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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精選】

合同2.39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借款合同【精選】

抵押借款合同1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xx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抵押借貸行爲。

第二條貸款用途:xxx(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於20xx年xx月xx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xx(即月利率爲)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xx個月爲一期,共分xx期,每期xx。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爲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xx利息,即xx: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xxx。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覈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並有處分權的位於xx、建築面積爲xx平方米、建成年代xx、產權證字號爲xx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爲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xx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xx元,抵押率爲xx。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爲xx元,抵押率爲xx。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爲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爲違約並不得以此爲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髮放完畢並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爲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註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繫電話無法取得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並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爲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範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2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守《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個人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有處分權,無爭議且不在拆遷範圍內的房產作爲抵押。抵押房產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地址,建築面積。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產價值:(RMB大寫),小寫)。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RMB大寫),RMB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抵押借款合同3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爲___ 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 ,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借款利率: 。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 年(或爲: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4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爲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年____月日__年__月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文本三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劃撥)。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爲借款抵押擔保物,經______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爲月百分之______;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爲人民幣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爲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 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於自己的、位於【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______號;國土使用權號:(______ ) 】的一套房屋爲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爲萬元整(。併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 違約行爲: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____日按借款總金額的`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於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鑑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地址: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繫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繫方式: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典當取得當金的行爲,借款金額即爲典當金額,借款人也稱當戶。

2、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當筆借款合同爲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典當相關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並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合同約定爲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及典當相關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合同爲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按本合同之約定足額支付利息費及綜合服務費,並按期償還借款本金。無論借款人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對借款人的還款來源有任何約定,均不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無論出現何種情況,借款人都不得拒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典當給貸款人,爲貸款人在本合同中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全部本金、綜合費用、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它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爲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爲該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爲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

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爲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簽訂貸款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違約金。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4、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當筆借款合同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清償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爲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爲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借款合同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年字第號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XX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XX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________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爲%.實際抵押額爲萬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

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

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 整,_________(大寫)。 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_________%。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_________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_____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_____

產權所有權人:_________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

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__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_________%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_________%利率收取複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_____(簽字)

家庭地址:_____電話號碼:_____

借款人:_____(簽字)借款人配偶:_____(簽字)

家庭地址:_____電話號碼: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8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法律諮詢:

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x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爲(寫明售房單位全稱)xx。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抵押借款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爲清償債務,願意將與________確定的座落在___________區以北、_______________以南__________開發建設配套用地規劃範圍內控制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爲:東至;西至;南至;北至;抵押土地面積53333.36平方米(約80畝),土地性質爲商/住用地:使用年限40/70年;(後附放線圖)

二、擔保範圍:

____________路及管網施工工程款約3000萬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於乙方,期限12個月,時間從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3月31日至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3月30日止。抵押地塊價格以_______________城市住宅用地三級基準地價或商業用地五級基準地價爲準,總價爲約人民幣3000萬元。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摺合工程款,爲甲方墊資施工。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土地徵收拆遷

工作,完善城市規劃審批手續,申請土地利用指標,爲區域開發建設與本合同履行提供準備。

2、乙方在土地佔管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按合同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申請按照基準地價處分土地使用權。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結合東花園提升改造工程實際完成工程量計價爲基礎,進行長退短補。

六、附則

1、本合同是雙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在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甲方按約定支付了工程款,則本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再延遲三個月,即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6月30日前,甲方仍不能履約,則乙方可以啓動本合同賦予的權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1

抵押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個月綜合費率共計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利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爲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採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爲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3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真實、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是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等詳細約定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爲準,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1、 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 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 貸款人承諾: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八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營之需確實要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力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 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3、 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4、 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過當季合同約定付息時間的`5個工作日);

5、 抵押物毀損失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6、 抵押人第二住所發生變化,致使抵押房內人員第二住所無保障的;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押

第九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日照市 號樓 單元 戶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地產(權證字號: 字第 號;地證字號: 字第 號)抵押給貸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爲履行本合同擔保,抵押財產所有權對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月 日內未還清貸款,貸款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屋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輸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登記、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二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或的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借款人應服從貸款人意見。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額。

雙方認定該房地產價值 元(大寫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____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____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

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日期:

借款人: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1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用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貸款,貸款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爲____萬元;

3、甲乙雙方分別提供相應財產對上述貸款進行擔保。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的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所籤合同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貸款_____萬元,其中____萬元歸甲方實際使用,剩餘____萬元歸乙方實際使用。

三、借款利率: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 貸款利率執行,各自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歸乙方使用的_____萬元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爲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期限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 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貸款人指定賬戶。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適用於甲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未將應歸乙方使用部分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萬元。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後,乙方實際收到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爲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