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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經濟合同彙編八篇

合同2.51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濟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經濟合同彙編八篇

經濟合同 篇1

多項選擇題

1、當事人之間採用浮動抵押方式進行擔保的,抵押財產在一定情況發生時確定,這些情況包括( )。

A、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B、抵押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後撤銷

C、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D、抵押人被宣告破產

2、下列關於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B、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C、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D、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當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3、甲乙簽訂租賃房屋合同,後出租人甲欲賣掉其房屋,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在租賃期間內,甲不可以賣掉其房屋 B、甲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乙

C、乙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D、甲可以隨時賣掉其房屋

4、下列有關承攬人相關義務說法正確的有( )。

A、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

B、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C、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D、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按約定選用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

5、關於留置權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留置的財產爲可分物的,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於債務的金額

C、債權人在其債權沒有得到清償,有權留置債務人的財產,並給債務人確定一個履行期限

D、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6、下列關於買賣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

B、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從物

C、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主物

D、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進行技術改造需要一筆資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作爲質押,向銀行申請了2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在簽訂了貸款合同和質押合同後,雙方即向有關部門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該質權自辦理質押登記手續時生效 B、該質押合同自該公司向銀行交付專利證書時生效

C、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一律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

D、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但是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8、下列有關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規定的有( )。

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9、下列選項中,可以作抵押的財產包括( )。

A、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土地所有權

C、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D、建設用地使用權

10、下列關於承諾的敘述中,正確的有( )。

A、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爲新要約

C、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D、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的仍然構成承諾

11、關於合同的書面形式,下列說法準確的有( )。

A、法律法規規定應採書面形式的,從其規定 B、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從其約定

C、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D、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2、下列關於合同的履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C、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

13、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那麼下列關於反擔保方式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B、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C、其他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D、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規則爲( )。

A、直接適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規定 B、適用合同法總則中的規定

C、應該參照合同法分則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D、應該參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15、甲公司(經批准有權經營行紀業務)受乙公司委託,爲其購買某種產品。甲公司經考察後,與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後丙公司違反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以質量較差的該項產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該產品爲原料進行深加工時發生事故遭受財產損失10萬元人民幣。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以自己名義與丙公司簽訂合同

B、對甲、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甲公司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C、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丙公司承擔 D、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16、下列有關保管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

B、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必須給予寄存人時間限制

C、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D、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即使沒有特別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甲、乙兩公司合作開發完成一項發明,如果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公司 B、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公司

C、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乙兩公司共有

D、當甲公司不同意申請專利權時,乙公司可以單獨申請專利

18、關於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B、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C、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D、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

19、以下關於貨運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地震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

B、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可以要求支付運費

C、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不得要求返還

D、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與乙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B、丙公司爲向丁公司租賃房屋3個月而訂立的租賃合同

C、技術轉讓合同 D、融資租賃合同

21、下列贈與合同中,在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的有( )。

A、甲與某慈善機構約定,贈與該機構50萬元用於扶貧

B、甲與乙簽訂合同,約定甲贈與乙一臺電腦,並經過公證

C、甲與乙簽訂書面贈與合同,約定甲贈與乙10萬美元用於科學研究

D、甲與乙口頭約定,甲贈與乙房屋一所

22、下列有關借款合同的說法,符合規定的是( )。

A、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不採用書面形式

B、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C、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D、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

2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只有在( )情況下,纔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A、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B、經對方當事人同意 C、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D、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乙向甲購買一臺新型車輛檢測設備,雙方訂立了合同。下列關於該合同項下設備所有權轉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買賣合同生效時起轉移

B、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甲方交付時起轉移

C、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全部價款時起轉移

D、如果雙方約定,甲方先行交付設備,在乙方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其所有權仍屬於甲方,該約定有效

25、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發生下列( )情況,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A、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且並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B、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C、合同成立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6、張某超越王某授予的代理價格權限,以王某的名義與知情的趙某訂立了買賣私房的合同。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如果王某認可,該合同有效 B、如果王某不予認可,該合同對王某不發生效力

C、即使王某不予認可,王某也應承擔責任 D、該合同應予以解除

27、合同義務的轉移可以產生的法律後果是( )。

A、新債務人成爲合同一方當事人

B、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請求新債務人履行債務

C、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新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D、從債務隨主債務的轉移而轉移

28、下列有關定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B、定金的數額應當爲主合同標的的20%,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C、定金合同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D、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定金合同

29、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約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棟正在出租辦公樓作爲抵押。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該辦公樓的原租賃關係應當解除 B、未經乙銀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C、甲公司經乙銀行同意轉讓抵押財產,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D、在辦公樓被徵用的情況下,乙銀行可以就補償金優先受償

30、公民李某爲籌款經商,以自有的價值30萬元的庫存商品爲抵押,向甲銀行貸款5萬元,1個月後又以該庫存商品爲抵押,向乙銀行貸款10萬元,均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如果李某到期不能還款,該庫存商品拍賣所得爲12萬元,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

