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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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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屋合同【推薦】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上巴河國小

乙方;上巴河鎮平麓培訓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教師代表 公證人

x年10月8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樓宇地點:四川省成都市街號某商城樓單元。

二、租用面積: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爲商業辦事處或辦公機構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

五、租金標準: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

六、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計人民幣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六、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後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首次租房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月的租房費用亦在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並沒有違約行爲,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絡、視訊等其它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經營相關的文件各一份。同樣甲方亦應爲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房產文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上海相關法律法規,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房屋規格: 產證表明面積 平方米;

2、房屋用途:居住(乙方不得用於非居住用途,且不得在所承租房屋內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3、室內附屬設施:電器、傢俱清單見附件;

二、租用期限及其與約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個月;自 起至 日止;

2、房屋租金:

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

3、付款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爲:以一個月的租金額爲基數,付3押1,第一次付款時間爲 年 月 日,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人民幣 元爲租金,人民幣 元爲押金。租房終止,甲方房屋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二次支付租金時間爲 年 月 日,以後租金支付時間依此類推。

4、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爲,水 ,電 ,煤 ,有線電視費用已經支付到 年 月 日。)

5、乙方承諾,承租房屋居住人數爲 人。

6、租用期間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押金不退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結構的;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5)連續三個月不付本條第四款所有費用,或者尚未支付的費用合計金額大於或等於一個月房租時。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繳納水、電、煤、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賬單保存在退租時交給甲方,如果沒有賬單,默認爲乙方尚未繳納該月該項費用,引致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還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付金。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者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的,視爲違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鄰里關係工作,如放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8、合同生效表明乙方認可房屋的結構、裝飾和設備等現狀,如果乙方需要添置新設備或者對房屋進行裝飾,必須書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認可纔可進行。而且乙方應該已經知道租賃期和續租約定,無論任何情況,甲方都不會爲乙方的這些行爲支付任何費用。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轉出租方(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轉租方(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於北京市 區 街道辦事處(鄉鎮) 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 (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米。

二、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租賃合同。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的用途爲 居住 ,乙方承諾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共計 個月。房屋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__年 月 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租賃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 1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口頭)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

2. 租金支付時間,首付房款時間爲xx年 月 日,此款爲 個月的租金。首付房租款後,乙方約定交付甲方以後房租的具體時間爲: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計 元。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計 元。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計 元。

3.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網銀支付,收款行 ,收款賬號 ,收款人戶名 。

4.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或者乙方持有銀行轉賬明細。

五、其它費用和履約保證金

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 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根據乙方實際使用量,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向乙方收取水、電、氣費用,水、電、氣費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月的水、電、氣費。水、電、氣費的標準,甲方有權根據政府的相關調整需要進行調整,但應書面通知乙方,從通知到達乙方的次日起,雙方按調整後的標準結算。

3、乙方對產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處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本合同終止,乙方結清各種費用和款項後,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如乙方未結清各種費用和款項,甲方有權將該保證金先折抵乙方債務,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八、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或者合同終止後當天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3、合同終止後,乙方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不可拆除,應維持原狀,無經濟補償問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各項費用,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房屋月租金 兩倍 的違約金,遲延超過 5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裝修、改造損害房屋主體或承重結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裝修、改造有損甲方其它利益,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未在 5 日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或擅自將房屋轉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擅自設立廣告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責令乙方立即改正,或強制乙方立即改正,或替代乙方完成改正行爲,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4、一方違約,另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支付守約方相當於 1 個月房屋租金的違約金。

5、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 1個月房屋租金的違約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未能如期騰出並返還房屋,視爲其放棄存放於房屋內的財物和門鎖的所有權,甲方可任意處臵,可強制打開房屋門鎖,更換門鎖,將乙方放臵於房屋內的財物搬出或留臵。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政府行爲、國家行爲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均有義務避免損失的擴大。

十一、法律適用、管轄和生效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議由雙方簽章,乙方支付甲方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租賃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雙方權利義務

承租人的權利在承租期內佔有、使用房屋。租期屆滿後,原承租人優先續租。承租人的義務按合同要求正當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屆滿時將原房完好返還出租人。

出租人的權利是監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屆滿後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將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承租人使用,並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還應當考慮在合同中設置在租賃期屆滿時,對承租人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等添附物的處置安排。即約定此類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復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價購買。

另外在合同中還要規定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理方法及爭議的解決辦法。

法律效力審查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爲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爲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爲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於違法建築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於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爲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爲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