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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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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開發合同(集合15篇)

合作開發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工商執照號:

鑑於,協議各方均爲計算器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並且,協議各方有意願共同從事xx軟件的開發工作。爲了規範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爲完成xxxx軟件的開發工作,並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第二條、合作項目和範圍協議各方共同開發xxxx軟件,合作範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合作期限爲一年。

第四條、全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餘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並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餘合作方有義務爲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彙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不責倕。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全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爲無效軟件。

第七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竟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祕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合同範本。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各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xxxx

乙方:xxxx

丙方:xxxx

合作開發合同2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範圍爲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爲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範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爲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爲: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 %;乙方佔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爲:

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於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祕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爲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於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於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於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採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爲,並賠償甲方 元作爲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於,地塊出讓編號爲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摺合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爲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區國土資源局採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於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後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範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後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覈定的名稱爲準。

3、項目公司註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佔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XX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後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項目公司開發的土地爲上述

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並在項目公司成立以後及時協助完成以項目公司爲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項目公司承擔)。

2、鑑於摘牌土地爲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投資建設。所謂淨地是指完成XX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XX、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XX通一平工作。

3、項目公司取得淨地的價格確定爲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爲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爲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爲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淨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號地塊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閒林鎮裏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號地塊的競得價爲該幅地塊的總價款,佔總價款_____%的可作爲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徵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項目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爲淨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項目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項目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項目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並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項目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項目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項目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項目公司爲主體對外抵押融資,並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項目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並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註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註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項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後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淨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XX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餘在項目公司成立後_______個月內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項目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除註冊資金以外作爲項目公司向股東借款,由項目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爲年息_____%。

第五條 鑑於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徵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項目公司爲主體在________年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宏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後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進入項目公司,合併進行開發,毛地轉淨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後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鑑於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爲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項目分利時扣除稅金後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XX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並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項目公司並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項目施工圖爲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類型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爲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後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項目公司成立後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後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公司受

第三方追索使項目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三條第2款,使項目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_%作爲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項目公司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項目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項目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

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3、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作開發合同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或地區)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地點)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

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爲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覈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七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九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爲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6個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請批准。

第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

(二)對內銷售______%。

(注:銷售辦法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交納各種稅款。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元。

第十六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爲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元(詳見附表);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天內辦完用地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伺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銀行開立的賬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爲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爲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八條 乙方作爲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爲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的申請批准、向有關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爲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爲出資機械設備等運至____目的地;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爲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4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六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爲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合作開發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 平方米,土地性質爲: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 土地使用權人爲: 具體位置及面積以沈國用號國有土地使用證登記爲準。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商住工程,規劃佔地 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沈國用號)作價人民幣 元,工程價款爲 元,乙方負責建房。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10日內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幣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4)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乙方負責開發施工期間的管理工作,並對施工安全等事項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各派一名財務人員共同參與財務管理。

2、利潤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比例承擔。

第九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本協議下的房產在驗收合格後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進程中,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爲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爲: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人自行解決。並且受託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於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屬於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爲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爲: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爲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託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爲: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

發佈日期: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爲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爲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爲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爲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於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6。聲明放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在他方申請取得專利權後,有免費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並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於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於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祕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祕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後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

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於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3。於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於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項目聯繫人

爲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爲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裏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

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7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於南寧市吳圩鎮祥寧村 屯位於 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採礦山的範圍及現狀

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2 0 畝,其地理座標爲:

X: Y:

X: Y: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佔地面積約爲13333.4平方米,摺合約 2 0 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爲黑碳土,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並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即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爲與甲方進行合作開採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爲6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確保礦山順利開採。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採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爲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採。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項目的開採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佔70%,乙方佔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採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後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採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採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採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乙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林勇律師的聯繫方式:(0)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8

甲方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郭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強化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提高貸款管理信息化水平,節省貸款管理人財物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作開發貸款管理軟件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開發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軟件,軟件定名爲“__縣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系統”。

二、甲方負責提出功能模塊、軟件功能等設計框架,並提供開發必須的硬件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三、乙方負責軟件程序編寫、調試等,乙方軟件編寫應符合網絡版多用戶要求,能夠在uni_操作平臺下正常運行。

四、乙方應按照軟件設計標準進行編程,保證軟件符合甲方貸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軟件正常使用的代碼。

五、合作開發最終形成的軟件著作權歸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給付乙方工作報酬 元。乙方享有軟件的署名權,甲方在推介軟件時如對創作人員進行說明,應當標明乙方的姓名。