A、拍賣所得先償還甲銀行的貸款,剩餘償還乙銀行的貸款

B、由於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兩項抵押均無效

C、第2次抵押無效 D、應償還甲銀行的4萬元,償還乙銀行8萬元

3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不得行使上述權利的有

A、債務人被宣告失蹤,且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B、債務人移居國外,但國內有其購買現由親屬居住的住宅

C、債務人被宣告破產,中止執行程序的 D、債務人聽說保證人曾表示放棄權利

32、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且當事人沒有約定,則( )。

A、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B、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C、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D、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33、甲對乙享有50 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調查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後到期的7 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 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 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於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 )。

A、乙對丁的7 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 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 000債權 D、乙對丙的5 000元債權

34、下列關於不安抗辯權的說法,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是( )。

A、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基於履行有先後順序的同一雙務合同

B、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終止履行合同

C、在訴訟或者仲裁中,主張不安抗辯權一方應負舉證義務

D、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要徵得對方同意

35、A公司因更新辦公設備向數家辦公設備供應商發函,內稱“我公司急需某型號的電腦30臺,如貴公司有貨,請速告之。”B公司接函後於次日將30臺該型號的電腦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時已決定購買另一型號的電腦,拒絕接受B公司送來的電腦,雙方因此發生糾紛。關於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A公司的發函屬於要約 B、A公司的發函屬於要約邀請

C、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爲構成違約

D、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爲不構成違約

36、下列有關格式條款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提供的格式條款沒有與對方協商 B、格式條款又稱格式合同

C、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沒有向對方提示免責條款的義務

D、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時採用非格式條款

多項選擇題答案

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浮動抵押中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本題的四個選項均屬於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

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以上四項內容的表述均是正確的。

3、【正確答案】 B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4、【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承攬人的義務。以上內容均是正確的。

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留置權的效力。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6、【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買賣合同的解除。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接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7、【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權利質押。質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時生效。

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保證的訴訟時效。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9、【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抵押財產。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

1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爲新要約,選項D錯誤。

1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的形式與成立。題目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1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履行的規則。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13、【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反擔保。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的分類。《合同法》規定:“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15、【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行紀合同的相關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行紀人甲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丙訂立合同,並對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在第三人丙不履行合同義務而致委託人乙損失時,如果行紀人與委託人沒有另行約定,應由行紀人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6、【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18、【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19、【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貨運合同中貨物滅失的處理。根據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的形式。(1)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2)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題選項B的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下,也可以採用非書面形式;(3)技術轉讓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1、【正確答案】 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贈與的撤銷。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2、【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借款合同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才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23、【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違約免責事由。《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免責事由爲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動產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即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2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爲合意解除與法定解除兩種情況。本題中選項A屬於合意解除,即指根據當事人事先約定的情況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題中B、C、D項屬於法定解除,即指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26、【正確答案】 AB【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效力待定合同。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

27、【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合同義務的轉移。題目的四個表述都是正確的。

2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定金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29、【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抵押的效力。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3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抵押的清償順序。同一動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實現抵押權時,各抵押權人按照債權比例受償。

31、【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點是一般保證人的權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抗辯權:(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規定的權利的。

32、【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共同擔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3、【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代位權行使條件中: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包括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因此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甲不能行使代位權;代位權行使的債權必須是已經到期的債權,這裏丁欠乙的債權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權;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權纔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賭博債務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權。

34、【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辯權。B選項錯誤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終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間停止”,就是“暫停”;後者的意思是“終點停止”,就是“結束”。D選項中,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無須對方同意。

35、【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A公司的發函內容不具體確定,屬於要約邀請,合同並未成立。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爲不構成違約。

36、【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覈格式條款的有關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經濟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購買位於____市____區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層__戶房屋,需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寫:_______)。

同時約定該房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所需條件時,將該房屋產權轉讓與乙方。甲、乙雙方就該房屋轉讓、借款事項,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大寫_______),月利息爲__,借款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借給甲方______(大寫:_______)。

二、待該房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所需的條件後,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將該房屋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作爲欲轉讓房屋產權的39;轉讓費。支付方式:本合同成立時,乙方支付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待該房屋所有權權屬變更登記、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時,支付剩餘的現金______(大寫_______)。

四、因甲方買房的全款均有乙方所出借,甲方自拿到該房屋鑰匙起,同意乙方無償使用、佔有、居住、管理該房屋。由乙方確定該期限。

五、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所附條件成就時,即房屋(____市____區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層__戶)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要求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將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否則:

1,逾期不辦理,按日5‰支付滯納金,同時仍應履行協助過戶義務;

2,若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該產權變更登記,乙方無法實現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目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爲準)30%的違約金,同時歸還借款______且按照約定借款利率支付______借款利息。該利息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還款日止。

