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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書(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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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貸款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貸款合同書(集錦15篇)

貸款合同書1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元。

二、貸款期限爲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貸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歸還貸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後兩天內將貸款交付給乙方。

五、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付款或乙方未能按時還款,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即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__年__月__日

貸款合同書2

同編號: 號

甲方(即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中國銀行 分(支)行

地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電話

甲方因教育資金的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期限與利率

第一條 貸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申請,同意向甲方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總計金額爲:

$11000.00 元(大寫: 零 拾 壹 萬 壹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其中,學費貸款額爲每年 5500 元(大寫: 伍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共 2 年;住宿費貸款金額爲每年 元(大寫: 仟 佰拾 元),共 年;生活費貸款金額爲每月 元(大寫: 佰拾 元,共 月。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僅限於下述範圍: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 (具體見貸款申請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2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17 月,貸款總期數 2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計息方法: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發放之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爲365天。當前月利率爲 4.575‰ .

第五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額。

第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計啓,辦法也隨即相應調整,調整時乙方毋須專門通知甲方。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如甲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九條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即構成挪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挪用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對違約使用的貸款,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 五 的罰金。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在甲方在學期間,甲方負擔該期間貸

貸款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準備在 銀行貸款 萬元整,現全權委託乙方進行辦理,關於諮詢佣金的比例,提取的方法及相關稅費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全權辦理甲方的貸款事宜,其諮詢佣金的比例爲實際貸款總金額的百分之 ( %)。

二、諮詢佣金的提取按如下方法進行:

1、雙方共同在貸款銀行以甲方的名義開設該貸款的專用賬戶(印鑑由雙方各執一枚)在佣金支付完畢前必須憑雙方印鑑方能支取款項。

2、通過乙方辦理的該筆貸款必須進入本合同二條一項的賬戶,且甲方貸款到賬之日起叄日內按乙方指定的.方法支付諮詢佣金。否則,甲方除支付諮詢佣金外,另行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

3、佣金支付完畢後,乙方撤銷對該賬戶的控制權,由甲方獨立使用,資金自由進出。

三、因該諮詢佣金而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擔。相關票據事宜,均由甲方自行解決。

四、待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爲甲方辦理該貸款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4

助學貸款是指銀行對正在高等學校接受教育的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助學貸款。

甲方: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局(或學生貸款管理中心)

爲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係。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覈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覈准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並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於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於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餘額、利息金額、50%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覈無誤後,於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並由雙方共同覈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後終止。

十一、雙方訂立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5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________ (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 萬元,其中自籌____ 萬元,其他____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____ 貸款____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臺(大)____萬元;________ 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萬元;其他______________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覈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的利潤_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____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萬元,

6.其他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6

(借款人名稱) 關於(項目名稱)項目使用 (國家名稱)(貸款種類)貸款的轉貸協議 年 月 日 鑑於(借款人名稱)向中國銀行(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分行名稱)分行於年 月 日在(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爲 ;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爲:

“擔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爲 ;“項目”指

“商務合同”指作爲買方的(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爲賣方的(公司名稱)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爲 );

“國外貸款協議”指爲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 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 )。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爲 年,其中用款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寬限期爲 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還款期爲 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爲 個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繫。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爲“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爲年率 %,一年以360天爲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爲收息日。

二、承擔費爲年率 %,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爲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爲“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後第 天。

三、管理費費率爲 %,按貸款總額於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後 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爲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爲年率 %,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並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覆,即視爲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後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爲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爲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協議第六、七條的規定償還任何到期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費用),“貸款人”將向“借款人”計收應付未付部分款項的逾期利息。該利息的具體計收方法爲:逾期之日起(包括這一日)至“貸款人”實際收到該筆應付款項日止(不包括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貸款人”公佈的半年期現匯貸款利率和適用的買方信貸利率之較高者向“貸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貸款人則在上述利率基礎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條 保險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後,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後,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於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稅收 國家稅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徵收的任何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利息預提稅、印花稅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後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它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帳戶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它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籤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並承諾: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於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它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它債務均處於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後在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它任何應付款項;

二、“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三、“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它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與其它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籤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五、“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佈全部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它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爲放棄該項權利,並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轉讓

一、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藉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爲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 公章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7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以下內容發放貸款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資信狀況和擔保情況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貸款餘額不超過(金額大寫)的人民幣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生的業務,其貸款到期日的具體約定均不得超過x年x月x日。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約定利率不變。

四、利息計付:

(一)本合同項下逐筆發放貸款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

(二)本合同項下借款按x(季/月)結息,結息日爲每x(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一、借款人在貸款人指定的金融機構x開立xx賬戶,並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委託扣款還貸協議》同意貸款人委託結算的金融機構,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到期在借款人賬戶內直接扣劃貸款本金和利息(含罰息)。

三、逐筆發放貸款時,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保證、抵(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借款憑證的記載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四、逐筆發放貸款時,貸款人有權審覈借款人的有關情況,並自行作出貸與不貸的決定。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三、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佔、挪用貸款。

五、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七、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業、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十、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小,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一)逾期罰息: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二)擠佔挪用罰息: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佔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佔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三)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複利標準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四)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項下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本息。

(五)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實現債權的其它一切費用。

二、貸款人違約: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的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依法主張權力。

第六條 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辦妥擔保合同的公證、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要求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一、由x、xx、x(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二、由、x(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三、由、x(出質人)提供(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x(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貸款合同書8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國公司,與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爲“銀行”),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爲壹佰萬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爲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爲:

“營業日”:指位於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________”:指位於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衆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爲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爲壹佰萬美元(¥________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爲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爲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爲“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爲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爲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爲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爲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爲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爲遵守出貸承諾可爲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爲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爲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信用證

3.1信用證

爲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爲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爲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____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爲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爲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爲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爲成爲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爲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爲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爲所授權。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爲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爲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爲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稅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稅,依擔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爲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爲。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______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稅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爲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爲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並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國有管轄權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貸款條件

6.1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於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並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爲銀行所滿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並且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並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採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採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並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並不限於,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有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有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並作爲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爲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並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並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範圍除外;

7.1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後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並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儘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採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並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並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於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其他債務,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託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基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並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准或授權及進行登記,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准、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後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和投資委員會第37項批准書)的經確信的副本。

7.5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並隨時在徵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爲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築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不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並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存繼、商業行爲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爲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爲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於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爲當事人一方並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違約事件

8.1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或者是自願的或非自願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補充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於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沒有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爲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爲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爲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並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並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並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並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並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後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日或以後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生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佈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並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儲的款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並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佈或通知。

第九條管轄地

9.1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並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後,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託、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_公司(位於____________)作爲它的代理行爲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消弱和影響基於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爲了便於在銀行在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加利福尼亞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並且保證答覆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於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諮詢。

9.3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於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宣誓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從出庭不便爲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其他

10.1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有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於各方之間民諒解的內容,並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因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特聘的美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旅差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並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採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爲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民意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爲了特定的目的時纔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授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佈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對貸款銀行:

致:致: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爲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後8天視爲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爲收到時間。

10.6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法律並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

10.9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衝突的情況下,不論爲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爲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政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籤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

雙方於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爲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9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貸款合同書10

貸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_________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_____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

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

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爲__________________;

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爲________(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訂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爲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1.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貸款人允許貸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貨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_______年______萬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爲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爲貸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貸款合同書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 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聯繫和安排約 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後確定),用於個人消費,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職責:1、 提供貸款所需的真實性資料。2、 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3、 維護乙方權益。

三、 乙方職責:

1、 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貸款手續,在銀行審批後,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即視爲成功。2、 負責協調甲方與銀行的'關係。3、 維護甲方權益。

四、 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 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2、 評估費(以票據爲準);3、 訂金 元;4、居間服務費:甲方貸款總金額的3%支付給乙方,甲方須在銀行貸款審批成功,在銀行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之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訂金衝抵居間服務費。

五、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後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

幣 元給守約方作爲違約金。2、 銀行貸款審批成功後,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之前,甲方保證支付全部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5、每筆貸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辦成退還全部定金。

甲方(簽字):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12

個人貸款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個人貸款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個人貸款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個人貸款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個人貸款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個人貸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貸款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地址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個人貸款方:__________ 個人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個人代表人簽字:_

個人貸款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個人貸款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個人貸款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個人貸款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個人貸款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個人貸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貸款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地址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個人貸款方:__________

個人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貸款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個人代表人簽字:_

日期:日期

貸款合同書13

┌───────────────────────────────────┐

│ (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

│ 抵 押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

│ │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

│住所: 住所: │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

│郵政編碼: 電話: │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郵政編碼: │

│ │

└───────────────────────────────────┘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貸款用途爲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八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二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單(略)

貸款合同書14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爲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爲:(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爲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註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15

甲方(居間服務人):

乙方(借 款 人):

乙方因借款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居間服務,促成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據此支付居間費用。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居間服務事項

乙方委託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居間服務,促成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取得借款,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得居間服務費。

乙方借款金額:萬元、借款利息: %(月)、借款期限:月。

第二條 居間服務費

2.1 若甲方促成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取得借款,乙方應按照該《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額和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居間服務費按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月)%支付(服務費=借款金額×借款期限(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2.2 乙方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資金後,將居間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居間工作的完成

3.1甲方促成乙方與出借方簽訂《借款合同》即爲居間工作的完成。

3.2乙方私自和甲方推薦的出借人或出借人的親屬在本合同期滿後的一年內簽訂《借款合同》,視爲甲方提供的居間工作。

3.3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以後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還款。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標準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收到借款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居間服務費。

4.2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權向出借人作出任何承諾。

4.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尋找出借人,且及時向乙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4.4甲方應遵守乙方所確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借款期限,當出借人借款利息低於乙方委託的利息時,甲方有權直接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並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尋找的`出借人利息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利息時,甲方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方可代乙方簽訂《借款合同》。

4.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可能影響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簽訂發生的重大變更事項及時通知甲方。

4.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

4.7甲方有義務在乙方滿足借款條件後促成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在《借款合同》簽訂後督促借款到賬。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在借款期限滿以後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

5.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必要的服務,促成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取得借款。

5.3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與借款事項有關的真實信息和證件資料。

5.4 乙方有義務對可能影響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簽訂發生的重大變更事項及時通知甲方。

5.5 乙方有義務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照約定的利息和期限償還借款本息。

5.6乙方有義務在《借款合同》存續期間,對發生的個人信息、財務狀況、借款用途、本息償還等重大事項的變更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5.7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爲儘快促成交易成功,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簽署《借款合同》及相關文件。

5.8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或期限屆滿以後如需向出借人再行借款或委託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還款,都視爲該行爲與甲方提供的居間服務有關,並自願按本合同約定比例支付服務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約定,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外,還需按服務費的30%支付違約金。

6.2若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拖欠借款本金、利息或利用借款從事違法行爲等,導致借款被提前收回的,乙方所支付的居間服務費不得要求退還。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若因甲方行爲導致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借款合同》和取得借款,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成立,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居間服務費之日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0.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