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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我同行徵文

法律1.74W

與法同行,讓我們懂得歲月之短暫,生命之寶貴;與法同行,讓我們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與法同行,讓我們擁有燦爛輝煌的明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我與法同行的徵文範文,供大家參考!

法律與我同行徵文

  法律與我同行徵文篇1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護。有人說:“法律是一條繃帶,只要我們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護我們,爲我們做出一定的貢獻。”我們作爲一名少先隊員,作爲一位社會小公民,應該學法、懂法、知法、守法,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次,我和媽媽在雲和街道行走,看見兩個小孩在馬路邊追逐嬉戲。突然,從左邊急速駛來一輛小轎車,那兩個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趕,絲毫沒有察覺到危險的到來,轎車司機緊急剎車,這纔沒有引起一場車禍的發生,但卻把司機驚出了一身冷汗。

還有一次,我悠閒地走着,只見前面的一輛大貨車對紅燈毫不理會,飛速地闖過紅燈,差一點把一輛麪包車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機都像這個司機那樣的話,一朵正在綻放的生命之花就會在一瞬間凋零。

我們作爲二十一世紀的陽光少年,應該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遵守社會上的各類法制法規,做一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國小生,決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無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與法同行,讓我們懂得歲月之短暫,生命之寶貴;與法同行,讓我們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與法同行,讓我們擁有燦爛輝煌的明天。

  法律與我同行徵文篇2

學法,知可爲而不可爲;用法,行應爲而勿妄爲。法律已融入到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是我們建設幸福安康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我閱讀了這本《普法教育度讀本》從中受益匪淺。

打開這本圖文並茂的書籍,我一下子就被這生動形象的插圖,貼近生活的事例和細緻深入的講解吸引住了。細讀之後,我才發現這本讀物的意義不僅只在如此。

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名族的希望,我們理應健康的成長,去迎接美好的.明天。但是,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和法律觀念談薄等原因,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一朵朵美麗的青春之花就在黯淡無光中萎然凋謝,爲了最大限度地讓青少年保護自身健康成長,讓人文花朵更加美麗的盛開,我們青少年就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制觀念。這本普法教育讀本就是一本蘊含了豐富法律知識的書籍,它把我們領入了法律的殿堂,它告訴我們,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着每一個人。它教會我們去共同唱響一曲遵紀樂曲,傳達一脈思法情,做一個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I衛者。

青少年的生活充滿了七色陽光,然而即便是在陽光普照的時候,也難免出現短暫的陰雲。成長中的少年,難免還有一些揮之不去的煩惱。而法律,維護了我們的權利,讓我們具有了獨立的人格。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這些看似嚴明,生硬的法律,其實無不貼近我們的生活,無不充滿了那暖暖的法律之愛。

康德說過:有兩樣東西,愈是經常和持久地思考它們,對它們日久彌新和不斷增長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實着心靈:我頭頂上的燦爛的星空,和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律。一本讀本,一些案例,但足以濺起我心靈的漣漪,讓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法律與我同行徵文篇3

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總是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

法律,是個神聖的稱呼,它是現代的包拯,那樣的大公無私;它是正義的化生,爲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它肩負着維護和平的重任。正氣凜然的它,爲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作爲一個學生,我們應該從小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曾經有一個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險些喪命:

有一天,在一輛公交車上,有一個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許是對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時不時把頭手伸出窗外,這時,對面突然來了一輛公交車,差點把小男孩的頭擠扁,辛虧駕駛員處理及時,纔沒造成悲劇。可見知法是多麼的重要,如果當時他知道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這一條或者駕駛員能及時提醒他,就不會有這驚險一幕了。當然,我們不僅要知法,懂法,守法,還要會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纔會使它的存在更有意義。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小故事吧:

小建11歲時父母離異,他被法院判給了母親,但不久,母親因病去世。小建的父親此時已再婚並育有一女,不願意再承擔撫養小建的義務。由於無人監護,小建一直被寄養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紀大,身體又不好,根本無力照顧小建,無助的小建將父親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審判庭的李法官認爲,如果立案,就會出現父子對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靈受到傷害,也不利於父子日後生活,應儘可能在訴前調解,於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親到庭談話,在第一次談話中,小建的父親態度強硬,強調當初小建的母親聲稱不需要他撫養兒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據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因父母離婚而取消,如果遺棄未成年人,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數天後,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親到法庭談話,李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次耐心爲其解釋我國民法的監護規則,,勸其克服困難,承擔起撫養小建的義務。經過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終於父親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幫小建找回了愛,令他有了一個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見,法律對我們而言,是多麼的重要。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法律與我同行徵文篇4

法律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種保護,但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更是一種保護,我們青少年就像那一顆顆嫩綠的小草,稍微一不給我們澆水,我們就會枯萎。

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個關於青少年法律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經常曠課不應該》。

李力是國小六年級的學生,自從爸爸媽媽離婚以後,他就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李力本來就對學習感到吃力,以前有爸爸和媽媽輔導還好一些,現在文化水平低的奶奶根本在學習上不能輔導李力,李力的成績越來越差。尤其是英語課,李力就更搞不懂了。起先李力還每天都去學校上課,後來李力想,乾脆不去了。早晨揹着書包對奶奶說上學去了,到了中午學生放學的時間在回家,其實是在大街上的網吧呆上一中午,他和他的同學說,奶奶病了需要照顧幾天,叫他同學和老師請假一星期。其實,奶奶根本就沒有病。李力在這星期裏認識了社會上品行不良的人,並與其“哥們”相稱。從此以後經常和他們在一起抽菸,喝酒,賭博,看黃色錄像等等。

有一天他的一個哥們對他說:“我看小剛這人不順眼,你去教訓教訓他”,李力爲了表明自己的所謂“義氣”就說:“爲了朋友我可以兩肋插刀。”當晚,李力在小剛回家的路上對小剛一頓暴打,看見有人來才倉皇逃跑。

從此李力打架鬥毆,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我們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弱,很容易被引誘而誤入歧途,我們絕不能向李力學習,當然更不能和品行不良的人交朋友,我們一定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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