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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合同通用15篇

合同2.27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作開發合同通用15篇

合作開發合同1

甲方:姓名 申祥意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黃珩琪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將其已租賃的耕地河沙採挖權【詳見土包字[20xx] 01號】與乙方共同開發。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一、沙地基本情況

沙地位置:邵東縣佘田橋新村新建組;沙地面積: 22.8畝 。

二、合作開發形式:爲使合作事業利益最大化,內部採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三、合作開發期限:以河沙資源開發完畢爲止。

四、合作利潤分配:合作事業利潤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義務協調處理合作事業與外界所發生的一切事務;

3、甲方有義務監督並協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應完成的事務。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開採河沙資源、生產經營河沙;

2、乙方有權維護其自身在合作事業中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義務監督並協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應完成的事務。

七、雙方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八、合同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1式2份,雙方各執1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 [據實填寫項目全稱] 項目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______ [明確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目標] 。

2.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 [明確項目的技術內容] 。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 [明確項目的具體技術要求] 。

4.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明確項目最終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

第二條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

第三條 爲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 [根據管理和協調需要進行明確] 。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爲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 [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

乙方: [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

丙方: [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明確後期處理方式] 。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3.使用方式: [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

第六條 以提供技術爲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技術提供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因第三人指控導致本合同合作方經濟損失的,技術提供方負責賠付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本條款持續有效,不因合同結束而終止。

第七條 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八條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 [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由各方以共同認可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各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爲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 [明確時限]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爲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 [明確時限]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在本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各方所知悉的、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它有關資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泄露,否則應承擔因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本條款持續有效,不因合同結束而終止。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______ [明確驗收標準和方式] 。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據實填寫]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

(1)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據實填寫]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2)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並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據實填寫] 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

乙方: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

丙方: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協商確定歸屬方]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二十一條 爲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據實填寫] 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據實填寫] 爲乙方項目聯繫人,丙方指定 [據實填寫] 爲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明確] 。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提示:三種模式選擇一種]

1. 提交XX集團協調解決(僅限於XX集團內部企業之間);

2. 提交晉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_______________ [據實填寫] 。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共同認可,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爲:_______________ [無或據實填寫]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3

第一節概述

嚴格說來,房地產行業的合作開發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含義十分確定的概念,迄今也沒有關於這一概念的權威解釋。依本文理解,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爲共同出資開發房地產項目而簽訂的合同。這是在廣義上解讀合作開發的概念。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主體共同出資從事房地產開發即可構成合作開發,出資形式既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財產。在形式上,無論合作各方是以股東名義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還是不設立項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開發,均屬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當然,已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在從事房地產開發時也可理解爲是其股東之間的合作開發行爲,但這種“合作開發”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要內容

由於合作開發房地產形式上的多樣性,其合同內容也隨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條款進行介紹。

1、當事人條款。對合作各方的基本情況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如爲企業,應註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如有)、住所及聯繫方式等;如爲自然人,則應明確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繫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爲明確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權利義務的基本條款。合同應明確是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還是不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如不成立項目公司,是各方聯名開發,還是有一方或數方隱名參與開發。如成立項目公司,不論是否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均需對其公司的組織形式、主要機構如股東會(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則無股東會的制度安排)、董事會、經營管理人員及其運作機制進行約定。

3、合作條件。合作條件是指合作各方用於合作開發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爲出資。前已述及,用於房地產合作開發的出資主要爲資金與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其他形式的財產。按合作合同約定投入其約定的合作條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義務。

4、土地使用權條款。任何房地產項目成立的基礎均是土地使用權,因此土地使用權條款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合同應明確合作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開發,還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支付責任如何承擔;如項目用地原爲劃撥用地,應明確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主體及相關費用的負擔。值得注意的是,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與項目的規劃存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國土部門通常按照項目的可建面積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規劃部門在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調整項目容積率,則極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築面積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如存在調整規劃的可能,則應在合同中對此問題予以明確,以免滋生糾紛。

5、項目工期房地產項目投資巨大,能否按計劃完工對投資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響。合作開發的各方由於在項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權投入方則會要求資金投入方儘快投入資金,確保工程儘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資金投入方則可能因融資問題,力圖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壓力減輕。因此,在合同中對項目的工期應予明確約定。如由一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則應明確其在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責任。

6、收益分配條款。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具體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樣化,但總的來說不外乎實物分配與現金分配兩種。如爲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則其收益分配應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資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如非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其收益分配也應以不損害項目債權人合法權益爲原則。如採取實物分配方式,則涉及到的稅費金額可能相當巨大,對此也應作出約定。

7、違約責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違約行爲便是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相應地違約責任條款也應重點規制這種情況。除此之外,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項目公司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中的優勢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應在合同中明確此種情形的違約責任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法律特徵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於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着衆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徵。

1、主體的複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複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着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爲複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並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爲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築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於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准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迴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爲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係;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出資。我們認爲,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爲出資,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爲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地塊出讓編號爲____________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__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爲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____________區國土資源局採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於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後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範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____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後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覈定的名稱爲準。

