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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2.46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市)/地區: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_____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爲_______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房屋用途爲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另一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後第___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1.7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辦理登記備案或信息記載後,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轉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或名字)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 【委託】【法定】代理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附件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市場化居住房屋租賃行爲。

本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二、本合同條款中的【 】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要求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相互校驗有關身份證明,同時,出租人還應向承租人出具該租賃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

四、居住房屋租賃,應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低於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於4平方米的,將不予辦理登記備案。在租賃期內,乙方增加同住人的,應當符合上述規定的人均承租面積標準,並書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賃中,凡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規定向租賃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租賃信息記載後,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領取《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六、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七、根據市物價局的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應按人民幣50元/件的標準向登記備案機構繳納登記備案費。但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租賃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僅需繳納人民幣20元/件;而辦理租賃信息記載的,則不收費。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農場系統受理處或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九、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一頁簽字、蓋章。

十、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出租人應將房屋出租的情況及時通知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企業,以利於物業管理企業掌握房屋使用情況,更好地提供服務。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

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xxxxxxxxxx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xxxxx平方米,租金xxxxx元/月。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xxx年xxx月,從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

付款方式爲xx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當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計人民幣xxxxx元。另一次性交押金xxxxx元整。租賃期內,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條

其它費用:合同期間內,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x%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xxxx%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xx%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xx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並追究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xx%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x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屋內設備

空調掛機xx臺,洗衣機xx臺,彩電xx臺,油煙機xx臺,燃氣竈xx臺,電熱水器xx臺,冰箱xx臺,微波爐xx臺,寫字桌xx,沙發xx,餐桌xx,椅xx,牀xx,衣櫃xx,電視櫃xx,茶几xx,鞋櫃xx等設施。

第十一條備註:(合同期滿歸還,遺失照價賠償)

煤氣卡xx張門卡xx張鑰匙xx把。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xxxxx日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3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_(實測/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爲_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2) 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___使用, 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租賃期由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時約定。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繼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 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 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於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____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 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 充 條 款

-----------------------------------------------------------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一、 預租有關事宜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幣)________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一)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 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一)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並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後____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並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 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即爲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爲準。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二、 其他有關事宜

附 件 一

該房屋的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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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二

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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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三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 經紀人姓名: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商品房預購人也不得將預購房商品房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或爲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爲或預租行爲。本合同作爲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部分的內容;而作爲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只能採用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爲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該合同即轉爲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試行)。其和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後,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一頁簽字、蓋章。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4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爲。

二、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意見的規定,相互交驗有關證件,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或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條款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等。其中,將承租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轉租人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三、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應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辦理登記備案,不得對抗第三人。(公:文“有‘約)

四、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轉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如有不明確的,可向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詢問。

七、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g!w!9!0!8-0.c!o!m公:文“有‘約)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公:文“有‘約g!w9!0!8!0.c!o!m)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爲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爲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 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幣)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5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房屋類型爲____,結構爲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

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xx市/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一、預租有關事宜

1-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幣)元(摺合人民幣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使用有甲、乙雙方當事人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2甲方預租的商品房必須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方可交付;

1-3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即爲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4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xx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爲準。

1-5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爲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前

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蓋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蓋房屋的承租權。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6

合同編號:第______號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於上海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爲__________,樓房爲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爲____________,裝修狀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具備基礎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內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儘可能詳細),有其它條件可設附頁。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

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人民幣/月);租金總額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屆滿後,對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後續問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按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_____日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作爲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應返還預收乙方的剩餘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該項費用總額的_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滯留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xx年簽訂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注意事項:雙方當事人的情況,確定出租人具備處分房屋的權利,即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爲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

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

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

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爲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爲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10、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產事宜,訂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5、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責任

(一)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二)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三)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五)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六)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條款

(一)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 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 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租房合同規定索賠。

(五)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省/地區: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住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房屋用途爲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元。。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須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

3.2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3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轉租、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1頁12

第八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將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的。

_________.

8.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乙方可以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10.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法定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法定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下列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並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1.2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甲方向乙方承諾,未對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進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用作居住使用,並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管理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

1.3 租賃期間,乙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爲甲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爲(_____幣,下同)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3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當月下個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返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乙方 承擔,其中應由 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______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乙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檢查養護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 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

5.5 租賃期間,甲方可以授權第三方機構察看房屋安全情況。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致使房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的,第三方機構可以代爲整改,並可採取必要措施,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6.1 租賃期間,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乙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6.2 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七條 抵押和出售

7.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在抵押前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乙方明確表示購買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7.2 租賃期間,甲方需出售該房屋的,應提前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告知 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即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與受讓方在出售合同中約定,由受讓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轉讓前需實地看房的,甲方應與乙方進行協商,未經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絕。

第八條 續租

8.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滿甲方不再繼續出租的,應於租期屆滿前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

8.2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爲不定期合同後,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自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給予乙方_____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限內,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房屋返還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如本合同轉爲不定期合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寬限期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

9.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甲方書面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0.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二)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一)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三)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將該房屋用作單位集體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違反本市以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割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牀位出租,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等規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乙方欠繳應承擔的費用累計超過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登記備案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後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已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到該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11.2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凡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係終止的,雙方應按規定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延續或註銷手續。

11.3 因租賃當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延續、註銷手續的,造成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均應由未配合辦理的一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和附件內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2.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並賠償損失。

12.5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並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2.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3.2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4.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乙方蓋章:

日期:

籤於: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條款風險提示

一、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二、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三、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明確轉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爲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五、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省(市)/地區: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房屋用途爲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須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3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1頁12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將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乙方可以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辦理登記備案或信息記載後,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轉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  ;  ;  ;乙方(蓋章):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  ;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2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市場化居住房屋租賃行爲。

本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二、本合同條款中的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要求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相互校驗有關身份證明,同時,出租人還應向承租人出具該租賃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

四、居住房屋租賃,應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低於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於4平方米的,將不予辦理登記備案。在租賃期內,乙方增加同住人的,應當符合上述規定的人均承租面積標準,並書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賃中,凡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規定向租賃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租賃信息記載後,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領取《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六、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七、根據市物價局的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應按人民幣50元/件的標準向登記備案機構繳納登記備案費。但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租賃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僅需繳納人民幣20元/件;而辦理租賃信息記載的,則不收費。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農場系統受理處或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九、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一頁簽字、蓋章。

十、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出租人應將房屋出租的情況及時通知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企業,以利於物業管理企業掌握房屋使用情況,更好地提供服務。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

【委託】

【法定】代理人:

聯繫電話: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3

合同訂立人: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租賃,用途爲:_________。爲了明確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特訂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1房屋的租期爲年年年日止。

1-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承租,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2-1房屋租金爲每月人民幣

2-2租金按月支付一次,先付後用,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兩天內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以後每期提前_____支付(以付出憑證日期爲準)。

2-3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達七天,將按違約處理,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中止合同。

2-4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開具收款憑證交於乙方。

三、保證金

3-1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的租金及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3-2本租賃合同到期後,在乙方將一切費用及附屬物品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後,甲方應在七天內將保正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租賃期間其他費用支付

4-1水、電、煤氣費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

5-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須按期將房屋交於乙方使用,並在乙方入住前配齊雙方約定的傢俱等物品。

5-2保證房屋內外結構設備及屋頂,牆壁,管道,電線等良好狀況。

5-3確保水、電、煤氣、電話暢通,閉路電視、衛星電視亦應確保正常使用。

5-4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該出租房屋。

5-5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向乙方提供有關物業管理規定和注意事項。

5-6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照上海市出租房屋條例輸出租手續。

六、乙方責任

6-1在入住時應按合同的傢俱清單檢查甲方所配置的設備傢俱數量,以及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理和配置。

6-2對承租的房屋及其設備等負有愛護、保管責任,不得擅自改裝、拆建房屋及其設備或改變用途,租賃期內,因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房屋設施及貴重傢俱、家用電器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理賠償。

6-3按時支付租房及合同規定的其他乙方應付費用。

6-4保證不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和損害公共利益。

6-5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有關各項規定。

6-6租賃期內,乙方應注意防火防盜。

6-7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應配合甲方和中介方看房。

七、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告對方,並須徵得對方同意。若甲方擅自中止合同,須加倍返還保證金;若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則甲方可沒收保證金(注:違約金爲壹個月房租)。

八、其它事項

8-1凡上述房屋租賃發生有關房屋產權、出租權等問題而造成的後果,甲方應付全部責任。

8-2租賃期間若發生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情,應按法律有關規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8-3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有中介公司出面協助解決。在中介方無法調解情形之下,雙方到當地人民法院或執法機關解決。

九、補充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爲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4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場化居住房屋租賃行爲。

本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條款中的 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租賃雙方當事人可選擇約定,不予選擇的請劃除。

三、居住房屋租賃,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得將單位集體宿舍設在住宅小區內;本市出租居住房屋,應當以一間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割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牀位出租;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四、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者代理的,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該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填寫本合同附件中“經紀服務情況”的內容,並簽字、蓋章。

五、根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凡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訂立租賃合同的,應當由該經紀機構代爲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出租人應當向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承租人的聯繫方式,以利於物業服務企業更好地提供服務。

七、本合同是對《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頒佈之日起使用。今後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合同編號: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 號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法定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區縣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下列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並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1-2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甲方向乙方承諾,未對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進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用作居住使用,並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管理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

1-3 租賃期間,乙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爲甲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爲(_____幣,下同)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3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當月下個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返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信、空調、有線電視、_______、_______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其中應由 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XX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進行維修。

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乙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檢查養護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 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

5-5 租賃期間,甲方可以授權第三方機構察看房屋安全情況。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致使房屋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的,第三方機構可以代爲整改,並可採取必要措施,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6-1 租賃期間,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乙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6-2 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七條 抵押和出售

7-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在抵押前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乙方明確表示購買該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7-2 租賃期間,甲方需出售該房屋的,應提前 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告知 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即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與受讓方在出售合同中約定,由受讓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轉讓前需實地看房的,甲方應與乙方進行協商,未經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絕。

第八條 續租

8-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滿甲方不再繼續出租的,應於租期屆滿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

8-2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爲不定期合同後,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自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給予乙方 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限內,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房屋返還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如本合同轉爲不定期合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寬限期屆滿後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

9-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甲方書面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0-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二)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一)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三)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將該房屋用作單位集體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違反本市以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割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牀位出租,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等規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乙方欠繳應承擔的費用累計超過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登記備案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後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當

已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到該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11-2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凡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係終止的,雙方應按規定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延續或註銷手續。

11-3 因租賃當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延續、註銷手續的,造成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均應由未配合辦理的一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和附件內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2-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並賠償損失。

12-5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並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2-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3-2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4-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或名字) 乙方(名稱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簽署:

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委託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籤於:籤於: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15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商品房預購人也不得將預購房商品房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爲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爲或預租行爲。本合同作爲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爲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只能採用【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爲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該合同即轉爲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試行)。其和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後,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爲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一頁簽字、蓋章。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20xx年十一月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