甲方正常投放雞苗以外的畜禽,否則,乙方自願承擔當批所養甲方雞苗數量每隻3元的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履行養殖合同過程中,必須保證合法經營,在購買雞苗、飼料、運輸、交售商品成雞過程中,不得以賄賂、欺騙等不法手段惡意串通,損壞另一方利益,否則,乙方自願承擔一萬元的責任和相關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養殖合同。

2、在飼養過程中,乙方沒有認真履行義務造成虧損,影響下批飼養,乙方在交雞之日起七日內用現金彌補預留資金,方可繼續養殖,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約定違約的內容,違約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作爲違約金,以補償對方損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雞後,按照雙方約定結算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業務,並留足下批雞苗、小料預留資金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清償全部所欠甲方債務,如乙方在結算時,賬上有餘款,所剩餘款在三個月後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內容,除合同中約定甲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須遵守以下約定:

1、若甲方因發展或因產生需要可單方終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況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解除。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隨時協商修訂,協商條款由雙方簽字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養殖部包片負責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殖場租賃合同7

甲方

乙方

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市區遊覽路西的畜禽養殖中心包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二、租賃期限爲伍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該租賃物爲包括豬舍,平房以及豬

場現有機器設備、公、母豬、育肥豬和豬仔。

五、年租金爲肆拾伍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於合同簽訂日首付;乙方須於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須繳納租賃費的同時,需另交保證金壹拾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養豬場內所有的.建築物、樹木等產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經營所需在場內新建、改建的建築物或增添的設施設備,本合同終止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補償。

九、本合同簽訂時養豬場內的生產工具、設施、設備、用具和公母豬、育肥豬、小豬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列出清單並由雙方簽字認同。租賃承包期間

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乙方需按清單將其交還給甲方,且交還的物品必須能使用,不能毀損。如有缺損,照價賠償。

十、合同簽訂時豬場現存的飼料、藥品經計量後由乙方按市價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

一、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監督權。每月必須給甲方報送全場存

欄豬統計表。乙方每次對外出售商品豬,必須通知甲方查驗;大批淘汰母豬,須經甲方同意;所有出場物品,要由甲方監督。

二、合同生效後,養豬場的產權仍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三、乙方租賃承包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發生的環保、防疫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不得擅自將養豬場轉包、轉讓。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遲延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擅自將豬場轉包、轉讓或抵押、擔保,除其行爲無效外,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簽訂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8

甲方:楊林山

乙方:張玉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個人位於樺林鎮大莊三村的牛羊育肥養殖場整體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賃費:每年肆萬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協議簽訂後先支付貳萬元,育肥牛進圈前支付貳萬元。從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現有的財產(附清單)全部由乙方無償使用,一切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需要添置新的財產或處置舊的財產,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將原來養殖場的一切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使用,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人員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賃期間,雙方密切配合爭取項目。項目款除費用(包括養殖場的修建、財產購置、招待、評估等)外,盈利部分雙方各50%。

六、租賃期間,養殖場的一切生產費用及國家稅費全部

由乙方承擔。項目中的稅費另行別論。

七、甲方要保證租賃土地的合法性,處理清養殖場以前的.遺留問題(如拖欠款項、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鬧事或干擾生產的現象,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將事情擺平。

八、在租賃期,如遇國家徵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本協議自行解除,地上附着物及生產經營損失賠償誰投資誰收益。

九、租賃期滿如養殖場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權。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能違約。一方違約,給對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養殖場租賃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生態農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土狗養殖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出資建設甲乙雙方共同設計確定的標準土狗養殖場,包括狗舍、化糞池、給排水設施。

二、待養殖場建成,乙方開始引進狗苗和種狗,若乙方資金有困難,甲方支付乙方收購保證金,支付比例爲。

三、乙方養殖過程中需保證土狗接受狂犬疫苗等動物疾病疫苗注射的疾病防禦措施,保證狗源的食用安全性。

四、產品質量標準:_____科學合理的`養殖,交貨時成狗不得太肥(具體標準爲體重/體長≤體重/體長的平均值的倍),養殖場中必須保證必要的空間作爲狗的運動場所(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只,交貨時不得提前過度飽食以增加重量。

五、____________年甲方給乙方的成狗保護收購價爲:__________________元/斤,視養殖成本雙方屆時界定最終收購價,但最高不得超過該狗種市場收購價的最高標準。

六、乙方保證____________年交付乙方成年狗____________只,超出____________只以上甲方也必須保證收購,否則乙方有權不受甲方制約自行處理該批次狗源。