六、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所附條件成就前,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催要借款。所附條件成就後,合同目的'完成,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乙方基於借款______及利息的債權滅失。

七、該合同條款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對雙方當事人的近親屬有法律約束力,其近親屬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雙方有義務告知自己的近親屬。

上述條款符合法律規定,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涉及附生效條件的約定條款成立)。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濟合同 篇3

論文的選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夠確定的。若選擇的畢業論文題目範圍較大,則寫出來的畢業論文內容比較空洞,下面是編輯老師爲各位同學準備的4000字經濟法論文。

一、《勞動合同法》給勞動者帶來五大福祉

1。凡是提供了勞動,都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爲1個月;用人單位拒絕的話,就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代價。過去,由於絕大多數民營企業主原本就是剛剛洗腿上岸的農民,小農經濟意識濃厚,勞動方面的法律保護意識比較淡薄,重自身利益而輕農民工權益,不願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再加上相當部分的農民工自身素質差,自我保護意識缺失,不懂得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甚至錯誤理解簽訂勞動合同的意義,視勞動合同爲賣身契,以爲一旦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如同將自己賣給了企業,從而導致害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使得整個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一直徘徊在25%左右。現在,《勞動合同法》一改以往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雙方對勞動簽約的那種隨意態度,採取了強硬的法律舉措,加重了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法》第10條明確作出硬性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82條進一步補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顯然,《勞動合同法》對那些規避義務,拒籤書面勞動合同,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做法,嚴正說不!

2。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用工單位必須報酬照付;除勞動者自己不願續訂外,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合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無效勞動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那麼,既然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都無效了,農民工爲用人單位付出的勞動是否也就白乾了呢?《勞動合同法》第26條給出了明確的回答: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根據以往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時,是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同時,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均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應支付勞動報酬。更重要的是,假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從而導致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或勞動者自己不再要求繼續履行的,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數額的雙倍賠償金。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對用工企業動輒以解除合同爲要挾、嚴重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惡招,第一次亮出了法律之劍!

3。用人單位招工時,再也不能收受押金、扣押證件;勞動者的試用期不再是漫漫無期,最長爲半年。前些年,基於民工荒、技工荒,一些用工企業爲避免員工的跳槽,節省企業用工成本和培訓費用,往往利用招工聘用之際,要求農民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強迫其繳納抵押金、風險金或者扣押其身份證、畢業證等有效證件,以束縛勞動者的自由流動。《勞動合同法》第9條對用人單位的這一錯誤做法亮出了紅燈: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接着,第84條對用工單位違反前述的做法,進行了經濟懲罰式的規制: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身份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下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另外,由於在這之前的《勞動法》對企業用工的試用期限沒有作出硬性規定,爲節省勞動成本計,不少用工單位就打起了試用期的主意,一些企業採用多次約定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損招,嚴重地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是,針對用工企業這種利令智昏的短期行徑,《勞動合同法》第19條給出了非常明朗的答案: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員工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費,企業不繳保險勞動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單位特別是一些高科技行業,爲了提高競爭能力,不惜花重金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爲防止受訓者學成之後另尋高就或在服務期內跳槽,避免爲他人作嫁衣裳的被動,用人單位往往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天價違約金。這一限制勞動者自由流動的做法,雖然也體現了業主留住人才的良苦用心,但畢竟與國際勞動市場的用人慣例背道而馳,曾引發社會的.不少詬病。對此,《勞動合同法》第22條對用人單位能否用鉅額違約金強留人才給出了說法: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當今時代,已是全面建設小康構建、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階段,所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是幫助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及其親屬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生育、失業等風險時,防止收入中斷、減少和喪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種必不可少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爲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讓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明文規定: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一規定,顯然彰顯了法律對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以人爲本的人文精神。

5。國家鼓勵穩定勞動關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有特權;農民工討薪有捷徑,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欠債人發出支付令。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疑是非常有利於勞動者擁有一份長期穩定職業,完全符合我國大衆安居樂業的心理認同規律,是保證社會和諧的基本底線。由此,國家鼓勵、倡導、支持用人單位積極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要求用工企業勇敢地承擔起和諧、穩定的社會責任,積極構建長期平衡的勞資關係。《勞動合同法》第14條賦予了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種特權:(1)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沒有法律規定不可訂立情形的,勞動者可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爲對拒籤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處罰,第14條第三款、第82條第二款採用重典形式予以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爲了更好地化解農民工的欠薪問題,國家在強化三方協調機制的前提下,更加重視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和鼓勵農民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除此之外,《勞動合同法》第30條進一步爲勞動者指明瞭一條討薪捷徑: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從此以後,對於單純拖欠農民工工資勞資糾紛,農民工既可憑工資欠條等關鍵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向法院直接申請支付令,勞動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種對自己最爲有利的法律救濟方式,以減少訴訟成本,這顯然也是《勞動合同法》立法爲民宗旨的又一真實寫照!

