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事業單位不需要籤勞動合同嗎?

合同1.36W

我是2002年畢業後簽到河北一事業單位了.具體情況是這樣的:當時只是簽定了就業協議,當初說的是沒有規定服務期限,招聘的人說他們單位不卡人,如果我們想考研單位可以放人.到單位報到工作後的,單位說見習期一年.然而很快人事說要我們簽定6年的合同.這和對我們當初"不限定服務期限"的.說法相差太巨大了,我無法接受.問其理由,說是單位新出的規定.由於還沒簽勞動合同,我決定離開.

事業單位不需要籤勞動合同嗎?

然而單位卻說要離開可以,必須要按照每年3000元6年共計18000元的違約金!我說不是沒簽勞動合同嗎?況且我只來了3個月,連1年的見習都沒滿呢.人事卻說事業單位不需要籤勞動合同,只有企業單位才籤.我不知道這是真的嗎?

後來我給部門的領導寫了辭職信,領導和人事都找我談心,希望我不要走,但我無法接受服務期6年的"新規定".人事的觀點是:如果我這樣離開的話,將扣留我的檔案.我也向領導和人事表明了我的決心.我說能不能少點,我剛畢業沒有那麼多錢.但是雙方達不成妥協.於是,我就沒管檔案自己走人了.後來原來的同事告訴我,單位把我除名了.但是我打電話過去,人事部門還是要我賠"違約金"才肯給我檔案.

現在這事就這麼一直拖着,我沒能力也不願意出這筆錢.

我想請教專家:事業單位真的不需要籤勞動合同嗎?他們這樣扣留我的檔案合理嗎?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次來到這裏,看到了希望,請不吝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