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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行業2.08W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爲深入瞭解和掌握我省學前、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現狀,進一步加強對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促進學生資助政策有效落實,根據2017年學生資助工作計劃,省教育廳決定對全省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工作開展全面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一、檢查範圍

教育部門管理的所有幼兒園、中國小、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國家資助政策落實情況。

二、檢查內容

(一)學前教育資助。自2017年我省實行學前一年免費教育以來,免除學前一年幼兒保教費政策落實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前一年幼兒補助生活費政策落實情況;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不低於3%的經費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政策落實情況;社會資助情況。

(二)義務教育資助。2017年以來,國家免費教科書、地方免費教科書資助學生情況,部分國家免費教科書循環使用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落實情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義務教育資助情況;市、縣制定的地方性資助政策及落實情況。

(三)普通高中教育資助。近兩年國家助學金政策落實情況;學校資助機構建設和資助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學校困難學生檔案庫的建立和使用情況;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辦理、發放、使用情況;學校事業收入中資助經費的計提和使用情況。

(四)中職教育資助。近兩年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助政策落實情況;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簡稱“老系統”)與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子系統(簡稱“新系統”)並行使用情況(包括兩個系統中受助學生名單是否一致);各市縣中職學生國家助學金推行集中發放模式情況;中職學生資助卡辦理、發放、使用情況。

(五)相關事項。

1.資助管理。受助學生的申請、認定、審覈程序是否規範,學生資助名單是否按規定進行公示;資助金髮放是否按照規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是否存在擅自改變資助對象、資助範圍、資助標準的現象;資助檔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資金髮放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完備。

2.資金管理。地方配套資金是否足額預算以及實際到位情況;縣級教育部門和學校、幼兒園是否建立專賬管理資金,是否專款專用、分類覈算,有無虛報冒領、截留、擠佔、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違規違紀現象;截止2014年底資助資金累計結餘情況。

3.培訓情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學前、普通高中、中職資助子系統,學前、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數據直報系統)培訓應用情況。

4.宣傳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資助工作宣傳方案;是否開展了資助育人有關主題教育活動;有無媒體正面宣傳報道等情況。

三、檢查方式

此次檢查分自查和抽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從發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區)要根據檢查內容要點,認真組織自查。自查結束後,按學段分別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實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議等),並附相關統計表(見附件)。自查材料紙質版於5月31日前報送至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發送電子版至聯繫人郵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開始,省教育廳將根據自查情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抽查。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區)要把此次檢查作爲推動和改進資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強化責任落實,堅決杜絕“走過場”,務求取得實效。

(二)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措施,並加強指導監督,及時責令整改。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認真總結提煉,廣泛宣傳推廣。

(三)要把資助資金結餘及管理情況作爲檢查的重點內容,要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爲,確保國家資助資金安全、有效。對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結餘資金,要摸清底數,並如數清退至指定的專用賬戶;對在自查自糾階段能主動報告並清退上繳所套取、擠佔、滯留、挪用資金的,予以從輕處理;對不主動報告、清退上繳違規資金的,一旦被檢查發現,除追繳違規資金外,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爲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根據上級《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免除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我校從20XX年至20XX年以來,認真貫徹執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管理、發放工作。根據縣局要求,我校認真對三年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髮放管理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對資助貧困學生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爲規範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髮放管理行爲,對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均能按上級文件貫徹落實,有配套資金文件,對獲得貧困寄宿生生活費的學生建立檔案,實行專人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好此項工作。一是學校成立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評審領導小組,組長:周榮幸;副組長:周少樂、陳運全;組員:周榮登、吳衝、黃秀媛、周寬生等人,對此項工作進行全程管理,負責對全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二是組織學校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有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三是通過全體教師大會,宣傳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體老師的認識水平,強化教師的法制意識,要求教師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這一惠民政策,讓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實並惠及民生。