二、對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合法權益勞動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

1。應將含有包工頭性質的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合同,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疇。衆所周知,包工頭們,雖說在改革開放之初曾經爲激活一灘死水式的計劃經濟立下過汗馬功勞。但是,隨着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健全,其又成爲政府難以駕馭的一匹野馬。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相關統計報告,導致農民工欠薪問題浮出水面的根本原因,就是80%的大小包工頭曾欠過80%外來務工人員的薪金,成爲許多背井離鄉的農民工心中永遠的一個痛,追根溯源,大大小小的大包頭、二包頭們,之所以能夠肆無忌憚地置國家勞動法律制度於不顧,是因爲無論過去的《勞動法》,還是現行的《勞動合同法》,都未能將這種帶有包工頭性質的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合同,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疇。筆者認爲,這纔是最根本的要害。比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關於勞動合同適用範圍之規定,包工頭除符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個廣義要件之外,既不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也不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更被排除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適用範圍之外。顯然,包工頭就成了《勞動合同法》調整範疇的灰色地帶。現實生活中,每個包工頭的背後都影子般地跟隨着一支四處攬活的農民工隊伍,包工頭與農民工之間的實質只是勞務關係;而包工頭與用人單位之間纔可以稱之謂有真正意義的勞動關係。然而,幹活的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卻橫亙着包工頭這一類似皮條客的中間商,由此導演了一出做工的不知道在爲誰做,用工的不清楚用了誰的工的用工鬧劇,形成了一種有關係沒勞動,有勞動沒關係的特殊形態。筆者建議,努力與國際社會勞動法調整範圍不斷擴大的立法趨勢相銜接,將勞務關係或僱傭關係與勞動關係三位一體統一爲勞動合同,統一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疇,從而有效防止包工頭們借僱傭合同之名而行規避勞動法規調整之實的不法行爲,理應成爲下一步《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必須加以思量的重大問題。

2。勞動行政監察部門,應與財政金融等系統密切配合,統一打造一份國內所有用人單位用工情況的信用檔案。我國的個人和企業信用檔案已運行兩年,實踐中它已使守信者受益,讓失信者付出代價。例如,20xx年2月5日,寧夏某建築公司到農行申請貸款。農行發現該公司信用檔案中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記錄,於是拒絕了其貸款申請。此事對該公司觸動很大,公司決定,在20xx年2月15日前如數發還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這個案例至少給我們拓展了兩個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如果政府各行政部門聯手打造這樣一份國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的權威信用檔案,肯定能夠推動企業更好地履行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職責,如依法納稅、環保、勞動用工等基本義務;另一方面,如果由勞動行政監察部門將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如實地發佈在廣爲人知的大衆媒體上,讓那些不良企業的不良用工行爲公諸於衆,使其坑害農民工權益的不法行爲成爲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進而構築起一本誠信者受其益,失信者受其害的用人單位依法用工賬簿,一堵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銅牆鐵壁。

經濟合同 篇4

一、引言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合同是煤礦企業效益合法化的關鍵形式。簽署合同是維護企業利益的合理途徑和保證,而加強合同管理是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的環境下提高企業效益的有效途徑。但由於煤礦企業的特殊性,長期以來企業管理人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煤炭產量和安全生產方面,對經營情況重視度不夠,以致於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方法不夠先進,缺乏法律意識,導致相關工作做得不到位,甚至造成一些經濟損失。因此,煤礦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仍存在改進的空間,需要相關人員的共同努力。

二、煤礦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當前狀況淺析

現代企業的經濟活動主要是通過合同的形式,合同在保護企業合法權益、規避企業風險,調整各經濟實體平衡關係方面發揮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對煤礦企業而言,合同的簽定是企業自身權益的法律保證,必須認真對待。如果在簽約重大投資,技術等方面的合同時粗心大意,出現紕漏,不僅會導致企業資產流失,而且甚至可能直接導致破產。一些國有大中型煤礦企業經營理念不夠先進,仍堅持“以產能爲導向,管理爲輔助”的方針,導致合同管理觀念落伍,方式陳舊,以至於造成無謂的經濟虧損。儘管大多數煤礦企業都注重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也針對合同管理定製了相關規章條例,但在落實過程中仍然普遍存在如下問題。