六、軟件調試成功,乙方應根據軟件功能編制軟件說明書,詳細介紹各模塊操作方法,讓使用人員儘快掌握。

七、軟件開發成功後,如需增加、變更或刪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負責對軟件程序進行修訂,修訂時甲方提供必需的設備和費用,但不向乙方支付報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將軟件許可其他單位使用,但所獲收益,由甲乙雙方分別按照 的比例分配,軟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適當對乙方進行獎勵。

九、乙方不得自行許可其他單位使用開發的軟件,但可聯繫使用客戶,由甲方與客戶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所獲收益按照本協議書第八條約定的比例分配。

十、軟件開發完成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軟件許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轉讓或贈送軟件、源代碼和說明書,不得向他人傳授本軟件設計和反向工程技術。

十一、軟件開發完成,乙方應將軟件安裝程序、軟件源程序代碼和軟件說明書交付給甲方,並負責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行。

十二、甲乙雙方初步約定軟件開發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該期限內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交付期限。

十三、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乙方喪失依據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所享有的軟件許可收益權。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9

甲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XX省XX市**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爲_____(以下簡稱爲“**小區”或“合作項目”),**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覈準的批覆文件爲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爲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爲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並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

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MM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降低處理成本;節約處理時間;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合作開發合同10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爲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爲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合作開發合同11

什麼是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爲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爲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八點注意要求

(1)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和協作配合開發工作;

(2)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因作爲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因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應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由合同當事人合理承擔該風險;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6)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7)合作開發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8)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當事人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

合作開發合同12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現投資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 煤礦開採工程項目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投資人雙方就本項目與 簽訂的有關 煤礦剝採工程的合同內容由投資人雙方合作體共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就此項目單獨與 礦業簽訂此煤礦的其他協議。就本項目工程產出的所有經濟虧損或經濟效益歸投資人雙方共同體承擔和所有。

第二條、股權構成及投資:

(一)、投資人 出資比例爲:55%,投資人 出資比例爲:45%;共同體沿用投資人 公司的所有資質,共同體法人由投資人 擔任,投資人 擔任股東。雙方投入資金按股份比例分批到賬,預計總投資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 投資:壹仟叄佰貳拾萬元整(¥1320萬元), 投資:壹仟零捌拾萬元整(¥1080萬元)。合夥期間各投資人所出此項目資金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轉讓股份給第三人,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合夥投資人協商同意。本合夥共出資金共計人民幣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以外如出現資金短缺有本合夥人協商按股份比例出資或找第三方投資。投資人雙方合同終止後,以合夥終止時資產總量按出資比例分配,屆時予以返還。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合作開採 煤礦投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作 煤礦投資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照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出股份投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雙方投資人同意退夥,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項目事務和經營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天通知其他合夥投資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此企業項目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應當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三)、出資轉讓和授權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2、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和此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潤歸雙方合夥人所有,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合夥人經營此項目期間,雙方合夥人都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四)、投資人雙方使用 公司的資質及賬號,需承擔公司管理費:每年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就此項目產生的稅費等一切費用由本項目投資人雙方共同體共同承擔。

第三條、公司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採取投資人雙方共同審批制度,投資人 簽字方可生效,如出現一方投資人不在時,電話聯繫和需投資人向另一方投資人授權後方可生效。

2、投資人 派遣會計一名並監管財務章一枚,投資人 派遣出納一名並監管財務章兩枚,法人章、財務章、公章由本項目開戶行爲準,雙方共同管理共同體財務賬目,非本項目開支不得從本項目支出,如有私自挪用公款對本企業項目造成損失的負全部責任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並向另一方賠償一定的損失。

3、財務管理堅持日結月清,每月財務報表送投資人 雙方簽字審覈。

第四條、項目經營管理:

1、現場管理以投資人 爲主,投資人 爲輔,現場總負責人由投資人 派出。

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配備其他管理人員由投資人 雙方共同協商派遣。

3、投資人雙方所派遣的人員必須聽從現場總負責人的安排與調遣。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投資人雙方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從產生利潤當月起,投資人雙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紅。

2、虧損分擔:共同體出現虧損或債務,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對共同體虧損或債務,承擔本項目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雙方未按出資比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

2、投資人雙方私自挪用本項目資金用於非本項目開支;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共同體造成損失;

4、投資人雙方單方面中止合同;

5、執行共同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6、投資人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投資人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人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肆份,投資人雙方各執貳份。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名)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13

(一)項目名稱[1]

本條款應該用簡潔、規範的語言準確地表述委託開發合同中研究開發課題的名稱,從名稱中能反映合同性質。如“生測室專用生物光照培養箱的開發”或“球玻面干涉儀的研製開發”,既明確了開發內容,也明確了合同的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內容、形式和要求本

