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通用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出租合同1
出租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受託的__街道__村__個組農戶約 __×畝土地(具體以實際測量結果爲準,其中不包括機耕路、水泥路、渠道、墩頭所佔面積)(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土地應屬於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後不得改變農業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格
出租價格爲每年每畝 斤粳稻折算。粳稻價格按上年12月1日國家掛牌價計算爲準。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租金按年分兩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爲轉賬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金額
爲 元/畝。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滿前,乙方無違約行爲,轉爲最後一年租金,多退少補。
五、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要積極做好矛盾協調工作,確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該履行受託方的義務。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依據甲方與委託方的委託合同而導致甲方承擔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因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核發的救災款以及國家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等,相關手續及責任利益分攤按如下約定履行:良種、農機購置補貼、以乙方爲主體作爲人的補貼歸乙方所有,農業綜合補貼、種植補貼等歸農戶所有。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同時因乙方經營等需要在承包期內轉租轉包的,必須經甲方嚴格把關認可,否則乙方不得轉租轉包。
6.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打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耕的前提下,對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破壞性經營。要積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不得焚燒秸稈,不得丟棄農業投入品的包裝袋(瓶)以及其他違規排污行爲等。
9.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機耕路兩旁種植綠化並對該綠化享有所有權,如乙方不能繼續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內自行處理完。乙方可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在承包區範圍內建設相應配套設施,但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實施。
10.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打亂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農業灌溉,其費用由乙方按當地同等價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賃土地範圍內水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但不得影響農戶的生產、生活。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收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如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3、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調整,雙方應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爲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
(2)改變土地用途;
(3)擅自轉讓、轉租土地經營權;
(4)其他嚴重違法、違約或損壞甲方(或委託方)利益的行爲。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6個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滿如不繼續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內所投入的固定資產(包括苗木、附屬用房、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等)、水電設施(抽水、送電設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自行處理,合同期滿乙方未做處理,無償歸甲方(或委託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按每畝500元保證金作爲違約賠償。如甲方違約,除退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承擔該保證金一年期的雙倍利息(以當年同期人行貸款利率計算)。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實際損失情況確定(依據中介機構定損)。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鎮街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調解。
2、提請當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鄉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爲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爲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土地出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租賃合同的租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租金爲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現已付清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兩年的租金。現乙方在承租土地上規劃蔬菜果品批發市場,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達成一致,除租賃期限不變外,其它變更如下:
一、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年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三年共計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現金,剩餘的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因乙方無能力支付現金,乙方同意在此承租土地上所建的四層樓房,變壓器和包括後期新建的所有設施抵銷剩餘的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即從簽訂本合同起乙方全部設施的所有權已全部歸甲方所有,無乙方任何關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兩年的'租金變更爲每年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並提前一個月付清,如未按時全部付清,解除作廢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乙方人員全部撤離,使用權歸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不得影響甲方另行出租,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協議全部解除、作廢,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所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甲方繼續出租,提前三個月面向社會公開招租,在同等價位的前提下優先乙方租賃。如乙方未續租成功,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人員等全部撤離此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延期,不得影響甲方另行出租,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後果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任何費用,違法行爲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支付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五、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六家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含觀光、休閒、旅遊、種養殖業)附土地承包經營戶姓名、流轉的土地面積。乙方在租賃期間行使土地經營權,可以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爲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續租由乙方續租。
2、因國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__年,20__年後相關變動按國家變動條款變動。
3、租用30年後,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條款繼續租用。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採取以實物和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畝普通稻穀 斤,並按當年 月 日潼南市場普通稻穀價格折算成現金,土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委託村或社支付到社員各戶。
四、支付時間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後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於當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轉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樹木轉讓給乙方,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具體數額另行商定。
六、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原國家有給予土地承包戶的糧食種植補貼仍歸甲方所有。從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後,國家給予土地新增的優惠政策及資金補償歸乙方所有。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從事生產經營期間如需要使用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單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力,並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配,如有出現怠工、損害乙方生產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員安排等行爲,乙方有權拒絕安排其工作。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流轉合同到期後,乙方所建設的交通、水利設施歸甲方所有。所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備等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憑期限內,因國家政策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項賠償按規定執行,地上附屬設施補償費及各種經濟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當年的租金不再退還,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兩年土地出租金,同時,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應當附社員委託書、社員分戶面積花名冊,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後,若國家農村土地政策不變,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社、鎮各送一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5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 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 )稻穀, 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 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 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 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 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 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 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 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 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 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滯納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 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 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 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 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 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 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 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 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 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 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 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 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範本簡單六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4、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8、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9、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1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1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解決方式:
14、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聯繫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住所: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鄉(鎮)或街道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爲: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爲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員會:
鎮人民政府: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10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等價有償、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現就荒山、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同意將自己家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年限爲50年,從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自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荒山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地,自家平面面積爲40畝,租金共計79800(大寫:柒萬玖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山名爲:涵洞山,土地坐落四至界限:第一塊地:東至陳德云爲界,西至陳學祥爲界,北至公路爲界,南至大河爲界。第二塊地:東至陳學祥爲界,西至陳蘋爲界,西北考上於肖志遠爲界。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將自家荒山地轉租給乙方後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在協議期內乙方有權將該山該地進行抵押、轉讓給其他人。如遇國家徵用的給予補貼,由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
五、租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生產、生活在設施以及橡膠樹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該認真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不得中途違約和反悔,任何單方面不得變更、解除該協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承擔賠償違約金(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100%計算)。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留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____年__月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1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爲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 租賃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爲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爲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爲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土地合同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賃土地地面積爲
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土地租賃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賃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應無條件如期歸還土地,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總計:人民幣 元整,
2 、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押金,押金爲。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土地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一個星期內付款,與甲方無關。
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土地及其已有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土地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在該土地上新建、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滿,甲方要求撤除時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土地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土地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押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土地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土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無條件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土地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3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爲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爲 。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爲: ,支付時間爲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
2、承包費每畝 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爲___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後種田的原則,以後每年則由稻收後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5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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