1.經濟合同管理不被重視

經濟合同管理過程缺乏專業部門人士負責。許多企業並未設立專門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的管理工作由內部的管理部門職員協管,除卻合同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員仍肩負人事管理等工作任務,這就導致合同管理工作混亂,工作效率和穩定性都大大降低。有的煤炭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由業務部門人員在具體業務中制定銷售合同,從制定各項條款到合同簽章,所有流程均由業務人員自行完成,這樣的合同程序難免出現漏洞,不能充分體現企業的利益。在簽署合同後,仍需進行大量詳細和專業的調查,包括合同各方的主體資格,信用和履職能力,都要進行全面嚴格審查。在合同規定的具體規定過程中,必須認真審查合同條款,合同條款的理解是否存在歧義,違約合同條款,技術標準等都應做出詳細的解釋。爲改善煤炭經濟合同管理的落後,還需跟蹤管理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數據收集進行評估和分析,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往往存在簽訂的合同專業性不強,甚至影響合同管理質量,執行過程中很容易引起經濟糾紛。隨着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進步,科技已經普遍應用於企業管理,對合同管理的要求更加嚴格專業。但是一些煤炭企業的合同管理,仍未使用先進的管理軟件,不僅浪費人力資本,還有可能造成經濟效益的損失,對企業的長期發展有着不利影響。由於煤礦企業的特殊性,經濟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煤礦企業的類型決定了必須以工業生產爲重,企業最爲重視的是生產安全生產工作,把提高煤炭產量作爲企業發展的首要任務,不能從根本上給予合同管理足夠的重視。

2.經濟合同管理規定的實施情況不理想

雖然煤礦企業目前對合同管理設定了相關規章制度,但大多沒有落到實處。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原因是所制定管理規章制度不切合實際,理論脫離現實導致規章制度過於僵化,最終執行起來阻力重重。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簽訂合同的雙方法律意識不強,態度不夠端正,甚至沒有簽訂合同就先行進行業務,把簽訂合同留到最後草草補辦;或責任人違規操作,在簽訂合同中利用不正當手段損害企業利益而謀取自己的私利;

(二)缺少監督機制對合同簽約雙方進行監管,只簽完合同就萬事大吉,而在經濟合同簽訂後是否履行合同,合同中涉及貨物與錢的交付沒有具體的'監督程序約束。如果合同履約涉及方面太多,各種信息無法及時收集,整理,結果往往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

(三)由於簽約合同對象始終發生變化,合同內容不統一,合同簽訂的限制水平,容易出現合同條款不完整,合同信息不完善,甚至條文語言表達詞不達意,都會造成審計和監督執行合同的麻煩,提高法律風險。

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措施

如何加強經濟合同管理,使企業經濟合同的簽訂符合理合法,讓能夠使企業快速發展的一切資源快速整合,成爲企業的迫切問題。爲此,企業必須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培訓專業化合同管理人員,依法簽署合同,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

1.制定和使用統一的標準合同文本

由於煤礦企業合同制定沒有統一規定,缺乏嚴謹性,導致在未來易出現一定的風險。因此,有必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與專業法律諮詢機構進行協商,制定出可以反映企業自身利益和遵守法律的嚴格合同樣本。這樣可以減少非標準業務造成的缺陷,解決合同雙方違約時的糾紛。授權和委託代理制的合同應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具體負責的銷售人員應由有關領導經過認真考慮後授權,在法律顧問協助下籤訂合同,確保合同簽訂手續符合法律要求,方便履行合同,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2.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目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由於缺乏相關方面的專業培訓,對合同的管理工作執行不到位,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容易出現紕漏。因此必須做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無論合同文本多麼好,規章制度如何詳細,沒有合同管理人員來履行,都不可能完成合同管理水平的質的飛躍。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法律制度,加大煤礦企業法規管理力度,作爲煤礦企業管理層的領導,必須率先學習,發揮榜樣作用,邀請專家教授法律法規,運用各種形式的活動,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培訓,通過案件分析,提高法律意識,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依法操作,使煤礦企業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成立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規範化

由於大多數煤礦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並不獨立,以致合同管理過程中涌現了較多問題,缺乏監督機制,操作過於武斷,對此,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煤礦企業合同需依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實行集中和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合同管理部門一般肩負法律管理職責,有權建立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有權對合同管理企業各部門的審計,履行等活動進行監督引導。國外簽訂合同的,應使用專用印章或合同印章,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權代表外國企業簽字,也可以授權他人簽訂合同。合同管理由合同承辦單位,考覈機關,審計機關問責制管理。合同審查應進一步規範化,企業合同管理應履行包括正常審計在內的職能,審查對方的資質和信用狀況,合同項目審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府部門規定。審查合同應符合國家技術行業和企業標準,價格的確定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合同事項是否通過投標確定交易對象,內容形式是否合法。最後,做好合同文件的保管工作,利用網絡管理體系對合同進行分類妥善保管,方便隨時查閱。

四、結語

綜上所述,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合同糾紛總是不可預測的,當出現糾紛時,合同成爲企業利益最大的保障依據。因此,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科學嚴謹地締結合同是企業開展正常經濟活動的保證。在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煤炭企業必須做好相關工作,才能在企業發展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經濟合同 篇5

出賣方: 地址: 聯繫電話:

買受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xx,房屋結構爲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xx平方米),房屋用途爲xx;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xx。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xx元,總金額爲xx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xx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

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爲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 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 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 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

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爲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

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濟合同 篇6

市場經濟發展迅速,企業又是從事經濟活動的重要步驟,而約束市場經濟唯一的條款就是市場經濟合同,市場經濟合同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效益的橋樑和紐帶。

