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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酒店勞動合同

服務業1.56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酒店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典)酒店勞動合同

酒店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 (月/年),凡來我酒店應聘的員工試用期爲3天,試用期內無工資、見習期爲1月整,工資面議。若見習期內員工自行離開,工資不予支付。見習期後方可錄用爲本酒店正式員工。新員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

二、新進員工必須服從本酒店安排和調動,並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和故意鬧事者,本酒店視情節輕重處理,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見習期內是員工和酒店雙方的選擇階段,雙方自由選擇。如能合作,新員工需簽定合同書。

四、新員工被錄取後需簽定合同書,簽字生效後一切按合同辦事。合同期內如自己需離開飯店,店方只支付和退還工資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現重大事件被開除,工資、押金一律全部不退還。節假日內不允許請假,如有請假者按日工資雙倍扣除。

五、員工不在工作時間內,若在外面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本企業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據,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上海市勞動合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市 路。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上海市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後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五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後最後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xx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範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於每月 10 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二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元,其支付項目,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 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 元/月。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二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願,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婁底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婁底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

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係,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並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

員工簽字: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範執行。

4、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其中試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爲止。

工作完成之日爲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爲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祕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5

甲 方: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

錦尚花酒店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名稱: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錦尚花酒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朱明章 聯繫電話 8611999 註冊地址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 經營地址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大漢路仙人橋 郵政編碼 417000 乙方姓名: 性別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縣(區)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範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月休息日爲 四天 。

第五條 甲方於每月 10 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二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 元,其支付項目 ,或按 /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 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 。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 元/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二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願,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婁底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婁底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係,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並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 員工簽字: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

標準及操作規範執行。

4、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覈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爲 ,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爲 ,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覈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爲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爲準,該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xx。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的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 元。 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爲 元,提成爲完成工作定額的 %計提或爲依據甲方針對某一單項獎勵規定計提。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還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後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後最後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第四十二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xx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二、其它

第四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自願遵照執行。

(一) 《員工手冊》 (二) 《崗位說明書》

(三) 《員工離職補充規定》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8

編號

娛樂、酒店行業勞動合同書

(示範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5、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6、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按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撤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爲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元,計件單價爲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爲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爲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爲元。

第十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爲: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爲:①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爲:①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甲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或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其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鑑證手續。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日期:

酒店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把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製作,並聘請乙方爲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爲試用期,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負責廚房原材料的採購、供應以及日常節約監督。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電、氣費用自負)

4、乙方每月總承包費用爲人民幣 元(包括工資、加班費、福利、勞動保險),每月10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後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在試用期過後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在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有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1000元。

5、甲方根據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或辭退。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配備的人員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經甲方考覈合格後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 人、砧板 人、涼菜 人、麪點 人、打荷 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乙方若對廚房人員調整時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保證零餐、宴席達到毛利率50%(±3%);團隊餐達到毛利率30%;早餐、員工餐只計成本,如達不到乙方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5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週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並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月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團餐、生日宴、標準餐、會議餐,不定期進行創新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保證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衛生規定要求,由於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出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應按要求辦理健康證,持證上崗,乙方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一律不準另行兼職。

9、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0、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11、廚房員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節日期間不得安排休假。

12、如乙方中止本協議時,需提前通知對方,待甲方找到廚師後方能離職,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3、爲保證乙方承諾到位,進場前需交1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員須於 年 月 日 時前到位,10天后押金退回並用工資做爲擔保;每月發放總承包金額的80%做爲工資,剩下的20%將作爲崗位保證金留在酒店,離職時一併退還。

14、乙方每週須配合採購人員到市場購買原材料,瞭解市場價格及菜品品種。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塗改無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勞動合同10

甲方:__國際英皇娛樂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 籍貫: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從事 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

(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滿後,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籤合同視爲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後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酒店,否則視爲違約。

第五條 凡經考覈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第六條 工作期間,屢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

合同;工作押金、工資獎金一併扣除。

四、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創新信息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僞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五、勞動爭議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 他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工作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爲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乙 方: 簽訂日期

酒店勞動合同優秀樣本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號碼:

******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覈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爲,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爲,崗位工資爲 / 元,補貼爲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覈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爲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爲準,該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桔吉酒店所有員工均實行聘用制。爲加強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甲方用工的實際需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爲年,試用期爲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爲自試用期屆滿後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不計入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要達到相關部門或公司管理層認可的標準,未達到標準的,屬於不勝任工作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項制度: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實行輪班,每班工作時間爲小時,員工上班時間享受酒店提供的工作餐。但由於酒店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在週末、國家法定節假日輪班,屬正常上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乙方上班時間因工作崗位需要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安排。