3.項目公司註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佔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嶽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後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項目公司開發的土地爲上述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並在項目公司成立以後及時協助完成以項目公司爲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項目公司承擔)。

2.鑑於摘牌土地爲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投資建設。所謂“淨地”是指完成“七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項目公司取得淨地的價格確定爲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爲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爲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爲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淨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____________號地塊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閒林鎮裏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__________號地塊的競得價爲該幅地塊的總價款,佔總價款_____%的可作爲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徵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項目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項目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項目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項目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並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項目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項目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項目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項目公司爲主體對外抵押融資,並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項目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並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註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註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項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後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淨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路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餘在項目公司成立後_______個月內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項目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除註冊資金以外作爲項目公司向股東借款,由項目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爲年息_____%。

第五條 鑑於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徵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項目公司爲主體在______年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宏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後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進入項目公司,合併進行開發,“毛地”轉“淨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後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鑑於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爲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項目分利時扣除稅金後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七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並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項目公司並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項目施工圖爲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類型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爲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後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項目公司成立後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後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項目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使項目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_%作爲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項目公司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項目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項目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3.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5

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範本合作開發

各方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當事人應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保守技術情報和資料的祕密。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_____%;乙方佔_____%。(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乙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爲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他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6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於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着衆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徵。

1、主體的複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複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着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爲複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並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爲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築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於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准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迴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爲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係;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出資。我們認爲,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爲出資,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爲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合作開發合同7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於,其四至範圍爲:東至,西至於,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佔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爲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爲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爲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爲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爲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外銷許可證號爲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爲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覈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並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爲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爲公衆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並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後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爲公衆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爲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經政府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

第二條、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條、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X%;乙方佔X%。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X%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X%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穫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爲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X%;乙方負擔X%。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合作開發合同10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範圍爲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爲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範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爲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爲: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 %;乙方佔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爲:

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於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祕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爲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於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於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爲,並賠償甲方 元作爲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X,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軟件開發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第四條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資料,報表及文檔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軟件開發費用。甲方有權在軟件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爲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維護。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軟件開發工作。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依合同收取軟件開發費用。乙方有義務在軟件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爲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維護。

第五條甲方在________年的維護期之後,需要乙方對軟件模塊進行維護時,乙方可根據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維護費用。

第六條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使用這些作品。

第八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39;對方商業祕密。

第十條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附件開發建設項目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

一、開發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金額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驗收之後____日內支付合同餘款即_______元。

三、完成及驗收時間完成時間:乙方收到本附件規定預付款項後____日內開發完成。驗收期限: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項目的驗收,並確認。付款期限:甲方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四、驗收標準和驗收後修改補充

1.驗收期限爲_______星期。

2.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簽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_______周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驗收合格。

3.驗收合格後,如果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增加軟件模塊或功能,乙方可根據改動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增加維護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2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於市縣鄉 村位於 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採礦山的範圍及現狀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畝,其地理座標爲: X: Y: X: 。 Y: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佔地面積約爲*平方米,摺合約*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礦性質爲 ,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並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 否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即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爲與甲方進行合作開採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爲6年,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確保礦山順利開採。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採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爲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採。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項目的開採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佔70%,乙方佔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採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後的純利潤分配。第五條、項目的開採與經營管理項目的日常開採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採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 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繫方式:

合作開發合同13

合同編號: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於 年 月 日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使用權證書證作爲本協議附件一)。土地性質爲: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全部屬於甲方,沒有設定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願意就上述地塊進行房地產合作開發。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項目運作過程中人員的工資、保險等一切費用,以及建築安裝總造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3、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民幣20xx萬元,其中甲方出資1400萬元,佔總投資的70%,乙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4、甲、乙雙方出資時間:

第四條本項目所有的開發、經營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和實施。

第五條本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由甲方委派專人負責協調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結算

本協議存續期間,因該項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等前期開發費用及其資金成本,應由甲、乙雙方確認全部記入本項目的成本,費用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協議附件二。至該項目開發並銷售完畢,結清項目的全部費用後,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承擔虧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該項目的合作中,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妥善處理雙方合作中的矛盾。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本協議履行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對方,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400萬元。

2、除本條第1款約定的情形外,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都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常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

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

合作開發合同14

合作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機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機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機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

一、全體合作人爲___合作,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合作方式爲成立___公司,註冊資本___元,股份比例爲___。

三、合作各方實際出資比例爲___。

四、合作各方具體分工及權限爲___。

五、合作產品的知識產權歸___公司所有,經濟利潤分配比例爲___。

六、合作人不得有以下行爲:

1、經營與___公司同類型業務;

2、泄露___公司正在開發或已開發的技術祕密;

3、其它損害公司及其他合作人利益的行爲。

七、如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按實際損失的10倍賠償其他合作人,最低不低於___元。

八、本協議期限爲___年,自協議訂立之日起計算。

九、如需退出合夥或更改協議,應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分,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丁方: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5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 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 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

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