條款是合同的中心條款,必須用規範、標準的語言闡述研究開發課題所屬技術領域和項目內容、技術構成、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的目標及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方式。技術範圍和對技術的具體要求要具體寫明,所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形式,可以是產品設計、材料配方等技術文件,或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或樣品、樣機等設備。

(三)研究開發計劃

研究開發計劃是技術開發合同中的指導性文件,是順利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關鍵。按照合同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是研究開發方的核心義務。一般情況下,研究開發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研究開發目標、現有的技術基礎、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開發的方法、攻關目標和內容、研究開發實驗的方法、研究開發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費預算及技術人員安排、研究開發進度安排等事項。

(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委託開發合同中委託方應當按約定支付全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經費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實支付。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當補充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剩餘時,研究開發人應當如數返還;二是包乾使用。結餘的經費歸研究開發人所有,不足的經費由研究開發人自行解決。如合同沒有約定經費結算方式,一般應按包乾使用處理。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爲履行合同購置的貴重設備和儀器的產權。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凡研究開發經費實行按實支付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應當返還委託人;研究開發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歸研究開發人。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該條款應包括委託開發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開發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開發研究成果的地點,以及以何種方式完成開發研究工作、交付開發研究成果等。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法》第337條規定,若作爲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技術開發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項,不同於一般的合同解除,應將其與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區分。

(八)風險責任的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風險責任是指研究開發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雖然經過主觀努力,但是由於現有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科學知識及其他現有條件的限制,無法實現技術開發合同目標,而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全部或部分失敗而引起的財產責任。在風險處理上,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如果事先無約定的,當事人可達成補充協議。如果當事人無補充協議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所謂合理分擔並不是平均分擔,而應充分考慮到技術開發合同履行中的具體情況,如合同標的、價款、風險程度等,並斟酌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使合同雙方對由於技術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在委託開發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研究開發方仍負有義務向委託方交付有關研究開發數據、報告及實際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在合理分擔損失時,這部分也應考慮進去。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委託開發合同中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所完成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原則、方法,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委託開發的成果屬於委託人,也可以約定屬於雙方共有。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委託開發合同中應明確驗收項目的範圍、各項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包括有關技術文件、資料、樣品等是否齊備、合格;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的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是否合格;研究開發成果是否達到約定的技術經濟指標。

(十一)報酬的計算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法》第331條規定,報酬是指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工作報酬。技術開發合同可以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爲報酬,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報酬的,可理解爲報酬已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從研究開發經費的結餘中支付。

(十二)保密義務

本條款明確是哪一方應負保密義務、保密的內容和範圍、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術祕密的責任。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由有關保密機關覈定密級後,按照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

(十三)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合同的違約金是指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額。違反合同的一方支付違約金後,不再計算和賠償損失。合同特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當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沒有約定,應根據違反合同的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額。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發生爭議時,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一種方式解決。當事人選定適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則不得再將同一糾紛訴諸法院,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所以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是採用仲裁或是訴訟的解決方式。

(十五)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爲避免對關鍵詞和術語的理解發生歧義而引起爭議,合同中應對不特定的詞語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誤解。

委託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的區別編輯

(1)責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實現合作開發合同目的。而委託開發合同則由委託方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等,研究開發方憑藉自身的努力和具備的知識完成研究開發成果。

(2)技術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員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術設備等。而委託開發合同只需要研究開發人具備上述能力、人員和條件。

(3)風險的承擔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風險一般是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而委託開發合同通常是約定由委託人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4)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而委託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所有。

合作開發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_%;乙方佔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總額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爲項目投資總額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穫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爲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乙方負擔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鑑於:

1、甲方已於20xx年11月8日與某某鐵礦(投資人:某某)簽署《鐵礦轉讓協議》,並如期交付全部轉讓價款,取得某某鐵礦資源的探礦權、採礦權、礦山附屬設備、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礦山經營權等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已於20xx年日達成開發某某鐵礦。

3、甲、乙雙方因擴大生產規模之需要,擬引入丙方資金及管理人員。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合作開採上述河北省某某鐵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礦山地址及開採地界

本鐵礦礦址位於河北省某某地區,經緯度範圍:,北緯,礦區面積0。81平方公里,暫以原某某鐵礦獲發的編號爲號的《礦產資源勘察許可證》所圈定的範圍爲準。待《採礦許可證》辦妥後,以《採礦許可證》所圈定範圍爲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資方式: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包括本鐵礦探礦權、採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

