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集合)公司合同6篇

合同1.49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集合)公司合同6篇

公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製或重新錄製;

2.由於乙方具有錄製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製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1.電影(電視劇)片頭音樂;

2.電影(電視劇)片尾音樂;

3.電影(電視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電視劇)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

錄製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製過程擔任的角色爲________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條

錄製時間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製,該日爲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

錄製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製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製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其錄製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製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覈並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視爲甲方對錄製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覈認爲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爲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覈認爲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製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錄製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爲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

定金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於音樂作品錄製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擔保公司合同範本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爲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爲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爲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爲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爲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爲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爲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爲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公司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晉城市意德法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晉城市紅星西街慧欣小區0#-1-101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施工負責人: 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 _________ 個工作日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客戶足額交納首期款後,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經雙方協商確定開工日期,如有異議以“進場材料驗收單”和“設計現場交底單爲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爲竣工日期)。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木油: 土建:

1.6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爲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覈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方式提供:

3.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3.2甲方自行設計要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開工前三天,甲方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隱蔽工程驗收,中期驗收,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暢通; 5.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4 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水、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5甲方爲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6.1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爲中期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租賃事項,訂立本簡易租房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區_____ 路(街)_____ 號的房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產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 元。

租賃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權僅作爲_____ 用房。

五、房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產,甲方將提前_____ 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的房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擔上述房產,應提前_____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籤簡易租房合同。

七、簡易租房合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簡易租房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簡易租房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四、本簡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_日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發包方:xx建築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承建的 工程項目,丙方爲乙方的承包經營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已於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建設方”)簽訂 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便於該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部。

第二條甲方經公司內部人員招投標,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承包方式,承包經營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委任乙方爲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的負責人,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自主經營該項目經理部。

第四條乙方確認,已完全瞭解和認可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 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並確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設方所應承擔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承擔該項目的全部經營風險。

第二章 承包內容

第五條 承包範圍: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等文件的所有責、權、利。

第六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項目債權債務、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總承包方式。

第七條 承包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項目結算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承包費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項目結算總價款的 %(其中承包費爲 %;稅金爲 %)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第九條 承包費的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建設方支付的每筆工程款到賬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扣除承包費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費用後,向建設方出具建安發票。

第十條 勞保基金的返還: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條 鑑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爲防範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經營風險,達到甲乙雙方承包雙贏的經營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管理,乙方有權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經營。

第十二條 人員管理:

一、甲方負責委派公司的項目經理、財務員、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結算員到乙方項目經理部,協助甲方管理該工程項目的相關工作;

二、除項目經理、財務員以外,其他甲方負責委派的人員,乙方有權另行選擇外聘有經驗、有能力、有責任心的高素質人才作爲項目經理部的相關管理人員,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員,需經甲方考覈並備案後,方可聘任進行相關工作;

三、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員在乙方項目經理部工作期間的工資、勞保福利、工傷事故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四、乙方有權自主外聘項目經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員,並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第十三條 工程款及財務管理:

一、未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直接從建設方支取工程款,該項目的所有工程款項,必須經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流轉,甲方發現乙方私自從建設方收取工程款項的,有權從建設方下一筆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並有權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況進行監督、審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申報工程款使用計劃,除乙方項目經理部的管理費用以外,甲方原則上需將工程款直接支付給收款人;

三、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書面申報工程款的回款計劃、項目負債情況、項目負債的還款計劃;

四、在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最終結算完畢之前,建設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須專款專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將工程款挪用該工程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從下一筆工程款中直接扣回,並有權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

五、甲方需爲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務,在工程款到帳後且乙方申報工程款使用計劃後,及時審查,並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輕重緩急,原則上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各收款單位;

六、乙方需建立、健全項目經理部的財務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財務人員負責管理乙方的財務,該財務人員有權監督、審查乙方對工程款的使用計劃、使用情況,以及該項目的資產負債情況。

第十四條 公章管理:

一、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經理部公章一枚,該公章經甲方備案後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項目經理部對外所發生的生產、經營活動,需加蓋甲方備案的公章確認後方可發生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財務員進行管理,項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蓋章簽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員審查、登記後方可進行;

三、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無權私自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刻制公章,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管理:

一、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承諾書、擔保書等,均需交由甲方審覈同意並備案後,方可簽署。不論甲方是否同意簽署,由此所發生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予以賠償;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以項目經理部的名義對外簽訂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與工程施工無關的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項目管理:

一、乙方需認真、負責的全面管理好該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產,依法、依規進行施工,維護和樹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負責委派項目經理協助乙方負責管理該工程的具體施工工作;

二、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施工現場以及項目經理部與他人發生的各類糾紛,儘量避免和減少各類損失的發生,並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約定履行各項義務,行使各項權利,避免出現違約行爲;

四、乙方應認真做好施工期間的簽證、索賠、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彌補施工合同簽約時所存在的對甲方的不利因素,爭取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避免出現虧損。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爲乙方的施工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協助乙方與項目的建設方和其他各部門進行工作聯繫和業務溝通;

三、協助乙方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協助乙方組織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

五、爲項目部及時傳達和轉發有關部門的文件和要求;

六、每月定期對乙方的工程進行質量、安全等方面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施工進行有必要的監督管理,該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款的流轉、工程施工進度、工程款的支付情況、項目部的資產與負債情況、工程的文明與安全施工等;

八、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對乙方進行專項管理。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和聲譽,對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質量、安全與文明施工等,均需達到建設方和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必須及時予以整改,直至達到相關要求,且自行承擔整改費用;

二、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設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與文明施工等的監督與檢查;

三、承擔《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責任;

四、承擔施工期間以及施工完成之後的各項工作,該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的結算、工程的維修、工程所有債權債務、工程的安全事故等,並承擔相應費用;

五、承擔甲方與建設方爲該工程項目簽訂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債、權、利;

六、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專項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以下約定的條件成就後,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約定之外單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一、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賬戶之外流轉工程款達兩次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給甲方造成兩起以上訴訟、或者訴訟金額在壹佰萬元以上,且乙方無力自行協商解決的;

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費用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

四、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項目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質量簡報、停工整改、不良行爲記錄等兩次以上的;

五、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資或其他欠款,出現投訴、影響甲方公司的正常運轉或者被媒體曝光等不良影響達兩次以上的;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達兩次以上的;

七、乙方將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達兩次以上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八、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的建設方、監理方或者其他職能部門書面提出解除乙方職務的文件,且經協商乙方確實不能承包經營該工程項目的;

九、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有證據證明將要出現虧損的;

一十、乙方主動提出或者其行爲已證明其無力完成承包工程項目的;

十一、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

十二、乙方的施工行爲嚴重違反我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一、擅自與建設方簽訂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補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損乙方利息的書面文件的;

二、無正當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費(含稅費)以外的工程款達兩次或者金額累計達壹佰萬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組接管該工程項目,並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在接管該工程項目後7個工作日內,應該派專人與乙方辦理結算事務。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僅有權收回對該承包工程的實際投入(應按實扣除乙方施工期間出現的虧損、負債、各項違約責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結算款到賬後14個工作日內返還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對該承包工程的實際投入(應按實扣除乙方施工期間出現的虧損、負債、各項違約責任等),並按返還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六章 合同的結算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包的工程結算總價款到甲方公司後,甲乙雙方辦理本合同的結算事務。乙方應根據該工程的資產負債情況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應在14個工作日內審計完畢。甲方扣除乙方應繳納的承包費、稅費、應付款、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後,餘款在結算完畢後14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擔保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經營項目的虧損、承包費、稅費、材料及民工工資等欠款、賠償金、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由丙方爲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擔保期限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結算完畢滿兩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承包期間,其他第三方因該工程項目向甲方提起訴訟的,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解決爭端。如乙方無力解決爭端,造成法院凍結甲方銀行賬戶(基本賬戶)、凍結甲方銀行賬戶資金及其他資產、或者扣劃甲方銀行賬戶資金及處置甲方資產的,乙方和丙方應在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資金作擔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資金作擔保的,應按凍結、扣劃資金額度或者處置資產價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賠付之日止的賠償金。甲方爲訴訟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建築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四會市晶寶玻璃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是丁方的股東,甲方持有丁方 %股權,乙方持有丁方 %股權,丙方持有丁方 %股權,合計共持有丁方%股權。經丁方股東會100%表決權決議通過:由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內承包經營丁方。就該甲方承包經營丁方的行爲,由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以下基本原則,於20xx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甲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非法經營;