二、實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補助人情況

三年來,我校通過對這一政策進行了大力宣傳,宣傳資助政策,在校內和學生所在村、組張貼布告宣傳相關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每位教師都明白自身職責及其工作意義所在,因此在自身行爲中都能按規定執行,沒有出現偏離。學校在校務公示欄上,將每個學期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人員公示在醒目的地方,並將學校舉報電話也進行公示,以便學校主動接受家長、社會各界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補助資金用於最困難的學生。沒有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補助資金的現象發生。

1、確定資助範圍和對象。爲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

(1)孤兒、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的學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7)家庭被鄉民政辦列爲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爲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經濟絕對貧困,無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費用成員的子女。

(10)家庭經濟困難的留守兒童。

2、資助對象認定程序。

(1)公開資助信息。宣傳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資助申請。貧困家庭學生家長(監護人)填寫《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交村委會審覈後上交學校。

(3)、評審及公示。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覈,擬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審覈。

(4)、上報。學校根據公示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填寫好《貧困學生認定彙總表》上報。

(5)、資金髮放。資金到位後,學校及時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並履行好領款簽字手續。

3、享受資助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助的貧困家庭學生作出適當調整。

三、規範資金髮放和管理,從行動上狠抓落實

資金管理規範,沒有截留、挪用情況。我校的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都是經縣局下撥我校本部賬戶,然後經領導審批同意後,按補助標準轉支出發放到學生手中。

爲了加強我校的“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發放與管理,杜絕執行政策不力的'現象發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執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有關政策、法律法規、享受條件、標準;二是根據上級對貧困生生活補助專項資金文件的要求,對用於貧困寄宿生的補助資金納入教育系統覈算中心專戶管理,實行專帳覈算。三是財政下撥資金後,學校派專人管理,並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數發放到學生手中,絕不截留、挪用,班級各老師未收取任何附加費用,也沒有均分、冒領、代領等現象。切實做到了專款專用。切實做好了“貧困生資助”工作。做到了嚴格規範資助範圍、標準、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及督促指標、資金及時到位。建立了助學工作長效機制。

2009年我校困難寄宿生人數是188人,補助標準500元/人/年,共發放補助資金94000元。2010年我校困難寄宿生人數是128人,開始補助標準是500元/人/年,後來提高補助標準爲750元/人/年,我校按學期發放,2010春114人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最初按每人每學期250元發放,共發放生活補助費28500元,2010秋142人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生活補助費 35500元,加上後來的提標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10年共發放補助資金95875元。2011年我校困難寄宿生人數是201人,春學期補助標準750元/人/年;秋學期提高標準爲1000元/人/年;2011春我校183人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按每人每學期375元發放,共發放生活補助費 68625元;2011秋我校201 人享受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按每人每學期500元發放,共發放生活補助費100500元;此項經費,學校在上級財政下撥該項資金後,立即按公式無異議的名單造冊,統一由學校財務室如數發放到學生手中,沒有截留和挪用。

總之,我校在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上,組織學生申請資助程序及受助名單符合規定,學校成立有工作小組,由領導小組進行宣傳,學生先寫好申請交給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學生遞交的申請書和上級規定的內宿生比例,初步覈定班級受助學生人數,並在班級進行班級評議,然後把人數上報學校,經學校領導班子再次評議,確定全校受助人數,並將受助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經班子決定、領導審批簽字後,將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標準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學生。發放記錄有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任簽名,沒有代簽現象,

正是由於我校組織得力,措施到位,對政策的明晰宣講和解讀,公開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項工作得以圓滿完成。今後,我們還將繼續努力,切實配合上級領導將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問題

1、貧困學生認定難度大。由於種種原因,學生不能如實說明家庭情況,班主任也不能全面瞭解每一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工作中不易把握。

2、資助名額有限,致使少數貧困學生暫時不能享受資助。

五、加強整改措施

1、加強領導小組工作,增強工作實效;

2、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家庭困難的學生得到減免;

資助工作是一項愛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學校將“關愛留守生,教師訪萬家”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全面覆蓋,深入到每一個學生家庭宣傳政策,全面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政策,使資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子女,讓領導滿意、家長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