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含已開採的叄萬餘噸鐵礦石)等權益及資產在內,本礦山的協議價值爲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在甲、乙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基礎上,以人民幣貳仟萬元爲總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並向本礦山提供兩臺幹選設備(設備出資合計作價人民幣壹佰萬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礦山30%的股權。

丙方入資後,本礦山股權結構爲:甲方佔股45%,乙方佔股25%,丙方佔股30%。

2、合作經營主體:

鑑於:甲方已經全權收購某某鐵礦(註冊號:)並已辦理投資人變更手續,甲方獨資成鐵礦(註冊號:);甲方已以某某鐵礦名義向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及相關部門報審申辦採礦權相關手續,且已獲批通過。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設立獨立的合作經營企業,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暫以某某鐵礦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礦業企業作爲鐵礦石開採、加工、鐵精粉銷售經營主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

3、合作經營原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礦山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餘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代償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逾期須依照代償總額每日向代償方支付1%的滯納金。

4、合作經營標的:

合作期內,上述某某鐵礦探礦權、採礦權及選廠、尾礦庫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該礦礦區周邊地界新設探礦權、採礦權等權益爲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礦山的經營管理:

礦山的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駐礦山人員共同負責,統一覈算。礦長、選廠廠長、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選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中,礦長、選廠廠長應在20年月日之內到位。各方派

駐礦山人員薪資計入礦山經營成本。礦山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礦山及礦山經營主體在經營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後,由礦山經營主體法人具體實施。

6、出資到位時限:

本協議一經簽署,丙方出資資金須在在十五日內到位並支付給甲方。

7、合作前債權、債務的處理:

本協議簽署之前,本鐵礦轉讓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承擔;本鐵礦原投資人、股東以及其他關係人以本鐵礦(含探礦權、採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權益及資產)爲標的設置的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由甲、乙雙方負責消除,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承擔。

8、後續投資原則:

經三方協商一致,丙方入資後,三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合計出資人民幣伍佰萬元,用於建設生產規模爲日產200噸鐵精粉的選廠及其附屬設施,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貳佰貳拾伍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貳拾伍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該投資所需資金根據礦山及選廠建設的實際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於實際資金需求產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到位。

本投資預計於20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及選廠規劃於20xx年7月1日起實際投入生產。

在上述投資規劃基礎上,實際投資資金需求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追加投資。任何一方不能足額追加投資的,可由其他兩方之一替代出資,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鐵礦價值(人民幣貳仟萬元),將替代出資額對應的股權轉讓給替代出資方(其計算方式如下:轉讓股權份額=替代出資額÷鐵礦協議價值×100%)。

本礦山後續投資規劃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資規劃原則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不設定終止期限。

第四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提供上述礦山探礦權、採礦權、經營權相關證照、手續,提供現有礦山及選廠全部設備及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動資產(甲方負責提供詳細資產清單、財務明細賬作爲本協議附件),並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上述證照包括:《採礦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採水證》、《爆炸物品使用、儲存許可證》及當地環保機關出具的《環境評估報告》等。

辦理上述證照、手續所需費用,除採礦權價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擔。採礦權價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並由甲方負責爭取分批支付採礦權價款的優惠政策。

2、甲方負責協調與某某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的關係,保證該鐵礦探礦權、採礦權及其他一切經營權利全部轉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異議造成鐵礦無法正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係,及時取得選廠、尾礦庫、排毛溝及其他經營場地所需徵地手續,及時取得水源、電力供應手續,保證礦山正常開展生產經營。

選廠、尾礦庫、排毛溝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所需徵地費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

4、甲方負責協調與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關係,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保證礦山各項設施建設的順利完成及鐵礦石開採、加工及鐵精粉銷售的順利進行。

5、甲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並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6、甲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係,及時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徵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其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並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三)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

2、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及時配合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徵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並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內辦妥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1則所約定證照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貳拾壹個月期限內,甲方須保證本礦山完成期限爲壹拾個月的正常生產和鐵精粉銷售;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須100%退還丙方其實際已出資金額(含礦山股權投資額人民幣陸佰萬元及後續出資額),並根據丙方實際出資金額,自各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按照3‰/日計算,向丙方支付違約金;應退丙方出資金額及應付違約金須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賠付責任後,丙方所佔出資比例不變。

違約除外條款:①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內,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第1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三)、丙方違約責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七、出現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②因礦山及選廠自身運營問題導致其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③因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協議簽署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整體出售、轉讓本礦山及選廠,本協議終止。本礦山整體出售、轉讓所得淨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據出資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隨時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已經洽購但尚未交付安裝、使用的設備,若不符合礦山及選廠規劃需求的,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退貨手續,並負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陸份,合作三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標籤:合作開發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