(二)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不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章試用期及其考覈

第五條試用期間爲個月,試用期內月薪______元,試用期滿並經甲方安排的人員考覈合格後,乙方將轉爲正式工;如考覈不合格,則甲方可根據考覈結果,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辦理或持有執業資格證、健康證等從業證件的,由乙方自費辦理並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第六章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轉正後,每月工資人民幣元。其它各項津貼(如夜班費等)按酒店相關規定每月隨工資發放。甲方根據乙方每月工作數量和質量發放獎金。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獎金及各項津貼。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章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但因酒店業員工流動率大,經得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資外發放元人民幣作爲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支付後由乙自行購買相關保險,乙方無權再要求甲方爲其辦理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章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經濟往來。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紅包”等。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達到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該類情形是乙方過錯致合同解除,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包括賠償損失之類的任何要求。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把甲方工作中單據及物品交接清楚後甲方結清乙方剩餘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兼職,甲方認爲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經甲方考評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二天,或累計超過三天的。

(十一)年終考覈不合格的。

本條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爲即時解除,無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爲預告解除,甲方30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時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即可馬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如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職工作後方可辭職,否則,甲方有權停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章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或違反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技術信息、創新。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知識產權或故意損害企業利益,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解出雙方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十條乙方涉及培訓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違法或違約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元,且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聘接收費用。

第二十一條乙方唆使、邀約本單位其他員工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屬於破壞甲方單位生產經營的行爲,應當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的民事責任,且甲方有權將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直至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應先與甲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國家機關裁決。

第二十三條乙方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合法、文明的方式解決,不得潑鬧、干預、罷工等方式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秩序,否則,每日按照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與損害甲方單位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若受到傷害,經依法認定後,按工傷待遇處理,且甲方應視情況對乙方支付見義勇爲獎勵。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條件出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送達乙方,合同即發生解除法律效力。如乙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應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程序解決,仲裁、訴訟未終結前,勞動合同關係處於消滅狀態。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酒店的經營狀況對甲方制定的其他待遇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市區內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包括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發生的一切違法責任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其他約定:

1、補充其他福利待遇的約定: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4、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僞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爲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九條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居民身份證》、《入職登記表》等。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聯繫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酒店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籍貫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至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係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範、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覈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範、制度的義務和權力,並以此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範、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爲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說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聲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連續曠工____日以上或____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凡自願在本酒店工作,年齡16歲以上,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試用期前三個月休息二天,滿三個月後休息三天;凡經考覈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及服裝費;酒店員工應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工作期間,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及服裝費一併扣除;

乙方在合同期與同事不團結,造成打架先動手罰100元,後動手50元,醫藥費自付,與本店無關,吵架先動口50元,後動口30元;

乙方在本店撿到任何東西一律上交,違者按財物10%賠償,如顧客消費未打拆,乙方不自尊,並還在顧客名下開單、酒、煙,作開除處理,並不退工作服費和工資;在下班店內期間造成愛傷事件,酒店概不負責;

乙方不尊敬上級領導與領導頂撞每次罰款100元;

乙方在上班期間顧客投訴每次20元;

乙方上班期間離崗、玩手機每次罰10元;

乙方因不認真、細心,造成顧客未買單後果乙方自負。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經甲方考覈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可以結清工資處理。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爲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爲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每月元),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爲: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工作服,乙方工作滿一年的,工作服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工作未滿一年離開的,工作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試用期滿,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每月元,按月發放。在試用期間或者本合同期間,乙方辭去工作,工資按實際工作的.時間計算,造成甲方損失或者返工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試用期間或者本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按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50%發放。

2、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意外傷害保險金。乙方工作滿一年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工作未滿一年離開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3,甲方爲乙方安排吃住問題,伙食費每月元,從乙方的工作中扣除元,其餘伙食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造成乙方人身損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或者停止經營,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酒店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 元,計件單價爲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爲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酒店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協商一致,簽訂本用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日,乙方試用期滿後,即轉爲甲方正式員工。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辦理續簽手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 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

(2)乙方在工作中要按工作崗位的要求,按質按量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同意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作出臨時性調整和崗位安排。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酒店的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承擔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即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工資標準爲 _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與營業額掛鉤,以酒店的每月盈虧保本點爲基準作爲考覈指標。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3)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崗位工資+績效質量工資)等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4)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1)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爲 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休息 天。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應按酒店《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對績效工作的考覈安排或調動乙方的.工作。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員工教育和培訓

(1)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2)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信息。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 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 天工資代替通知。

2、 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爲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雙方平等協商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合同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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