摘要:本文就企業如何預防經濟合同風險爲目的,分析企業經濟合同防範風險的必要性,同時闡述了經濟合同風險的防範措施,合同法問題的有效處置方法,最後總結了企業經濟合同風險對策。

關鍵詞:經濟合同;法律風險;防範措施

一、企業合同經濟風險的意義

企業合同經濟風險的意義就是,在外部環境的影響下,(例如,政治變化,市場變化,經濟變化等因素。)不同於企業本身的一些不守信行爲或者企業本身某些專權的行爲,最終發生的糾紛,企業經濟合同就是爲解決這些糾紛,避免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以及惡劣後果。

二、企業經濟合同風險防範的必要性

企業作爲市場經濟的主體,關乎着國民經濟。企業合同是約束企業的最佳手段,增強企業合同經濟管理,既能夠有效的防範合同經濟法律糾紛問題,又能夠最大質量的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行,維護企業的合理權和合法權。經濟合同法律風險防範不僅僅能夠控制企業的損失,還對企業的發展和促進起着至關重要的意義。合同糾紛不單單只是簡單的經濟糾紛,企業的合同糾紛對企業的項目進行,形象、信譽都有着巨大的影響。因此,企業經濟合同風險防範是一個企業長遠發展的重要步驟,企業應當成立相應部門,從源頭解決合同糾紛問題。

三、企業經濟合同法律風險防範措施

經濟合同是屬於文字類,中華文化博大精深[1],一個詞放在不同地方有些不同解釋,法律合同更是要仔細審覈,或許僅僅一字之差就能讓企業遭受鉅額損失。企業可以根據以下幾點來防範企業經濟合同風險。

(一)事前防範

1、對合同的仔細檢查覈對。對法人的檢查,可根據對方提供的材料,到工商部門去驗證覈實有關證照,不可大意,更不可僅僅聽信對方的一面之詞。

2、小型企業具有獨立營業執照,卻不符合工商局對法人的規定,此類問題可以繼續簽署合同,但需要雙方上級進行到場監督。

3、小型企業不具有獨立營業執照,不管是上級或是任何部門所簽署的合同都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

4、確定法人準確無誤之後,還要注意覈實法人的運營範圍,不可有違反運營規定的行爲出現。

5、檢查覈實對方資信問題,對方居住地址以及常去地址調查,對方對於合同的理解性檢查。

6、法人除企業外的淨資產覈實,銀行帳戶流動資金調查,確保項目出現問題法人具有資金流動。

對於對方企業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查,包括企業盈利,企業業績,企業履約等等。

(二)事中控制

1、簽訂書面紙質合同,信息技術發展迅速,很多行業已經信息化,爲了節省不必要的麻煩,合同也出來了電子合同,但在法律層面來講,電子合同並不具備法律保護,書面紙質合同能夠證明合同關係,對後期的法律糾紛更方便舉證。

2、合同格式要規範,文字要用合同規定文字。語言表達要清晰,完整,沒有歧義衝突。確保對方理解合同內容,避免出現合同盲區。

3、合同內容要規範合法,條款要完善明瞭,具有可取證性。要避免的是違約條款和爭議處理這兩塊,違約條款一定的處理方法一定要寫在合同當中,決不可口頭商定,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覈實違約條款之後纔打印合同,避免糾紛引起後續問題。

4、要注意合同條款,是否有“免除”“解除”“義務”等詞,如若有,一定要注意其對應的條款,仔細閱讀。確保合同條款對於雙方而言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偏向於任意一方。

5、留意合同法人代表同合同簽署人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簽署人必須要有授權委託書和代理簽署權限,授權委託書要同合同一起保存,要有相應的簽字和公章加蓋。

6、合同簽署成功後,雙方企業應該成立小組,專門負責合同後續跟進,做好監督工作。成立小組可以更方便,及時的發現合同實行中所存在的問題,並做好相應的防範。

7、合同實行中不論是保管還是蒐集,都要求必須是完好無損的材料,實行過程中若是之前商定的內容發生變化,要及時補充相應內容的協議,並作爲附件同合同一起保管。8、留意傳真,郵件。避免競爭對手惡意中傷,雙方郵件傳真往來,都必須蓋上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才視爲有效。

(三)事後彌補

計劃趕不上變化,合同也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後期合同風險處理可考查以下幾點。

1、對於合同條款需要更改的情況下,必須是雙方法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可進行更改,若是合同變卦,需要簽署書面變卦協議,對於變卦的內容必須清楚明瞭的進行書面表達。

