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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服裝加工合同範文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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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裝加工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服裝加工合同範文彙編5篇

服裝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yifan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貨號:

顏色: 尺碼:

第二條 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

2、數量: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數量質量:

提供日期:

第四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爲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yifang)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 2 天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在 2 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六條 報酬

1、加工單價:

2、總金額(元):

第七條 包裝方式

內用 ,外用 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九條 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爲: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項目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爲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於乙方返修後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於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並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十條 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 報酬結算

1、付款期限:甲方應於驗收無誤收貨之日起_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十二條 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爲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 年 _ 月_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裝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連衣裙、褲子、風衣產品,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

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加工詳述。 單元:元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甲方連衣裙、褲子、風衣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工藝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爲他人生產或提供。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乙方

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覈實即付餘款,交貨地點爲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5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 10% 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爲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溢威時裝(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平湖鎮佳業工業園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服裝加工合同 篇3

定作方: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承攬方: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一、定作物品名稱、單價、計量單位、數量、金額、備註:

二、定作物的質量標準:

承攬方經定作方確認服裝款式、面料小樣、尺寸標準及標誌等(附樣),在 天內完成面料備料及實樣製作。並將完整樣品交定作方確認簽字(蓋章),如有改進意見,應書面通知承攬方,並以此作爲定作物驗收時的質量依據。

三、交貨期限、方式、地點及運輸費用:

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統計的規格進行製作,並在數量全部到齊後,於20xx 年 月 日前交貨,服裝製作完成後由 承攬方 方負責(送)貨至 定作方指定地點 (地點),所需費用由 承攬方承擔。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按確認樣品及改進意見爲驗收標準,允許國標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級內。如有質量問題定作方應在收到定作物後柒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提出。

五、結算方式與期限:

簽訂合同後,承攬方開具發票,定作方首先付50%貨款__________元給承攬方,所有貨品交付定作方驗收後結算剩餘的50%___________元。結算均採用 轉賬 方式.

六、包裝標準、隨貨備品、配件:

內用防塵袋,外用紙箱包裝,免回收包裝袋,隨貨配送一定數量的備品(拉鍊、鈕釦、銬扣、配色線和其它 )。

七、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違約方責任自負,凡屬承攬方質量原因,均有承攬方負責調換與修理,承攬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額的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項,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額的萬分之五/天償付約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攬方持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定作方: 承攬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服裝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天津鑫喆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攬的服裝定做合同,現委託乙方進行加工,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規定如下,並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裝款式號或品名: 。

二、加工件數: ,交貨日期 。

三、加工費單價(含稅): 元/件,合計金額 元。

四、加工標準及質量

1、根據委託方或甲方提供的樣衣、技術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2、乙方加工過程中,甲方或委託方有權對加工質量進行監督,對甲方或委託方派出跟單員提出的質量要求必須服從,並按跟單員的技術要求進行更改或返修。

3、經過甲方或委託方驗收後交付,但最終的質量應符合甲方或委託方的質量標準。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經甲方或委託方全部檢驗合格後第20天經行結算。

2、如有特殊原因須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合同終止及變更

1、乙方加工過程中質量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加工生產進度速度結合訂單要求,可以對乙方委託加工合同進行變更。

六、違約責任與賠償

1、違反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終止通知後,應及時將已加工的服裝和半成品、原料、輔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並賠償甲方帶來的損失費用(包括返工修理和運費)。

2、乙方延期交付影響甲方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違約損失、航空運輸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變更結算條件擅自提出貸款提貨、提價提貨,甲方爲完成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爲都不表示甲方變更本合同的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反合同的行爲提供賠償請求。

4、乙方同意以下賠償標準: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訂單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產生的損失,以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約定價格確定,違約損失依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中的約定確定,其它賠償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賠函中的數額確定,訴訟費、律師費依票據確定。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裝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實施條例辦

法,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含稅單價、包裝要求、交期、技術標準

第二條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羅紋,鬆緊帶,腰繩,甲方提供除羅紋,鬆緊帶,腰繩外所有面料和輔料。

2.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輔料需保證質量

4.加工所需主、輔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廠,雙方對數量、外觀進行查驗,由乙方簽收。

第三條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及相關工藝技術資料進行加工生產,並對甲方的設計保密。

2.乙方在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須覈實單件服裝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與甲方要求相符合,確定無誤後方可裁剪。未經覈實或覈實有誤未向甲方說明並經甲方書面答覆,致使原材料浪費或其他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爲保證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品質,在對原材料大量裁剪、縫製前,乙方應制作十套首批樣,經甲方確認,大貨正常進行。

4.加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有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質量異議:

1.完成後,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完成檢驗、裝箱後,於大貨交貨期截止兩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檢驗,裝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根據上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藝標準和確認的樣品進

行驗收。

2.如果發現製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修。但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無法修復且不能按正品入庫的,此部分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加工費用,造成原材料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來函或來人提出的產品質量異議時,應在三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並提出處理方案,否則甲方即視爲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公休日順延)。

4.產品出貨後,甲方的原版樣衣、相關技術資料以及剩餘的主、輔料經甲方清點後與該批成品貨物一起退還甲方。

第五條 貨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30%(12525元整),餘款(29225元整)提貨付清,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寄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交貨物加工費的2%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經濟上的損失費用。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嚴禁乙方將甲方所屬商標或帶有甲方所屬商標的產品外流出工廠,也不可將相關合作信息透露給他人,聯繫時只可跟甲方指定聯繫人聯繫,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生產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須變更或解除時,應按《合同法》關於變更和解除的條款辦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糾紛,經雙

方協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當地國家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手人: 經手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