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服務業

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本

服務業6.88K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爲了保證公共場所衛生,預防,控制和消除公共場所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護公衆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公共場所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工作原則)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公共場所服務行業組織應當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

第四條(管理主體)國家實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經營者的責任)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改善衛生條件,提高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水平,並對本單位發生的公衆健康危害承擔責任。

第六條(社會監督)國家鼓勵和保護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公共場所衛生的社會監督。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爲,任何人都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衛生要求

第七條(基本衛生要求)公共場所室內外環境應當清潔,衛生。

第八條(環境質量要求)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空調送風質量,微小氣候,採光照明和防噪音污染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九條(用品用具要求)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衛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清洗,消毒,儲存用品,用具的專用設施應當分類設置,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健康無害。

第十條(飲水,用水要求)公共場所飲水和各種洗浴水,泳池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公共場所中的高層建築供水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第十一條(消毒設施要求)賓館,飯店,洗浴場所,美髮美容場所,娛樂場所應當設置符合要求的消毒間和儲存間,消毒設施齊全,運轉正常,並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消毒藥品。

第十二條(相關產品要求)公共場所中的客用清潔衛生用品,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空氣淨化裝置,及其它健康相關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空調通風設施要求)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新風入口必須設於室外並遠離污染源,空調通風設施的送風口,迴風口,過濾器,盤管組件,風管及其它系統部件應當定期清潔,空調冷卻用水應當定期消毒。

第十四條(滅蟲和廢棄物存放要求)公共場所應當具備消除蚊,蠅,老鼠,蟑螂和其它病媒昆蟲危害的防治措施,應當設置垃圾和廢棄物存放的專用設施。

第十五條(從業人員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時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服。

第十六條(獨立通風要求)公共場所吸菸室,衛生間及浴室須設置獨立的排氣系統,不得與其它排氣系統相通。第十七條(建設要求)公共場所中使用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應當對人體健康無害,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方可使用。

第三章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分類管理)根據公共場所與公衆健康的密切程度以及發生健康危害的風險程度,公共場所分爲一般公共場所和特殊公共場所。對特殊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對一般公共場所實行備案制度。

特殊公共場所包括:

(一)旅店業:賓館,酒店,飯店,旅店,招待所,培訓場所,旅遊度假場所;

(二)洗浴按摩場所:公共浴室,桑拿,沐足,按摩場所;

(三)理髮,美容場所:理髮店,美髮店,生活美容店,影樓;

(四)游泳場館;

(五)文化娛樂場所:歌舞廳,音樂廳,卡拉OK廳,影劇院,錄像廳,遊藝廳,網吧,多功能文化娛樂場所。

一般公共場所包括:

(一)室內體育,健身場所;

(二)餐飲場所:餐廳,咖啡廳,茶座,酒城(吧);

(三)商業購物場所:商場(店),書店,室內批發市場,集貿市場;

(四)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五)候車室,候機室,候船室;

(六)交通工具:旅客列車,客船,客機和長途客車。根據衛生防病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共場所的`種類和範圍由進行調整並公佈。

第十九條(三同時審查,驗收)特殊公共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當進行衛生預評價。特殊公共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應當符合衛生要求,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二十條(衛生許可)特殊公共場所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其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許可證管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經營單位應當向原發證部門申請續展,原發證部門經審覈後,對合格的,換髮許可證;逾期未申請續展的,其衛生許可證過期失效。衛生許可證每年複覈一次。

第二十二條(許可證管理)衛生許可證不得僞造,塗改,轉讓或者出借。遺失衛生許可證者應當及時到原發證機關報失補領,歇業的經營者應當及時到發證機關注銷衛生許可證。

第二十三條(申辦條件)特殊公共場所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表;

(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公共場所的衛生預評價報告;

(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公共場所選址,設計和竣工驗收階段衛生行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爲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四條(備案)一般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公共場所開業後三十日內,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遞交備案資料。備案項目發生變更時,經營者應當及時報原備案衛生行政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五條(備案內容)向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時,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公共場所衛生情況備案表;

(二)公共場所衛生狀況檢測與評價資料;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資料;

(四)其他相關的衛生資料。

第二十六條(組織管理)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設立衛生管理組織或者配備專職,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衛生操作規程,消毒制度和衛生檔案

第二十七條(檢測,評價)公共場所衛生狀況應當進行定期檢測,評價,使場所環境,衛生設施,空調系統,顧客用品用具,二次供水設施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檢測,評價應當由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十八條(從業人員體檢)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合格的方可上崗。患有瘧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傳播疾病,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傳染性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應當由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第二十九條(從業人員培訓)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覈合格的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危害事故處理)公共場所發生危害人體健康事故時,經營者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及時搶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的蔓延,減少損失。第三十一條(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機構,應當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資質認證和批准;未取得資質認證的,不得從事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和健康檢查工作。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所作的檢測,評價和健康檢查應當客觀,準確,真實。

第三十二條(配套規章)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評價以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培訓的內容和方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