2、法人代表某一方進行債務延遲,造成項目無法繼續推行,另一方法人應該在合理範圍及期限內行駛權益,解除雙方之間的合同。

3、在法律的層面上,雙方商定解除合同時,行駛解除合同權益的一方必須通知另一方到場,簽訂想換協議,並對合同解除的後續事情進行商定,並以書面形式表達,雙方簽字。

四、合同法律問題有效處置方法

發生合同法律問題糾紛時,雙方法人協議不成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將合同交予律師解決,用法律來解決合同糾紛,在提交訴訟時,要留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合同的法人在提交訴訟前應該注意合同上規定的訴訟有效期,損失在訴訟有效期之後上訴也不具備法律效益、若未過訴訟有效期,法人一定要抓緊時間上訴,避免時間問題失去勝訴權。

(二)法人要明白合同中是否有訴訟管轄條款,沒有的情況下,被告則需要在居住地或者合同實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審理案件,法人應該在被告的管轄法院提交訴訟。

(三)在案件審理過程當中,對於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該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能申請訴訟保全。損失最終結果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敗訴,該方需要承擔被告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相應的賠償。

(四)如果雙方達成了協議,法院的調解協議是具有法律效應的,雙方必須認真執行,如若不然,法院有權進行強迫執行。對於調解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十天或者十五天內進行上訴,二審結果下來,當事人就必須執行。

五、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前文講解合同風險以及風險處理措施,下面列舉幾點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一)採用書面紙質合同,內容要明確有效,合同中要有糾紛解決的有效約定,雙方法人、律師必須到場。

(二)合同需要簽字或者蓋章的地方必須進行清晰的簽字蓋章,若有模糊或者錯誤的情況必須重新擬定合同。

(三)合同頁數超過兩頁以上時,應當防止任意一方隨意變更合同中的條款內容,對於合同內容雙方律師必須認真審覈。

(四)若是多頁合同,每一頁都必須簽字蓋章,最後還應該蓋騎縫章,做好風險防範措施,避免後續合同糾紛。

(五)合同文本若要修改其內容的情況下,應該告知對方,在取得雙方的同意之後,纔可更改內容,後期簽字的情況下,雙方應該在修改地方進行簽字確認,並加蓋公司公章,這樣的修改才具備法律性。

六、結語

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繁榮昌盛,國民生活水平提高,到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法律的不完善,各類經濟問題層出不窮,法律糾紛隨處可見。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糾紛不僅僅會給企業帶來資金影響,更會造成企業的外部形象受損。因此,爲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損失出現,企業應該加強經濟合同的管理,將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扼殺在襁褓之中,確保企業權益不收侵害,維護企業的信譽和形象。企業若想要更好的發展就一定要加強合同管理,避免糾紛出現。對於企業而言,只有良好的形象,信譽才能夠更加長遠的發展。

經濟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XX市______區(縣)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爲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爲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字______號),經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覈,准予上市銷售,XX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爲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願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爲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XX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XX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爲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經濟合同 篇8

摘要:合同法是市場經濟中最爲基本的法律, 人們實踐中多重視對交易關係的調整, 忽視着其組織經濟, 導致合同法無法真正發揮作用。基於此, 本文從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特殊性出發, 探討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體現及合同法的完善。

關鍵詞:合同法; 經濟功能; 體現; 完善;

合同法作爲一種交易法, 不但在雙方交易中發揮着紐帶作用, 還在關係性、合作性關係中佔據重要地位。這種情況下, 合同法、法人是一樣的, 都具備相對複雜的經濟功能。因此, 需積極迴應合同法變革, 充分了解合同類型的特殊性, 在合同的解釋、合同規劃的設計上, 進行重新的安排, 現從以下幾點探討。

一、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特殊性

(一) 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通過強制性、任意性規範的結合, 來組織經濟活動, 從某種程度上體現着政府、市場的干預結果:一方面, 合同法應在任意性的規範下, 發揮經濟市場功能;另一方面, 合同法能根據經濟市場的失靈, 強化政府幹預。而合同法作爲自治法, 無論是合同內容, 還是合同的成立, 都和自治密切相關[1]。現代社會中, 自治本身就是治理社會的模式, 因當事人最爲了解自身的經濟需求, 也具有強烈動力實現經濟目標, 對於合理分配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另外, 合同法將任意性的規範作爲基準, 不僅能發揮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還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治。

(二) 合同法是交易法

公司法更加重視規範組織活動, 比如:公司的創立、運行等, 而合同法則重視對交易活動的調整。合同法雖能從某種層面上調整經濟活動主體, 但交易活動是調整合同法的中心。從市場經濟概念上看, 本身描述的就不是經濟活動主體, 而是經濟活動的具體行爲。兩者相比, 合同法在市場經濟下的作用, 明顯大於公司法。

(三) 合同法促進合作

合同法能維護雙方的合作關係, 促使當事人在約定下履行自身義務。通常情況下, 合同法更爲重視保證當事人關係, 這也是體現合同法作用的關鍵。合同法是維護市場秩序的基本法, 通過規範性的協議, 構建市場體制。從公司法的模型上看, 代理利益需通過各種成本的支出, 保證效益的均衡性, 預防道德風險[2];而合同法的網絡中, 因不存在代理環節。所以, 交易成本高, 監管成本低。

