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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欺騙農民工籤勞動合同還非法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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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農民工公道

企業欺騙農民工籤勞動合同還非法辭工

我們五人先後在華北石油滄州飛達固控有限公司幹了8-11年,99年初屬於股份制公司,當時廠房簡陋,設備落後,員工僅十多人, 生產主要產品40方、60方離心機。當時沒有吊裝設備,全靠員工用手肩移到車牀上加工,我們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0小時以上,從未享受過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待遇(除春節3天外),過的是非正常人的生活。工資僅僅700元左右。隨着石油市場的需求,公司規模擴大,員工遞增到70多人,企業產值由原來的200多萬,在2008年增加到5000多萬以上,股東們享受着高額的分紅和社會保險、績效獎金等各種待遇。而我們農民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都不給交,企業還強行從工資里扣出意外傷害保險費。

08年初,總經理和副總給我們(差不多有10年工齡的員工)承諾補辦進公司以來的社會保險,利用這個欺騙的“承諾”手段在我們不知道實情的情況下,非自願地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2008年4月6日,與公司辦公室主任王金鎖簽訂的) 而且我們手中沒有合同。2009年9月,我們要求補辦社會保險。公司則說我們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與他們無關。(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款)這是採取欺詐手段訂立的,純屬無效勞動合同,同時,公司以無效“勞動派遣合同”欺騙爲由,要求續簽,我們拒籤,故辭了我們的工(時間爲2010年1月4日),並且沒有提前一月書面通知。於是我們申請勞動仲裁,公司領導揚言,他們利用“金錢、權利”等多層關係,即使我們官司贏了,他們也不辦理,用地方保護關係,“持久戰”將我們拖“死”,

艱辛十年的打工路,法理何在?黨的'十七大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特別提出要關注民生,可是做爲區人大代表、公司總經理不僅不去構建和諧社會,反而在製造不和諧的因素。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公民,我們沒有更多的奢望,只希望他們確定我們同公司存在的8~11年的事實勞動關係,補辦我們進公司以來的社會保險,還我們農民工一個公道,體現法律的權威,讓天下農民工真正享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