2、乙方、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合法經營行爲。

第一條:被承包企業的名稱爲:四會市晶寶玻璃有限公司。

第二條:承包費

2.1、承包費爲每年陸佰萬元整(¥元);

2.2、承包費按年支付,在承包經營期下一年的1月底之前支付;

2.3、本承包費由乙方、丙方按在丁方的持股比例分配,乙方分得本承包費爲元/年,丙方分得本承包費爲 元/

年;

2.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丙方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持有丁方的股權進行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的轉讓,股權受讓者依據本合同享有乙方、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丙方的義務;

2.5、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可以將持有丁方的股權進行公司內部的轉讓,不可以進行公司外部的轉讓。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承包期限爲三年,從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2、承包期限屆滿前90個自然日,丁方持股10%以上股東均可向丁方書面提出承包經營意向,同等條件下,本承包經營合同承包者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第四條:丁方資產

4.1、本合同簽訂前丁方應進行財務審計,以最近一次由甲方、乙方、丙方簽名確認的資產負債表或審計表爲準;

4.2、甲方在4.1條確定的資產之後,新投入到丁方的資產,作爲丁方向甲方的借款處理,以甲方實際投入資產的支出收據或發票爲準;

4.3、甲方新投入到丁方的`資產,每年折舊10%,折舊後的資產歸入到丁方的資產,折舊後的餘額仍作爲丁方向甲方借款處理,在本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清償。如果在本合同期

滿或解除合同時確定了新的承包經營者,則由新的承包經營者一次性清償給甲方。

第五條:履行合同的擔保

5.1、甲方、乙方、丙方在所持有的丁方的股權作爲甲方、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如該股權不足以抵償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的,則權利方仍可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5.2、丁方在本承包經營合同期間,不可以對於甲方、乙方、丙方的內外部債務進行擔保。

第六條:丁方債務增減承擔

6.1、在4.1條確定的丁方資產之後,本承包經營合同期或解除合同時,若丁方的債務減少,則乙方、丙方按照各自持有丁方的股權比例,以減少的債務爲基數,向甲方支付該款項,支付時間爲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次日計10個自然日內;

6.2、在4.1條確定的丁方資產之後,本承包經營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時,若丁方的債務增加,則增加的部分由甲方償還。

第七條:股東權

7.1、甲方作爲丁方的股東,同時作爲本合同約定的丁方的承包經營者,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因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而給丁方、乙方、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向丁方、乙方、丙方賠償;

7.2、乙方、丙方作爲丁方的股東,同時作爲本合同的約定方,在甲方承包經營期間不得干涉甲方的合法經營活動,因合法

經營需要而進行股東會、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等決議表決,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需要乙方、丙方出席、參與、表決時,乙方、丙方應予以配合,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並不得投反對或棄權表決;

7.3、對於丁方變更工商登記、合併、分立、重組、清算、增減註冊資本等關係丁方人格的事項,甲方、乙方、丙方依法行使股東權,甲方不得以7.2條爲理由抵抗乙方、丙方行使股東權;

7.4、對於甲方的非法經營行爲,乙方、丙方作爲丁方的股東擁有依據與公司相關的法律規定行使股東調查、監督、舉報、訴訟權,同時作爲本合同的簽約方,乙方、丙方可依據本合同相關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8.1、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乙方、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甲方發生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丙方可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

1、被行政、司法部門確認爲存在重大非法經營行爲; 2、本合同履行一年以後,丁方負債率增加 %以上; 3、阻礙乙方、丙方行使7.3條股東權。

8.3、乙方、丙方發生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可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

1、暴力干涉甲方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丁方停產、停工20%以上;

2、阻礙、拒絕行使7.2條股東權。

第九條:競業禁止與商業祕密

9.1、甲方、乙方、丙方應遵守相關法律關於競業禁止的規定,不得在丁方之外從事與丁方相同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9.2、本合同及本合同相關的信息均爲商業祕密,甲方、乙方、丙方均不得非法目的知與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簽約方對本合同爭議,在協商不成下,約定由四會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11.1、合同的補充、變更均由本合同簽約方另行簽約文件,與本合同並同使用;

11.2、與合同相關的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資產負債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

11.4、本合同於文首時間簽訂於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標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