二、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具體體現

(一) 從交換型到組織型合同

市場經濟背景下, 所有的交易活動都是在合同的締結、履行上進行的, 從而構成完整的市場。這種情況下, 合同關係是市場經濟中最爲基礎的關係。根據合同功能進行分類, 可將其分爲組織型、交換型合同, 其中, 交換型合同能很好的調整交易關係, 而組織型合同除調整單個交易關係外, 還能用於複雜性的經濟活動。該過程中, 合同被當成管理、組織工具。

(二) 區分消費者、商事合同

一般來講, 民事合同、商事合同是相對立的, 是具備商人身份羣體所締結的合同。因消費者合同不存在商人身份, 多被排除在商事合同外。商事合同除包含服務、商品的交換和供應外, 還包含其他的經濟交易, 比如:轉讓協議、投資等。在某些國家, 無論是制定法, 還是學理, 商事合同都具備相對明確的術語。比如, 頒佈《法國民法典》前, 法國已通過對交易習慣的總結, 制定相對獨立的商法典, 便於區分合同。總之, 消費者、商事合同在過錯責任、合同效力的穩定、賠償、調整違約金等方面存在差異[4]。

(三) 確立長期合同規則

合同關係通常是臨時性的關係, 但也存在部分長期性的合同, 在調整交易關係的情況下, 充分發揮經濟功能。長期性的合同多具備這樣幾個特徵: (1) 履行期限長。長期合同最爲主要的職責是調整當事人關係, 多具備履行期限的長期性。該合同中, 當事人必須通過反覆、多次的履行, 才能滿足合同需求。然優於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較長, 制定合同時, 極有可能無法周密的規劃經濟活動, 導致糾紛頻繁發生; (2) 參與人數多。和其他合同相比, 長期合同涉及的當事人比較多, 即且各當事人之間又具備關聯性; (3) 經濟行爲的協同性。對於相對傳統的合同關係, 根據信用、城市的原則, 雖當事人承擔着保護、協助的義務, 但該義務多在這些原則下產生, 只要滿足基本需求即可, 即便違反義務, 也不會影響着合同目標的實現。但是, 對於長期合同來講, 爲實現合同目標, 當事人行爲必須協同, 且協同度也不能超過保護、協助等義務[5]。

三、我國合同法的完善

(一) 共同行爲

合同法重心是以交易爲特徵的合同, 比如:租賃、買賣等, 忽視着爲實現經濟目的對合同的調整, 該安排不但使交易現實、特別法脫節, 也使法院在面對經濟行爲產生糾紛時間, 缺乏針對性的裁判依據。實際上, 合同法的制定, 不只是爲了滿足當事人需求。對合同法來講, 合意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的對立, 不會改變本身屬性及對當事人的約束。

(二) 長期合同

上述得知, 從交換型合同, 轉變爲組織型合同, 是當前合同法的新發展。我國的合同法, 多將一次性合同作爲形態, 其大量規則也是在這種合同下構建出的。但從實際看, 除這種合同外, 交易中還存在長期性的合同, 具備一次合同所不具備的功能。爲充分發揮合同法的經濟功能, 必須完善長期合同體系。同時, 還要根據交易形式, 設置專門的規則, 在逐漸凸顯經濟功能的基礎上, 規範長期合同的交易行爲。

(三) 繼續性合同

合同法規則並未將繼續性合同特徵考慮在內, 只將一次性的合同作爲樣本。比如:對於合同的解除來講, 合同法曾明確規定着違約規則, 但主要針對的是一次性合同。而繼續性合同中, 若當事人出現一次未履行合同現象, 是不會造成違約的。並且, 雙方也不會根據此, 將合同解除。即使解除合同, 原則上也不具備以往的效力[6]。

此外, 合同法還規定着服務合同。但是, 缺乏着對服務合同的明確規定。隨着近年服務業的增加, 各種類型服務業的分工日益精細化, 這就要專門調整服務合同規則, 滿足服務業需求。

四、小結

綜上所述, 合同法的存在對實現交易雙方共同利益, 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因此, 必須充分、全面的瞭解各種合同類型的特殊性和功能, 在重新安排合同規則的基礎上, 完善合同法, 實現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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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富強.<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權的理論基礎[J].中山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 20xx, 54 (3) :198-208.

[3]蔣大興.“合同法”的侷限:資本認繳制下的責任約束——股東私人出資承諾之公開履行[J].現代法學, 20xx, 37 (5) :33-48.

[4]何翔, 趙繞全.合同的內涵及合同法的地位新探[J].華章, 20xx, 16 (2) :35-36.

[5]李井奎, 朱林可.<勞動合同法>的經濟後果[J].浙江學刊, 20xx, 20 (2) :162-171.

[6]劉伶俐.合同法中代位權制度的經濟分析[J].赤子, 20xx, 30 (9) :20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