七、本合同簽約期爲5年,供應價格及養殖數量雙方每年覈定一次。

八、乙方所養殖土狗不得出售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否則視爲違約。

九、違約責任:_____若甲方在市場價格低迷時不按最低保護價收購,視爲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不償還甲方收購保證金,若乙方將狗賣於除甲方外的第三方視爲違約,應雙倍返還甲方支付的收購保證金。

十、此合同一式兩份,爲雙方認可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約定,合同自簽署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爲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並保證質量。(見附件明細2)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着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稅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爲: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xx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爲:xx元/個/年X個=xx元/年,場地土地租金畝X元/畝/年,即爲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xxxxx元。

2、租賃時間不滿1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xxxx元÷12個月=xx元/月。

3、本租金爲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於每xx年xx月xx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爲xxx元(大寫:),以後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爲xxxx元(大寫:)

六、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日期爲年。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八、證明人簽字蓋章: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

養殖場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範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的土地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土地四至爲,土地證編號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爲元,總共畝,年租金總額爲

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於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佔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養殖場租賃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願承租甲方養牛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賃金額合計元整(按照每年300元/頭計算),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 乙方須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一千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或衝抵下一年租賃金。

二、 雙方責任:

1、 租賃財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限滿後,乙方按原物歸還甲方。期滿後如續租,乙方在同等情況下優先續租。期滿後如不續租,乙方建設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財物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損壞、遺失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2、 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不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生活。

3、 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 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按時繳納,如電費、水費等等。

5、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於養牛生產,不得在養殖廠養殖其它禽、畜,並不得佔用甲方非租賃的任何場地(如未經允許在廠內隨意劃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改、擴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用不予退還。

6、 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牛場租賃場地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7、 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爲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價賠償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8、 對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9、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爲。如違法犯紀後果由乙方自負。

10、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經營管 1

理。糞便、垃圾及時按要求清理,節約用水、用電。

11、 乙方在租賃期內各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水電費,需根據養牛數量共同承擔租賃期的設備維護、耗損費用等。費用由甲方每兩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補原則,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費用。初定每頭牛按 元/月(含設備維修、運行費等),生活用電按實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自動失效。

3、 該合同在甲方經營失敗後自動終止。

4、 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養殖場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天祝縣華藏寺鎮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於?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 租賃期限爲?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爲包括生豬飼養棚 間,平房(辦公及宿舍) 間;種豬 頭,母豬 頭,其餘生豬 頭。雙方約定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 在乙方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勞資、債務等糾紛,全權由乙方自行承擔。

8.租賃期間,爭取到國家項目,除去跑項目的花銷外,其餘資金甲乙雙方按四六分配。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新投資的設施自行處理,並保證質量將舍飼棚、辦公用房、種豬 頭、母豬 頭,生豬 頭等歸還甲方。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養殖場租賃合同14

甲方 乙方

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市區遊覽路西的畜禽養殖中心包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二、租賃期限爲伍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該租賃物爲包括豬舍,平房以及豬

場現有機器設備、公、母豬、育肥豬和豬仔。

五、年租金爲肆拾伍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於合同簽訂日首付;乙方須於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須繳納租賃費的同時,需另交保證金壹拾萬元整;該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繳清電費以及其他應繳費用後,7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並由甲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養豬場內所有的建築物、樹木等產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經營所需在場內新建、改建的建築物或增添的設施設備,本合同終止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補償。

九、本合同簽訂時養豬場內的.生產工具、設施、設備、用具和公母豬、育肥豬、小豬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列出清單並由雙方簽字認同。租賃承包期間

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乙方需按清單將其交還給甲方,且交還的物品必須能使用,不能毀損。如有缺損,照價賠償。

十、合同簽訂時豬場現存的飼料、藥品經計量後由乙方按市價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

十一、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監督權。每月必須給甲方報送全場存欄豬統計表。乙方每次對外出售商品豬,必須通知甲方查驗;大批淘汰母豬,須經甲方同意;所有出場物品,要由甲方監督。

十二、合同生效後,養豬場的產權仍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十三、乙方租賃承包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所發生的環保、防疫等一切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四、乙方不得擅自將養豬場轉包、轉讓。

十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遲延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擅自將豬場轉包、轉讓或抵押、擔保,除其行爲無效外,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簽訂日期

養殖場租賃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____畝土地、____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____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後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______%,河塘租金按____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後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爲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羣衆的關係,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後,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x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並由中共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總支部委員會鑑證,報______市_____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備案部門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